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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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贵阳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黔舜绩评字【2018】第006号
评价类型:
实施过程评价□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贵阳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项目
项目单位:
贵阳市财政局
主管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
组织方式:
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评价机构:
中介机构√专家组□评价组□
评审单位(盖章):
2018年8月2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范围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贵阳市财政局主要职责之一,财政监督,是指国家在组织社会产品分配的过程中,通过财政业务活动和经常性的管理而实现的一种监督。
通过监督检查,为国家减少经济损失,防止浪费,节约财力,在完善法规制度、反腐败、增强人们遵纪守法,防止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为财政收支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
根据《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经费收支明细表》及贵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批表(项目资金)及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反映:
财政监督检查项目预算核定金额160万元,2016年度结转结余0.00万元,2017年收入159.5万元,2017年支出数159.5万元,2017年度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贵阳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项目绩效目标主要为以下内容:
(1)认真安排和部署全市财政系统财政监督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2)扎实开展群众(信访)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3)扎实组织开展财政监督工作,努力防范财政财务管理风险。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被评价单位的项目投入,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落实(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项目运行过程,包括业务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自评情况、项目质量可控性)、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率、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产出,包括项目产出(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验收合格率、预算控制情况);效果,包括项目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上述四个方面的评价,完善贵阳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项目管理及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支出,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的相关规定;
(2)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4)贵州省人民政府《转发省财政厅贵州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黔府发办【2009】150号);
(5)《贵阳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筑财评〔2014〕11号);
(6)《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
(7)贵阳市财政局相关管理制度;
(8)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其他相关资料。
2、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序号
一级指标
分数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打分标准
1
投入
20
项目
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
3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满分3分,符合一条得1分
2
投入
项目
立项
绩效目标合理性
4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满分4分,符合一条得1分
3
投入
项目
立项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满分3分,符合一条得0.75分
4
投入
资金
落实
资金到位率
5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
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
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95%-100%得5分,90%以上得3分,80%以上得1分,低于80%得0分
5
投入
资金
落实
到位及时率
5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及时到位资金:
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
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100%得5分,90%以上得3分,80%以上得1分,低于80%得0分
6
过程
29
业务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6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满足一项得3分
7
过程
业务
管理
制度执行有效性
4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满足一项得1分
8
过程
业务
管理
项目自评情况
3
主要反映项目实施单位是否对该项目进行自评价管理
评价要点:
项目单位是否对该项目进行过自评,并形成系统规范的报告
有得3分,无得0分
9
过程
业务
管理
项目质量可控性
4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满足一项得2分
10
过程
财务
管理
资金使用率
3
主要反映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率=[(实际支付资金+预留保证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100%得3分,90%以上得2分,80%以上得1分,低于80%得0分
11
过程
财务
管理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满分5分,发现一条违规操作扣1分,扣完为止
12
过程
财务
管理
财务监控有效性
4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满足一项得2分
13
产出
31
项目
产出
实际完成率
21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
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
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分为以下部分:
①上级监察机关交办任务完成率
②监察报告完成率
③妥善处理举报率
④资料文件完整度
⑤对社会中介机构的考核率
⑥监察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率
⑦形成监察问题汇总报告率
各项100%得3分,90%以上得2分,80%以上得1分,低于80%得0分
14
产出
项目
产出
完成及时率
3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实际完成时间:
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全部执行政府采购的得满分,应执行未执行的不得分
15
产出
项目
产出
验收合格率
4
项目完成的质量验收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评价项目是否进行验收,验收情况
验收合格得4分
16
产出
项目
产出
预算控制情况
3
项目完成后的实际成本与预算对比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和预算对比情况
按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17
效果
20
项目
效益
经济效益
10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通过监督检查,为国家减少经济损失,防止浪费,节约财力)
按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18
效果
项目
效益
社会效益
10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通过检查,在完善法规制度、反腐败、增强人们遵纪守法等方面,防止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为财政收支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
按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合计
100
100
3、评价方法
评价小组以被评价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为依据,运用财务审核、资料审阅、现场勘查询问等相关方法,并依照绩效评价方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进行考评,在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中,我们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比较法和公众评判法进行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开展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前期,我们已配备和明确评价工作小组及其职责分工,按照重点性、突出性原则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2、组织实施
在委托单位贵阳市财政预算审核中心指导下,我们按照最低评价成本原则,分头分工开展工作。
在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评分和评级的方式,对项目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同时,在评价过程中我们得到了被评价单位的支持和配合。
三、各项目评价指标综合评价及说明
1、“投入”项目评价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7分,扣3分。
具体如下:
(1)“投入-项目立项-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扣0分。
贵阳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处(对外使用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名称)工作职能主要为研究拟定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依法监督检查局内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本局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故此项目无需项目立项审批等资料,该项指标得3分。
(2)“投入-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扣0分。
目标合理性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①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9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于2012年2月23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
②该项目与项目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是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
③通过监督检查,为国家减少经济损失,防止浪费,节约财力,在完善法规制度、反腐败、增强人们遵纪守法等方面,防止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为财政收支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
促进经济发展及相关制度的完善;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该项指标得4分。
(3)“投入-项目立项-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0分,扣3分。
根据提供资料贵阳市财政局未将绩效目标的绩效指标设定成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该项指标得0分。
(4)“投入-资金落实-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扣0分。
根据贵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批表(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表、相关凭证及附件反映:
该项目预算审批金额为160万元,2017年实际拨入159.5万元,实际支出159.5万元。
资金到位率为159.5万元/160万元=99.69%,该项指标得5分。
(5)“投入-资金落实-到位及时率”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扣0分。
根据贵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批表(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表、相关凭证及附件反映:
该项目预算审批金额为160万元,2017年实际拨入159.5万元,实际支出159.5万元。
资金到位率为159.5万元/159.5万元万元=100%,该项指标得5分。
2、“过程”项目评价指标分值29分,评价得分27分,扣2分,扣分情况如下:
(1)“过程-业务管理-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性”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扣0分。
该项目已制定贵阳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贵阳市财政局机关经费开支管理制度、贵阳市财政局机关财务报账管理制度,贵阳市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大队关于对入库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办法(暂行)等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该项指标得6分。
(2)“过程-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扣0分。
该项指标从4个方面进行评价,每个方面1分,具体反映如下:
①该项目执行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执行
②该项目无调整及支出调整事项
③该项目与事务所签订的合同已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相关财政监督报告已提交并及时归档
④本次监督检查聘请的中介机构均为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已入库的会计事务所,保证了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该项指标得4分。
(3)“过程-业务管理-项目自评情况”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1分,扣2分。
项目单位已对该项目进行了自评,但未形成系统规范的报告,该项指标得1分。
(4)“过程-业务管理-质量控制”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扣0分。
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大队接到上级部门检查通知后,均制定检查方案,与入库的会计事务所签订合同时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及完成时间等标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大队人员同会计师事务所一同入场进行检查,现场把控财政监督检查的质量。
该项指标得4分。
(5)“过程-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率”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扣0分。
根据查看凭证及附件反映:
2017年实际拨入159.5万元,实际支出159.5万元。
资金使用率为159.5万元/159.5万元=100%,该项指标得3分。
(6)“过程-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扣0分。
根据查看凭证及附件,未发现违反相关制度、规定使用资金的情况,该项指标得5分。
(7)“过程-财务管理-财务监控有效性”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扣0分。
该项目已制定贵阳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贵阳市财政局机关经费开支管理制度、贵阳市财政局机关财务报账管理制度,项目报销支出按照上述制度签字审批。
该项指标得4分。
3、“产出”项目评价指标分值31分,评价得分27分,扣4分。
扣分情况如下:
(1)“产出-项目产出-实际完成率”指标分值21分,评价得分17分,扣4分。
具体反映为以下七个方面:
①根据提供的上级检查机关的检查通知(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属预算单位结余资金、账表一致性、专项资金的使用的情况和工会账户清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度“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实际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的专项检查的通知;)及实际完成的工作报告可知,2017年度财政检查了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2017年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2016年度“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实际绩效考评专项检查、开展市属预算单位结余资金、账表一致性、专项资金的使用的情况和工会账户专项检查四个检查项目,上级监察机关交办任务完成率为100%,该小项得3分。
②各会计师事务所均提交了各专项检查的检查报告,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大队总结了年终工作总结,监察报告完成率为100%,该小项得3分。
③根据了解及工作总结反映,2017年接到14起信访案件、案件处置率为92.9%,有1件仍在调查中,未达到100%,扣1分,该小项得2分。
④与检查监督相关的委托合同、报告、检查通知、检查方案等资料均已归档,资料文件完整,该小项得3分。
⑤2017年度未对社会中介机构按照贵阳市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大队关于对入库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办法(暂行)进行考核,该小项得3分。
⑥根据2017年度财政监督工作总结及非税收入检查工作总结,对四项专项检查,均形成整改意见,监察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率为4/4*100%=100%,该小项得3分。
⑦根据2017年度财政监督工作总结及各检查项目的工作总结,问题汇总率为4/4*100%=100%,该小项得3分。
该项指标合计得17分。
(2)“产出-项目产出-完成及时率”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扣0分。
2017年计划监督检查费160万元,实际拨款159.5万元,支出159.5万元,接到上级监察机关交办任务4项,已完成4项,均在2017年度完成,完成及时率为100%。
该项指标得3分。
(3)“过程-项目产出-验收合格率”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扣0分。
2017年财政监督检查4个项目,均为委托入库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检查相关情况报告,经抽查,预决算检查各事务所均已提供报告,验收合格率为100%。
(4)“过程-项目产出-预算控制情况”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扣0分。
该项目未进行项目预算调增调减,支付金额在合同总额范围内,该项指标得3分。
4、“效益”项目评价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20分,扣0分。
具体反映如下:
(1)“效果-项目效益-经济效益”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扣0分。
通过四次财政监督专项资金项目检查,对于未及时将非税专户款划缴的单位,已责成各区县财政局严格执行,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及时入库,对于存在其他问题及执收单位存在的各种问题已经督促各单位落实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提高区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和规范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征管行为。
通过监督检查,为国家减少经济损失,防止浪费,节约财力效果显著。
该项指标得10分。
(2)“效果-项目效益-社会效益”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扣0分。
通过四次财政监督专项资金项目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将待上级财政部门集中审理后统一处理口径,对存在问题进行集中处理。
并以此检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研究总结如下:
预决算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议,提高对预决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完善法规制度、反腐败、增强人们遵纪守法等方面,防止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为财政收支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起到显著效果。
该项指标得10分。
四、评价结论
经复核,评价结论如下:
贵阳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基本比较规范,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1分。
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分数
1
投入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
3
3
2
投入
项目立项
绩效目标合理性
4
4
3
投入
项目立项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0
4
投入
资金落实
资金到位率
5
5
5
投入
资金落实
到位及时率
5
5
6
过程
业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6
6
7
过程
业务管理
制度执行有效性
4
4
8
过程
业务管理
项目自评情况
3
1
9
过程
业务管理
项目质量可控性
4
4
10
过程
财务管理
资金使用率
3
3
11
过程
财务管理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5
12
过程
财务管理
财务监控有效性
4
4
13
产出
项目产出
实际完成率
21
17
14
产出
项目产出
完成及时率
3
3
15
产出
项目产出
验收合格率
4
4
16
产出
项目产出
预算控制情况
3
3
17
效果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10
10
18
效果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
10
10
合计
100
91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基于该项目评价结果,建议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等机构,在以后的年度预算项目中加强绩效指导和学习,增强绩效意识和理念,逐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和办法,全面开展绩效工作。
六、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绩效目标未按规定进行设定
贵阳市财政局绩效目标指标设置较为宏观,未对财政监督检查项目数量的完成率、完成及时率等,设置为清晰、细化、可衡量的具体指标,无法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二)未形成系统规范的自评报告
贵阳市财政局对财政监督检查项目形成了详细的工作总结,但未对该项目进行过自评,并形成系统规范的报告。
(三)未对入库会计事务所进行考核
贵阳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大队未在开展检查结束后对委托入库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检查服务进行考核。
七、相关建议
(一)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绩效目标是绩效评价的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由预算部门在申报预算时填报。
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二)形成系统规范的自评报告
被评价单位应在项目结束后,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形成系统规范的报告。
(三)按规定对入库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考核
严格按照贵阳市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大队关于对入库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办法(暂行)第五条规定在开展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检查服务考评表》报贵阳市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大队,确保提供服务的质量。
八、指标建立说明
本次绩效评价共为该项目建立7个个性指标,分别为上级监察机关交办任务完成率、监察报告完成率、妥善处理举报率、资料文件完整度、对社会中介机构的考核率、监察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率、形成监察问题汇总报告率,具体设置思路如下:
总体思路:
绩效个性指标是非常个性化的。
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战略背景下的单位,加上各单位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