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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管理文件

文件编号:

SWZ09004第1版签发:

解建平

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1总则

为了加强对测量设备配备、采购、搬运、贮存、处置、发放和运行维护和测量环境的控制,确保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和测量过程的有效性,特制订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以下简称:

分公司)测量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2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中的其它定义和术语均采用GB/T19022-2003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

3管理职责分工

3.1设备部负责分公司测量设备的全过程流转、新增、更新、检校和维修及测量设备计量特性的审核和量值溯源管理,确保配备和运行的测量设备满足计量要求。

同时负责采购测量设备的入库验收、发放管理。

3.2技术改造管理部负责组织将项目(技术改造、大中修、新增固定资产)中的测量要求转化为计量要求,组织配备确认和实施跟踪。

3.3技改实施指挥部负责项目中测量设备的配备确认实施和申购管理实施。

3.4采购供应部负责测量设备的采购管理。

3.5质量保证部负责本部门测量设备的流转、计量确认实施、使用维护等工作,并负责分公司无损探伤设备和理化检测设备配置和维护的技术管理、计量确认实施。

3.6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带有放射性同位素测量设备的申购、检修、报废、操作等按规定进行管理。

3.7其他二级生产厂(部)负责本部门各种测量设备的流转,计量确认实施、使用维护等工作,确保测量设备的配备和运行满足计量要求。

4测量设备管理业务流程(详见附件)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测量设备的配备确认

5.1.1对新增计量检测点测量设备的配备,专业管理部门(包括项目实施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及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环境监测、贸易结算等需要将测量要求转化为计量要求,并填写“测量设备配备确认表”(表格编号:

SWZ09004-01A),经设备部(计量管理室)和相关专业管理部门评审后按规定要求申购。

5.1.2对更新或调换类测量设备的配备,如测量要求发生了变化,则使用部门必须填写“测量设备配备确认表”,经设备部(计量管理室)和相关专业管理部门评审后方可按规定要求申购。

5.1.3评审的内容为:

所选择测量设备的型号规格、测量范围、分辨率、最大允许误差等是否满足计量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的要求,是否符合选型规范,量值的可溯源性。

当所需测量设备不符合配备要求时,使用部门或项目实施管理部门应组织修改测量配备方案。

5.1.4配备的测量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5.1.4.1针对配备要求,应从用途、计量特性和计量要求、经济性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5.1.4.2所选测量设备计量特性应能满足被测参数的计量要求和量值溯源要求。

5.1.4.3所选测量设备应技术先进,但也应防止所选测量设备的准确度过高而造成投资成本上升。

5.1.4.4所选择的测量设备其允许使用的环境条件须和现场环境相适应,测量不确定度应控制在过程控制及产品质量检测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5.2测量设备的申购

5.2.1新增(包括项目和日常新增)测量设备经配备确认后方能办理申购手续,未经评审的测量设备不得申购和采购。

5.2.2申购测量设备时应注明原因(说明检测点、调换、更新、测量要求、型号规格和原制造商等)。

5.2.3采购供应部因市场原因需改变测量设备的制造单位、型号、范围、准确度等参数则应经申购部门及审核部门同意。

5.2.4采购的测量设备应具有合格标志,进口测量设备应符合国家对进口计量器具管理的有关规定。

其制造单位的资质及质量保证条件的审核按《计量检测外部供方管理办法》执行。

5.2.5对Q类、A类和B类中一些安装后不易折装的(如流量计等)测量设备,为确保计量要求,采购时一般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测量设备的有效计量合格凭证。

5.3入库、发放、领用、搬运和储存

5.3.1凡购置的测量设备,由设备部组织进行入库及开箱验收,验收的内容包括测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与采购要求是否相符合,设备完好性,资料(说明书、合格证等)的完整性、成套性。

验收不合格的由设备部通过采购供应部与供货方进行交涉。

5.3.2凡采购入库的测量设备由设备部组织通知相关二级生产厂(部)领取,领取后如测量设备无有效的计量合格凭证,对Q、A、B类测量设备,由二级生产厂委托设备部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首次计量确认。

5.3.3对首次确认不合格的测量设备,由检(校)部门通知设备部(计量管理室),由设备部联系采购供应部与供货方交涉。

5.3.4使用部门将领用测量设备明细情况及首次确认结果在每月20日之前以“测量设备变更表”(表格编号:

SWZ09004-02A)的形式反馈设备部。

5.3.5对启用的测量设备,使用部门应按规定对测量设备进行分类管理。

对体系内重要的测量设备应建立管理档案,主要范围为:

Q、A类测量设备。

5.3.6对领用或启用的测量设备,使用部门应将变更情况应于当月在编制下月计划之前填写测量设备变更表报设备部,设备部按此将信息贮入微机数据库建立测量设备管理台帐(表格编号:

SWZ09004-03A),实施动态管理。

5.3.7搬运测量设备时,搬运部门(或搬运人员)应采取防振、防潮和防尘措施,要做到轻拿、轻放,防止因振动、碰撞、受潮而影响计量性能。

5.3.8对因搬运后可能影响其计量性能的测量设备,在运输或搬运就位后使用前,应进行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5.3.9使用部门对存放测量设备和备件的场所应防尘,远离腐蚀性及高温环境,温湿度等应符合测量设备的技术要求,照明状况良好,并按其状态分类上架定置管理。

5.4使用和维护

5.4.1项目或日常维护中安装的测量设备,在投入使用前由责任方进行计量确认,合格后方能投入运行。

5.4.2测量设备点检

5.4.2.1测量设备的点检按分公司《设备点检管理办法》执行。

5.4.2.2对Q、A、B类的测量设备应纳入点检范围。

5.4.2.3测量设备的精密点检范围主要包括:

工艺过程主要参数检测,产品质量主要参数检测,一、二级和三级(主要能耗介质)能源计量,进出厂物料计量。

5.4.2.4使用部门应根据点检范围制定点检目录,并填写点检目录(详见表格编号:

SWZ09004-04A)。

对除了拆装原因而不能进行精密点检的,其余点检范围内的测量设备须按点检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精密点检。

测量设备精密点检的方法主要为校准或比对。

5.4.3测量设备在操作维护时应按操作维护规程进行操作和维护。

在投用前应进行校准,备用及在用测量设备应处于合格状态,严禁使用无合格标识或状态不明的测量设备,测量设备的使用环境和操作方法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或相关规定的要求。

5.4.4测量设备的检校、维修由设备部(计量管理室)归口管理,各二级生产厂(部)提出检校和维修需求,并负责送检(修)和领用。

5.4.5测量设备经调整、修理后必须进行检定(校准)和验证。

合格后方可使用,有效期可不变。

验证工作由使用部门进行。

5.4.6对备用测量设备应立入管理台帐、并纳入计量确认计划中。

5.4.7对列入计量确认计划的测量设备,在使用和维护中应做到五个一致(即实物、台帐、计划、凭证、标识),对不列入计量确认计划的一般应做到帐物一致。

5.4.8在使用或维护中若发现不合格测量设备,应按《不合格测量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5.4.9设备操作者和使用者发现测量设备异常或测量数据失准或可疑时,应及时与点检或维护人员进行联系,提出维修要求,并采取相应措施。

5.4.10使用租用或需方提供的测量设备须经过计量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在用期间应按《计量确认和量值溯源管理程序》实施计量确认,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无规程及违规操作。

5.5计量确认和确认间隔

计量确认和确认间隔按《计量确认和量值溯源管理程序》实施。

5.6封存

5.6.1对在生产或流转中因故暂不投入使用的测量设备可由使用部门提出并填写“测量设备封存(启封)单”(封存、启封单合而为一,如属封存应在封存两字上打√,启封类同)(表格编号:

SWZ09004-05A),报设备部办理封存手续,设备部根据封存单将信息输入微机,并停止执行计量确认。

5.6.2对封存的测量设备,在封存期内不进行计量确认,若封存设备恰在月内列入计量确认计划时,则仍须按计划执行确认,然后实施封存。

5.6.3封存实施由使用部门进行,封存的测量设备由使用部门自行保管,以隔离保存为主,对大型或就地安装式的设备可就地封存,封存的设备应粘贴封存标识。

5.6.4测量设备封存地点的环境条件应符合测量设备使用时的环境条件要求,远离腐蚀性环境,防震、防湿,并确保其不受损坏。

封存的测量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5.6.5对封存的仪器仪表(指电子型测量设备)每半年应进行一次通电检查,通电时间不少于半天,并观察其运转状态,对运转异常的应及时处理,通电检查的结果应记录在案。

5.7启封

封存的测量设备如需重新启用,应填写“测量设备封存启封单”,并办理和封存相应的手续,对启封的测量设备应进行启封确认,合格后方能投用。

5.8降级

5.8.1对不合格的测量设备经修理后仍达不到计量要求,或准确度远高于计量要求,而在无合适的测量设备替代或无法退货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使用要求降级使用。

5.8.2降级由使用部门填写“测量设备降级申请单”(表格编号:

SWZ09004-06A),经本部门计量管理员及负责人同意,设备部审核后进行降级使用,并粘贴“降级证”标识。

5.9限用

5.9.1由于实际使用条件需要或测量设备本身的技术状况原因需对测量设备进行定点测量或用其某段量程进行测量时,应填写“测量设备限用申请单”(表格编号:

SWZ09004-07A)办理限用手续,具体手续同降级程序一样,经同意后标贴“限用证”标识。

5.9.2对多种功能和多种范围的测量仪器,经确认只能在一种或几种功能或范围内正常使用时,则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测量设备限用申请单”,办理限用手续并作出明显标识后限制使用,使用时应制定有关规定或程序防止超出限用范围使用。

5.10报废

5.10.1对计量特性不满足计量要求,无法修复、无修复价值,不具备降级条件,市场淘汰的产品且计量性能降低或不稳定的测量设备可申请报废。

5.10.2使用部门根据计量确认结果,依据报废条件提出报废申请,并填写“测量设备报废申请单”(表格编号:

SWZ09004-08A),经部门计量管理员、负责人审核后报设备部计量管理室审批,同意后实施报废。

属固定资产的按固定资产报废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5.10.3对无修复价值及市场淘汰的产品,需二级生产厂(部)提出,经设备部(计量管理室)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实施报废。

5.10.4报废的测量设备应隔离存放,粘贴“禁用”标识,并注明“报废”字样。

5.11注销

5.11.1凡发生测量设备遗失时,该测量设备应予以注销,注销时使用部门须填写测量设备注销报告(详见表格编号:

SWZ09004-09A),经设备部计量管理室审批后实施注销。

二级生产厂(部)应有专业人员或使用人员保管,避免不必要的遗失。

5.11.2因故检测点注销时使用部门应提出申请说明,若测量设备符合报废条件的应办理报废手续,若能使用的则应办理封存或转移使用手续。

5.12测量设备Q、A、B、C分类管理

5.12.1Q类测量设备管理范围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测量过程中的测量设备,且列入国家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5.12.1.1进出厂物质商用(贸易)结算或交接依据的测量过程(质量、数量)中所用的测量设备。

5.12.1.2分公司直接与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有关的测量过程中所用的测量设备。

5.12.1.3分公司环境监测测量过程(指向执法机构出具监测数据)中所用的测量设备。

5.12.2A类测量设备管理范围

5.12.2.1分公司用于量值溯源过程中的工作标准器和标准物质。

5.12.2.2用于出具最终产品质保数据的测量过程中所用的测量设备和标准物质。

5.12.2.3用于分公司一、二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最终排放监视的测量过程中使用的测量设备。

5.12.3B类测量设备管理范围

5.12.3.1用于分公司一、二级能源计量、成本核算的三级能源计量测量设备。

5.12.3.2用于产品生产过程工艺参数检测和控制的测量设备(包括工序控制及理化测试测量设备)。

5.12.3.3用于分公司内物料统计(结算)依据所用的测量设备。

5.12.3.4用于压力容器上压力检测的测量设备。

5.12.3.5用于分公司三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中间排放的测量过程中所用的测量设备。

5.12.3.6用于期间核查或点检所用的替代物。

5.12.4 C类测量设备管理范围

5.12.4.1测量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工具类、低值易耗的测量设备。

5.12.4.2只作定性表示,不用于出具数据的测量设备。

5.12.4.3对仅作信号源而不用于量值溯源的测量设备。

5.12.5 Q类测量设备管理要求

5.12.5.1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专人负责进行强制管理。

5.12.5.2为确保强检压力表的如期检定及在线使用,对每个强检计量检测点采用“双表制”进行周期检定管理,确保每个点使用的压力表在有效期内。

5.12.5.3逐步采用建立核查标准的办法确保测量准确。

5.12.5.4Q类管理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按“计量确认和量值溯源管理程序”执行。

5.12.6A类测量设备管理要求

5.12.6.1计量标准器的确认间隔(检定周期)按国家检定规程执行,其它测量设备的确认间隔按国家或参照行业标准的规定确定。

5.12.6.2A类管理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按“计量确认和量值溯源管理程序”执行。

5.12.6.3标准物质的使用单位应制定管理办法并有效受控。

5.12.6.4设专人负责,并采用建立核查标准的办法确保测量准确。

5.12.7B类测量设备管理要求

5.12.7.1B类测量设备的确认间隔参照国家或行业计量规定,结合分公司规定的测量设备确认间隔制定原则进行确定,计量确认按“计量确认和量值溯源管理程序”执行。

5.12.7.2对于一些连续运行装置上运行期间不允许拆卸、不能确定确认间隔的测量设备,可随设备检修周期同步按排确认或调换,对该类设备须加强点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其确认日期由使用单位计量管理员根据确定的检修日程上报设备部,并在合格标志或证书上注明有效期为:

××年检修期。

5.12.7.3对列为B类管理的热电阻、水表、流量计及低值易耗、计量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主要指直尺、卷尺、简易比重计等)作首次确认,到期调换,或损坏调换,对无法进行首次确认的,则以出厂合格证为依据。

对调换下来的测量设备,如尚有使用价值,应进行检修,并作修后确认。

5.12.7.4对衡器配套使用的增铊实行随秤同步检定或调换。

5.12.7.5新购热电偶,须实施首次计量确认。

日常使用过程中采用“使用有效期”管理,到期调换,对到期的热电偶如有使用价值,应重新进行计量确认,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热电偶“使用有效期”从投用之日算起。

为确保电偶的“使用有效期”和测量准确性,投用时应做到账、物的一致性,证书上应注明投用日期和有效日期,并经二级生产厂(部)点检员或计量管理员确认签名。

热电偶投运时,使用部门应做好投运记录,保存好合格证书,并将误差修正值提供有关生产过程控制人员,确保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5.12.8C类测量设备管理要求

5.12.8.1C类测量设备不列入计量检测体系受控范围。

日常管理中一般不开展定期的计量确认,一般以出厂合格证或出厂测试报告为依据。

设备部可根据需要提出计量确认方式。

日常的管理方式分成二类:

失准报废并调换:

一般指C类的直尺、卷尺、温度计、玻璃量器,盘装电流表、电压表、一般检测压力表等。

失准修理、修后校准,合格后出具合格标签。

一般指万用表、兆欧表、钳形表、示波器等工具类测试设备及C类电能表。

5.12.8.2C类测量设备的测量结果不能作为报表或判定的依据。

5.12.8.3对C类测量设备,可按测量设备名称等分类统计并建立台帐。

5.12.9对因测量设备的使用频度、检测对象等发生变化而需改变其管理类别(Q、A、B、C),应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设备部计量管理室审核同意,可重新确立其管理类别。

5.12.10设备部根据分类管理范围及原则制定分公司《测量设备分类管理规范》。

规范明确测量设备的类别、确认间隔和适用范围。

5.12.11二级生产厂(部)根据分公司的分类管理规范,执行测量设备的分类管理。

5.13卡样板、探伤用试样和标准物质等管理

5.13.1卡样板属使用部门维护管理的测量设备,使用部门应制定管理程序及校准规范,明确专人管理、专人进行校准和验证。

自行制作的由制作部门按规定制定相应制作要求和管理规定,并明确专人制作和管理,确保卡样板的有效受控和量值准确。

5.13.2探伤用设备(包括探伤仪、探头、试样、标准试块)属质量保证部专业归口测量设备,由质量保证部按规定制定相应管理文件和技术规范并实施。

对自制试样由质量保证部按规定制作规范和校准规范,并按规定进行制作和校准,确保试样的有效受控和量值准确。

5.13.3理化测试用标准物质,由质量保证部制定管理程序,确保标准物质的有效受控和量值准确。

5.13.4卡样板、试样及标准物质由使用部门每季按种类汇总后报设备部(计量管理室)。

5.14测量环境管理

5.14.1测量设备检定、校准和测试时,实施部门应根据相应的检定、校准和测试技术规范中规定性的技术要求来控制环境条件。

5.14.2测量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测量设备相应的操作或使用规程或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正常使用的技术要求。

5.14.3产品理化检测实验室的环境条件由质量保证部制定相应规定并加以控制。

5.14.4检校室应配有空调、温湿度计,以便监测室内温度、湿度,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室内整洁。

5.14.5计量检定、校准和测试过程中英对照,环境条件不能有突变现象。

在使用或计量检(校)过程中发现环境条件超出规定工作条件,又无法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时,应停止工作,等条件恢复时方可继续使用或进行计量检(校)准。

5.14.6在使用或计量检定、校准过程中,仅控制环境条件还不能满足使用或检定、校准条件要求的,可根据测量设备技术指标给出的温度修正系数和实际测出的环境温度,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记录修正前后的数据、温湿度条件。

 

拟稿:

鲍珏张玉华日期:

2006年1月5日

审核:

顾建其   日期:

2006年1月9日

附件:

测量设备管理流程图

设备部

采购供应部

二级生产厂(部)

五钢设备公司

 

退回

 

Y

N

N

Y

 

Y

N

Y

N

 

表格编号:

SWZ09004-01A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测量设备配备确认表

二级生产厂(部):

章:

检测要求

测量设备的配备

序号

检测依据

检测点名称

检测参数

测量要求

计量要求

测量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准确度/允差

制造单位

管理类别

 

 

 

 

 

 

填表人:

计量管理员:

二级生产厂(部)技术人员审核:

二级生产厂(部)负责人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说明:

检测依据是指工艺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技术合同、质量检验标准等。

 

表格编号:

SWZ09004-02A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测量设备变更表

目前状况能源计量级别

序号

本厂编号

测量设备名称

型号

测量范围

分度值

准确度

制造单位

出厂编号

原编号

领用日期

安装地点

间隔

类别

确认日期

属性

确认单位

变更性质及要求

说明

变更表适用范围:

一、新增测量设备,日常计量确认过程中测量设备的有关参数、名称、代码发生变更。

二、测量设备的报废、遗失、降级、限用、封存、启封的变更,需写明审批单编号、日期。

填写部门(章)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表格编号:

SWZ09004-03A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测量设备管理台帐

序号

本厂编号

测量设备名称

型号

测量范围

分度值

准确度

制造单位

出厂编号

原编号

间隔

类别

属性

安装地点

确认日期

有效日期

目前状况

数量

制表人:

管理员:

制表日期:

 

表格编号:

SWZ09004-04A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测量设备点检目录

二级生产厂(部)章:

序号

计量检测点名称

测量范围

测量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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