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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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子项名称

5

实施主体

县安监局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

县政务中心安监窗口

8

联办机构

9

办理地点

县政务中心

10

办理时间

09:

00-12:

00下午:

13:

30-16:

30

11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7190662(政务窗口) 7287518(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

监督电话

7286266、7211996

12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2009年8月27日国家主席令第18号令第一次修正,2014年8月31日国家主席令第13号第二次修正)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月1月3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令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

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施。

13

实施对象

申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设计人、设计单位。

14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国家、自治区、市、县分级管理。

15

权限划分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月1月3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令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六条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委托实施安全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查:

(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其受托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再委托其他单位实施。

16

行使内容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委托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7

通办范围

18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

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

时限

17个工作日

19

实施条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月1月3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令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十九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查不予通过:

(一)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二)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的;

(三)对未采纳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四)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

20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表、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3、4

21

特殊环节

(含中介服务)

环节名称

现场核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十八条第二款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文件、资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

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22

审查方式及标准

一、审查方式:

书面审查。

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

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正面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审查标准

1.证明文件等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复印材料应清晰可辨认;

3.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与申请书(表)保持一致。

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1

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25

收费标准

及其依据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26

结果名称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书

27

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5

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

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31

网上支付

/

32

物流快递

自取

33

运行系统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行政审批管理系统、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

34

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该由哪个单位编制?

答: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由建设项目设计单位编制。

建设项目委托多个设计单位分别设计的,应当明确各自的设计范围,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经总设计单位确认并附上确认证明材料。

2.哪些情况下应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答:

有二种情况,一是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二是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3.怎样根据建设项目类别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

答:

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必须取得原建设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规定的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等相关工程设计资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大型建设项目,其设计单位资质应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资质甲级。

35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

公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当提交的材料,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

对已受理的申请进行相关材料审查,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3.决定责任:

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出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4.送达责任:

批准的,5个工作日内送达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5.监管责任: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36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许可决定的;

2.不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或未严格审查材料作出不当许可的;

5.发现未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的,不依法处理的;

6.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7.擅自增设、变更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书核发、增项、迁址,变更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补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书更正程序或条件的;

8.在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生腐败行为的;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7

备注

附件: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流程图

2.申请材料目录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空白)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示范文本)

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书

附件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组织现场核查(限3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县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承办人审查(限12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县安监局负责人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2个工作日)

县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审核(限3个工作日)

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附件2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

是否需

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

(一)项

原件、复印件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2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

(二)项

复印件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复印件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附件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空白)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申请单位

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法定代表人

安全生产负责人

申请单位意见:

主要负责人:

(签字)       (加盖公章处)

                 年月日

建设项目所在单位

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负责人

建设单位意见:

主要负责人:

(签字)          (加盖公章处)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设计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承担主要任务

主体设计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类型

建设地址

总投资

安全投资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文号

申请文件、材料清单(在“□”中用“√”勾选):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制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安全条件审查时提出的对策、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

安全条件审查通过后,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或者装置规模变更情况:

安全条件审查通过后,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区周边状况变化情况:

安全设计情况(是否执行标准AQ/T3033,特别是设计过程中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实施情况等):

仪表自动控制、紧急停车、首次采用的新工艺论证情况、公用工程等系统的安全设计情况: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字文本,但“负责人签字”必须由负责人本人用钢笔、签字笔签署姓名。

二、本申请书“申请单位”是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规定的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是指“申请单位”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三、本申请书封面中,“项目名称”栏,填写需要政府或者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名称;“申请单位”栏,填写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

四、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栏目中的“名称”和“地址”,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和企业住所。

未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单位,仅填写“申请单位”栏的内容。

五、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栏中的“经济类型”栏,依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2011〕86号),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六、本申请书“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栏中“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资质等级”和“资质证书编号”,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单位取得的“资质证书”上的级别和编号。

七、本申请书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承担主要任务”栏,填写相应单位在建设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

八、本申请书“项目类型”栏,按照下列分类进行多项选择性填写:

(一)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二)新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三)改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四)改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五)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六)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七)新建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

(八)改建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

(九)扩建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

(十)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新建项目;

(十一)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改建项目;

(十二)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扩建项目。

九、本申请书“建设地址”栏,填写建设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中的详细地址。

十、本申请书“总投资”和“安全投资”栏,分别填写建设项目设计“投资概算”中的总投资金额和安全设施投资金额。

十一、本申请书设置的栏目尺寸,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栏目尺寸,但不能改变表格外边距的尺寸;本申请书设置的栏目中表格数量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申请书的表格一致;申请单位在填写申请书时,申请书封面不编制页码,其他页编制申请书的自然页码。

附件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示范文本)

    项目名称  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工程 

申请单位  柳州东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三           

联系电话  123456          

填写日期  2014年6月3日      

申请单位

名称

柳州东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柳城县六塘工业集中区

邮政编码

545212

电子邮箱

经济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法定代表人

李四

安全生产负责人

王五

申请单位意见:

我公司拟建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已完成,特申请自治区安监局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主要负责人:

(签字)李四        (加盖公章处)

                 2014年6月1日

建设项目所在单位

名称

(不填)

地址

(不填)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不填)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不填)

传真电话

(不填)

主要负责人

(不填)

安全生产负责人

(不填)

建设单位意见:

(不填)

主要负责人:

(签字)          (加盖公章处)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设计单位

单位名称

葫芦岛锦化化工工

程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23

通讯地址

辽宁省xx市

邮政编码

456

资质等级

化工行业

专业甲级

资质证书编号

A4

承担主要任务

主体设计

法定代表人

李x

项目负责人

王x

项目类型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址

柳城县六塘工业集中区

总投资

16000万元

安全投资

700万元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文号

申请文件、材料清单(在“□”中用“√”勾选):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制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安全条件审查时提出的对策、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

已全部落实

安全条件审查通过后,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或者装置规模变更情况:

未发生变更

安全条件审查通过后,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区周边状况变化情况:

未发生变化

安全设计情况(是否执行标准AQ/T3033,特别是设计过程中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实施情况等):

已按标准执行

仪表自动控制、紧急停车、首次采用的新工艺论证情况、公用工程等系统的安全设计情况: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已设计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实现对生产过程集中监视和控制管理,装置设置了紧急联锁停车系统(ESD)。

未涉及新工艺。

公用工程等系统能满足项目生产的需要。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字文本,但“负责人签字”必须由负责人本人用钢笔、签字笔签署姓名。

二、本申请书“申请单位”是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规定的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是指“申请单位”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三、本申请书封面中,“项目名称”栏,填写需要政府或者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名称;“申请单位”栏,填写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

四、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栏目中的“名称”和“地址”,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和企业住所。

未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单位,仅填写“申请单位”栏的内容。

五、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栏中的“经济类型”栏,依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2011〕86号),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六、本申请书“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栏中“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资质等级”和“资质证书编号”,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单位取得的“资质证书”上的级别和编号。

七、本申请书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承担主要任务”栏,填写相应单位在建设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

八、本申请书“项目类型”栏,按照下列分类进行多项选择性填写:

(一)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二)新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三)改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四)改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五)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六)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七)新建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

(八)改建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

(九)扩建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

(十)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新建项目;

(十一)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改建项目;

(十二)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扩建项目。

九、本申请书“建设地址”栏,填写建设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中的详细地址。

十、本申请书“总投资”和“安全投资”栏,分别填写建设项目设计“投资概算”中的总投资金额和安全设施投资金额。

十一、本申请书设置的栏目尺寸,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栏目尺寸,但不能改变表格外边距的尺寸;本申请书设置的栏目中表格数量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申请书的表格一致;申请单位在填写申请书时,申请书封面不编制页码,其他页编制申请书的自然页码。

附件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书

(示例)

审查事项:

安全条件审查□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项目名称:

柳州东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万t/a离子膜烧碱工程)

审查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受理编号:

Gxzf-Gsc-Proj-2014-1234

受理人:

  李松

受理日期:

   2014年6月5日     

申请单位

柳州东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所在单位

柳州东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类型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址

柳城县六塘镇

总投资

16000万元

安全投资

700万元

项目有关情况简介:

一、项目概况及技术、工艺流程

柳州东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址位于柳城县六塘工业园内,生产规模为5万吨/年烧碱

、2.5万吨/年液氯、3万吨/年盐酸、1.5万吨/年次氯酸钠。

本项目占地面积155028.7㎡(232.54亩),一期工程用地78516.59㎡(117.77亩)。

项目总投资为10879万元,安全设施投资64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97%。

该项目经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建设;安全条件审查经自治区安监局许可。

项目采用日本旭化成公司离子膜烧碱技术,技术成熟可靠。

主要建设内容为:

电解槽3台(规模110个单元槽5.0KA/m2),液氯、烧碱等危险化学品储罐及其配

套工艺设施。

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消防等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项目已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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