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实施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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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教秘人[2004]08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实施“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加强“资助计划”项目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助计划”是为贯彻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安徽省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加速培养和稳定我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知识结构,促进青年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成长,提高师资水平,增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而设立的。

第三条“资助计划”通过竞争择优方式在省属高等学校分批精选青年教师,以项目资助方式支持开展科学研究。

资助项目所需经费除由省教育厅拨款外,有关学校应按一定比例匹配经费支持。

第二章资助范围和条件

四条“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省属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在职教师;

2、在申请当年1月1日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

3、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较好的科研发展潜力。

第五条“资助计划”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跟踪学科前沿和新学科生长点,研究前景较好的基础研究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应用前景良好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有利于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建设,能够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承担国家和地方重要科技任务,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期研究项目。

2、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实事求是,具备能够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条件。

3、已经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同类型课题以及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资助计划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4、根据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的需要,项目课题组应有科学合理的组合,课题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

原则上项目课题组成员为一人的项目不得申报。

5、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六条“资助计划”项目每年组织申报一次。

第七条学校人事处负责“资助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申报的具体指导。

第八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在接到项目申报受理通知后,向所在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打印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

同时应有两名同行专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推荐,填写《“资助计划”项目推荐书》。

第九条学校人事处和科研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就申报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实现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条件的保证等进行初审,并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

校学术委员会根据项目水平、学校学科建设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

第十条学校人事处根据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意见,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第四章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省教育厅根据“资助计划”资助范围和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第十二条省教育厅聘请省内高校知名专家组成“资助计划”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根据“资助计划”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资助计划”。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申报项目批准后,省教育厅将资助经费一次性核拨到有关学校,由资助对象安排使用。

第十五条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十六条“资助计划”项目的管理费不得超过资助金额的5%,各单位不得重复提取或超额提取项目管理费。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资助计划”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人事处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八条资助对象在资助期间,每年须认真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并同时抄送省教育厅科技处(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社政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第十九条资助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资助对象须认真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总结报告》,附相关研究成果,经学校审核后报送教育厅人事处,并同时抄送省教育厅科技处(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社政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第二十条省教育厅实行目标管理,中期检查,终期验收评估。

第二十一条未经省教育厅批准,资助对象不得更换,资助经费不得转让。

第二十二条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资助对象,终止资助。

1、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调离学校教学、科研岗位,无法继续进行研究工作;

2、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刑律。

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

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资助金额:

资助起止年月:

年月至年月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安徽省教育厅

二00二年制

 

说明

1.本报告为项目检查的依据,请认真如实填写。

2.本报告每年度须填写一次,直至项目完成为止。

3.若表中空白处不够填写,请另外加页附上;若有其它总结说明材料,亦请附上。

4.本报告应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送交教育厅人事处,并同时抄送省教育厅科研处或社政处。

 

1.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和成果

2.项目未按原计划完成部分及原因

3.根据国内外学科新发展作了必要调整和变动的项目内容镕镕

4.下年度研究工作安排

5.当年经费使用情况和下年度经费安排

当年下年度

6.建议及其它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月

7.学校对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意见

学校科研处公章

年月

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

总结报告

 

所在单位: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安徽省教育厅

二00二年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填写内容必须与事实相符,表达准确,字迹清晰,不得漏项。

数字一律填写阿拉伯字。

二、填入表中的各项内容或数据,必须是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期间所取得的结果。

三、“所属学科”应与本项目原申请书中所填内容相一致。

四、项目负责人因出国、出差,可委托合作者填报。

六、本报表应于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送交教育厅人事处,并同时抄送省教育厅科研处或社政处。

一、完成项目的研究工作计划

本项目的研究内容,工作方案。

(包括采取的措施、技术路线、进度安排、拟达到的技术指标、提交成果方式等)

 

二、完成项目情况

请按下列提纲填写:

(可根据需要加页)

(一)完成的研究内容,做出的成就,达到的目标及水平。

(如有经济效益,请列出年经济效益或累计经济效益)。

(二)比照研究工作计划,分析超过或未达到预定目标、进度和研究内容的原因。

(三)在此期间国内外同类研究工作取得的进展,以及对改进研究工作的设想,建议。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三、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完成论著目录

序号

论著名称

作者姓名

完成年月

发表年月

发表刊物名称、期号

 

 

 

 

 

 

 

 

 

 

 

 

说明:

1.指在本计划资助下,已发表的论文、专著(含审稿通过的),发表论文、专著。

2.本表如填不下,可按同样格式加页。

 

四、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目录

项目编号

成果名称

主要完成者

组织评议、鉴定单位及日期

授奖单位、奖励名称及日期

获准专利类别及专利号

 

 

 

 

 

 

 

 

 

 

 

说明:

1.指与本计划资助有关的研究成果,其他研究成果请勿填写。

2.本表如填不下,可按同样格式加页。

 

六、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财务决算表

学校科研处公章单位:

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批准资助总金额

一、拨入经费

合计

 

 

二、经费支出

合计

1.小计

 

 

 

八、学校审核意见

(学校科研处盖章):

年月日

 

申请学科名称

 

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

推荐书

被推荐者:

项目名称:

所在单位:

推荐者:

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电话:

推荐日期:

安徽省教育厅

二00二年制

填写说明

一、填写推荐书前,请先查阅《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在推荐意见栏内,请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介绍被推荐者的学术水平、研究能力、科学作风以及教学与研究工作成果,并对其研究项目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学术思想、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以及研究工作基础等提出具体的评价意见。

三、封面学科名称须与《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一致。

四、如书写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推荐书

一、对被推荐者学术水平、研究能力、科学作风以及教学与研究工作成果等作出评价:

 

 

二、对被推荐者研究项目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学术思想,立论根据,研究目标、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以及研究工作基础作出评价:

推荐者(亲笔签名)

年月日

申请学科名称

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

自然科学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者:

所在单位:

申请日期:

 

安徽省教育厅

二00二年制

说明

 

一、申请书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

对于填写内容含糊不清、不合要求、手续不全及字迹潦草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二、上报的申请书须打印或正楷复印(必须清晰整洁)一式四份,按通知要求如期报教育厅人事处。

过时不予受理。

三、申请书中有关栏目(简表除外)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说明。

四、如不能按规定填写,以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一、简表

 

申请者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月日

专业技术

职务

 

行政职务

研究

专长

 

最后学历

最后学位

从事专业

工作单位

名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研究

项目

名称

研究类型

A、基础研究B、应用基础研究C、应用研究

学科名称

相关学科

研究起止年月

年月至年月

主要

参加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学位

工作单位

工作分工

预期

成果

 

申请经费(单位:

万元)

二、项目立论依据

项目的研究目的、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项目研究方案

1、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主攻关键

2、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可行性分析

3、本项目的创新之处

 

4、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进展

5、预期研究成果

四、研究工作基础和条件

1、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2、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包括学校可提供的其他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

五、申请项目经费预算

支出科目

金额(万元)

计算根据及理由

合计

注:

预算支出科目按下列顺序填写:

1、科研业务费;2、实验材料费

3、协作费;4、项目实施费

六、审核、评审、审批意见

1、校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包括:

对项目的意义、特色和创新之处及申请者的研究水平与学风签署具体意见)

 

校(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章)

年月日

2、所在学校意见

 

 

学校(盖章)

年月日

3、省教育厅审批意见

 

 

年月日

申请学科名称:

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

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者:

所在单位:

申请日期:

 

安徽省教育厅

二00二年制

说明

 

一、申请书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

对于填写内容含糊不清、不合要求、手续不全及字迹潦草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二、上报的申请书须打印或正楷复印(必须清晰整洁)一式四份,按通知要求如期报教育厅人事处。

过时不予受理。

三、申请书中有关栏目(简表除外)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说明。

四、如不能按规定填写,以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一、简表

 

申请者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月日

专业技术

职务

 

行政职务

研究

专长

 

最后学历

最后学位

从事专业

工作单位

名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研究

项目

名称

研究类型

A、基础研究B、应用基础研究C、应用研究

学科名称

相关学科

研究起止年月

年月至年月

主要

参加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学位

工作单位

工作分工

预期

成果

 

申请经费(单位:

万元)

二、项目立论依据

项目的研究目的、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项目研究方案

1、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2、拟采取的研究思路和方法以及研究工作的实现方案、进度计划。

3、预期研究成果

四、研究工作基础和条件

1、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2、研究资料的准备情况:

五、申请项目经费预算

支出科目

金额(万元)

计算根据及理由

合计

注:

预算支出科目按下列顺序填写:

1、图书资料费;2、调研费

3、文具费;4、上机费;5、成果打印费;6、小型会议费

六、审核、评审、审批意见

1、校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包括:

对项目的意义、特色和创新之处及申请者的研究水平与学风签署具体意见)

 

校(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章)

年月日

2、所在学校意见

 

学校(盖章)

年月日

3、省教育厅审批意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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