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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二级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

评价工作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HZY/QP-2010-42

受控状态:

已受控

分发号:

 

发布日期:

2010年3月30日生效日期:

2010年3月30日

———————————————————————————

编制:

袁天星审核:

刘守义批准:

刘安华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文件对本校二级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工作的管理职责、管理要求以及工作程序等作出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对本校二级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工作的管理。

2.管理规定

2.1《二级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是评价工作的依据,各学院应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围绕评价指标努力提升人才培养工作的水平。

2.2学校成立评价二级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专家组和秘书组,由5~7位校内专家和3位秘书(教务处、人事处、督导处各一名)组成,办公室设督导处。

2.2.1专家组负责完成对相关指标的评价、负责对各学院评价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抽查验证、审定评价结果和议定对各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评价意见。

2.2.2秘书组负责统计、汇总评价数据,确认评价结果。

2.3校长办公会议负责选任校内评审专家、讨论决定评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4督导处负责评价工作的启动、组织和协调,以及评价材料的收集和归档。

2.5各学院要对照评价指标开展自评,按时向各职能部门递交自评证明材料。

2.6相关职能部门应按评价工作的安排和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统计审核相关数据。

2.7二级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等,学校根据评价结果给予奖罚。

2.8二级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工作的材料以年为单位,由档案室建档永久性保存。

归档材料包括:

(1)启动工作的通知和计划安排;

(2)成立评价工作专家组和秘书组的校级文件;

(3)各学院对照评价指标的自评分数表;

(4)相关职能部门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负责审核后递交的评分数据汇总表;

(5)专家组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负责部分审核的评分数据汇总表;

(6)秘书组统计、汇总的评分数据表;

(7)专家组评审意见;

(8)专家组审定评价结果和专家组评价意见的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9)公布评价结果的校级文件;

(10)各学院根据评价意见撰写的包括制定整改措施的总结报告。

(11)其它相关材料。

3.管理程序

【督导处】

3.1每年11月,拟定启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工作计划,拟选专家组人员和秘书组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校长办公会议】

3.2审议通过评价工作计划、以及专家组人员和秘书组人员名单。

【各学院】

3.3根据评价工作进度安排,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照评价指标完成自评和证明材料准备工作。

3.4对照指标体系,填写本单位的自评分数表,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秘书组。

【秘书组】

3.5将各学院的自评分数表发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相关职能部门】

3.6根据评价工作进度安排,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照评价指标完成负责部分评分数据的审核,形成职能部门审核的评分数据汇总表。

3.7将评分数据汇总表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秘书组。

【专家组】

3.8根据评价工作进度安排,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应负责指标的评价。

形成专家审核的评分数据汇总表和专家评审意见。

3.9将评分数据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签名的纸质版报秘书组。

3.10如必要,对各学院的评价数据进行抽查验证。

【秘书组】

3.11统计、汇总职能部门审核的评分数据和专家审核的评分数据,形成各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得分汇总表。

确认评价结果。

【专家组】

3.12举行会议,审定评价结果,形成包括对各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意见的会议纪要。

3.13以文件形式公布评价结果,并将评价意见反馈至各学院。

【各学院】

3.14根据评价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和撰写总结报告。

3.15将总结报告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督导处。

【督导处】

3.16收集评价工作的过程材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附加说明:

1.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

2.本文件由督导处负责起草,起草人:

袁天星

 

附件1:

二级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二级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审要素

评分标准

优秀标准

及格标准

评审依据

领导作用

素质(按班子人数求和平均计)

学历

博士研究生5分,硕士研究生3分,本科1分。

3

1

人事处统计审核的数据

职称

正高3分,副高2分,中级1分。

3

1

社会影响

在行业协会、学会有社会兼职:

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

6

4

奖励与处罚

效能问责

无被效能问责。

3分,有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作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建议调整工作岗位、建议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问责之一者0分。

 

3

监察处统计审核的数据

嘉奖

年度获优秀中层干部奖2分,市级嘉奖4分,省级嘉奖6分,国家级嘉奖8分。

2

 

校办统计审核的数据

专业建设

人才培养模式(凡按专业计项目均对学院所有专业得分求和再平均)

特色专业建设

每专业国家级立项计20分,验收计20分;省级立项计10分,验收计10分;校级立项计5分,验收计5分。

将以上得分相加除以学院专业数,得出的平均分。

根据排名:

第一名计18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2分,其余计10分。

15

10

教务处统计审核的数据

专业建设方案(按专业计)

制订了以学校五年专业建设规划为依据的专业建设方案,按建设目标有序开展工作,完成近期目标好。

8分

制订了以学校五年专业建设规划为依据的专业建设方案。

4分

8

4

专家组对专业建设方案的评审结果

专业年度调研(按专业计)

每年完成专业调研报告,数据详尽,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

8分

每年完成专业调研报告,有数据并提出了整改措施。

4分

8

4

专家组对专业调研报告的评审结果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按专业计)

制度健全,有工作计划,每年组织会议2次,每次会议内容、议题、发言等记录详实。

6分

制度健全,每年组织会议1次,有会议记录。

3分

6

3

教务处检查后评定的分数

专业教学标准(按专业计)

符合《专业标准编制工作管理程序》的要求。

5分

基本符合《专业标准编制工作管理程序》的要求。

2分

5

2

教务处检查评定的分数

课程考核(按专业计)

5门以上专业课程实行实务考试与笔试(或机试)相结合。

5分

3门以上专业课程实行实务考试与笔试(或机试)相结合。

2分

5

3

实施教学做一体化专业课程门数(按专业计)

5门5分,3门3分。

5

3

专家组评审的结果

学生竞赛

国家级团体一、二、三等奖依次计20、15、10分,个人一、二、三等奖依次计15、10、5分;省级团体一、二、三等奖依次计15、12、9分,个人一、二、三等奖依次计12、9、6分;市级团体一、二、三等奖依次计6、4、2分,个人一、二、三等奖依次计2、0.8、0.5分。

校级比赛:

运动会按团体排名顺序计分,分数分别为5、4.5、4、3.5、3、2.5分;其他单项比赛按名次顺序计分,依次计1.2、0.6、0.4分。

以上各项得分,按参赛指导教师、参赛学生归口院系计分,各占50%,如参赛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涉及不同院系的,按参赛人数的比例计分。

将以上得分相加除以学院教师数得出的平均分。

根据排名:

第一名计18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2分,其余计10分。

注:

1.获奖等级界定:

属于国家、省、市级别的奖项是指经学校批准(出示领导批文)参加的政府部门组织的比赛,如果是政府部门附属机构组织的(如教学指导委员会),按降一个级别计分。

2.团体奖为整个参赛代表团所获整体荣誉,舞蹈和合唱比赛按参赛作品计个人分。

15

10

学工处、实训中心统计审核的数据

师资队伍建设

兼职教师比例

专兼职教师比达到1:

1。

3分

专兼职教师比达到1:

0.5。

1分

3

1

人事处统计审核的数据

学历结构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40%;高级职称比例≧30%,3分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20%;高级职称比例≧20%,1分

3

1

教师职教能力测评

90%以上专任教师通过职教能力测评(以年初在册教师数核定)。

5分

70%以上专任教师通过职教能力测评(以年初在册教师数核定)。

3分

5

2

学校职教能力测评领导小组公布的测评结果

教师教学质量评定

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评定等级B等以上达95%。

5分

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评定等级B等以上达85%。

2分

5

2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公布的教学质量评定等级

教师教学事故

无教学差错5分,一次教学差错扣1分,一次教学事故扣2分,一次严重教学事故扣3分。

扣完5分为止。

5

3

监察处统计审核的数据

优秀教学团队

每优秀教学团队国家级计20分;省级计10分;校级计5分。

将以上得分相加除以学院专业数,得出的平均分。

根据排名:

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其余计4分。

8

4

教务处统计审核的数据

教师获奖

个人全国一、二、三等奖依次计20、15、10分,个人省级一、二、三等奖依次计15、10、5分,个人市级一、二、三等奖依次计10、5、2分。

将以上得分相加除以学院教师数,得出的平均分。

根据排名:

第一名计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其余计2分。

5

2

党办统计审核的数据

教师获荣誉称号

国家级每人次计20分,省级每人次计10分,市级每人次计5分。

将以上得分相加除以学院教师数,得出的平均分。

根据排名:

第一名计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其余计2分。

5

2

教研科研

专业教师科研教改课题参与率

参与率≧90%。

6分

参与率≧60%。

3分

6

3

科研处统计审核的数据

教改课题

每项国家级计20分,省级计10分,校级计3分。

将以上得分相加除以学院教师数,得出的平均分。

根据排名:

第一名计14分,第二名12分,第三名10分,其余计8分。

12

8

科研课题

每项国家级计20分,省级计10分,市级计5分,校级计3分。

项目经费到账每万元计4分。

将以上得分的加和用本院系教师人数按职称加权平均(正高ⅹ0.4+副高ⅹ0.3+中级ⅹ0.2+初级ⅹ0.1),得出的平均分参与排序计分。

根据排名:

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其余计4分。

8

4

科学成果奖

每项国家级一等计20分、二等计15分、三等计10分,省级一等计15分、二等计10分、三等计5分,校级一等计5分、二等计3分、三等计1分。

将以上得分相加除以学院教师数,得出的平均分。

根据排名:

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其余计4分。

8

4

到账科研经费

超额完成年度到账科研经费任务指标20%以上。

8分

完成年度到账科研经费任务指标。

4分

8

4

发表论文

核心刊物计4分,一般刊物计2分,校内学报计1分(同一篇文章不重复记分),将以上得分的加和用学院教师人数按职称加权平均(正高ⅹ0.4+副高ⅹ0.3+中级ⅹ0.2+初级ⅹ0.1),得出的平均分。

根据排名:

第一名计14分,第二名12分,第三名10分,其余计6分。

12

6

人文素质或科学素质讲座

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指标3次以上。

6分

完成年度任务指标(见部门工作责任书)。

3分

6

3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

拥有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以上。

4分

拥有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

2分

4

2

教务处统计审核的数据

校内实训室利用率

平均达到≥80%以上。

3分

平均达到≥60%以上。

1分

3

1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按专业计)

300人以下专业拥有基地≥4家,300人以上≥6家。

5分

300人以下专业拥有基地≥3家,300人以上≥5家。

3分

5

3

课程建设

课程标准(按专业计)

完成5门核心课程标准开发。

5分

完成3门核心课程标准开发。

3分

5

3

精品课程、优质课程

一门精品课程国家级立项计20分;省级立项计10分;校级立项计5分;学校优质课每课计2分。

将以上得分相加除以学院专业数,得出的平均分。

根据排名:

第一名计18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2分,其余计10分。

15

10

合格课程

完成一门计1分,将总分除以学院专业数,得出的平均分。

根据排名:

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其余计4分

8

4

题库(含技能题)(按专业计)

核心课程试题库5个,题库内各种题型试题总量不少于300题。

5分

核心课程试题库3个,题库内各种题型试题总量不少于300题。

3分

5

3

教材建设

国家级规划教材计20分,省部级规划教材每部计10分,公开出版教材每部计6分,校本讲义每部计3分。

将以上得分相加除以学院教师数,得出的平均分。

根据排名:

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其余计3分。

8

3

社会报务

开展社会培训人次

超额完成年度开展社会培训任务指标20%以上。

8分

完成年度开展社会培训任务指标(见部门工作责任书)。

4分

8

4

继续教育学院统计审核的数据。

教学管理

学生学藉

《学生学藉表》

《学生学藉表》管理规范、记录完整、内容信息补充及时。

3分

《学生学藉表》管理基本符合要求、记录完整。

1分

3

1

教务处按《学生学藉管理程序》要求检查后评定的分数

教学材料归档

分类登记台帐

建立了归档材料的分类登记账目,交接记录清楚,归档材料完整性、符合性好。

8分

建立了归档材料的分类登记账目。

4分

8

4

教务处按《教学材料归档工作管理程序》要求检查后评定的分数

专业(教研室)工作(按专业计)

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有任务要求、责任落实、期限明确并经批准。

8分

制定了工作计划并经批准。

4分

8

4

教务处检查后评定的分数

活动记录

专业活动以专业建设、教研教改为主,定期开展,每学期活动记录不少于16周/次,每次活动内容、会议议题、发言等记录详实。

6分

定期开展专业活动,每学期活动记录不少于16周/次。

2分

6

2

听课

有听课计划,每学期听课任务完成率100%。

5分

有听课计划,每学期听课任务完成率80%。

3分

5

3

督导处按《听课评课管理程序》要求检查后评定的分数

实践教学基地运行管理

设备利用率

80%。

5分

60%。

3分

5

3

实训中心统计的数据

设备完好率

95%。

5分

80%。

3分

5

3

安全事故

无。

3分

无重大安全事故。

1分

3

1

过程记录

管理规范,台账完整。

5分

建立了台账,记录基本完整。

2分

5

2

质量监督管理

学生信息员

除毕业班外,每班选派有学生信息员,《教师教学日志》上交率达85%以上。

3分

除毕业班外,每班选派有学生信息员,《教师教学日志》上交率达60%以上。

1分

3

1

督导处按《学生信息员工作管理程序》要求检查后评定的分数

兼职督导员

符合《二级学院督导工作管理程序》的要求。

5分

基本符合《二级学院督导工作管理程序》的要求。

2分

5

2

督导处按《二级学院督导工作管理程序》要求检查后评定的分数

考试环节管理

试卷

试卷抽查不合格率为0。

3分

试卷抽查不合格率≤10%。

1分

3

1

督导处按《评卷工作管理程序》要求抽查试卷后评定的分数

实务考试

实务考试有完整的考核方案,考试过程材料完整。

5分

实务考试有完整的考核方案,考试过程材料基本完整。

3分

5

3

教务处按《实务考试管理程序》要求检查后评定的分数

毕业环节管理

毕业实习

符合《毕业实习工作管理程序》的要求。

3分

基本符合《毕业实习工作管理程序》的要求。

1分

3

1

教务处按《毕业实习工作管理程序》要求检查后评定的分数

毕业设计(论文)

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程序》的要求。

3分

基本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程序》的要求。

1分

3

1

教务处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程序》要求检查后评定的分数

毕业生资格管理

符合《学生学藉管理程序》的要求。

5分

基本符合《学生学藉管理程序》的要求。

3分

5

3

教务处《学生学藉管理程序》要求检查后评定的分数

社会评价与毕业生质量

学生入口

新生报到率

≥85%。

3分

≥70%。

1分

3

1

招生办统计的数据

学生出口

毕业生计算机通过率

≥90%。

3分

≥80%。

1分

3

1

教务处统计的数据

毕业生英语通过率

≥90%。

3分

≥80%。

1分

3

1

毕业生技能证书获取率

≥95%。

3分

≥85%。

1分

3

1

毕业率

≥95%。

3分

≥85%。

1分

3

1

就业与毕业生质量

《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表》

五届以内毕业生由近及远分别达到按90%、80%、70%、60%、50%的发放率和70%、60%、50%、40%、30%的回收率。

5分

五届以内毕业生由近及远分别达到按90%、80%、70%、60%、50%的发放率和60%、50%、40%、30%、20%的回收率。

2分

5

2

就业中心统计审核的数据

 

按河职院学[2008]1号《河源职业技术学院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评定分数90分以上为优秀(8分),80~89分为良好(6分),60~79为及格(4分)

8

4

学生工作

按《河源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评定分数排名,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其余计4分。

8

4

学工处统计审核的数据

助学贷款还款率

 

达到95%以上。

8分

达到90%。

3分

8

3

学费收缴率

 

本学期98%、累计99%。

8分

本学期95%、累计98%。

3分

8

3

财务统计审核的结果

 

说明:

得分380以上为优秀、201~379分为良好、200分为及格、199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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