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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危害事故发生时有效控制和处理事故,本着“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编制预案的依据

1、国家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1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05.0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0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09.01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2001.04.21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2.11.15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01.13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000.1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05.01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005.08.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957.11.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01.0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04.09

《煤矿安全规程》2010.3.1

2、地方法律法规:

《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2001.03.01

3、上级部门及本单位规定:

1)市、县局各级文件;

2)《长治中能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2年1月;

3)《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霍矿井及选煤厂2.4Mt/a选煤厂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2010年11月;

4)公司有关其它制度。

4、有关重大事故应急文件、技术规范和指导性材料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06.11

5、相关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

《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第155号国际公约)

《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第174号国际公约)

三、职业危害的目标分布

根据公司生产特点,依据各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特点,确定以下地点为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1、1303综采掘进工作面落煤、运煤。

灾后及非正常涌出的有毒有害气体

2、2302综采掘进工作面落煤、运煤。

灾后及非正常涌出的有毒有害气体

3、其他皮带转载点运煤。

灾后及非正常涌出的有毒有害气体

4、其他存在噪声、电气焊的地点

四、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

一般职业危害事故、重大职业危害事故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治三元中能煤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

 

2、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反应及时、规范有序,依靠科技、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原则。

3、坚持在对灾区人员实施救援时先生存者后遇难者的原则。

4、坚持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5、坚持保护环境,有利于灾后重建和尽快恢复生产的原则。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情况的危险性分析

第一节单位概况

一、企业概况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霍矿井项目隶属于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霍井田位于太行山西侧长治盆地南部,行政区划隶属于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的慈林山镇管辖。

矿井工业场地位于长子县五里乡村北300m处,距长治市约25km、长子县15km。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2011〕1353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西省潞安矿区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霍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复的井田境界面积为44.4km2。

矿井主采的3号煤开采深度为+390~+720。

矿井能力240万t/a。

第二节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结合矿井有关资料和技术参数,通过认真分析,认为矿井的主要职业危害危险源有:

粉尘、噪声和有毒有害气体。

一、矿井粉尘危险性分析

粉尘是在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细粒状矿物或岩石粉尘。

粉尘危害是矿山开采作业中最大的危害之一。

爆破、割煤、矿岩装卸和运输过程都能产生大量的粉尘。

粉尘的危害性大小与粉尘的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物质组成有关。

一般随着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增加、含硫量的增加,粉尘的危害增大。

在不同粒径的粉尘中,呼吸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最大。

粉尘包括煤尘和岩尘。

矿井为高瓦斯矿井,3号煤煤尘有爆炸危险性;3号煤层属不易自燃煤层,井田构造属简单类型,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地温地压为正常区。

但综放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作业地点煤尘浓度过高时,不仅会对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容易引起矽肺病,而且还会影响视线,不利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从而也增加了机械伤人事故的机会。

二、矿井有毒有害气体危险性分析

煤矿井下空气中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是指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碳以及氮氧化物等。

少量的有毒气体主要刺激人的呼吸系统、皮肤、眼睛等部位。

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会导致中毒窒息事故。

矿井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有煤层涌出的瓦斯与二氧化碳,井下坑木氧化、爆破工作、人员呼吸产生的二氧化碳,爆破中产生的少量一氧化碳,坑木腐烂、含硫矿物遇水分解而成的硫化氢等,因此要针对有毒有害气体来源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三、噪声危险性分析

煤矿噪声主要存在于主要通风机附近、局部通风机附近、空压机房、以及液压泵站、采煤掘进机附近等地点。

危害极大,长期呆在噪声环境中可引起噪声聋,如煤矿井下工人常见的耳朵“发背”——即听力显著减弱,是煤矿职业病中最典型的一种。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一节应急组织体系

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机构

在公司统一领导下,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经理任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指挥部副总指挥由安全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通风助理、党委副书记、矿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救援队伍负责人组成。

二、职业病危害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机构

矿井发生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后,必须立即设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公司及有关部门领导和矿山救护队负责人组成,原则上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负责指挥抢险,必要时由上级部门指定专人担任组长,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立:

现场救援组、现场保卫组、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事故善后处理组、医疗救援组、宣传组、专家组。

第二节总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职业危害应急救援事故处理总指挥部:

成立以总经理、党委书记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组成人员:

总指挥:

张炳林张永明

常务副总指挥:

孔祥义

副总指挥:

赵亮闫炜郎世海宿建军郑金平

张格许金升李兵张中才赵志斌

成员:

暴广昌侯卫兵崔有宝陈全秋张勇

王会堂李振江原慧峰孙颜华李永青

刘俊杨斌张红波黄书才杨永新

本应急救援机构为公司最高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适用于较高响应级别的应急救援工作,较低响应级别的应急救援机构由此救援机构内部分人员组成,在应急救援预案各专项预案中有专门陈述。

上级部门成立现场指挥部后,本应急救援机构由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参加抢险救灾活动。

综采队、综掘一队、综掘二队、机电机运队、机修厂、洗煤厂、销售科、后勤服务中心应成立本部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在本部门发生应急事件时能按预案迅速展开应急救援活动,或按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求参加其它部门的应急救援活动。

二、总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矿内部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人员、物资、安全疏散、撤退、避灾等网络。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3、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的配置和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4、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在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迅速启动抢险救援行动预案,统一部署应急救援行动的实施工作,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6、进行和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报告本矿伤亡事故,及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上报,及时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

7、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

办公室设在公司调度室,办公室主任由调度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职防办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部室领导人组成。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抢险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矿山应急指挥部命令;

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公司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矿山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职业危害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调度室,24小时不间断值班。

现场总指挥:

孔祥义

现场副总指挥:

赵亮闫炜郎世海宿建军郑金平

张格许金升李兵张中才赵志斌

成员:

各应急救援组长

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成员

抢险救援组

许金升

崔有宝

程全秋、李永青

医疗救护组

杨斌

王俊虎

医务室有关人员

技术专家组

郑金平

张中才

生产系统各业务科室、厂、队负责人

通信信息组

宿建军

王童飞

调度室监控组有关人员

物质装备组

刘俊

申利军

供应科有关人员

交通运输组

赵志斌

付正芳

办公室车队有关人员

后勤服务组

张格

杨斌

后勤服务中心有关人员

财力保障组

张跃龙

李国栋

财务科有关人员

治安保卫组

闫炜

张红波

保卫科有关人员

善后处置组

郎世海

赵志斌

办公室有关人员

机电检修组

赵亮

候卫兵

张勇刘华伟许锦红张向阳王兵

通风组

李兵

卢韶帅

苗少刚牛鹏飞董华锋

职责:

1、负责抢险救援的全面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

2、根据抢险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3、核实遇险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

4、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5、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组织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准确的信息。

7、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现场抢救组、现场保卫组、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事故善后处理组、医疗急救组、宣传组。

7.1抢险救援组:

由安全指挥中心、安全科和调度室组成,组长由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担任。

发生安全事故时,根据事故情况,清点出入井人员数量,查清受灾区域人数、灾变地点、灾情,并向有关领导及时汇报。

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参与和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

日常职责:

调度室要维护好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等监控系统,确保监控有效、数据准确;调度值班人员要对矿井日常生产情况掌握清楚。

7.2医疗救护组:

由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组成,组长由分管医务室的主任担任,负责组织本部门力量对伤员的救治、药物品的供应及护送工作。

日常职责:

医务人员日常要学习救护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定期组织救护演练训练;做好医疗抢救设备、器材、药品的采购、保管工作。

7.3技术专家组:

由生产系统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生产科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发生事故时,负责准备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本部门力量,提供测绘、图纸资料、抢险工程设计、施工等保障功能。

必要时聘请专家参加事故的抢险指挥和协助制定救灾措施。

日常职责:

生产科要定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对矿区周边、井下环境进行灾害评估、分析;并做好日常性技术指导工作。

7.4通信信息组:

由调度室组成,组长由调度室主任担任。

发生事故时,组织本部门力量抢修通信设施,保证事故地点与指挥部通信畅通,信息传递及时。

日常职责:

调度室要维护好调度通信系统、井下广播系统等通讯系统确保发生事故时通信联络可靠。

7.5物资装备组:

由供应科组成,组长由科长担任,发生事故时,负责准备必要的救灾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等并迅速按要求运到救灾地点。

日常职责:

负责采购应急救援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大型、特殊应急物资和装备,由供应科设立专门存放处,并建立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和发放制度,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7.6交通运输组:

由综合办组成,组长由综合办主任担任,发生事故时,做好运输应急运力的组织、救援和保障工作,完成伤员、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任务。

日常职责:

做好应急车辆的保管和日常检查、维护,以保证应急情况车辆正常出车;建立突发事件专门应急驾驶员队伍,配备日常值班人员和车辆。

7.7后勤服务组:

由后勤服务中心组成,组长由后勤经理担任,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本部门力量对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和上级领导、抢险救灾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保证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住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日常职责:

后勤服务中心要做好日常后勤物质的储备、保管工作;负责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

7.8财力保障组:

由财务科组成,组长由财务科长担任,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的调集和筹备;

日常职责:

财务部门建立应急经费操作程序,在保证应急物资采购经费外,应根据相关需求做好应急状况下的应急备用经费。

7.9治安保卫组:

由保卫科组成,组长由纪检书记担任,发生事故时,负责维持救灾秩序,严厉打击制造混乱干扰救灾不法行为,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日常职责:

保卫部门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确保矿办公、生产及生活区域的治安安全;建立突发事件治安安全网络,并通过该网络与相关地区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互助协作关系。

7.10善后处置组:

由公司综合办组成,组长由工会主席担任,发生事故时,负责伤亡员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7.11机电维修组:

由机电科和机电机运队组成,组长由机电经理担任,发生事故时,根据总指挥命令,组织本部门力量,保证主扇风机、主绞、副绞的正常运转和人员抢险物质、设备的提升运输,并执行好停送电制度。

7.12通风组:

由通风科组成,组长由通风助理担任,发生事故时,提供建构通风设施、安装通风设施、安装通风设备,监测矿井供风和主要通风机运行工况等功能。

8有关职责

8.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8.2承接单位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初步确定响应级别,请示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8.3.负责通知总指挥部所有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合;

8.4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8.4.1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协调各专业组、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

8.4.2组织、协调对外求援等有关事宜,负责事故的上报;

8.4.3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8.4.4各生产队队长、洗煤厂厂长、销售科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如果在现场时,应迅速将事故报告公司值班领导和调度室,采取措施处理事故。

如事故紧急无法采取措施时,应立即组织工人撤离危险区域或矿井。

如在地面时,应到调度室报到,听候指挥,了解本队撤出人员人数,并将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汇报。

指挥本队职工协助抢救工作。

8.4.5采掘班长:

在发生事故后,应迅速向调度室报告,并积极组织工人处理事故和抢救伤员,如不能处理事故,立即组织工人采取安全措施后迅速撤出危险区域或矿井。

8.4.6值班调度主任:

接到报告后,迅速确定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领导报告。

8.4.7值班调度员:

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本预案通知顺序和通讯电话表,立即通知事故抢救人员,并视具体情况按响应级别启动本预案。

8.4.8值班医生:

应整理和携带应急物品等,对遇险人员进行抢救。

8.4.9值班司机:

应随时待命,在发生事故后能迅速出发,协助运送人员或材料。

8.4.10工人:

发生事故时,在安全条件下应积极救灾,有困难时应尽可能采取安全措施后迅速撤至安全地点或矿井,同时应将事故通知附近人员,事故现场人员还应将事故迅速报告调度室或安全检查员等。

9、专家组

组长:

属地、省或国家专家库中具有相关灾难处置专长的人员,也可由现场总指挥指定。

成员:

由企业专业技术部门负责人或指挥部聘用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职责:

提供救援技术支持,参与抢险方案拟定。

搜集整理救援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为指挥部提出建议意见及相关依据,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

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抢险救援人员岗位责任制

1、总指挥的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

(2)组织指挥本矿职业危害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应急救援行动。

(3)在启动县应急救援预案时,可作为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负责向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和接受命令。

2、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工作。

(2)担任应急救援现场指挥或负责具体指挥。

(3)在总指挥不在抢险救援现场时,受总指挥委托担任总指挥,履行总指挥职责。

3、现场指挥(指挥部成员)的职责:

(1)全权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

(2)负责及时向总指挥报告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情况,保证现场抢险救援行动与总指挥部的指挥和各保障系统及专业队伍的工作协调。

(3)进行事故的现场评估,并提出抢险救援的相关方案,报应急救援总指挥备案,必要时,与总指挥部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关专家进行直接沟通,确立抢险救援方案。

(4)必要时,提出现场抢险增援、人员疏散、向上级求援等建议并报总指挥部。

(5)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的总结。

4、医疗应急救护医院及市救护大队的职责:

根据《医疗急救援协议书》和《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

5、事故单位的职责:

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1)负责组织本单位制定应急救援的标准化操作程序,配备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及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应急知识的培训及演练。

(2)负责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进行现场抢险救援行动。

(3)负责了解掌握事故现场情况,并报告。

(4)提供抢险救援建议,为总指挥部的决策当好参谋。

(5)在事故恢复阶段,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恢复。

6、事故单位其他人员职责:

(1)学习应急救援知识、掌握救援技能,按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标准化操作程序开展救援工作;

(2)了解掌握事故现场情况,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报告;

(3)在事故发生初期,及时进行抢险;

(4)提供抢险救援建议,为总指挥部的决策当好参谋;

(5)保持与本矿通信联络畅通,保证有效沟通;

(6)进行事故现场恢复。

第四章粉尘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

公司一般职业危害事故,一般是指由于粉尘引起尘肺病,噪声、震动、电气焊引起的其它疾病。

其中以尘肺病为主,本文只做粉尘及噪声危害的预防及处置。

第一节粉尘危害程度分析

粉尘是在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细粒状矿物或岩石粉尘。

粉尘危害是我公司开采作业中最大的危害之一。

爆破、割煤、矿岩装卸和运输过程都能产生大量的粉尘。

粉尘的危害性大小与粉尘的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物质组成有关。

一般随着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增加、含硫量的增加,粉尘的危害增大。

在不同粒径的粉尘中,呼吸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最大。

粉尘包括煤尘和岩尘。

我公司开采3#煤层,煤尘有爆炸性,综放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作业地点煤尘浓度过高时,不仅会对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容易引起矽肺病,而且还会影响视线,不利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从而也增加了机械伤人事故的机会。

第二节预防措施

一、一般规定

1、公司劳资科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2、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人员,负责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开展对接尘人员的职业危害健康体检工作,建立接尘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的尘肺、疑似尘肺病进行健康普查和诊断治疗。

4、对作业人员上岗前及在岗期间定期进行粉尘危害预防培训,强化对职工的粉尘危害防治知识的教育,提高对粉尘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正确使用防尘用品。

5、按国家标准配备专职测尘员,进行粉尘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1)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1)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

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3)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

(4)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5)粉尘测定按AQ1020-2006《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6、地面应建筑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应根据井下用水量而定,不得小于200立方米,且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

7、防尘用水水质,要达到下列要求:

(1)悬浮物含量不超过150mg/L;

(2)悬浮物粒度直径不得大于0.3mm;

(3)水的PH值(酸碱性)在6~9.5范围内;

(4)水质必须每年测定一次,改变水源时要进行水质测定,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每月要冲洗一次过滤器。

8、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9、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打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10、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要洒水。

11、井下防尘管路(包括主管、支管)的管径,要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

12、煤矿防尘用喷嘴应符合MT/T240的规定,除尘器应符合MT159的规定。

二、采煤工作面粉尘危害管理规定

1、煤层注水:

(1)必须采用地面静压防尘水注水,注水过程中应进行流量及压力的计量。

(2)单孔注水总量必须使该钻孔预湿煤体的平均水分含量增量大于或等于1.5%。

(3)封孔深度必须保证注水过程中煤壁及钻孔不渗水、漏水或跑水。

(4)符合规程154条的可以不注水,但必须采取其他防尘措施。

2、回风距切眼30米以内安装二道净化水幕,交替前移,水幕要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期间要正常使用。

回风巷应每200米安设一道风流净化水幕,采用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每周、进风巷每月至少冲刷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距采煤工作面100米范围内的回风巷及工作面每班冲刷一次。

4、各转载点均设喷雾装置,出煤时要使用正常。

5、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喷雾装置要雾化程度高,能覆盖滚筒。

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MPa。

喷雾系统应与采煤机联动,工作面的高压胶管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不准割干煤。

6、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MPa。

7、在静压供水的水压达不到喷雾要求时,必须设置喷雾泵站,其供水压力及流量必须与液压支架喷雾参数相匹配。

泵站应设置两台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8、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三、掘进工作面粉尘危害管理规定

1、机掘作业:

(1)距工作面迎头50米以内安设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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