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第三热电厂安全简报第1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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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第三热电厂安全简报第1期
安全简报
SECURITYBRIEFING
二0一五年第一期
包头第三热电厂安全监察部
安全就是信誉
安全就是效益
安全就是竞争力
目录
卷首2
一、2015年1月份安全监督例行工作2
二2015年2月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7
三、1月份转发的事故通报、上级文件及本厂安全文件7
四、1月份不安全事件回顾8
五、1月份安全生产好人好事8
六、典型案例事故分析8
七、安全知识11
八、安全生产情况统计表17
九、“两票”执行情况统计表18
编辑:
赵琳审核:
王耀军
卷首
企业文化与安全文化
常常有人提这样的问题:
安全文化与企业文化是什么关系?
是安全文化包涵企业文化?
还是企业文化包括安全文化?
其实二者具有兼容性和交叉性,要看从什么层次上讲,对于企业的安全文化,显然是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但对于整个社会的安全文化,甚至从人类安全文化层次上讲,企业文化的范畴显然小于安全文化的范畴。
要理解这一点,首先我们要认识什么是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企业成员的思想观念,即企业的观念文化,它决定着企业成员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企业文化对于一个企业的成长、生存和发展来说,看起来不是最直接的因素,但却是最持久的决定因素。
企业文化
最核心的内容应该是价值观。
由此,可以得到这样的认识:
建设企业文化,最重要、最核心的是要建立好企业的观念文化——企业精神和价值观,即首先要冲决旧有观念、习惯以及制度的束缚。
安全文化既包括企业安全文化(生产安全文化),也包括公共安全文化、生活安全文化、家庭安全文化等。
因此,从这一角度,安全文化的概念要大,企业安全文化小。
但是,如果站在企业的角度,显然,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这时,企业文化大,企业安全文化小。
所以,安全文化与企业文化是一种交叉、关联的关系。
在企业文化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要有三个结合,即安全文化建设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与企业管理创新有机结合,与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
这种结合,可以通过建设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安全系统工程管理模式来实现。
一、1月份安全监督例行工作
1)反违章
2015年1月份,共查出违章现象4起,其中3起行为性违章、1起管理性违章。
主要表现为:
(1)1号浆液循环泵房内临时电源接线违章,违反《临时电源管理标准》
责任部门:
内蒙古世龙公司(行为性违章)
图为:
1号浆液循环泵房内临时电源接线违章
(2)输煤栈桥施工垃圾未清理违反《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责任部门:
华清佰利环保有限公司(行为性违章)
图为:
输煤栈桥施工垃圾未清理
3)甲乙斗轮机滚筒、设备上、夹轨器积粉未及时清理,存在火灾隐患。
责任部门:
输煤运行、电气队(行为性违章)
图为:
甲乙斗轮机滚筒、设备上、夹轨器积粉未及时清理
(4)电气工作票:
2014-12D-031工作票办理延期手续工作负责人未签字;违反《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标准》
责任部门:
生产技术部电气队(管理性违章)
(一)存在的问题:
(1)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差,杂物不及时清理,设备、设施上
的积粉现象严重,暴露出相关部门安全管理不到位。
(2)工作票中的违章现象屡禁不止,相关人员责任心不强。
(二)防范措施:
(1)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按时6S标准严格进行检
查,各专业、队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扫。
(2)加大工作票违章现象的考核力度,加强工作票管理工作。
2)隐患排查
1月份无重大隐患,查出一般隐患14项,已完成整改5项。
到目前为止共有9项隐患未完成整改。
1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未消除项目整改计划
序号
隐患内容
责任
部门
责任人
防范措施
整改时间
资金
(万元)
备注
1
2号机组2号高压调节门线性差,卡涩
生产技术部
机化队
娄智勇
已进行调门活动试验:
指令在57至64开度之间时,阀门卡涩,调整负荷、压力参数避开卡涩点
2015.04.30
2
1号炉1号电除尘器右室三电场投不上
生产技术部
锅炉队
刘兵
内部短路,停炉处理,
加强输灰管道、灰斗料
位监视。
2015.04.30
3
2号机组高压旁路
气动调节阀无法
自动开关,就地手
动开关存在卡涩
现象。
生产技术部
热工队
李惠安
严密监视,备件到货后更换
2015.06.30
4
脱硫集控事故照明空开没有电
生产技术部
电气队
武海津
事故照明MCC侧电源
已送,就地照明箱无电
且电缆绝缘低,初步判
断电缆损坏,需更换电
缆,提计划购买。
2015.05.30
5
5
#2机组锅炉A一次
风机电动机电流
不变化
生产技术部
电气队
武海津
机组停运后处理,监视
变频器电流与出口风压
正常
2015.4.20
0.2
6
#1炉#2电除尘器
左室三电场内部
短路,无法投运
生产技术部
锅炉队
刘兵
严密监视料位,加强环
保保参数调整
2015.4.20
0.2
7
氨区防护用品配
置不全
人力资源部
张炳茹
依据行业标准进行购买
配置,防止人身事故
2015.4.10
4
8
输煤系统部分安全防护设施缺失
生产技术部
输煤队
魏齐欣
依据《安全防护设施及
安全标志管理标准》完
善现场安全防护栏杆、
爬梯等,防止高处坠落。
2015.2.05
1
9
输煤系统部分控
制柜内积粉严重
生产技术部
电气队
武海津
定期清扫盘柜积粉,将
盘柜可靠密封
2015.2.05
0.2
3)外包工程
1月份与3家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
4)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月度安委会、安全网络会
(1)2015.1.19召开了2015年1月份安全生产委员会扩大会议及安全生产分析会。
(2)2015.1.20召开了2015年1月份安全网络会议。
图为:
2015.1.20召开12月份安全网络会议
(3)2015年1月份对62名外包人员进行了入厂安全教育培训。
(4)2015年1月22—1月23日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考试现场
图为:
2015.1.22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考试现场
二、2015年2月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召开2015年2月份安全生产委员会暨安全生产分析会议;
召开2015年度2月份安全网络会议
指导、检查2015年各专业(队)、各班组及员工安全生产目标的签订工作
修编安规试题库
继续开展反违章及隐患排查专项活动
进行技改热网首站工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开展消防系统检查
开展生产培训检查
做好本月环保日常检查及对外迎检工作
三、2015年1月份转发的事故通报、上级文件及本厂安全文件
1)华能安全简报2014年12月份
2)华能安函[2015]12号: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3)华能集团公司关于海拉尔热电厂“12.26”机械伤害事故的通报
4)北方联合电力安全简报2014年12月份
5)北联电包三安[2015]3号:
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6)北联电包三安培[2015]1号:
关于外协人员安全培训的通知
7)北联电包三安培[2015]2号:
关于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通知
8)北联电包三安培[2015]3号:
关于2015年度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考试的通知
9)北联电包三安培[2015]4号:
关于2015年度动火工作消防监护人考试的通知
10)包头第三热电厂安全简报2014年12月份
11)包头第三热电厂2015年1月份安委会暨安全生产分析会会议纪要
四、2015年1月份不安全事件回顾及分析
1)1月2日脱硫氧化风机烧损,依据《事故事件及不符合管理标准》构成异常,责任部门电气队,依据《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考核电气队,定期工作未及时开展导致缺陷未及时发现,责任部门脱硫运行,考核脱硫运行。
2)1月7日供热首站管道支架脱落,依据《事故事件及不符合管理标准》构成异常,责任部门安装公司,依据《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考核安装公司。
3)1月14日捞渣机脱链停运,依据《事故事件及不符合管理标准》构成异常,责任部门锅炉队,依据《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考核锅炉队。
五、2015年1月份安全生产好人好事
无
六、典型案例事故分析
新华发电厂违章起动锅炉碎渣机造成1人重伤事故
【事故经过】
1996年2月2日上午,黑龙江省新华发电厂锅炉分场主任孙××向本体班副班长长曹××安排3号炉捞渣机和碎渣机的改进工作。
下午,本体班班长王××利用3号炉甲制粉系统停运,磨煤班处理缺陷的机会,将此项工作分成两个组,一组共5人由付××负责,调整捞渣机刮板间距;另一组4人由曹××负责,处理碎渣机内部冲灰水管。
14时10分,两个组先后进入现场,曹××在零米值班室用电话与3号炉司炉王××联系,要求停止捞、碎渣机运行。
曹放下电话后,告诉零米值班员苏××、韩××说:
“司炉已经同意停捞、碎渣机”。
并要求在操作按钮处挂上“禁止操作”牌。
曹等人将碎渣机人孔门打开,为防止有人误操作,在碎渣机辊子上部辅设了一块长1m、宽1.3m的钢板,火焊工杨××(女)和卢××进入碎渣机内割水管,曹发现水门不严到碎渣机侧面去叫门。
14时45分,负责调整捞渣机刮板间距的小组需要转一下捞渣机,小组负责人付××让工作组成员李××到零米值班室要求启动捞渣机,值班员韩××两次对李说:
“碎渣机中有人,不能启动,”李说:
“没人,可以启动”。
韩没到现场检查,按启动程序转起了碎渣机,在碎渣机旁叫门的曹××听见碎渣机的启动声,马上跑到控制室将其停止,这时卢××(男,32岁)的右腿已被绞住,救出后送大庆医院抢救,当晚做了右腿高位截肢手术。
【事故原因】
(1)锅炉本体班检修捞渣机、碎渣机两项工作都没有按规程规定办理工作票,属于严重违章作业。
(2)捞、碎渣机同时检修,又是交叉作业,班组没有组织事前危险点分析,未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工作前班长又未组织两个工作组成员在一起布置安全措施。
(3)班长布置工作不细,分工不明确,没有明确谁是工作总负责人(监护人),谁是工作联系人,组织工作混乱。
(4)班长作为工作总负责人(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离开现场去处理其他缺陷时,又不指派临时监护人,副班长也离开监护岗位做其它工作,严重违反工作监护制度。
(5)在碎渣机内工作虽然采取部分安全措施,但安全措施很不完善,尤其碎渣机在不停电的情况下进去作业,属于违章冒险作业。
(6)零米值班员对检修人员无票作业不但没有制住,而且又听检修人员指挥,随便停止运行设备,转为检修状态,又没有向司炉或班长汇报。
(7)检修人员提出要求设备试转,运行人员虽然两次提出异议,但启动设备之前,没有按规程规定到现场进行实际检查,就启动了转动设备,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8)安全管理要求不严,工作不细,培训教育流于形式,职工素质低,安全意识不强,习惯性违章严重。
【暴露出的问题】
(1)安全生产管理比较混乱,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习惯性违章没有从根本上杜绝,无票作业等违章现象时有发生。
(2)安全意识不强,人员素质低,没有认真进行作业前危险点分析和安全交底工作。
(3)安全职责不明确,责任心不强,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
(4)安全监察不到位,各级领导和专业人员没有明确的岗位标准。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在工作票使用范围,必须履行工作票制度,严禁无票作业。
(2)每项工作开工前,必须由工作负责人组织进行事前危险点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全体工作人员要明确具体危险点及防范措施,并签字后方可开始工作。
(3)一切转动机械的检修和消除缺陷,必须断开电源。
低压设备特殊需要频繁启动方能作业的项目,也必须开工作票,可以不断电源但必须设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启动按钮应挂明显标志,要派专人在开关处严看死守。
(4)工作许可人必须由运行正、副班长担任。
经班长提名车间批准的有能力正确执行和检查安全措施的独立值班人员,只能担任本岗位管辖设备的许可人,其他值班人员无权受理检修提出的启停设备要求,
(5)工作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监护职责,指定从事监护工作的人员,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工作。
离开现场时,必须指定专人代行监护职责。
(6)转动机械启动试运前,必须履行试转停送电联系单,运行人员操作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工作组成员确已全部撤离现场后方可启动设备。
(7)制定各级领导和安监、生技专业人员到位标准。
班组一般设备消除缺陷由班长或安全员到位把关。
执行工作票的工作车间级领导及安全员要到位。
大型操作或作业由副总以上领导和安监、生技专业人员提前到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充当第二监护人。
七、安全知识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内容之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基建过程中的人员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保证国有资产免遭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5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监会2号令)和《中国华能集团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华能安[2009]504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及所管理的所有企业(以下统称各企业)。
第三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第四条公司系统实行突发事件(含生产安全事故)三个渠道逐级报告制度,由北方公司及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行政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对口领导、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应当及时准确,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各企业必须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级报告系统的责任制。
第五条各企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后,应严格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等相关法规。
第六条公司系统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七条公司系统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基建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竞争力”的意识,搞好安全工作。
第八条公司系统各级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工会与行政监察部门有权参与事故调查,依靠职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公司系统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规定、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十条北方公司及各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指导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研究和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北方公司及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本单位的行政正职担任,其他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并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安委会的办事机构。
第二章安全目标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目标的确定
安全生产目标由北方公司及各企业安全监督部门提出,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下发文件,落实执行。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目标设定的依据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法令等;
(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和提出的要求;
(三)同行业的安全情况和计划指标;
(四)本企业设备、厂房、人员、环境综合情况评估;
(五)本企业历年工伤事故情况及设备不安全情况统计结果;
(六)本企业中、远期安全生产规划。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目标设定的原则
(一)安全生产目标以安全、经济效益为中心,遵循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可行性原则,即目标计划要与实际情况相一致;
(三)突出重点的原则,即安全目标计划应突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分清主次,不能平均分配;
(四)综合性原则,即要保证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控制指标的完成,也要兼顾企业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及每位员工的实际情况,要使每个部门和员工都能接受。
第十五条北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企业负有责任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较大设备事故。
(四)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五)不发生垮坝及垮(坍)塌事故。
(六)不发生重大瓦斯爆炸、透水事故、冒顶事故。
(七)不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八)不发生电厂负主要责任的较大电网事故。
(九)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特大交通事故。
第十六条北方公司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企业负有责任的人身死亡和群伤事故。
(二)不发生一般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一般供热事故。
(四)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五)不发生瓦斯爆炸、透水、冒顶事故。
(六)不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七)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八)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第十七条各电力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五级控制
(一)企业控制重伤和公司统计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公司考核事故;
(二)部门控制轻伤和一类障碍,不发生重伤和公司统计事故;
(三)队、值控制未遂和二类障碍,不发生轻伤和一类障碍;
(四)班组控制异常,不发生未遂和二类障碍;
(五)个人控制违章、失误和差错。
煤炭企业按照“矿无死亡、队无重伤、班组无轻伤、个人无违章”进行安全生产目标四级控制。
第十八条公司系统实行安全生产目标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系统内上级单位负责确定下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并考核其完成情况。
第十九条公司系统应对上级确定的目标逐级进行分解,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目标,但不能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条各企业必须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所有参建单位进行协调、监督,并要求各参建单位制定确保实现安全目标的措施和方案。
第三章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公司系统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必须制定本单位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及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任分担、责任落实、密切配合、相互协调。
公司系统实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逐级安全生产负责制。
第二十二条公司系统的上一级企业行政正职与下一级企业行政正职签订年度保证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依据本规定第二章及当年的安全工作重点制订。
第二十三条公司系统实行年度安全目标绩效考核,每年对年度考核指标实施动态调整,并评估安全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第二十四条公司系统的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负全面责任。
第二十五条北方公司及各企业行政副职(包括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企业行政正职负责。
第二十六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在责任追究上逐级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公司系统接受委托管理的各企业,在签定的代管协议中应明确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的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双方承担的责任,并根据代管协议行使安全管理职责。
代管协议中未作明确的,安全考核及责任追究同公司系统各企业。
第四章安全监督
第二十八条北方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各企业依据管理关系,上级对下级进行安全生产监督。
第二十九条公司系统应自上而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组织机构和制度,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安全监督机构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能。
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机构的资质及人员的资格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
第三十条各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督人员。
第三十一条基层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由企业安全监督人员、部门(车间、队)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的三级安全网,主要生产部门(车间、队)设专职安全员,其他部门(车间、队)和班组设兼职安全员,煤矿所有区队必须配备主管安全副队长和专职安全员。
第三十二条北方公司及各企业的安全监督机构由行政正职主管或受行政正职委托的行政副职分管。
第三十三条安全监督机构的人员配置及装备应满足全员、全面、全过程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
安全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业务素质好的人员担任。
第三十四条各企业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具体办法或细则,明确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安全监督机构的职责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职权。
安全生产情况统计表
截止日期:
2015年1月31日
项目
安全天数
事故
人身轻伤
一类障碍
二类障碍
厂定异常
上年/本年
今年
今年
今年
今年
今年
单位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运行部
本部
2994
0
0
0
0
0
0
0
0
0
0
一值
31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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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二值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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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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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三值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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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四值
3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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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五值
3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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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化学专业
31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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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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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输煤专业
31
0
0
0
0
0
0
0
0
0
0
除尘脱硫
31
0
0
0
0
0
0
0
0
0.5
0
生产技术部
本部
2994
0
0
0
0
0
0
0
0
0
0
锅炉队
31
0
0
0
0
0
0
0
0
1
0
机化队
31
0
0
0
0
0
0
0
0
0
0
电气队
31
0
0
0
0
0
0
0
0
0.5
0
热工队
31
0
0
0
0
0
0
0
0
0
0
输煤队
31
0
0
0
0
0
0
0
0
0
0
综合维护队
31
0
0
0
0
0
0
0
0
0
0
信息中心
31
0
0
0
0
0
0
0
0
0
0
物资供应部
2994
0
0
0
0
0
0
0
0
0
0
燃管部
2994
0
0
0
0
0
0
0
0
0
0
多经公司
2994
0
0
0
0
0
0
0
0
0
0
安装公司
299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