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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统计作业

管理统计实验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指数编制方法

企债指数编制方法

一、选样

企业债种类:

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非股权连接类企业债。

剩余期限:

企业债的剩余期限在一年以上。

付息方式:

固定利率付息和一次还本付息。

发行量:

暂不考虑发行量限制。

信用评级:

投资级(BBB)以上。

二、指数计算

(一)基期指数以2002年12月31日为基日,基期指数为100点。

(二)计算公式

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

以样本企业债的发行量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企业债的总市值+报告期企业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基期]×基期指数其中,总市值=∑(全价×发行量),报告期企业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样本企业债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三、指数修正

(一)修正公式

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

当成份企业债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

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市值修正后的市值

────────=───────

原除数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修正前的市值+新增(减)市值;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二)需要修正的几种情况

1、企业债新上市—新上市合格企业债自第二个交易日起计入指数。

2、暂停交易—当某一成份企业债暂停交易时,不作调整,用该企业债暂停交易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指数。

3、发行量变动—凡有成份企业债发生发行量变动,在成份企业债的发行量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4、月末最后一个交易日—将当月样本企业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从指数中去除。

四、指数调整

1、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将剩余期限不到一年的企业债剔除。

2、月末最后一个交易日,加入投资等级满足最低信用评级要求的企业债,剔除不满足最低信用评级要求的企业债。

国债指数编制方法

一、选样

国债种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债。

发行量:

目前暂不考虑发行量限制。

国债剩余期限:

国债的剩余期限在一年以上。

附息方式:

固定利率付息和一次还本付息。

二、指数计算

(一)基期指数

基期指数为100点;采用100为初值可以直观的看出指数值的百分比变动,而且国际上主要指数也是以100为初值。

(二)计算公式

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

以样本国债的发行量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成份国债的总市值+报告期国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基期指数报告期指数=————————————————————————————

基期

其中,总市值=∑(全价×发行量)全价=净价+应计利息

报告期国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样本国债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三、指数修正

(一)修正公式

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

当成份国债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

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市值修正后的市值

————————=————————

原除数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修正前的市值+新增(减)市值;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二)需要修正的几种情况

1、国债新上市—新上市合格国债自第二个交易日起计入指数。

2、暂停交易—当某一成份国债暂停交易时,不作调整,用该国债暂停交易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指数。

3、发行量变动—凡有成份国债发生发行量变动,在成份国债的发行量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4、月末最后一个交易日—将当月样本国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从指数中去除。

四、指数调整

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将剩余期限不到一年的国债剔除。

公司债指数编制方法

一、选样

债券种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

债券的信用级别为投资级以上。

发行量:

暂不考虑发行量限制。

债券剩余期限:

一年以上。

附息方式:

固定利率付息和一次还本付息。

二、指数计算

(一)基日基日为2007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点。

(二)计算公式

以样本债券的发行量为权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

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债券的总市值+报告期债券利息及再投资收益)/基期]×基期指数其中,总市值=∑(全价×发行量)全价=净价+应计利息

报告期债券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付息样本债券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三)取价规则

选取债券实际市场价格用于计算指数,若当日没有交易,则取最近交易日的价格计算指数。

三、指数修正

(一)修正公式

当样本券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

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市值修正后的市值

————————=————————

原除数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修正前的市值+新增(减)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二)需要修正的几种情况

1、发生指数样本券调整时,在调整实施前一个交易日修正指数。

2、凡有样本债券发生发行量变动,在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3、月末最后一个交易日,将当月样本债券利息及再投资收益从指数中去除。

四、指数调整

1、新券计入:

符合基本条件的债券自上市第二个交易日起计入指数。

2、不合格券剔除:

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将不合格债券(剩余期限不到一年或信用级别投资级以下)剔除。

综合指数编制方法

(一)计算公式

1.上证指数系列均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

2.上证180指数、上证50指数等以成份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调整市值=Σ(股价×调整股本数)。

 上证180金融股指数、上证180基建指数等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调整市值=Σ(股价×调整股本数×权重上限因子),权重上限因子介于0和1之间,以使样本股权重不超过15%(对上证180风格指数系列,样本股权重上限为10%)。

 调整股本数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成份股股本进行调整。

根据国际惯例和专家委员会意见,上证成份指数的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

比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低于10%,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内,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流通比例(%)≤10(10,20](20,30](30,40](40,50](50,60](60,70](70,80]>80 加权比例(%)流通比例20304050607080100

3.上证综合指数等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Σ(股价×发行股数)。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上证B股指数时,价格采用美元计算。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其他指数时,价格按适用汇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

4.上证基金指数以基金发行份额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基金的总市值/基期)×1000 其中,总市值=Σ(市价×发行份额)。

5.上证国债指数以样该国债在证券交易所的发行量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国债的总市值+报告期国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基期×100 其中,总市值=Σ(全价×发行量);全价=净价+应计利息 报告期国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样该国债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6.上证企债指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

以样该企业债的发行量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企业债的总市值+报告期企业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基期]×100 其中,总市值=Σ(全价×发行量),报告期企业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样该企业债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7.上证公司债指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指数样本总市值+报告期公司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基期]×基值 其中,总市值=Σ(全价×发行量) 报告期公司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付息指数样本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8.上证分离债指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指数样本总市值+报告期分离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基期]×基值 其中,总市值=Σ(全价×发行量) 报告期分离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付息指数样本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9.上证综合指数等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Σ(股价×发行股数)。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上证B股指数时,价格采用美元计算。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其他指数时,价格按适用汇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

(二)指数的实时计算 

上证指数系列均为实时计算。

具体做法是,在每一交易日集合竞价结束后,用集合竞价产生的股票开盘价(无成交者取昨收盘价)计算开盘指数,以后每大约2秒重新计算一次指数,直至收盘,每大约6秒实时向外发布。

其中各成份股的计算价位(X)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若当日没有成交,则X=前日收盘价;2.若当日有成交,则X=最新成交价。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指数编制方法

创业板指数编制方法

一、指数选样

(一)入围标准:

1.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的A股;

2.有一定上市交易日期(一般为三个月);

3.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4.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无异常、无重大亏损;

5.考察期内股价无异常波动。

(二)成份股选样方法

创业板指数的初始成份股为指数发布之日已纳入深证综合指数计算的全部创业板股票。

在指数样本未满100只之前,新上市创业板股票在上市后第十一个交易日纳入指数计算;在指数样本数量满100只之后,样本数量锁定为100只,并依照定期调样规则实施样本股定期调样。

(三)定期调样方法

创业板指数选样指标为一段时期(一般为六个月)平均流通市值的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额的市场占比,并按照2:

1的权重加权平均,计算结果后从高到低排序,再参考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状况等因素后,选取创业板指数成份股。

创业板指数在样本满100只之后将实施按季定期调样,每次调样均采用缓冲区技术进行。

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进行实施,通常于实施日前一月的第二个完整交易周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布调样方案。

二、指数计算规则

创业板指数以2010年5月31日为基日,基点为1000点。

创业板指数的计算方法与深证系列其它指数相同,采用自由流通量加权,并按照派氏加权法进行计算。

创业板指数调整计算方法与深证100指数等深证系列指数相同。

系列综合指数编制方法

一、涵盖范围

深证系列综合指数包含深证综合指数、深证A股指数、深证B股指数、行业分类指数、中小板综合指数、创业板综合指数、深市基金指数、深证新指数等全样本类指数。

二、选样标准

1.深证综合指数: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全部股票。

2.深证A股指数: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全部A股。

3.深证B股指数: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B股。

4.行业分类指数: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非ST、*ST的A股。

行业分类指数依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的门类划分,编制19条门类指数;依据制造业门类下的大类划分,编制31条大类指数,共有50条行业分类指数。

对公司数量不足5家的门类和制造业大类,暂时不发布指数,指数代码预留,待公司数量满5只后发布。

5.中小板综合指数: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全部股票。

6.创业板综合指数: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全部股票。

7.深市基金指数: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封闭式基金(不包含创新型基金)。

8.深证新指数: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非ST且已完成股改的A股。

三、基日与基点

1.深证综合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1991年4月4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为100。

2.深证A股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1992年10月4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为100。

3.深证B股指数以1992年2月28日为基日,1992年10月6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为100。

4.行业分类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基日指数为100,2013年3月4日开始发布。

5.中小板综合指数以2005年6月7日为基日,基日指数为1000,2005年12月01日开始发布。

6.创业板综合指数以2010-05-31日为基日,基日指数为1000,2010年08月20日开始发布。

7.深市基金指数以2000年6月30日为基日,基日指数为1000,2000年7月3日开始发布。

8.深证新指数以2005年12月30日为基日,基日指数定为1107.23,2006年02月16日开始发布。

四、计算方法

1.深证系列综合指数均为派氏加权股价指数,即以指数样本股计算日股份数作为权数进行加权逐日连锁计算。

2.深证综合指数、深证A股指数、深证B股指数均以样本股的发行总股本为权数进行加权,采用下列公式逐日连锁计算:

Σ(样本股实时成交价×样本股总股本)

实时指数=上一交易日收市指数×───────────────────

Σ(样本股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样本股总股本)

其中:

样本股中的B股在计算指数时价格按上周外汇调剂平均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3.深证行业分类综合指数以样本股的自由流通量为权数进行加权,采用下列公式逐日连锁计算:

Σ(样本股实时成交价×样本股自由流通量)

实时指数=上一交易日收市指数×───────────────────

Σ(样本股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样本股自由流通量)

4.中小板综合指数、创业板综合指数、深证新指数采用可流通股本数加权,采用下列公式逐日连锁计算:

Σ(样本股实时成交价×样本股流通股本)

实时指数=上一交易日收市指数×───────────────────

Σ(样本股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样本股流通股本)

5.基金指数以基金发行可流通份额为权数,采用下列公式逐日连锁计算:

Σ(基金实时成交价×基金流通份额)

实时指数=上一交易日收市指数×───────────────────

Σ(基金上一交易日收市价×基金流通份额)

6.深证系列综合指数均为实时计算,每个交易日集合竞价开市后用样本股的开市价计算开市指数,其后在交易时间内用样本股的实时成交价计算实时指数,收市后用样本股的收市价计算收市指数。

7.样本股当日无成交的,取上一交易日收市价。

样本股暂停交易的,取最近成交价。

8.深证综合指数、深证A股指数、深证B股指数、中小板综合指数、创业板综合指数、深市基金指数、深证新指数计算所采用的权数,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每日发布的发行总股本与流通股本;深证行业分类综合指数计算所采用的权数,来源于深圳证券信息公司维护的自由流通量。

五、调整计算

深证系列综合指数的调整计算是根据不同情况,在开市前对指数实时计算公式中的有关数据项分别或同时进行调整:

1.调整样本股的范围

即调整子项和母项中Σ的汇总范围,将某股票或基金纳入(剔除)指数的计算,在实施当日,用新的样本股计算指数。

(1)新股上市

对于深证综合指数、深证A股指数、深证B股指数、行业分类指数、中小板综合指数、创业板综合指数及深证新指数,凡新股上市,在上市后第十一个交易日纳入指数计算。

(2)封闭式基金上市

对于深市基金指数,凡新基金上市,在上市次交易日纳入指数计算。

(3)恢复上市

凡有样本股恢复上市,在恢复上市次交易日纳入指数计算。

(4)实施或撤消特别处理

对深证新指数,凡有样本股被实施ST或*ST,在被实施特别处理日将该股票从指数中剔除,凡有股票撤消特别处理,在撤消特别处理日将该股票纳入指数计算。

(5)摘牌

凡有样本股或样本基金摘牌(终止交易),从其摘牌之日起,将其从指数计算中剔除。

(6)股权分置

对于深证综合指数、深证A股指数、中小板综合指数及深证新指数,凡有样本股实施股权分置,在股改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或追送对价上市日不纳入指数计算,次交易日开始纳入指数计算。

(7)行业变更

依据中国证监会每季度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于公布日的下一个交易日从其变动前行业对应的行业分类指数中剔除,纳入变动后行业对应的行业分类指数。

(8)停牌

样本股部分停牌时,指数照常计算。

2.调整母项中某样本股的上一交易日收市价

当样本股进行派息、送股、配股、转增或其他除权情况,在除权除息日将母项中该样本股的股权登记日收市价更新为除权参考价。

除权参考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数据为准。

3.调整子项和母项中某样本股的权数

对深证综合指数、深证A股指数、深证B股指数、中小板综合指数、创业板综合指数、深市基金指数、深证新指数,凡有样本股发生股本变动(如增发、配股、送股、转增等引起总股本或可流通股本变化),样本股的权数在股本变动日进行实时修正,具体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数据为准。

对深证行业分类综合指数,成份股公司进行送股、转增等权益分配及配股时,在除权日对成份股的自由流通量进行修正。

成份股公司进行增发、配股时,在其新增股份上市日对成份股权数进行修正;成份股公司进行债转股、股份回购、权证行权时,在其公告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实施修正;成份股公司实施股权分置复牌时,根据支付对价后的自由流通量进行实时修正。

对成份股公司出现股改限售上市、新股发行发起人限售期满、网下配售股解禁、定向增发大股东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解禁、大股东增持、大股东减持等非公司行为引起的自由流通权数变化的,在每年的1月、7月的第一个交易日根据上市公司最新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中公布的持股数据进行定期集中修正。

自由流通量以深圳证券信息公司维护的数据为准。

4.汇率变动

每一交易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结束后,更新本周交易所港币与人民币的外汇调剂平均汇率。

六、发布与管理

1.深证系列综合指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编制、维护和运营。

2.除制造业大类指数之外的深证系列综合指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通信系统对外发布,31条制造业大类指数在深圳证券信息公司线下指数运算系统计算并通过巨潮指数网发布收盘行情数据。

3.指数样本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指数网站

()发布。

4.深证系列综合指数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跟踪、交易深证系列综合指数,或以深证系列综合指数作为评价基准。

两个指数间的关系

上证综合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

深证综合指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

上证指数,更侧重一点原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公司,更侧重大盘股。

而深证指数,更侧重原私营企业发展壮大起来的上市公司,更侧重小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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