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专利工作奖励资助标准及申报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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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专利工作奖励资助标准及申报要求》

附件

2016年黄浦区专利工作奖励(资助)标准及申报要求

一、适用范围

1.户籍在本区或具有本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除外)并居住在本区的个人。

2.在本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或在本区登记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享受条件

(一)获得专利授权(受理)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可申请一般奖励(资助)。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申请专项资助,专项资助在完成国家或上海市项目验收后一次性申请:

1.被认定为上海市专利示范、试点企事业单位;

2.被认定为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园区;

3.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的单位。

三、奖励(资助)标准

(一)一般奖励(资助)

1.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专利:

(1)发明专利:

专利进入实审后,电子申请每件奖励(资助)人民币2500元,非电子申请奖励(资助)人民币1250元;专利授权后,电子申请每件再奖励(资助)人民币3500元,非电子申请再奖励(资助)人民币1750元;

(2)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授权后,电子申请每件奖励(资助)人民币1200元,非电子申请奖励(资助)人民币600元;

(3)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授权后,电子申请每件奖励(资助)人民币800元,非电子申请奖励(资助)人民币400元。

2.向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的专利:

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资助)人民币6000元。

3.通过PCT途径申请的国际专利:

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资助)人民币10000元/国家,奖励(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资助)人民币5000元/国家,奖励(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

(二)专项资助

按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

四、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一)一般奖励(资助)(国内专利)申报材料:

1.《黄浦区一般奖励(资助)申请表(国内专利)》、及《黄浦区一般奖励(资助)清单(国内专利)》(详见附件2-1、附件2-2);

2.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发明专利进入实审后申请奖励(资助)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须提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或《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户口簿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居住证的个人,还须提供在本区居住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5.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区的缴税凭证(电子缴款凭证);

6.黄浦区一般奖励(资助)清单(国内专利)授权专利填写授权日;进入实审的发明专利填写实审日(实审通知日期)。

(二)一般奖励(资助)(国外及港澳台专利)申报材料:

1.《黄浦区一般奖励(资助)申请表(国外及港澳台专利)》及《黄浦区一般奖励(资助)清单(国内专利)》(详见附件3-1、附件3-2);

2.国外发明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香港和澳门地区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台湾地区民间公证机构出具的台湾发明专利公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户口簿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居住证的个人,还须提供在本区居住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4.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区的缴税凭证(电子缴款凭证)。

(三)专项资助申报材料:

1.《黄浦区专项资助申请表》;

2.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资助费用票据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4.相关认定证书、项目合同(协议)、验收材料等复印件;

5.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区的缴税凭证(电子缴款凭证)。

五、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

00-11:

00下午2:

00-5:

00

受理地点:

丽园路895号202室(近鲁班路)

电话:

六、说明

1.授权专利是指2015年1月1日至12日31日授权的专利;

2.进入实审的发明专利是指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进入实审的发明专利;

3.专项资助针对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的项目,并根据此期限内其所获资金给予配套资助;

4.如果专利有多个权利人,则奖励(资助)申请人为专利第一申请人;

5.申请表及其它复印件均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个人签名,一式两份;

6.申请表可打印或用蓝黑水笔填写。

申请表及其它材料复印件纸张限A4纸单面使用。

 

附件1

专利工作奖励(资助)申请材料一览表

类别

 

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企业

事业

社团

个人

一般奖励(资助)

1

《黄浦区一般奖励(资助)申请表》(附清单)

签字或盖章

 

2

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核对退回

签字或盖章

3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核对退回

签字或盖章

4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或《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核对退回

签字或盖章

5

营业执照(企业)

 

盖章

 

 

 

6

税务登记证(企业,三证合一除外)

 

盖章

 

 

 

7

企业上一年度本区缴税凭证

 

盖章

 

 

 

8

事业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

 

盖章

 

 

 

9

社团法人登记证(社团)

 

盖章

 

 

 

10

户口簿或居住证(个人)

核对退回

签字或盖章

 

 

 

11

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居住证个人)

 

签字或盖章

 

 

 

专项资助

12

《黄浦区专项资助申请表》

盖章

 

 

13

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资助费用票据

 

盖章

 

14

营业执照(企业)

 

盖章

 

 

 

15

税务登证(企业,三证合一除外)

 

盖章

 

 

 

16

企业上一年度本区缴税凭证

 

盖章

 

 

 

17

事业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

 

盖章

 

 

 

18

社团法人登记证(社团)

 

盖章

 

 

 

19

相关认定证书或项目合同、协议等

核对退回

盖章

 

附件2-1

2016年黄浦区一般奖励(资助)申请表

(国内专利)

编号:

单位(个人)名称

机构代码

(单位填写)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发明

实审件

申请金额元;

授权件

申请金额元。

实用新型

授权件

申请金额元

外观设计

授权件

申请金额元

申请资助总额

人民币:

(大写)

¥:

账户信息

(单位财务三排章)

名称:

账号:

开户行:

声明

本单位(本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各项内容均真实、合法,若有不实之处,愿放弃本次资助申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申报单位或个人(签章)

年月日

审核

意见

经审核,予以资助总额人民币(大写):

¥:

 

审核部门(签章):

年月日

附件2-2

黄浦区一般奖励(资助)清单

(国内专利)

单位或个人名称(签章):

年月日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号)

专利类型

授权日(实审日)

申请金额(元)

审核金额(元)

合计

附件3-1

黄浦区一般奖励(资助)申请表

(国外及港澳台专利)

编号:

单位(个人)名称

机构代码

(单位填写)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国外发明专利

件国

申请金额元;

国外外观设计专利

件国

申请金额元;

港澳台发明专利

香港件

申请金额元;

澳门件

申请金额元;

台湾件

申请金额元。

申请资助总额

人民币(大写):

¥:

账户信息

(单位财务三排章)

名称:

账号:

开户行:

声明

本单位(本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各项内容均真实、合法,若有不实之处,愿放弃本次资助申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申报单位或个人(签章)

年月日

审核意见

资助总额人民币(大写):

¥:

 

审核部门(签章):

年月日

附件3-2

黄浦区一般奖励(资助)清单

(国外及港澳台专利)

单位或个人名称(签章):

年月日

序号

专利名称(中文)

专利证书号

授权国家(地区)

授权日

申请金额

(元)

审核金额

(元)

合计

附件4

黄浦区专项资助申请表

编号:

单位全称

授予称号

(项目名称)

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资助金额

人民币(大写):

¥:

经审核资助金额

人民币(大写):

¥:

账户信息

(单位财务三排章)

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申请人签章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签名:

年月日

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管理部门(签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本申报表除“经审核资助金额”和“管理部门审核意见”由区知识产权局填写外,其余各项由申请人填写。

2、授予称号,是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试点示范园区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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