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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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深基坑支护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编制人:
(签字)
2007年1月编制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深基坑的范围有加热炉、冲渣沟、设备基础、铁皮坑。
加热炉由***工业炉有限公司设计施工总承包。
基坑为加热炉设备基础,基础为距形,基础长约51m,宽约49M,加热炉外墙1m,东侧外墙[1-1]—[1-5]基础相连,基坑深8.50,(1-1)—(1-5)轴垂直开挖,原中间3个独立基础。
(J-2)位于(1-1),(1-3),(1-5)轴与H轴相交,基坑底标高-3m,上部为钢结构厂房,周边环境严峻,不允许有较大的变形,基坑设计为一级基坑,基坑设计由****公司设计施工,基坑支护采用悬臂排桩+锚杆,人工挖孔桩托换法,基坑支护。
主轧机及配套厂房设备由****公司设计,**总承包,铁皮坑长约60m,宽约10m,开挖深度25m,采用人工挖孔桩+锚杆支护。
厂房段、冲渣沟采用排桩630管支撑梁结构支护,设备基础采用2级放坡、设置3层锚杆,喷锚支护采用80mm掛网喷射砼护网。
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组织工作,特别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管理,同时要合理安排劳动力以确保工期。
严格按照设计和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安全前提下近期完成深基坑支护施工。
本工程关键是人工挖孔桩托换、人工挖孔悬臂排桩系统锚杆及喷锚、以及深基坑的变形监测等。
1.编制依据
1.1监理规划
1.2与本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1.3施工组织设计
1.4监理规范用表和湖北省建筑工程统一用表
1.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监理公司有关制度
本工程土建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包括:
1.5.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5.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5.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报告》JGJ106—2003
1.5.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1.5.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1.5.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
1.5.7《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2003版
1.5.8《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深基坑支护工程的内容
加热炉、冲渣沟设备基础、铁皮坑等。
深基坑支护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
人工挖孔桩的施工、土方施工、锚杆喷锚支护施工。
二、深基坑支护工程特点
加热炉东侧厂房柱基础底标高-300mm,基坑深-800mm,垂直相联,支护形式是人孔桩托换、排桩+喷锚,连锁排桩采用4900@1450-1600的人工挖孔桩+锚杆喷锚,挡土兼作止水帷幕。
锚杆孔径150mm,锚杆与水平面夹角为15°或10°,相邻上下交错。
铁皮坑是排桩φ1000@1500+锚杆喷锚支护,冲渣沟出口段两侧排桩φ1000@1500,上部630钢管支撑结构。
分级放坡,锚杆喷锚,相邻上下层锚杆交错布置。
三、监理工作的流程
审查、熟悉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交底及会审成果→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场原材料质量控制(检查进场材料规格、外观、材质证明文件和按规定见证取样复检,满足设计和有关标准规定时,同意使用)→施工测量定位、放线→施工过程控制(巡视、检查或旁站监理)组织检验批检查验收→审查、签证各项工程验收记录。
1.人工挖孔桩
施工前准备(含测量放线定桩位)→成孔质量检查(含安全措施监理)→钢筋笼加工及安装检查→混凝土浇捣质量控制
1.1熟悉施工图与施工规范、操作规程
1.2施工图会审、试桩标准、平面布置
1.3审查《人工挖孔桩施工(作业)方案》
1.4进场原材料及钢筋焊接见证取样
1.5施工工序检查验收
2.锚杆
施工前准备→土方开挖→测量放线定位→钻孔→安放锚筋(焊接锚固拉杆)→压力注浆→养护→掛网→喷射细石砼。
2.1熟悉施工图与施工规范、操作规程
2.2施工图会审、平面布置
2.3进场原材料钢筋焊接见证取样
2.4施工工序检查验收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1.复核和确认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1.2按照设计、测量方案(已审批)及相关规范,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1.3复核和确认测量放线。
1.4考核承包单位(或社会)试验室
1.5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1.6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工程质量、构配件、设备的报验
2.1审核A9报审表及质量证明资料
2.2按规范要求对进场材料及加工件进行抽检复验(见证取样)
2.3不合格的通知退场
3.隐蔽工程的旁站和报验
3.1旁站:
对过程的施工质量不能通过其后的成品检验和试验确定,施工后无法测量或只能用破坏性测量的特殊过程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3.2报验:
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表和自检结果,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签认,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
未整改验收的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3旁站记录:
按照旁站方案做好旁站记录。
4.分部分项工程质量
4.1人工挖孔桩施工
4.1.1准备阶段
4.1.1.1审查总进度计划,劳动力及机械设备计划、材料计划等。
4.1.1.2检查施工工具、运输工具、钢筋笼加工场地等质量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
4.1.1.3检查材料计量是否正确,混凝土试件模具和塌落度是否配套,数量是否足够。
4.1.1.4进场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实验报告、进场数量,按规定“见证取样”,实验合格。
4.1.1.5查场地是否平整,障碍物是否清楚,
4.1.1.6桩位、轴线、标高
4.1.2施工阶段
4.1.2.1开工前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标准,挖孔与护壁砖交替进行,护壁砖应按设计要求砌筑,及时复核中心点及顶面标高及截面尺寸。
4.1.2.2监理人员应经常检查侧壁土层有无倒塌、流泥、流沙、孔底有无漏土、漏沙等现象,若有则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参与研究处理,采取措施,以确定桩孔质量。
4.1.2.3入孔内必须戴安全帽,孔下有人时孔上必须有人监护,孔口四周严禁堆放重物;-10m以下作业每天必须进行孔内毒气检测和送风;电源应设保护装置,在水工作时,不准站在水中,防止触电。
4.1.2.4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后,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取孔底岩土样,
经武堪和设计院鉴定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1.2.5挖孔结束,现场监理人员应对孔位、孔深、孔径、桩孔垂直度、孔
底清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符合要求方可下钢筋笼及浇捣混凝土。
4.1.2.6监理工程师要认真检查钢筋笼是否按照施工图和施工规范进行加工及安装。
4.1.2.7监督施工队伍在钢筋笼的堆放,起吊及下钢筋笼施工过程中,禁止钢筋笼扭转、弯曲变形,下放的位置、标高都应准确。
4.1.2.8监督施工单位对混凝土是否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进行,搅拌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及是否按照规定做好试块及送检工作。
4.1.2.9督促现场测试混凝土塌落度,严格控制水灰比,确保搅拌质量。
4.1.2.10当桩孔挖至设计标高并完成清理后,监理人员应及时参与验收,合格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封底、下钢筋笼和浇捣混凝土。
4.1.2.1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混凝土操作规程进行施工,采用插入式振捣器分层振实,分层捣实控制在1m左右。
4.1.3竣工资料管理及验收
4.1.3.1检查承包单位资料
4.1.3.1.1核验审查表
4.1.3.1.2施工任务单
4.1.3.1.3图纸会审纪要
4.1.3.1.4施工图及地质资料
4.1.3.1.5施工组织设计
4.1.3.1.6桩位放样验收,标高到测记录。
4.1.3.1.7现场施工记录,记录表
4.1.3.1.8施工日记
4.1.3.1.9监理通知单
4.1.3.1.10设计变更(或工程事故处理报告)
4.1.3.1.11竣工图(工程桩提供)
4.1.3.1.12竣工报告
4.1.3.2做出评估意见
4.1.3.3主持(或建设单位主持)验收,签署验收证书。
4.2土方开挖及锚杆施工
4.2.1准备阶段
4.2.1.1监理工作程序
熟悉施工图与施工规范→施工图会审、平面布置→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进场原材料控制→施工场地检查验收
4.2.1.2材料及设备要求
水泥:
锚杆注浆采用3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成,水灰比为0.4~0.5的纯水泥浆,水泥浆必须在配制好后30分钟内使用完。
锚杆:
φ22钢筋
4.2.2施工阶段监控要点及施工监理要求
4.2.2.1土方施工
4.2.2.1.1土方开挖前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其内容包括土方开挖顺序、设备选择、上下基坑道路设置、现场道路设置、施工进度计划、降排水措施及信息化施工要求、应急措施及安全文明施工等。
4.2.2.1.2土方开挖应按照设计规定的锚杆设置深度分层开挖、顺序施工;在未完成上层作业面的锚杆之前不得进行下一层深度的开挖。
4.2.2.1.3用机械进行土方作业时,应防止边壁出现超挖或边壁土体松动。
4.2.2.1.4土方开挖的作业顺序应保证休整后的裸露边坡能在设计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支护,及时设置锚杆。
4.2.2.1.5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4.2.2.1.6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4.2.2.1.7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4.2.2.1.8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4.2.2.1.9支撑结构的安装与拆除顺序,应同基坑支护结构相协调,必须严格遵守先支撑后开挖的原则。
4.2.2.1.10与锚口梁的连接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
4.2.2.1.11施工应符合规范要求。
4.2.2.1.12坑底应及时满封闭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4.2.2.2基坑变形监测
4.2.2.2.1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的反馈系统等。
4.2.2.2.2监控范围:
本基坑工程检测项目按设计要求选择,加热炉基坑四周的边坡和建构物。
厂房柱:
设置准点3点,工作基点1个点,沉降监测点8个点,沉降位移监测点13点。
铁皮坑主体位移沉降监测16点,边坡主要
体分层位移(含顶部位移)沉降观测8个点。
基坑周围建筑物沉降监测约
20个点。
冲渣沟:
位移沉降监测厂房柱65点(沉降侧的厂房柱设双点),监测厂房柱16点(沉降缝厨房柱设双点)。
炉坑14个水平位移,13个沉降观测。
4.2.2.2.3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4.2.2.2.4本工程首次观测按规范要求进行两次,观测成果取中数,作为首次观测值。
基坑开挖初期(0—第一层锚杆)观测时间间隔不宜超过5天;基坑开挖中期(第一层—第三层锚杆)观测时间间隔不宜超过2天;基坑开挖后期(第三层—底层锚杆)每天进行观测。
基坑开挖间歇期、变形趋向稳定时,观测时间间隔为5—7天。
基坑施工完毕,运行维护阶段观测时间间隔为10—15天。
当变形值接近报警值时或当有事故征兆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并连续监测。
对装料辊道下的土方开挖应提前24小时通知武勘监测人员进场,对开挖前的情况和开挖过程中的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安全正常生产。
4.2.2.2.5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的设计要求确定。
本工程基坑报警值为基坑顶部的侧向位移与开挖深度之比4‰。
周围建筑物监测报警为连续两次监测间变形速率达到5mm/d或者累计变形达到40mm。
4.2.2.2.6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监测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监测并向甲方或监理单位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
本工程要求每次观测都必须向监理提交中间监测报告;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
4.2.2.3锚杆施工
关键控制点:
锚杆成孔、灌浆,对其二个关键控制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旁站。
通过现场旁站监理和连续检查,及时发现潜在的质量问题并加以控制。
4.2.2.3.1锚杆成孔采用的机器应当适合土层的特点,满足成孔的要求,在进钻和抽出过程中不引起塌孔。
在易塌的土体中钻孔时应采用套管成孔或挤压成孔。
4.2.2.3.2钻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定出孔位并作出标记和编号。
孔位误差水平方向≤100mm,垂直方向≤50mm,钻孔偏斜度≤3%。
当成孔过程中遇到障碍需调整孔位时,不得损害支护原定的安全程度。
4.2.2.3.3成孔过程中取点的土体特征应按锚杆编号统一加以记录并及时与初步设计时所认定的加以对比,发现有较大偏差时应及时修改锚杆的设计与参数。
4.2.2.3.4钻孔后要进行清孔检查,对孔中出现的局部渗透水塌孔或掉落松土应立即处理。
4.2.2.3.5锚杆应设置定位器,保证钢筋的保护层厚度。
4.2.2.3.6对地质条件及周边环境比较复杂的工程应进行必要的锚杆现场试验。
4.2.3验收:
4.2.3.1承建单位组织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部报验
4.2.3.2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及验收规范、验评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不合格不签报验单,发出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并重新报验。
5.一般质量缺陷
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先口头说服,不服从管理则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者下停工令,并检查整改结果。
6.重大质量、安全隐患
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或已造成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实施监理:
1.1巡视、检查〈通过观察尺量〉;
1.2对照规范标准审查各种报审和报验资料;
1.3对砼浇灌、锚杆施工实施旁站监理;
1.4对材料试块见证收样送检,对实验室和搅拌站进行考查;
1.5按规定对实物现场见证检测;
1.6通过收集有效信息及时处理。
2.主要措施
2.1熟悉设计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和现场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
2.2熟悉执行规范、标准,特别是规范强制性条文;
2.3使用监理规范用表和湖北省施工统一用表;
2.4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对特殊岗位实行上岗证制度,根据情况及时编审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方案;
2.5及时沟通信息,落实例会纪要;
2.6严格监理程序,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否则不予验收,也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六、安全监理细则:
1.准备阶段监理控制要点
1.1审查承包单位办理的安全监督手续。
1.2审核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1.3审核承包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建立的安全责任制。
1.4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方案及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大型、重点工程应有专门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阶段监理控制要点
2.1基础工程:
①施工方案②排水措施③坑壁支护④坑边荷载⑤临边支护⑥基坑变形监测与临近建筑物沉降观测⑦土方开挖⑧作业环境。
2.2“三宝”“四口”:
①安全帽②安全网③安全带⑤预留洞口坑井防护通
2.3施工用电:
1.三相五线制(TN—S系统)2.三级配电两级保护3.外电防护4.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2.4施工机械设备:
1.要有保证防护措施2.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安全监理工作依据和方法
3.1依据
①《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第九篇“施工安全”。
②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程序(试行)》。
3.2方法
3.2.1审核方案、手续、合格证、上岗证。
3.2.2巡查:
根据“安全监理工作依据”,重点巡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发现问题:
a一般问题:
口头提出,立即纠偏b严重问题:
停工整改。
3.2.3会议:
a例会:
逢会必谈安全b专题会:
针对安全隐患,召开专题会进行整改。
3.2.4周检:
每周一项目监理部兼职安全员与施工公司项目部及二级项目部安全员共同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3.2.5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监理工程师要检查该体系的运行情况,特殊工种必须有上岗证。
3.2.6施工单位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方案及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由监理审核实施。
对安全条例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
监理工程师要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对安全争取预防为主的原则,对隐患不放过,及时清除。
七、进度、投资控制
7.1各分项工程工期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确定。
本专业监理按上述精神协调和控制,认真审查工期进度安排并做好协调工作。
7.2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的进行计量工作。
工程变更的实施必须经业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