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十一五学科建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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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十一五学科建设规划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十一五”学科建设规划

建设一流的大学,学科建设是龙头和关键。

学科的竞争实力、发展水平以及学科方向的拓展集中体现了学校发展的方向和水平,也是实现学校发展战略目标的主要标志和中心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教育部《全国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以及教育部《关于制定高等学校学科建设“十一五”规划的基本要求》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科建设规划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发展的实际状态,按照建设一流的多科性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型大学的需要,并在充分评估了学校的资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特征的基础之上,特提出本规划。

一、学科建设的现状与形势

(一)学科建设的现状

学校直属于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财经政法类高等学校,具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部、省级重点学科19个,本科专业3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0个(含专业学位6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并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法律专业硕士(JM)、会计专业硕士(MPAcc)、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以及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

学校一贯重视学科建设,经过多年的建设、改革、发展与提升,已建成了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体,以文学、史学、哲学、理学、工学为支撑的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学科体系;形成了包括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的重点学科梯队;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层次完整、结构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了面向学术前沿、面向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实际的学科学术发展特色;形成了完备的网络、实验室、图书馆、信息系统等学科服务支撑系统。

“十五”期间,在学校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全体教职工努力下,我校学科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概括起来主要有两方面:

第一、学科实力进一步提升,学科体系更加完善

“十五”期间,硬件方面,数学化校园和数字化图书馆、实验室等学科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基本实现数字化、信息化,教师教学科研办公环境也得到根本改善;软件方面,新增了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新增社会保障等18个博士点,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取得,使我校实现了经、法、管以外学科博士点零的突破,新增中国近现代史、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等34个硕士点,新增理论经济学1个博士后流动站,新增会计专业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高校教师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权,逐步建立起了完善的专业硕士培养体系。

第二、科研实力进一步增强

通过“511”人才工程(遴选和资助50名学科带头人,100名科研骨干、100名优秀主讲教师)的实施,一大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科研骨干迅速成长起来,在科研成果的数量、质量以及经费支持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十五”期内,学校共承担国家级课题43项,省级课题231项,横向课题90项,年科研经费从2000年的72万元增长到2005年的547.6万元,尤其是在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上,我校连续两年取得突出成绩,其中2004年获1.5项,2005年获2项。

学校教师共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法学研究》、《管理世界》等国家级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400余部。

并初步形成了以项目为纽带、以学科带头人和科研精英为核心的科研骨干群体,使我校科研实力获得了全社会和学术界的广泛认同。

为更好地体现科研为社会服务功能,学校在“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有效运转的基础之上,经批准设立了“湖北省就业与再就业研究中心”等三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与湖北省人大共同创建了“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与武汉市政府共同组建了“武汉发展研究院”,经司法部批准成立了“司法鉴定中心”,逐步建立起了完善的为国家经济与法制建设服务的科研体系和平台。

近几年来,上述科研机构已经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完成了多项有影响的科研成果,特别是为促进湖北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第三、师资队伍建设成绩显著

学校成立了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并通过启动“双百万”工程,为广大教师提升学历和海外留学提供资助。

近三年来,为缓解扩招以后带来的师资压力,学校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了人才引进步伐,使学校教师队伍在数量和结构方面都有了显著的提高。

截至2005年底,学校专任教师由合校之初的900多人增加到近1300人,高级职称教师由482人增加到612人;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1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由2000年的6.4%提高到近25%。

学校现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评议组成员1人;有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其中有1人担任副主任委员;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37人。

“十五”规划期内,学校有3人荣获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有3人入选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工程”,有1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有14人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1人获国家教学名师奖,2人获湖北省教学名师奖,2人获全国模范和全国优秀教师。

(二)“十一五”时期我校学科建设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发展机遇:

1、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初步构建以及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深化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国家和社会对经济、法律、管理人才以及科学研究成果的质量要求和数量要求都迅速增长,这将拉动我校学科建设进一步发展,为我校学科建设提供更为丰富的潜在教育和科研资源。

2、随着教育国际化趋势的形成,世界范围内的教育文化交流领域日益扩大、层次不断拓展。

跨境教育服务、跨境教育消费以及成员国来我国设立教育机构,这为我校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教育资源,学习和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制度和教育方式、方法,培养高层次的国际化人才,紧跟国际学术发展前沿提供了更大的机遇。

这将促使我们在师资建设、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教育水平,推进学科建设的国际化。

3、国家《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为人文社科类高校的发展带来了崭新机遇。

随着我国政治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在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重大作用日益突显。

而对于我们这样一所文科类院校来说,《意见》的及时出台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无疑将会创造出一个更好的制度和舆论环境,为我校更好地实现传授知识、传承文明、咨政育人、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功能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

4、国家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高等教育改革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深入,首要的是加强学科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利用前一阶段改革的成果和形成的有利条件,全面进行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创建多学科、跨学科的研究中心,发展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

这为学校学科建设指明了方向。

5、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建设给我校学科建设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

我校已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建设行列,标志着我校学科建设尤其是若干重点学科已步入新的发展台阶。

“211工程”项目建设要求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坚持高标准、高水平,大力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新型、交叉学科,努力使一些学科或领域跨入世界先进行列、以创新的思路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

因此,我校要根据“211工程”的建设标准,精选和凝练若干学科特色方向加以重点建设,出一批“有显示度的标志性成果”,建成几个“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重点学科,并通过“211工程”项目建设,辐射和带动学校整体学科建设水平的快速提升。

面临挑战:

我校“十一五”学科建设面临新的校内外环境,概括起来,一是党的十六大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这是“十一五”期间我校面临的外部社会环境变化。

二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

可以预见,“十一五”期间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速度将趋缓,高等教育转向稳步的质量提升期,这是高等教育环境及政策的变化。

三是经过合校以来的大发展,我校学科结构布局和实力逐步发生转变,学科建设面临新的任务,这是学校学科自身的变化。

具体而言,“十一五”学科建设面临下列三种挑战:

一是学科全面和谐发展的挑战。

我校现有35个本科专业,64个硕士点,32个博士点,涉及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史学、理学、工学等诸多领域,分散在12个学院中。

学科之中有国家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和一般学科,学科之间发展不均衡;有的学科有长达50年的发展史,有的则刚申报建设,缺少学科积累和建设经验。

而从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来讲,需要多学科的和谐发展,为学生提供全面的高水平教育;从学术知识交叉融合发展趋势来讲,也需要学科之间的全面和谐发展,为高水平的学术融合创新提供知识平台;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角度讲,也需要各学院、各学科之间的全面和谐发展。

学科和谐发展,面临有限资源的约束问题,也要协调“特色化发展”与“全面发展”关系问题,尤其对我校这一所从财经、政法单科型院校发展而来的人文社科类大学而言,构建和谐的学科发展局面,还面临着不少的实际问题。

二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学科发展新标准新要求的挑战。

我校已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建设行列,标志着我校学科建设尤其是若干重点学科已步入新的发展台阶。

“211工程”项目建设要求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坚持高标准、高水平,大力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新型、交叉学科,努力使一些学科或领域跨入世界先进行列、以创新的思路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

因此,“十一五”期间,要根据“211工程”的建设标准,精选和凝练若干学科特色方向加以重点建设,出一批“有显示度的标志性成果”,建成几个“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重点学科,并通过“211工程”项目建设,辐射和带动学校整体学科建设水平的快速提升。

三是学科创新拓展的挑战。

我校的学科主体是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经过10次学位点申报,如今已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4个一级学科,主体学科基本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硕士学位也获得了MBA、EMBA、MPA、MPACC、JM,在主干学科领域内的专业硕士学位点基本俱全,学科发展的空间已越来越狭小。

同时一批老学科面临生存危机。

我校许多学科是计划经济时代产物,面临社会市场经济和教育改革发展的严峻挑战,在生源、人才队伍、课题、教材、学生就业等方面竞争乏力。

三是新学科发展动力不足。

我校适应市场经济、新兴知识发展需要的一些学科,如电子商务、信息安全、计量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学科等实力薄弱,有的还是空白。

因此,“十一五”期间学科建设面临着“拓展、改老、创新”的问题,“拓展、改老、创新”是一个问题的三种表现,集中到一点即学科创新问题。

二、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使命,坚持以高水平人才培养为中心,打造高素质的师资和管理队伍,追求学科创新和学术卓越,形成一流的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大学治理结构,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建设成为一所人才质量高、学科水平强、社会声誉好、校园环境美、办学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人文社科大学。

(二)基本原则

1、重点建设原则

实现学科全面和谐发展的前提和条件是充分尊重效率和效益基础上的和谐发展,全面发展不等同于均衡发展,尤其对于我们这所以经、法、管为主体的财经政法类大学而言。

学科发展要重点建设,根据学校已有的学科优势,顺应学科发展的总体趋势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与法制建设的要求,重点发展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采取切实措施,将这些学科做大、做强、做优、做特,形成学校学科的核心竞争力,着力打造我校的学科高峰,奠定我校的学科高原,形成我校的学术学科特色和学派。

2、多层推进原则

“十一五”期内,学科门类继续稳定在经、法、管、文、史、哲、理、工这八大学科。

在发展方向上,经、法、管等主干学科要集中优势教育资源不断做大做强;文、史、哲、理、工等学科要依托优势学科,不断做特做精,重点发展那些与经、法、管学科关联度较大、能够形成互补效应的学科,如数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安全科学等,并逐步增设部分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相关学科,如自然科学和艺术教育等。

通过多层推进和滚动建设,构建以经、法、管为主体的,多学科互相支持、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3.人才为本原则

以人为本,坚持以学术旗手、学术骨干为主体。

加大力度重点培养一批学术旗手和学术骨干,理顺学校、学院、学者在学科建设上的功能定位与分工,为学术旗手、学术骨干发挥学科建设的主体作用创造条件。

4、融合创新原则

我校学科融合贯通有现实基础,全国高校中既有财经又有政法的,而且财经、政法又都较强的只有我们一家,这是我校的学科优势所在。

学科建设的任务之一就是要促进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把潜在的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继续实施“十五”期间有效措施,鼓励设立交叉融合性的研究平台、资助各学院、各学科之间联合申报学科点、学位点和重大课题,继续编写融通式的教材,开设综合式选修课程。

(三)目标

1、总体目标

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构建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体,以文学、史学、哲学、外国语言文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为支撑,兼有社会学、人口学、新闻学、文艺学、电子商务、政治学、教育学以及其他社会科学学科和相关理学、工学的结构比较完整、实力雄厚、内源创新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劲、国内一流的多科性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

2、阶段目标

在未来5年里,学校分两个阶段逐步实现上述总目标。

第一阶段:

用3年左右时间,到2008年,突出重点、理顺关系、优化结构,在全面提高经、法、管三大学科群建设质量和水平的基础上,依托“211工程”重点加强财政学、会计学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知识产权法学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带动西方经济学、经济史、经济思想史、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民经济学、投资学、国际贸易、劳动经济学、统计学、企业管理、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社会保障等优势学科建设。

力争新增1—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4个省级重点学科;力争再拓展建设成1—2个国家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3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力争获得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权点达到35个以上,硕士学位授权点达到70个。

第二阶段:

再用2年时间,到2010年充分发挥国家级重点学科、教育部人文社会学科基地的建设效益、优势,提高重点学科和科学研究的核心竞争力,吸引和造就一批能领导本学科进入国际学术前沿的优秀学科带头人,使学校成为高级财经管理人才和高级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教育基地,研究、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实现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科研基地。

3、功能目标

在推进学科建设,实现上述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的过程中,要逐渐实现学科建设的下述功能目标。

(1)提炼与聚集学术发展领域和方向。

通过调整、整合、交叉与创新,使学科的学术方向相对集中和稳定,学术特色更加鲜明,形成学科发展在国内同类学科中的领先优势、强劲的知识创新能力和强劲的发展潜力和后劲,力争在国内外学术界占有一席之地。

(2)汇集和整合学术队伍。

围绕学科发展的需要,汇集和整合相关学科的学术力量,组织大兵团作战和课题攻关,形成强有力的能冲击学术前沿的学术群体和学术团队,争取较大的学术成果,产生较大的学术影响。

(3)构筑和拓展学科平台。

通过建设能够适应学术群体和多个学科发展共同需要的基地平台,实现学科资源整合与共享,支持群体的重大科学研究和攻关,满足优势重点学科快速发展和高水平的重大科学研究的需要,支持产生重大的标志性科研成果。

(4)营造和优化学术氛围。

开阔学术眼界,掌握国内国际学科研究最新动态,冲击学科前沿的重大研究课题,产生原创性、高水平、在国内处于一流水平的研究成果。

重视走国际化的学科发展道路,加强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和实质性合作,真正进入国际学术界,与国际同行进行实质性对话。

三、学科建设基本思路与具体措施

推进与学科立校工程相配套的“名科”工程、即集中优势资源,创建一批一流学科、名牌专业和精品课程。

(一)调整学科布局和学科结构

学科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基本思路是:

构建有重点、有层次、有特色的较完整的人文社会学科结构体系,使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

有重点是指经、法、管学科为重点,发挥其带头作用;有层次是指文、史、哲、理、工等学科依托优势学科发展,特别是发展那些与经、法、管学科关联度较大、能够形成互补效应的学科,如数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安全科学等,并逐步增设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相关学科,如自然科学和艺术教育等;有特色是指经、法、管整合,文理交叉。

学科布局与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是:

整合资源、凝炼特色、突出重点、均衡发展、提升优势

1、组织“学科群”建设,形成学科团队和整体优势,以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为依托,整合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等学科的建设,形成理论经济学学科群。

以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授权点和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为依托,整合发展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投资学、保险学、房地产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理经济学等学科,构建应用经济学学科群。

以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授权点和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以及MBA专业学位、MPAcc专业学位、MPA专业学位为依托,大力发展管理科学与工程、经济信息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项目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等管理学科,形成管理学学科群。

以知识产权法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律史、诉讼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理学博士点和JM专业学位为依托,构建法学学科群。

在强化和提升上述三大学科群的同时,培育文学、史学、哲学、数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等5个新的学科群。

2、充分利用学科资源、完善学位点布局。

在相对稳定现有本科专业的同时,按照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要求,调整和优化专业方向,力争使本科专业覆盖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的基本领域,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外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电子商务特色领域和工学、理学的相关领域。

硕士点布局覆盖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的全部二级学科,以及文学、史学、哲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政治学的部分二级学科以及工学中的计算机科学、理学中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相关二级学科。

博士学位授权点布局覆盖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的全部一级学科,力争增设中共党史、伦理学、人口学、农业经济管理等博士点,力争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发挥重点学科的带头与整合作用

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的基本思路是:

依据学校现有的学科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的优先顺序,分层次、有计划地分配学科资源,集中力量推进学科建设,形成以国家级重点学科为龙头,省部级重点学科为主体,校级重点学科为支撑的科学合理、竞争实力较强、梯次完备、后续实力强劲的重点学科发展格局。

1、重点加强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

在“十一五”期间,国家级重点学科要按照“巩固、调整、提高”的原则,遵循国际化的规范和标准来进行建设,充分利用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项目建设的中央专项资金投入和学校配套资金投入,进一步集中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把财政学、会计学、知识产权法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国家级重点学科和重点研究基地。

会计学学科的建设目标:

将会计学学科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国家级重点学科,成为国内重要的高级会计、财务管理和审计人才培养基地和有重大影响的会计理论问题的研究基地。

财政学学科的建设目标:

将财政学学科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并在国际上有一定的学术声誉和影响的高层次公共财政管理人才基地以及解决重大财政理论和政策问题的研究基地。

知识产权法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目标:

瞄准本学科的国际先进水平,与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国家商标局、最高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加强合作,开展立法咨询和社会服务活动,成为我国知识产权理论和政策研究的国家级平台和人才基地。

“十一五”时期,我校“211工程”计划建设13个重点学科项目。

其中,巩固、加强“公共经济与和谐社会”、“创新型国家与知识产权战略”、“中国经济监管与会计监督”等3个前期已建设的学科项目;拟新支持“制度与经济发展”、“应用经济与中国经济发展”、“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代法治模式选择”、“权利保障与法制社会”、“知识经济与企业管理模式创新”、“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开发研究”“当代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发展趋势”等7个学科项目;拟发展“信息经济与IT战略管理”1个新兴学科项目和“新农村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中国转型时期法律制度的经济分析”2个交叉学科项目。

2、加大省部级重点学科建设力度。

严格按照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建设标准,采取政策支持和资源优先分配的措施,把西方经济学、经济史、经济思想史、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民经济学、投资学、国际贸易、劳动经济学、统计学、企业管理、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社会保障、农业经济管理等学科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实力雄厚,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国内一流学科。

3、培育校级重点学科梯队。

顺应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融合的现代学科发展趋势,推动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之间以及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之间的学科融合,规划建设特色鲜明的、能够协同解决复杂而重大的社会经济问题的校级重点学科群,着力加大以下学科建设力度:

西方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保险学、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财务管理、农业经济管理、行政管理、新闻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中国近现代史、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侦查学、应用数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等20个校级重点学科;经济思想史、英语语言文学等2个重点扶持的基础学科;金融工程、经济伦理学、经济分析法学、信息经济与IT等4个重点扶持的交叉学科。

(三)加强学科交叉与整合,培育学科特色

培育学科特色的基本思路是:

按照“强强联合,以强带弱”的原则,进一步促进经、法、管学科之间,经、法、管与其他学科之间的交叉与融合。

一方面,整合资源、鼓励融通,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体制壁垒,拟定切实可行的学科创新方案,明确学科交叉与融合的范围重点和方式方法;另一方面,加大投入、加强引导,培植一些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学科,大力发展交叉学科、边缘学科,促使其多出成果、扩大影响、形成特色,坚持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特色化学科发展道路。

1、通过课程体系建设、教材建设、专业建设促进各学科群内部的整合与贯通。

2、通过各学科群之间的对话与交叉,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整合与融合。

完善和推进现有的经济学与法学、经济学与理学、经济学与哲学、哲学与管理学、法学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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