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保证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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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目 录
第一章文明施工保证措施………………………………………………..1
1.1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1
1.2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措施……………………………………………...1
1.3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5
第二章环境保护保证措施………………………………………………..6
2.1环境保护管理目标………………………………………………….…..6
2.2 环境保护保责任保证体系……………………….……………………..6
2.3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6
2.4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7
2.5环境保护保证措施……………………………….……………………..8
第三章 成品保护保证措施……………………………………………….11
3.1加强成品保护教育、落实责任制……………………………………..11
3.2加强现场管理、减少成品损失………………………………………..12
第一章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文明施工在项目管理中有着重要作用。
一是文明施工改变了施工现场面貌,改善了职工劳动条件,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参与工程施工。
二是文明施工不仅可以促质量,保安全,而且能够提高经济效益;使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更加严谨,减少了工、料、机无效投入的浪费;文明施工讲究工艺,开挖规格严格控制,超挖较少,减少了大量原材料的消耗。
三是文明施工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了企业施工水平发展,增强了企业竞争能力。
1.1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施工现场各种标牌、达标率100%。
2、现场工人住宿安全卫生合格率达95%。
3、材料堆放整齐率达到98%。
4、生活设施专人负责率达到100%。
5、现场防火器材配置合理,动火、爆破、特种作业审批手续齐全,执行率100%。
1.2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措施
1.2.1 文明施工组织机构
成立由项目经理直接领导、主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亲自主抓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工程文明施工的落实。
现场文明施工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
车站工程部、区间工程部、各作业队及生产班组安全员兼文明施工监督员,负责本队、本班的文明施工监督。
文明施工组织机构见框图5-1。
文明施工组织机构框图5-1
文明施工目标由项目部车站工程部、区间工程部、生产管理部负责管理,主要负责人为田金国、马治国同志。
各部室、作业队负责人为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各尽所能,各负其责。
每月进行文明施工安全大检查,安全监察部对项目部各部室、厂队及外协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生产管理部、区间工程部及车站工程部进行文明施工考核。
1.2.2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在制定安全、质量管理文件时,一并考虑文明施工的要求,将文明施工的精神融汇于安全、质量的管理工作中,并实行责任承包制,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与各作业班组和管理人员工资考核挂钩。
(2)在本工程实施时,严格执行《西安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中相关项目的要求,创建文明施工工地。
(3)场地围蔽门口设置施工标示牌(五牌一图),标明建设工程名称、规模、业主、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总工程师以及工程开工、施工日期、施工许可证等。
(4)项目部主管理安全的副经理主抓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并实行责任承包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
(5)施工现场场地管理严格按西安市有关文件办理,并采取以下保证措施:
1)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实施布置管理,施工现场内所有临时设施均按平面布置,使施工现场处于有序状态;
2)围蔽围墙的外观尺寸、墙面装饰均按西安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围墙顶部每隔一定距离安装一盏具有充足亮度的路灯,以供夜间行人照明;
3)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食堂、厕所等均建立文明、卫生、消防责任制,按规定布置消防设施,并落实相关责任人管理;
4)现场临时厕所每天按排人员清理,生活垃圾箱每日专人清运,工地范围内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定期清毒;
5)所有临时设施均按标准硬化地面,四周设置砖砌排水沟,生活污水经滤沉淀池处理达到标准后,排入污水管道;
6)工地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不得堆放于围墙外,材料及半成品的堆放严格按要求分类堆放,并标识清楚;
7)施工现场内道路平整畅通,排水出口良好。
施工临时场地出入口设置洗车槽,出施工场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工地内冲洗干净后方能上路行驶;
8)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工作证,施工场地出入口设专职安全保卫;
9)土石方开挖施工前,在基坑周围设置排水沟,并定期清理,保证排水畅通。
开挖施工若发现有不明物体或发现文物迹象,先应停工,并设临时保护设施,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0)散体物料及预拌混凝土运输等严格执行《暂行规定》中有关要求。
混凝土灌注作业后,运输车及作业场地应及时清除和冲洗,以保证车辆和场地清洁;
11)本项目施工为24小时全天候进行,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夜间施工对周围环境影响;
12)确保施工场地周围各种公共设施的安全;
13)制定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秩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工地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成品保护管理的实施细则,并上墙;
14)参加业主组织的文明施工评比活动,定目标抓考核,力争成为文明施工工地。
同时层层抓考核,分别组织综合检查,每周检查一次,逐项评分,根据打分情况,进行奖惩;
15)工程完工后,按要求及时拆除所有工地围墙、安全防护设施和其它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16)按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汇总表》JGJ59--99进行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对存在的问题,由专人整改。
1.3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
(1)文明施工管理系统实行分层管理,项目经理对整个工程文明施工进行宏观控制,项目部的工程管理部、车站工程部及区间工程部对工程实施全过程控制,作业队、班组文明施工监督员自我控制。
(2)文明施工管理和监督机构依据本项目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将文明施工的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按分项、分部工程及作业厂队、施工班组逐级评定。
(3)每周由文明施工管理小组按实施细则进行详细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
(4)提倡文明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对野蛮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一经发现不论是否造成损失,一律给予经济处罚。
(5)文明施工管理监督机构每月进行一次文明施工评比,对评为良好的作业队、班组进行经济奖励;对文明施工做的较差的作业队、班组进行经济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具体办法详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实施细则》。
第二章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地铁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扰民和破坏环境,项目部将采取科学、可行的措施进行环境保护。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遵守陕西省、西安市环保部门颁布的各项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保障施工现场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做好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1环境保护管理目标
1、确保环境保护法能本项目施工中得到实施;
2、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不发生水土流失事故;
2.2建立环境保护责任保证体系
环境保护保证体系详见环境保护保证体系框图5-2。
2.3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项目部组建由项目经理直接领导、主管安全项目副经理主抓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出现的环境与各项施工、经营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协调解决,达到工程施工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图 框图5-2
施工中的环保责任制,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自觉接受环保部门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活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积极改进施工中存在的环保问题,提高环保水平。
(1)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内容包括:
①防止大气污染:
废气、施工扬尘、临时搅拌站的扬尘;
② 防止水污染:
临时搅拌站的废水排放、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的污水排放、现场施工的污水排放;
③防止施工噪声污染:
人为的施工噪声防治、施工机械的噪声防治、施工爆破的噪声防治。
(2)施工现场的环境每天由环保监察员、技术员、作业班长、安全员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定及时指出并整改,环保监察员做好自检记录。
(3)每月在主管环保的项目副经理的领导下对施工工地进行定期月检,按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评分,填写评分记录,作为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评分的依据。
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后及时做好复检复查工作。
2.4 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
(1)为了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施工现场划分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等由专人负责,使环境保护保持经常化。
(2)每周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根据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具体详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实施细则》。
2.5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2.5.1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保证措施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西安市有关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
(2)在办公及生活区配备足够的垃圾容器,污物和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堆放点距和食堂应不小于50m。
(3)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所有施工现场以外的公用场地禁止堆放材料、工具等杂物;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二天,违反本条规定将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
(4)食堂环境清洁整齐,配备防蝇、防鼠、防尘、防蟑螂的设施或药品,配置洗涤、污水排放及垃圾存放设备;发生食物中毒,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作好食物中毒的调查与治疗。
(5)组织文明施工小组,对施工现场场地内的路面、排水沟等进行天天清扫,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
2.5.2施工现场防大气污染保证措施
(1)对易产生粉尘的工序(如袋装水泥、喷射砼),必须采取降尘、隔尘和通风措施,以保证排入大气中的粉尘含量符合国家标准,不污染大气。
(2)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清运时,必要时适量洒水以减少扬尘。
(3)水泥和粉煤灰等易飞扬的散体材料必须存放在库房或密闭容器,使用时,要注意防尘。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的净化,减少污染源(如掺柴油添加剂,配备催化剂附属箱等),配置对有害气体的监测装置,禁止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投入到本工程使用。
(5)在拌制混凝土时,对临时拌合站进行降尘。
(6)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等有毒害的物质,以免给施工现场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和污染大气。
2.5.3施工现场防止水污染保证措施
(1)在施工场地设三级沉淀池;对施工废水和地下水进行净化,防止堵塞下水道,防止污染地下水;在基坑边设挡水坎,防止雨水进入基坑,影响施工。
(2)在施工现场进行搅拌作业时,排放的废水须经过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才准排入城市下水道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不得排入城市下水道。
2.5.4 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保证措施
(1)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员工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须采取降噪措施。
(3)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消音装置,控制机械设备噪声,使附近的居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4)在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夜间进行如爆破等强噪声作业,施工车辆特别是重型施工车辆的行驶应限速行驶,对噪声控制制定出实施细则,并加以认真贯彻。
(5)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控,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2.5.5其它保证措施
(1)施工中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保证地面沉降控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30mm以内,保证施工范围内的建筑物、地下管线的安全,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法和保护措施,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发现地下文物,必须停止施工,及时上报文物主管部门,处理结束后,方可施工。
(3)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进行冲洗,所有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能出工地,碴土运输车辆用雨布盖住车厢并密闭,以免掉落碴土,污染道路。
(4)爱护环境,保护绿化。
施工期间,尽量减小对城市绿化的破坏;工程完工后,须按要求及时拆除一切合同规定必须拆除的施工临时设施和生活设施,将工地及周围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并按合同要求进行绿化的有效恢复。
第三章成品保护保证措施
3.1 加强成品保护教育、落实责任制
认真执行西安市有关对文明施工标准及管理方面相关规定,加强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落实成品负责责任制。
(1)项目部成立以主管生产副经理为组长的施工现场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施工的管理和文明施工的成品保护工作。
(2)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教育,提高职工自觉保护成品的质量意识。
(3)经常进行成品保护检查,若发现被撞坏及污染的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3.2 加强现场管理,减少成品损失
(1)编制现场管理和成品保护细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间相互干扰。
凡下道工序会对上道工序产生损伤或污染的,须对上道工序采取保护措施,一旦发生损伤或污染,须及时进行处理清除。
(2)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施工,设专人管理,防止被破坏或损伤。
(3)现场的钢材、水泥和防水材料等须防止雨淋、日晒和受潮。
(4)加工好的材料须分类标识,避免乱堆乱放。
(5)混凝土中的预埋件须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护处理,严格检查,防止生绣、错位、遗漏或损坏。
(6)在浇筑混凝土时,不准站在模板或钢筋上振捣,已浇好的混凝
土,须及时洒水养护。
混凝土达到规范要求后才能拆模,已铺好的防水板,须加强保护,不许碰撞或其它硬物接触;模筑混凝土完工后,对整个车站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在交付使用前专人看守保护。
(7)提倡文明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对野蛮施工的行为必须制止,一旦发现,不论是否造成损伤,一律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