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331367 上传时间:2023-01-23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2.0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docx

《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docx

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

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升级完善快速应急机制的要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新冠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XX省市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等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新冠德尔塔等变异毒株的流行特点和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启动应急响应要更快

(一)迅速激活应急指挥体系。

发生本土疫情(非境外县外输入疫情)时,按照“属地处置、提级管控”原则,迅速启动各级应急指挥体系。

疫情发生1小时内启动II级应急响应,激活应急指挥体系,迅速完成常态化防控和快速应急机制转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人员迅速配备到位,实行扁平化管理和工作组加专班化运作,明确各工作组职责任务,实行部门集中办公和24小时应急值守。

研究部署疫情防控措施,统筹调度全县资源和对接省市资源,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二)健全应急工作机制。

县应急指挥部建立多领域专家参与的会商和决策咨询制度,实行一日一研判、一日一会商、一日一督查、一日一报告制度,挂图作战,形成快速处置协调机制,疫情发生地镇乡(街道)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现场指挥部,确保措施快速落地、问题高效解决。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专人对接省市指导工作组,衔接有关工作安排和信息数据收集、整改落实情况等事项。

(责任单位: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三)快速统筹调度资源。

县应急指挥部快速统筹调度资源支持疫情防控,实行全县统一调配,包括人员追踪排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人员转运、服务保障等,必要时可向上级政府申请跨区域调度支援。

(责任单位: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四)强化应急监测和风险评估。

启动应急监测,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病人和环境物品监测;加强对药店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销售监测,严格落实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加强托幼机构、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重点机构和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场站及公共交通工具,商超、农贸市场、宾馆、景区等公共场所的疫情风险监测。

组织专家每日开展风险评估,研判疫情发展态势,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和调整风险管控措施和区域。

(责任单位: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二、信息报告要更早

(一)快速报告初筛呈阳人员信息。

各级各类核酸检测机构发现本土核酸检测初筛呈阳个案时,第一时间向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分别向县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安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采复检,收到复采标本后4小时内完成结果反馈。

(责任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

(二)快速上报疫情信息。

核酸检测初筛呈阳个案,要在出具检测结果2小时内,医疗机构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复采复检确认呈阳并明确诊断后,医疗机构应于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和“疫情快速登记”小程序填报,并完成初筛呈阳个案的转归订正。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立即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并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不得擅自增加会诊、复核等程序而耽误报告时限。

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初报求快、续报求准的原则,第一时间县委、县政府及市卫生健康委书面报告。

首次报告内容应包括感染者基本情况、流行病学调查及密切接触者排查等情况,后续报告内容应包括疫情最新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

三、实施流调与溯源要更准

(一)快速开展大数据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初筛呈阳个案进行复采复检的同时,卫生健康、公安、通信管理、大数据管理等部门共同组成专班迅速精准开展大数据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

充分利用视频监控、通信信号、电子支付等大数据,配合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式,力争在4小时内完成病例发病(无症状感染者首次呈阳标本采样)前14天至隔离前的活动轨迹排查,并根据病例活动轨迹(重点考虑病例的居住地、工作点、发现点和活动点)快速精准追踪、判定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潜在密切接触者、可能暴露的重点人群,落实专人负责对接市联合流调溯源队工作。

加快跨区域协查进度,收到协查通报后24小时内反馈协查结果。

(责任单位:

县流调溯源工作专班,镇乡〔街道〕)

(二)迅速实施溯源调查。

对所有感染者采样送市疾控中心进行快速病例核酸检测和基因测序,及时确定病毒型别。

同时,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病毒全基因测序比对、核酸筛查、血清抗体动态检测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从人、物品和环境等方面逐一分析论证,综合研判病毒来源和传播途径,指导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

县流调溯源工作专班)

四、管控风险区域和人员要更严

(一)尽早管控重点风险人群。

经流行病学调查确定重点风险人群后,通过公安机关、镇乡(街道)、单位、村(社区)第一时间且在不超过8小时内,对其分类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等措施。

同时,采取“健康码”赋红码、黄码等手段限制其自由流动,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第一时间告知其法定义务,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

如果相关重点人员已流出属地,则通报流入地24小时内落实协查管控措施。

1.对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健康码”赋红码。

对密切接触者采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观察措施,及早服用中药实施预防性干预。

如果密切接触者前3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次密切接触者第1、3、7天检测结果为阴性,则次密切接触者在第7天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果密切接触者前3天核酸检测结果呈现呈阳,则次密切接触者转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

2.对通过视频监控、电子支付、现场或电话调查等手段排查出的与病例同时段出现在重点场所(病例发病前或无症状感染者首次呈阳标本采样时间前4天至其被隔离管控前所涉及的重点场所)的潜在密切接触者“健康码”赋黄码,集中或居家健康观察14天,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在第1、3、7、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加快排查潜在密切接触者,判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的按照相关规定管理。

3.对在病例(包括初次检测呈阳的无症状感染者)发病前4天至被隔离管控时,与其同时段(含延后1小时)、同场所(出现多个病例的重点场所或单个病例涉及通风不良空间密闭的高风险场所)及周围250米范围内,停留1小时以上的可能暴露的重点人群“健康码”赋黄码,发送手机短信通知近3天未核酸检测的人员24小时内完成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转为绿码,同时要求日常健康监测14天。

4.对曾在呈阳病例发生地所在镇乡(街道)逗留时间未超过1小时的人员,“健康码”赋绿码,不限制活动,发送手机短信通知近3天未核酸检测的人员24小时内完成检测。

(责任单位:

县疫情管控工作组,镇乡〔街道〕)

(二)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和管控区域。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和病例活动轨迹,原则上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划分风险等级和风险区域,出现1例本土确诊病例时,划定为中风险地区;14天内出现超过10例本土确诊病例或发生2起以上聚集性疫情(指14天内在学校、居民小区、工厂、自然村、医疗机构等范围内发现5例及以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原则上将病例发病前或无症状感染者首次呈阳标本采样前5天内居住点(以小区或自然村为单位)、工作点、活动点划为封闭区;将病例发病前或无症状感染者首次呈阳标本采样前5天内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所在的社区(行政村)、镇乡(街道)分别划为封控区和风险区。

按照封闭区、封控区、风险区、其他区域4个圈层分类进行管控。

根据疫情研判,可适当扩大上述区域的范围,尽可能管控所有潜在风险人群。

(责任单位:

县流动溯源工作专班)

(三)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封闭区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实施“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

除防控和生活保障需要外,其余人员、车辆不得出入。

全面开展集中消毒工作,提供代购、送餐、清运垃圾等服务,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封闭区14天内(自最后1例呈阳个案隔离管控日期起计算)无新增感染者则解除封闭。

封控区实行“只进不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

人员只进不岀,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严禁人员聚集。

封控区7天内无新增感染者,经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评估后转为风险区管理7天,无新增感染者则解除管理。

风险区实行“两点(居住点-工作点)一线、非必要不离开”管理措施。

保持正常生活生产秩序,非必要不离开,禁止各类聚集性活动,暂停各类公共场所营业。

风险区14天内无新增感染者解除管理。

如封闭区域内出现聚集性疫情,且难以落实封闭管理措施时,可对封闭区域人群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责任单位:

县疫情管控工作组,镇乡〔街道〕)

(四)规范开展重点场所消毒。

对感染者发现地、居住地、工作点和乘坐的交通工具、停留的场所、接触的物品实施终末消毒,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采样,消毒效果评价确认无异常后,才能重新正常开放。

对封闭区、封控区、风险区的电梯、楼道、公共厕所、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区域和设施进行消毒。

其他区域应做好日常消毒工作。

重点场所终末消毒前应开展环境采样和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

镇乡〔街道〕,县卫生健康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五、开展核酸筛查要更广

(一)制定大规模核酸检测计划。

根据疫情形势和流行病学调查,结合风险评估情况,确定核酸检测人群的范围和先后次序,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大规模核酸检测计划,确保所有可能的感染者划定在核酸检测范围之内。

核酸检测要优先确保风险人群24小时内完成采样和检测,同时按照全县24小时基本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提前制定能力准备和检测方案。

其中,重点人群和封闭区人群按照1:

1单样检测要求采集鼻咽拭子,封控区、风险区根据检测能力可按照1:

1单样或5:

1混样检测,其他区域可按照10:

1混样检测。

(责任单位:

县核酸检测工作专班)

(二)迅速组织调度核酸检测力量。

组织本地区所有检测力量(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采样和检测,并通过增加班次、调集其他岗位医务人员等方式,提高日采集、检测能力。

必要时,通过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市外、区县(市)外检测力量支援。

(责任单位:

县核酸检测工作专班)

(三)严密做好核酸检测组织工作。

根据检测量、人员分布等确定采样点数量和布局,原则上不低于每2000-2500人设1个采样点,每万名常住人口至少配备20名采样人员,保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样数。

釆样前,社区(行政村)及时统计辖区内待检测人员信息,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由镇乡(街道)牵头组织公安机关、单位、社区和志愿者等,加强采样现场秩序维护,避免人群聚集造成互相传染。

充分利用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实现个人信息釆集、身份识别、标本流转、检测结果汇总分析、上传和查询等全链条管理服务,从样本采集到核酸检测结果出具,不得超过24小时。

做好送检量和检测能力匹配,加强对实验室质量控制。

(责任单位:

县核酸检测工作专班)

(四)合理确定核酸检测次序和频次。

按照封闭区、封控区、风险区和其他区域的顺序,采取多轮次核酸检测,全面排查感染人员,防止疫情扩散。

其中,封闭区要在一个潜伏期内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前7天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密核酸检测频次。

封控区至少在第1、3、7、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风险区至少在第1、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他区域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如果为德尔塔等变异毒株感染,且疫情已经有扩散迹象,则应实施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

县核酸检测工作专班)

六、集中隔离场所要更足

(一)准备充足的集中隔离点。

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建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梯度储备制度,总隔离用房按照不少于20间/万人口规模进行储备(以“七普”人口统计数据为准),确保300间隔离房间可随时投入使用(开发园区减半),其余50%的储备隔离房间可在24小时内投入使用,另50%的储备隔离房间可在48小时内投入使用。

每个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原则上不少于100间房间,避免出现“小而散”的情况。

隔离场所必须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生活区、医学观察区和物资保障供应区,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标准设置并规范管理。

每个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提前成立专班,按照100间房间不少于30人的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包括医务、安保、后勤保障和服务、保洁、心理咨询、设备维修、消杀、消防、管理、信息等人员;其中,医务人员的配备与隔离对象比例不低于2:

50。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配备基本设备、防护物资、医疗设备、基本药品等。

做好感染防控、急救、消防等培训。

(责任单位:

县物资保障组)

(二)严格落实应隔尽隔。

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釆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快速、严格实施单人单间隔离。

除婴幼儿、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单独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允许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允许实施2人以上一间隔离。

所有隔离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不允许相互接触。

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要区分楼层、区分房间标识进行隔离,将密切接触者安排在高楼层、次密切接触者安排在低楼层。

原则上境内和境外隔离人员应在不同隔离场所进行隔离。

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分别从与病例、密切接触者最后接触的日期开始计算,隔离人员解除隔离时要发放告知书。

(责任单位:

县疫情管控组、县防控专家组)

(三)严格隔离防疫要求。

严格按照标准做好隔离场所医疗废弃物和垃圾的处置和清运等工作,每天对隔离房间、卫生间、楼道等场所至少消毒1次。

落实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和专班化封闭管理。

全面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第一时间报告并送定点医院排查,解除隔离前对其居住房间和环境进行采样和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

县防控专家组)

七、落实群防群控措施要更紧

(一)实施社会层面管控。

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迅速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停止非必要聚集性活动。

严格大型活动监管,原则上不得开展线下节庆、大型会议、联欢、聚餐等活动。

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亮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暂时关闭辖区内KTV、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洗浴中心、棋牌室等室内密闭休闲娱乐和运动场所,暂停培训机构线下服务等。

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可对托幼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等机构实施封闭管理。

(责任单位: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落实单位防控主体责任。

积极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做好全员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异常症状报告等健康监测,实施“健康码”(行程卡)查验、人员隔离、健康随访及其他公共卫生措施。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动员公众当好疫情防控工作监督员,督促社会面防控措施的落实。

(责任单位: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积极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压实疫苗接种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加快疫苗接种进度,确保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重点行业人员应接必接,尽快形成人群免疫屏障。

(责任单位: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八、医疗救治准备要更全

(一)及时腾空定点医院。

县第一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为定点收治机构,设立独立的感染楼,承担全县内重大疫情患者集中收治。

按《XX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负压病房、标准隔离病房、负压手术室、负压重症监护病房、传染病专用血透室等必要的救治设施;同时确定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为县级后备医院,做好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必要时24小时内腾空用于集中收治患者。

(责任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

(二)全力救治患者。

发现感染者后,确保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

对轻症患者尽早采取有效治疗措施,防止和减少轻症转重症。

对重症患者按照“一人一策”原则进行多学科诊疗,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注重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推动中医药及早介入、全程参与。

(责任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

九、信息发布要更实

(一)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本土疫情发生后,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党政部门负责人、新闻发言人、专家等出席,重点发布新增病例(包括感染者)及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防疫政策、医疗救治、保供稳价、科普知识等重要信息。

建立新闻发布机制,呼吁公众主动参与疫情防控。

必要时立即发布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

县宣传舆论组)

(二)做好社会舆情引导。

坚持疫情、舆情、社情“三情”联动,做好舆情风险监测和研判,及时披露信息、澄清谣言、回应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对重要信息和敏感问题的发布要进行风险评估,严格把关发布内容。

可通过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解疑释惑、普及防护知识、回应涉疫热点问题,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传播,做大正能量舆论场。

(责任单位:

县宣传舆论组)

(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技能普及。

普及疫情防控健康知识和技能,引导群众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少聚集,保持1米线,加强家庭室内通风、消毒。

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心理干预,向社会公众提供心理援助服务。

(责任单位:

县宣传舆论组)

十、应急保障能力要更强

(一)加强应急物资保障。

建立区域物资和人员统一调配保障机制,及时组织生产、供应防控物资,根据需要调集市内相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设施设备等,支援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工作。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政府可紧急调集人员和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宾馆、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责任单位:

县物资保障组)

(二)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规定落实疫情防控人员、物资、医疗救治、核酸检测、隔离等相关经费保障。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临时调整医保政策,启动医疗救助应急机制。

(责任单位:

县物资保障组)

(三)加强大数据支撑保障。

建立完善县际应急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组织相关部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支持开展重大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辅助精密智控。

(责任单位:

县物资保障组)

本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相关工作流程见附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军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