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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探施工安全技术解读

地质勘探施工安全技术

一、施工区地理、交通位置、矿产种类及槽探施工技术条件

二、施工方案

1、工作量施工矿区岩石的主要物理机械特性

三、危害安全因素分析

野外勘探作业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

车辆伤害、淹溺、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片帮冒顶、爆破、透水、中毒和窒息、火灾、火药爆炸、其他伤害等。

其中:

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片帮冒顶和机械伤害的可能性较大;其他伤害中突发疾病和高山反应发生的频率较高。

1、车辆运输危险因素分析

车辆运输是野外作业必不可少的重要交通运输工具。

出队、收队及野外踏勘,物资、设备的运输,作业人员运送均需使用车辆。

而且野外工作期间大多行驶在便道,甚至需车辆自身探寻道路,车辆涉水等,安全行车保障低。

因此,车辆运输安全是野外作业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

2、淹溺危害因素分析

在野外有水系地区作业或途径河流是,未掌握水情、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冒然徒步过河或下河洗澡;通过沼泽地段、浮动草地,未探明情况冒然行进,易造成淹溺危害。

3、物体打击危害分析

野外作业中,在悬崖、陡坡上作业未清除上不浮石或违章进行两层或多层同时作业,有浮石滚落造成危害的危险;在钻探工程施工中,安装、拆卸钻塔、钻进、提钻及处理孔内事故过程中,均会发生物体打击伤害事故。

硐探施工中顶板坍塌、浮石滚落,竖井、浅井、天井井口掉物等均可造成物体打击伤害。

4、坍塌危害因素分析

在槽探、硐探工程施工中,其断面规格违反《地质勘探安全规程》,未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在钻探工程施工中,在山坡上修筑地基时,在靠山边坡开挖地基未正确选取坡度,特别是边坡岩石松软时,其坡度大于45°,均易导致坍塌事故发生。

5、高处坠落危害因素分析

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含2m)以上均称为高处坠落。

野外作业时,在陡坡或垂高2m以上处作业或在山道上行走滑跌;探矿工程施工中安装、拆卸钻塔,浅井、天井施工,如防范不到位,均可能发生高处坠落危险。

6、机械伤害危险因素分析

在探矿工程施工工程中,使用了大量的机械、设备,如钻机、泥浆泵、发电机、空压机、凿岩机等,易发生一些机械伤害事故,如机械设备的防护罩(栏)缺失或损坏、作业人员穿戴不整齐、作业空间狭窄等造成操作人员被卷入机械传动部位的危险;机械设备突出物、旋转零件飞出伤人;机械固定不牢,受载后造成挤压伤害;不停机检修设备造成的伤害等。

7、触电危害因素分析

触电是常见的危险因素之一,往往由于电气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装置、供配电线缆敷设不规范,线缆绝缘破损漏电、配电柜前无绝缘胶垫、在潮湿地区作业人员不穿绝缘鞋、电气闸刀破损、硐探掘进工作面未使用36V安全电压均可导致触电伤害事故;雷电也是造成触电事故的因素之一。

8、冒顶片帮危害因素分析

片帮冒顶事故的发生,一般与矿山地质条件、生产技术和组织管理等多方面因素有关。

开采方法选择不当或错误、采掘顺序、凿岩顺序、支架放顶等作业不当;支护方法不合理或支护不及时;顶帮暴露面积大、时间过长;爆破后未及时惊醒顶板检查和维护;处理浮石操作不当;地质条件不好,有小断层、裂隙、溶洞、软岩、泥夹层、破碎带、裂隙水等;在矿井内工作时,由于没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而使片帮冒顶事故扩大化的事例常有发生。

9、爆破危害因素分析

爆破是利用炸药的爆破能量来破碎物体的技术和方法。

往往由于起爆方法、爆破参数选择不当;用铁制品装药或在残眼中掏药;不按规定躲炮;无躲炮设施或不完备;在有冒顶或顶帮冒落危险、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受阻、光线不足或无照明情况下进行爆破作业;贯通爆破未及时提供两个工作面间距及违章作业等。

10、透水危害因素分析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接近水源可疑地段未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排水未根据水文地质资料和施工情况进行确定排水方法和排水设备;掘进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岩壁“挂汗”或“挂红”、工作面温度下降、空气变冷、出现雾气、顶板淋水加大和水叫等透水征兆时,未及时撤离井下人员;坑口标高未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水位1m以上,坑口上方无排水沟或防水坝,遇到大到暴雨或洪水灌入井内均可酿成透水事故。

11、中毒和窒息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在地质调查、坑探井巷工程施工及煤火炉取暖过程中,由于防范措施不力和取暖方法不妥,均可发生中毒和窒息伤害事故。

12、火灾危害因素分析

火灾分为地面火灾和井下火灾,按火灾发生的原因有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

通常发生的火灾多为外因火灾。

作业人员在生产、生活中,由于对或中使用的随意性和执行规章制度的不严肃性,易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如地址踏勘途径或宿营在森林、草原地带,随意破气燃着的烟头、营地用火未彻底熄灭引起森林草原大火;钻机场内取暖火炉距油料等易燃品存放点及厂房布安全距离不够、火炉底部与木地板接触及烟筒与厂房布接触未采取绝缘防护措施;明火直接加热机油或柴油机底壳;井下进行电焊产生的火星或明火取暖、照明的引燃易燃物;电气线路短路、过载、缆线接头接触不良等产生的电弧和电火花导致的电气火灾等。

13、火药爆炸危害因素分析

在坑探井巷掘进中,需要使用大量的炸药,炸药属于易燃易爆品,在其贮存、运输、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和违章操作,均有可能发生爆炸的可能。

14、其他伤害危害因素分析

1)人员迷失方向

人员扎起野外作业,特别是在山区、林区、沙漠、荒漠地区,未携带罗盘、GPS等器具或行进线路五标志物,不能准确确定自己的位置,相互之间不能保持联系,均有可能导致人员迷失方向,被困山野。

2)高原危害

青藏高原海拔高,空气稀薄,特别是在海拔3000m以上艰险地区从事野外作业,若不采取逐级等高逐步适应的进入方式,工作人员将出现严重的高原反应。

人员未经体检,进入艰险地区作业极易导致有高原禁忌症的人员发生心脏病急性发作、肺水肿、脑水肿等急性高原病,若不及时救治,将危及生命安全。

3)低温危害

青藏高原属典型的高原大陆性气候,干旱少雨、高寒、昼夜温差大、多风、冰冻期长等特点,从业人员在寒冷的环境中作业,特别是在雪线以上地区作业,若无防冻措施或保暖措施不到位,易发生冻伤人体或设备等事故。

4)暴雨危害

强降雨可能导致山洪、泥石流、山体崩塌、山体滑坡等灾害。

野外营地选择时如未详细了解和掌握周围地形、地势条件,没有避开上述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易造成人员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

5)暴风雪危害

青藏高原天气变化莫测,暴风雪天气时有发生,对野外作业人员,特别是出于工作途中的地质人员威胁较大,一是无躲避场所,二是处于饥寒交迫窘境,冒然行走易造成迷失方向;对探矿工程施工,易造成阻断运输道路、给养中断,给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甚至将会造成因生产物资供应不到位而被迫停产;生活因缺水少粮而忍饥挨饿,是作业人员身心受到伤害。

6)食物中毒危害

食物过期或腐烂及误食有毒的野果、野菜、蘑菇,导致中毒、腹泻、呕吐等伤害,重者可能危及性命。

7)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及致害动、植物危害

对作业区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及致害动、植物等了解掌握不够,未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导致人员受到感染或伤害。

8)地震危害

强烈的地震可能导致山体大面积坍塌和设备、设施的破坏,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2001年《中国地震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划定青海地区的基本烈度未Ⅵ—Ⅶ度,地震灾害未野外临时构筑物和地质调查影响不大,而对硐探施工将会有破坏性的影响和作用。

四、野外作业安全措施

人员配备

施工人员年龄必须在18—45周岁,进行健康体检且体检合格,并购买工伤社会保险。

车辆运行及通讯

1、加强机动车辆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检查车辆转向、制动、照明、信号等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3、通过恶劣路面及危险路段时,应停车探明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通过,严禁冒险强过。

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院《车辆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各类违章现象发生。

5、非本单位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

6、雇用车辆必须签订雇车协议,装车由专人指挥,严禁超限、超载。

7、野外地质勘探项目组配备有效的无线电通讯设备。

野外营地选择

1、借住民房应进行消毒处理,并检查房屋周边环境、基础和结构。

2、野外营地应选择地面干燥、地势平坦、水源无污染背风场地。

3、挖掘锅灶或者设立厨房,应在营地下风侧,并距营地大于5m。

4、营地,应设排水沟,悬挂明显标志。

5、在林区、草原建造营地,应开辟防火道。

预防淹溺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1、在沼泽地行走、作业,应随身携带探测棒及救生用具,植物覆盖的沼泽地段、浮动草地、沼泽深坑地段,应绕道通行。

2、徒步涉水河流,水深应小于0.7m,流速小于3m/s,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3、藏高原的河流、湖泊多为雪山、冰川融水汇流而成,水体温度极低,应禁止人员在河流、湖泊中游泳、洗澡,以免发生意外。

预防人员迷失方向的安全技术措施

1、野外作业人员应佩戴罗盘、GPS、地形图等定位、定向仪器及资料。

2、每日出发前,应了解气候、行进路线、路况、作业区地形地貌、地表覆盖等情况。

3、人员外出作业应有当日行进路线、汇合地点、约定时间等工作计划。

4、禁止单人进行野外作业,作业中随时确定自己的位置,与其他人员保持联系。

预防高原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

1、对野外作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防止患有高原禁忌症者进行野外作业。

2、采取逐级登高形式,逐步适应高原环境。

高原作业,严禁饮酒。

3、高寒地区作业,应配备氧气袋(瓶)、防寒用品用具。

4、人均每日饮用水量,应不少于3.5L。

5、配备适用于高海拔地区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防寒、防冻用品,在雪山、冰川区域作业,应佩戴雪镜,预防雪盲症的发生。

6、发生高原病症状时,应及时、就近送往医院救治。

预防暴风雨(雪)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

1、出队前了解掌握作业区历年山洪和最高洪水水位资料,在工程布置、道路选择上应避开洪水、泥石流、山体坍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或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2、作业人员遇到上述险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

3、野外生产期间,项目组应根据作业地区的气象、交通等条件,储存适量的生产、生活物资。

预防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安全技术措施

1、了解掌握作业区动、植物及微生物伤害源,特别是传染病种、疫情传染源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2、在疫源地区从事野外地质勘探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接种疫苗;在传染病流行区从事野外地质勘探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注射预防针剂。

3、禁止使用过期、变质食品,禁止采、食不识别的野菜、野果。

禁止饮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新水源和未经消毒处理的水。

预防低温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

为野外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气温低于-30°是应停止作业或采取防冻措施。

预防地震危害的安全预防措施

在工程布置上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特别是硐探工程应根据所处地区的地震基本烈度进行布设。

预防物体打击的安全技术措施

1、在悬崖、陡坡上作业,应先清除上部危岩、浮石,不得违章两层或多层同时作业。

2、钻探施工施工中禁止在踏上、塔下同时作业,踏上拆下的配件不得随意抛掷,建、拆塔拉吊塔件时要捆绑牢固;钻进中要严格执行规程,防止卡盘扳手、垫叉、提引器等打击人体事故的发生。

3、硐探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随时清除顶板危害浮石,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4、浅井、圆井、竖井(盲竖井)、斜井(盲斜井)等探矿工程施工中,要清楚井口碎石、杂物,防止掉入井内伤害作业人员。

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

1、野外地质调查中,在陡坡(30°以上)或垂高超过2m的边坡上作业,应使用保险绳、安全带,防止高处坠落。

2、钻探施工拆、安钻塔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用安全带、安全绳等防护措施,防止高处坠落。

3、浅井、圆井、竖井(盲竖井)、斜井(盲斜井)等探矿工程施工中,井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止人员跌入。

预防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

1、探槽、浅井的设计与施工必须遵守《地质勘探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

2、探槽施工深度应小于3m,槽底宽度应大于0.6m,两壁坡度应严格按照《地质勘探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严禁采用挖空槽壁自然塌落的施工方法。

3、在松软地层挖掘探槽是,应及时采取支护措施。

4、浅井施工深度不应超过20m,在不稳定的沙砾层、含水层中掘进浅井时,应采取止水、支护措施。

5、钻探工程施工中,在山坡上修筑地基时,严格控制靠山边坡的坡度,岩石较坚硬、稳固时地基上方坡度一般在60°—80°;岩石松散时,坡度应小于45°,在邻近边坡机场处设置护网或护栏等防护设施。

防止机械伤害的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管理、确保运行机械设备的完好,机械设备传动的皮带轮应有防护罩,联轴器应有防护栏。

2、遵守安全技术规程,不违章作业,设备检修必须停机,严禁对运转中的机器进行维修。

3、对可能松脱的零部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紧固,防止由于启动、制动、冲击、振动而引起松动。

4、运行中可能松脱的零部件必须采用有效措施加以紧固,防止由于启动、制动、冲击、振动而引起松动。

5、每台机械都应设置紧急停机装置,使已有的或即将发生的危险得以避开,紧急停车的标识必须清晰、易识别,并可迅速接近装置,使危险过程立即停止,并不产生附加风险。

6、各种设备安装基础要平整、牢固。

7、穿戴符合要求的紧袖、紧身工作服。

8、拓展作业空间,保证操作人员良好宽松的工作环境。

供配电安全技术措施

1、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等,应报纸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2、熔断器、熔丝、熔片等保险装置,使用前必须进行核对,严禁铜、铝丝等代替保险丝。

3、非电工作业人员严禁进行电工作业,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做到持证上岗,电工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4、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工具外壳要进行保护接地,移动工具时防止导线被拉断。

5、动力线、照明线敷设要规范,输出线路不准与金属管架接触,高价线路经人行道时期导线的弧垂距地面高度不低于3.5m;经车行道时应不小于6m。

6、运行的电动机外壳,应按规定进行保护接地,接地线应采用并联方式,不应将各电动机设备的接地线串联接地。

7、动力和照明线路敷设应规范,穿墙线路应加设穿墙套管,接地接线方法应符合规范要求,接头裸露处必须绝缘保护。

8、开关闸刀不能直接挂在墙体上或杆子上,应当设置在闸刀箱内,并使用专用熔断丝,不得用铜丝等代替熔断丝,及时更换已变形的闸刀盖。

9、硐探掘进工作面使用36v安全电压。

10、地面高大建筑物设置避雷装置。

野外作业人员不宜在电气设施、树木下躲避雷雨。

预防片帮冒顶的安全及时措施

1、通过收集和调查矿区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资料,确定合理的井巷断面形状和规格,尽可能避开河减少穿过断层破碎带,减少结构面(弱面)对工作面的影响。

2、在地质构造复杂地段掘进应采取控制爆破方法,如光面爆破、微差爆破等,以合理的爆破工艺使爆破后形成夫人井巷断面符合设计要求,尽量减少对围岩的震动破坏。

3、为了保持井巷的稳定,防止井巷围岩垮塌和发生过大的变形,对于不稳固的破碎松软岩层,必须进行惊险支护工作,并随着掘进工作的进行,及时安设临时支架,并及时将临时支架换成永久性支护。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仔细检查工作面顶帮有无松动危岩、浮石,支架有无破坏和异常现象,一经发现立即妥善处理。

5、在不稳固岩层中掘进井巷,严格控制最大控顶距,并经常检查支护情况,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和维护。

6、采用棚式支架时,支架背板一定要背实,背板后面用石渣等充填严密,不能有空顶空帮现象。

7、需要支护的井巷,支护与工作面的间距,应在施工设计中规定,中途停止掘进时,支护必须及时跟至工作面。

8、加设支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使用腐朽、虫蛀、软杂木和劈裂的坑木。

2)支架架设后,用木楔在接榫附近将梁、架腿与顶、帮之间楔紧。

3)架腿应打在稳定的岩石上。

4)放炮前,靠近工作面得支架,应用扒钉、拉条、撑木等加固。

5)发现棚腿歪斜、压裂、顶梁折断等,应及时更换修复。

9、井巷砌碹支模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砌碹前拆除原有支架时,必须及时清理顶、帮浮石并采取临时护顶措施,砌碹是应将空隙填实。

2)木碹胎间距超过1米,金属碹胎间距超过2米,应采取中间加固措施。

3)跨度大于4米的巷道架设碹胎是,金属碹胎个节点,必须用螺栓连接,木碹胎的各节点必须牢固可靠。

4)碹胎的强度应具有不小于支撑重量3倍的安全系数。

5)碹胎的下弦,不得用于支撑工作台。

10、锚喷支护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锚杆、喷浆或喷射混凝土支护,应有专门设计,锚喷工作面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锚杆形式、材质、长度、骄傲度,喷嚏厚度等,应在设计中规定。

2)砂浆锚杆的眼孔必须清洗干净,灌满、灌实。

3)锚杆应做拉力试验,喷体应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在井下进行锚固力试验,应有安全措施。

4)锚杆的托板必须紧贴巷壁,并用螺栓拧紧。

5)处理喷射管路堵塞时,必须将喷枪口朝下,不得朝向人员。

6)在松软破碎的岩层中进行喷锚作业,必须打超前锚杆,进行预先护顶;在动压巷道,应采用锚喷与金属网联合支护方式;在有淋水的井巷中喷锚,必须预先做好防水工作。

7)喷锚作业时,应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和配置良好照明。

11、对所有支护的井巷,均应定期检查。

井下安全出口,每月检查一次;地压较大的井巷和人员活动频繁的巷道,应每班进行检查。

12、维修平巷,遵守下列规定:

1)平巷修理或扩大断面,应首先加固工作地点附近的支架,然后拆除工作地点的支架,并做好临时支护工作的准备。

2)每次拆除的支架数英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密集支架的拆除,必须在支架之间加拉杆或架设临时支架。

3)撤换顶板松软地点的支架,或维修巷道交叉处严重冒顶区,必须在支架之间加拉杆或架设临时支架。

4)清理浮石时,必须在安全地点操控工具。

5)维修斜巷是,维修区上方应设警示标志。

6)维修独头巷道支架时,里边不得有人。

7)报废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必须及时封闭,封闭之前,入口处应设有明显标志,禁止人员入内,报废的平巷,地面入口周围应设有高度不低于1.5米的栅栏,并标明原来井巷的名称。

13、在施工交叉点,大断面硐室或大断面巷道,巷道通过演示破碎带应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14、过断层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强要详细掌握断层所处的位置,断层性质、断距、走向、倾向、倾角及演示性质。

2)巷道穿越断层,要在断层前后各20m范围内加强支护。

3)过断层期间,缩小掘进工作面空顶距,要求支护跟迎头。

严防断层带破碎岩石从顶、帮滑落,造成冒顶事故。

4)采用木支架支护的巷道,根据顶板破碎情况,加大支护密度,巷道顶帮需要背实,不得空帮空顶。

5)采用临时支护的巷道,在改为永久支护时,临时支架的拆除方法、顺序架数、距离要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6)在断层带维修巷道时,要制定安全措施。

预防爆破危险的安全技术措施

1、在凿岩放炮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6722——2003)的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2、编制爆破设计或爆破说明书,并按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3、爆破前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和信号,严禁看回头炮、严禁打残眼、盲眼,严禁用铁制工具装药。

爆破器材在使用前应作性能测试试验。

4、凡是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进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5、爆破区内设置避炮掩体。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爆破工作:

1)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

2)作业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的;

3)工作面有涌水或炮眼温度异常的;

4)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格不符合或工作面支护破坏的;

5)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预防透水危险的安全技术措施

1、坑口布置要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水位1m以上。

2、坑口上方设置导水沟,并保持导水沟畅通,防止暴雨灌入坑内。

3、当发现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时,要立即停止工作,撤离人员,同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4、开动所有排水设施进行排水,防止水害区域扩大。

5、加强通风,防止有毒气体积聚和发生熏人事故。

预防中毒、窒息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通风排气工作,保持各作业点空气的清新,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确保空气中有害气体的含量在最高允许浓度以下。

定期进行空气中有害物的分析,加强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以便采取必要措施。

2、入风井巷和采掘工作面的风源含尘量不得超过0.5mg/m³。

3、井下作业地点的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不得超过下表的规定;

井下作业地点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

物质名称

最高允许浓度

1.有害物质

%

Mg/m³

一氧化碳CO

0.0024

30

氮氧化物(换算为二氧化氮)NO2

0.00025

5

二氧化硫SO2

0.0005

15

硫化氢H2S

0.00066

10

2.生产性粉尘

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的粉尘

2

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下的粉尘

4

4、通风井巷冬季的空气温度,应高于2℃;低于2℃时,应有暖风设备。

禁止使用明火直接加热进入矿井的空气。

5、巷道工作面风速不得小于0.12m/s,巷道风速不得低于0.25—0.6m/s。

供给巷道内工作人员的新鲜空气,每人每分钟不得小于4m³。

6、井下爆破作业后,必须保持足够的通风时间,排除炮烟,预防作业人员中毒事故发生。

掘进的延伸,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通风需要时,应在井下增加局部通风设施,保证井下空气质量。

7、在有毒地点工作,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佩戴防护口罩或防毒面具,使操作者免受有毒气体的危害;采用轮换工作以缩短在有毒气体地点的工作时间;加强局部通风,以降低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

8、加强防毒工作的教育、培训,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爆破后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防护及救护知识,同时用制度确定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防止有毒物质造成的危害。

预防火灾安全技术措施

一、预防爆炸物品火灾的安全技术措施

1、防明火:

在燃料和油料库房及所有燃烧、爆炸的场所要严禁明火;

2、严格遵守设备安全运行的规定,做好设备的维修工作。

保证设备、管道的密闭,杜绝柴油的跑、冒、滴、漏现象。

3、储油罐(桶)周围应有充足的灭火器材、防雷装置。

4、严格控制柴、汽油储量,在柴油发电机房和柴、汽油储存点处设置防火安全标志。

二、电气火灾的安全技术措施

1、防电火花:

在有燃烧、爆炸的场所。

电气作业应严格按照电气作业安全规程执行,严禁违章作业,防止作业时产生电火花。

2、为了防止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的火灾,开关、插销、熔断器、电热器具、照明器具、电焊设备等,均应根据需要适当避开易燃物或易爆建筑构件。

3、为了防止出现电气引起火源,应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的特征和危险物的级别和组别选用电气设备和电器线路,并保持电气设备和电器线路的安全运行。

安全运行包括电流、电压、温度等参数不超过允许范围,还包括绝缘良好、连接和接触良好,整体完好无损、清洁、标志清晰等。

4、在爆炸危险环境,应尽量少用携带式电气设备,插座和局部照明灯,为了避免产生火花,在爆炸危险环境更换灯泡时应停电操作。

5、在有燃料和爆炸物的场所,不带电的设备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工作,车间应做好防雷电工作,设计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避雷器、带、网的工作;电气作业应严格按电气作业安全规程执行,严禁违章作业,防止作业是产生电火花;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设备。

三、预防井下火灾的安全技术措施

1、对于通风井筒、井架和井口建筑物、进风平巷,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2、对于已有的木制架进风井筒、平巷要求逐步更换。

3、井下使用过的废油、棉纱、油毡等易燃物品应放入盖严的铁桶内,并及时运至地面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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