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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银行信托

温州银行信托

  篇一:

方圆银行入驻温州的市场分析

  方圆银行市场预测分析

  一:

首先分析温州市金融业的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温州市金融与经济保持良性互动发展的势头,金融业对温州市经济的贡献率逐年提高。

2010年,温州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亿元,比上年增长18%,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占GDP比重为%,分别比“十五”期末提高和个百分点。

  (图1)2006-2010年金融业增加值及占GDP比例

  

(一)主要成就

  1、金融机构不断增加,多元体系日趋完善

  “十一五”期间,温州加大金融业改革开放力度。

初步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期货、邮政储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多种机构并存,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机构协调发展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

截至2010年末,全市除人民银行、银监分局、保监分局外,还有银行业机构22家,10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已全部在温设立分支机构,银行分支机构网点达1313家;证券营业部37家,期货营业部14家;市级保险主体41家,其中,财产险公司21家,人身险公司19家,出口信用保险公司1家;另有村镇银行3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家,小额贷款公司20家,从业人员共计5万余人。

温州已形成功能较为齐全、多层次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是全国金融机构种类最齐全、网点数最多的地市之一。

  2、金融市场发展迅速,金融实力不断提升

  “十一五”期间,温州的货币市场、证券期货市场、债券市场、保险市场和外汇市场等均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2010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亿元,分别是“十五”时期末余额的倍和倍,存贷款总量均居全省第三位;2006—2010年,温州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年均增长22%,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年均增长26%。

“十一五”期间,全市证券、期货交易额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08%和120%,2010年末实现证券交易额万亿元,期货交易额万亿元。

保险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十一五”期间年均增22%,2010年实现保费收入亿元,保险深度为%,保险密度为1190元/人,赔付总额亿元。

  3、信贷结构持续优化,资产质量保持领先

  近年来,温州的信贷重点倾斜中小企业贷款和县域贷款。

截至2010年末,全

  市中小企业贷款(含小型企业贷款和中型企业贷款)余额亿元,比上年末增长%,比“十五”期末余额增长%;县域贷款余额亿元,比上年末增长%,高于全市贷款平均增速个百分点,比“十五”期末余额增长309%。

  “十一五”期间,全市银行业机构连续5年实现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双下降,截至2010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仅为%,低于浙江省的%水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9年7月公布的《2008年338个城市(地区)信贷资产质量评定》中,温州等8个城市信贷资产质量被评为AAA,温州名列首位;被评为全国金融生态环境最高等级的I级城市。

在2009年的中国金融市长年会中,温州再次当选“中国最具魅力金融生态城市”。

  4、金融创新大力推进,金融改革继续深化

  “十一五”时期,温州市在金融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温州银行顺利更名并实现跨区域发展,农信社系统改革组建7家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试点扎实推进。

区域资本市场建设取得了突破,6家民营企业实现上市融资,共募集资金亿元;组建温州市股权营运中心,开展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

推进温州人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组建工作,建立温州风险投资研究院、温州民间投资服务中心等民间投资服务“平台”,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流动。

启动全国首批五个地市级保险监管机构试点工作,正式组建温州保监分局,夯实了温州作为浙南保险业中心的地位。

  “十一五”时期,温州市以金融改革与创新为基本点,初步解决了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金融产品,积极创新信用贷款、联保贷款、风险共担平台、供应链融资等信贷产品,切实解决小企业贷款无抵押、担保难问题。

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保贷款、订单融资、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农房抵押贷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新产品,对有效衔接银企供需,满足“三农”信贷需求和服务小企业起到积极的作用。

便农支付工程大力推

  进,88个“金融空白乡镇”得到消除。

  利率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银行通过深化利率风险定价机制建设,探索构建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模型,实现收益覆盖风险。

并逐步增强了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的利率市场化意识,为银行利率体制真正走向市场化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问题

  1、金融结构不尽完善,服务提供尚不均衡

  目前,温州的金融发展模式仍然较为传统。

在金融业务方面,银行业一家独大,实体经济高度依赖信贷支持。

保险业务发展尚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产品较单一。

证券期货业务发展明显滞后,行业发展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信托、租赁业还是空白。

在组织架构方面,除温州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以外,温州的其他金融机构均为分支机构,总部性质的金融机构数量不多,实力还比较薄弱。

在金融国际化程度方面,迄今并无一家外资银行进驻温州。

在地区金融服务提供方面,“三农”融资渠道相对狭隘,县域金融服务质量和业务创新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社会融资渠道单一,直接融资占比过低

  由于高度依赖间接融资,导致融资渠道单一,企业上市融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融资模式发展不快,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偏低,区域资本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与温州经济地位和经济总量极不相称。

截止2010年底,全市只有上市企业7家(全省在境内上市企业达185家),其中主板3家、中小板2家、创业板1家、境外上市1家。

共募集资金亿元,其中通过首发融资亿元,再融资亿元。

全市在境内上市企业首发融资额仅占全省的%,再融资额仅占全省的

  %。

证券化水平偏低在一定程度制约了优秀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3、民资引导渠道不多,金融风险依然存在

  据不完全统计,温州民间资本超过6000亿元且每年以14%的速度增长。

在传统制造业进入微利时代后,大量温州民间资本亟需寻求有效投资渠道,而现有的金融体系无法充分吸纳和转化逐利性的民间资本,极易引发非法集资、盲目投资和资本外流等问题。

同时,随着稳健货币政策的实施,民间金融日益活跃,并呈现出民间融资组织化、借贷规模扩大化、借贷利率逐步走高的趋势。

据统计,截止2010年底,温州市共有担保机构186家,投资公司1088家,寄售行431家,典当行48家,旧物调剂行126家。

这些融资性中介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规范行为,给温州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4、金融基础设施落后,集聚区建设推进缓慢

  相对于金融机构业务和人员的快速发展,市级各金融机构的办公大楼等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且办公地址分布零散,难以发挥金融集聚效应和辐射作用。

作为浙江省重点规划的金融集聚区之一,温州金融集聚区的建设起步较晚。

区内

  内金融机构楼宇建设前期受到拆迁阻力,短期内无法完全满足金融集聚区用地需求。

金融集聚区建设的详细规划缺乏,功能布局上缺乏深入的思考和研究。

  5、中介服务发展滞后,金融人才相对匮乏

  温州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发展程度较低,与金融发达的地区相比差距甚大,难以在融资、资产评估、信用调查、债权维护等方面提供全面、高效、配套的专业服务。

对金融人才引进力度不够、储备不足,尤其是高端金融人才相对匮乏,不能适应温州金融业持续发展及创业创新的需求。

  二、温州市金融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期间,既是温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温州市金融业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

国际国内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不但对“十二五”期间温州金融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发展机遇

  1、宏观经济趋势向好奠定良好发展基础

  从国际环境看,当前,全球经济在金融危机后逐渐复苏,经济格局也在悄然变化。

传统发达经济体的优势地位相对在削弱,新兴经济体对全球经济的影响日渐突出。

国际贸易形势趋于平稳,这为温州经济和金融业的平稳发展提供了外部环境支持。

  从国内环境看,经过金融危机的洗礼,我国经济增强了抵抗风险的能力。

可以预见,“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增长将呈良好态势,发展金融业的旺盛需求将持续显现。

在此背景下,“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深化金融市场改革,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继续优化投融资结构,努力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

这些给温州金融业的未来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从温州自身来看,“十二五”将处于人均生产总值从5000美元向1万美元迈进的阶段,经济社会在前30年改革开放的坚实基础上向新的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十二五”时期,温州将大力推进以商贸业、物流业、金融业、旅游业、信息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改革,为建设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打下坚实基础。

这不仅有力地推动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也为温州金融业创新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发展机遇。

  2、国家政策逐步放开提供充分发展空间

  温州的民间资本规模庞大,但长期以来,因其逐利性的特性,民间资本流动盲目且无序,投机性较强。

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新36条”,明确鼓励、扶持、引导民间投资发展,并且为民间资本进军金融等垄断领域打开了大门。

因此,“十二五”期间,温州市将大力引导民间资本阳光化和规范化,引导民间资金有序投

  入实体经济,实现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

  2011年初,我市我市上报《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争取成为国内首个允许个人直接投资海外的试点城市。

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试点对引导民间资金“走出去”,拓宽资金投资渠道,加强境外投资的便利化,加强温州“走出去”与“引进来”融合具有积极的意义。

同时,可为温州进一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积累试点经验,并为涉及跨境投资业务的信贷业务、金融创新产品等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3、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对资金提出巨大需求

  从全国的发展战略来看,海洋经济是“十二五”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引擎,党中央国务院正加速部署沿海地区的开发。

2010年7月,浙江省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城市,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成为国家战略。

温州作为该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十二五”期间,将全力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实施“海洋经济强市”战略,推进一批“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的建设。

“十二五”期间,温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率每年需达到50%以上,累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将达1万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累计将达3000亿元。

资金需求无疑是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推动力。

  4、两大经济区建设提速开辟广阔发展腹地

  200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明确了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国家战略。

上海金融中心的建设有利于集聚长三角地区金融、贸易、信息、人才等优势资源,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繁荣和金融业的融合发展。

温州作为纳入长三角城镇群的城市之一,将加大与沪杭宁的金融合作,借助金融较发达地区的资源和经验,提升本地金融业的水平。

  同年,国务院还发布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把海西经济区的建设也提升到了一个重要的高度。

作为海西经济区内经济总量第二的城市,温州与区内其它城市在信息共享、人才流动、经济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将为温州金融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除此之外,海西经济区又是海峡两岸的交流合作的前沿阵地,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

温州历来和海峡对岸关系紧密,台资在全市利用外资中占第二位。

台湾金融业在中小企业融资、征信授信管理和金融市场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也对温州的金融业发展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图2)温州在两大经济区中的区位

  篇二:

专题六温州金融改革

  专题六温州金融改革

  一、目的

  金融改革的目的,是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完善民间借贷法律环境,防范民间借贷风险,引导民间资金转换为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和公共事业,为温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实现民间资金保值增值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内容及其实现方式

  1.扩大和深化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试点的广度和厚度。

  ①小额贷款公司。

⑴投资以自然人为主,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⑵适当扩大负债比率,负债利用民间资金而非银行;⑶享受金融企业同等优惠待遇;⑷明确规定贷款对象为微型企业和农户;⑸负债资金利率和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基准利率的100%。

  ②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

⑴放宽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必须由银行控股或全资经营的限制;⑵小贷公司连续三年管理、风险控制、业绩等综合考评优异可以升格为村镇银行或贷款公司。

  ③共享银行征信系统信息。

将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完全纳入银监会监管体系。

  2.银监会改名金监会,内设民间借贷监管部门。

  温州各类民间金融活动活跃,没有一个HOLD金融全局的部门,建议成立温州金融监管委员会,全面监管温州银行、保险、信托、民间借贷、担保等所有金融和类金融行为,加强借贷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

  3.设立温州产业基金管理公司。

  ①针对民间不同风险承受度和风险爱好的投资者,进行分类对接,打通民间资金与实体经济和公用事业的资金输送管道。

  ②有效利用温州社保资金、公积金,设立保障房建设基金和公共资源品基金,实现稳重、流动、收益并重。

  ③鉴于温州没有本土的证券公司,引进外地券商在温州设立证券基金管理公司,温州证券基金投资规模大,每年对基金管理费贡献相当客观,设立本土管理公司,不但可以吸纳相关人才,还可以扩大温州新税源。

其四,鼓励温州民间设立各种风险产业基金管理公司。

  4.设立温州本土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和类金融机构。

  5.授予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制定区域利率的权利。

  6.试行贷款人管理办法。

贷款人管理办法酝酿良久,由于各方存在争执,迟迟没有提交人大或国务院审议,建议在温州试行,在试行中不断完善。

  7.规范和扩大温州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系统。

制定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制度,明确交易的非上市公司具备的条件和信息公开要求等。

  8.制定统一的规范的民间资金借贷范本。

对民间借贷的资金使用给予一定的限制和约定。

  三、意义

  1.有利于目前规模比较庞大的民间金融走向正规化及法制化。

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对民间融资缺少一些框架性的约定,用一个改革试验的办法将其纳入正规渠道,有助于化解民间资本的金融风险

  2.为破解农村金融空白、破解小微企业贷款难题提供方案。

近年来监管部门大力推动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

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应努力建立以正规金融为主导、民间金融为补充的多层次融资体系。

降低门槛,放宽市场准入,增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积极性和投资热情。

  3.其主要功能是将股东及股东关联人的自有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将部分民间地下资金引上地面,有利于抑制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对规范和加强民间资金有序流动和有效管理有着积极意义。

  4.开放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意图是拓宽了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

  5.借力资本市场,多渠道、多形式融资,不仅能使企业获得较充裕的发展资金,规模加速膨胀,而且也加快了企业转型升级,对企业本身及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能够提供持续动力。

  6.开展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政府与银行、保险公司合作的新模式,由多方共同防范和承担放贷风险,并且不再需要小微企业抵押资产,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7.小微企业在民间借贷时,往往凭借的是个人信誉,而法律和制度保障体系往往缺乏。

一旦小微企业经营环境遭遇“寒流”,对于民间借贷双方将是致命打击。

  8.地方政府对民间金融机构缺乏作为,如果对于优秀的民间金融机构进行科学有效的引导,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民间融资活动,可以避免地方金融风险的蔓延。

应创新金融监管体制,建立分层次的依法监管体系,要建立地方与中央相关部门的即时信息沟通机制,探索中央监管机构只监管大的金融机构,微小型金融机构放给地方的监管模式。

  篇三:

温州金改十二条细则

  浙江出台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12条实施细则

  记者22日从温州市政府获悉,浙江省政府出台了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施细则。

  根据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实施的《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浙江省政府对应制订了“省12条”具体实施方案。

  “省12条”具体方案的实施原则是“三坚持”:

坚持整体设计、系统推进;坚持创新为要、监管先行;坚持上下联动、项目运作。

  具体内容主要是:

  一、规范发展民间融资。

开展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试点,引进一批中介机构入驻,提供民间借贷登记、公证、资产评估等服务,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形成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温州指数”,做好民间融资动态跟踪和风险预警等。

  二、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

探索小额贷款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

  三、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积极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2013年末实现县全覆盖等。

  四、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

在国务院统一部署领导下,探索以人民币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制订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

  五、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

推动温州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上市融资。

争取在温州设立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支持民营资本进入证券、投资咨询等领域,争取在温州设立证券公司,支持更多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到温州设立分支机构。

鼓励地方金融机构以控股、参股的方式探索综合经营等。

  六、创新发展金融产品与服务。

积极发展科技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经营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等支农支小信贷业务。

积极探索试点排污权抵押贷款、农房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业设施及农业机械抵押贷款等。

  七、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

积极开展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建立知识产权、企业产权、金融资产、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低碳技术、农村土地承包权、林权等产权交易市场,依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探索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转让试点。

  八、积极发展各类债券产品。

以地方政府债务率作为控制指标,探索符合条件的地方融资平台发行私募债券。

积极争取高收益票据等创新产品在温州先行先试等。

  九、拓宽保险服务领域。

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发起设立区域性、专业性保险公司,或参股保险机构等。

  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制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积极推动金融、行政、社会、市场、会计等领域信用数据的征集、交换和应用等。

  十一、强化地方金融管理机制。

制订出台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机构管理等。

  十二、建立金融综合改革风险防范机制。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犯罪侦查工作,建立民间金融大案要案督办制度,加强民间借贷风险提示等。

  “省12条”提出了一系列组织保障措施,其中,浙江省政府要求省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下放相关审批权限,在机构设立审批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给予支持。

研究成立温州金融研究院。

大力推进金融集聚区总部大楼建设,2015年前初步形成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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