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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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与完整,防止铺张浪费,根据《保险公司财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价在2000元以下,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包括办公家具、计算用具、文印处理器材、文体用品、通讯器材、照明照相器材、电器用品、交通工具、其他用品等(详见附件1)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实行分级购置、分级核算、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支公司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按使用部门及管理环节实行管理责任制,应按分级管理的要求,做到物物有人管。
第六条低值易耗品管理以实物管理为核心,辅之以必要的账务管理措施。
第七条各级机构人事行政部门是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登记、发放、保管、调拨、维修、清查、清理等工作。
实物管理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账以反映低值易耗品的具体明细情况。
第八条各级机构财务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价值管理,包括低值易耗品的资金的划拨、物品增减变化的核算等,确保低值易耗品账务信息核算的正确性。
第九条各实际使用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低值易耗品的安全与完整。
第三章低值易耗品采购与核算
第十条各级机构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本级机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进行。
第十一条各级机构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使用部门填制“低值易耗品购置申请表”(附件2),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综合管理部门提出意见,财务部门审核后,中心支公司报公司总经理、各支公司及以下机构报机构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本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购置后须办理验收手续。
综合管理部门经办人员应就低值易耗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与供应商提交的发票及其他原始凭证认真核对无误后,填制“低值易耗品验收单”(附件3),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与发票一起送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三条各级机构综合管理部门应就所购置的低值易耗品的名称、金额、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项目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账,并负责其信息的维护。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实行一次摊销法核算。
购置时,借记“低值易耗品”,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等;同时,借记“营业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贷记“低值易耗品”。
第四章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十五条低值易耗品的转移
(一)低值易耗品在部门之间转移,应在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并由综合管理部门在低值易耗品卡片账上做转移登记。
(二)跨部门调动人员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原则上应移交给调出部门,特殊情况经行政部门批准办理转移手续。
(三)当人员调离公司时,应按有关人事管理规定办理低值易耗品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低值易耗品毁损、报废时,行政部门应填制“低值易耗品报损单”(附件4),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经财务部门会签后报本级机构分管行政的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低值易耗品的出售、转让、调拨,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经财务部门会签后报本级机构分管行政的领导审批统一后方可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在年度决算前,行政部门应对低值易耗品实物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卡、物一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心支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低值易耗品分类目录
附件2:
低值易耗品购置申请表
附件3:
低值易耗品验收单
附件4:
低值易耗品报损单
附件1:
低值易耗品分类目录
1、办公家具(包括木制、铁制):
桌、椅、橱、柜、沙发、茶几等。
2、计算用具:
台式计算器、袖珍计算器等。
3、文印处理器材:
打字机、装订机、分页机、过塑机、碎纸机等。
4、文体用品:
健身器材、乐器、音响等。
5、通讯器材:
电话机、对讲电话机、采访机、话筒等。
6、照明照相器材:
台灯、应急灯、吊灯、2000元以内的照相机、取证仪、闪光灯、测光表、中长焦镜头、蓄电池(箱)、三角架、其他照相器材等。
7、电器用品:
收录机、录音笔、空气净化器。
台扇、吊扇、落地扇、排气扇。
电饭煲、微波炉。
油烟机、消毒柜、电水瓶、净水器、热水器、煤气灶。
吸尘器、打蜡机。
冷风机、暖风机、冷暖风机、取暖器。
考勤机、充电器、万用表、万用接线板等。
8、交通工具:
自行车、人力车、手推车等。
9、其他用品:
除上述分类以外的用品。
①套装多用途工具、五金工具、望远镜、钟表。
②床、弹簧床垫。
③设备附件配件:
不构成套装设备及可更换部分设备,打印共享器、磁带、书写器等。
④灭火机及箱、验钞机、报警装置。
⑤地毯、挂毯。
⑥价值低于2000元的书写板等。
备注:
1、铁(钢)柜橱箱均列低值易耗品管理。
2、单价在2000元以内的照相机,购置时计入低值易耗品核算,但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管理。
3、单价再2000元以上的高档家具,购置时计入低值易耗品核算,但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管理。
附件2
低值易耗品购置申请表
申请部门:
日期: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2
3
4
购置原因
行政部门负责人
财务部门负责人
公司领导
附件3
低值易耗品验收单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价
数量
总价
1
2
3
4
验收情况
验收人
验收时间
行政部门负责人
附件4
低值易耗品报损单
序号
名称
型号
原购置价
使用部门
损毁原因
经办人
报损时间
行政部门负责人
财务部门负责人
公司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