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212552 上传时间:2023-01-21 格式:DOCX 页数:33 大小:102.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

《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

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龙门峡南煤矿

2015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障龙门峡南煤矿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的规定,结合矿2015年生产接替安排,特编制本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望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体工作要求

一、指导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坚持以防止“一通三防”和水灾等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狠抓安全质量标准化,夯实安全基础,规安全行为,改善作业环境,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和工程治灾,实现安全生产。

同时,必须抓好机电、运输、顶板等管理工作,杜绝零星事故发生,从而实现矿井建设的持续安全、稳定。

二、目标

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

2.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

3.杜绝水灾事故。

4.杜绝一类非伤亡事故和重大机电运输。

5.杜绝瓦斯、煤尘、火灾等“一通三防”事故。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防治水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法律法规。

第二章组织领导

一、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部。

当井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并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抢险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其设置如下: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党委书记、副书记、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

通风副总工、采掘副总工、安全副总工、地测副总工、机电副总工、地测科、生技科、调度室、安监科、工程科、机运科、通风科、综合办、财务科、供应科、党工部、公司救护大队、公司总医院等。

职责:

负责抢险救灾方案、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落实抢险救灾过程中所需的人、财、物。

值班:

(0826)8985296、

抢险救灾指挥部设于矿调度室。

事故发生后,由总指挥立即召集有关成员研究抢险救灾方案并指挥救灾。

2.应立即召集的相关人员见表1。

3.处理事故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

(1)矿长:

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分管生产的副矿长、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救护队队长协助下,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启动灾害应急处理预案;全面负责事故处理的人、财、物的统一协调。

(2)总工程师:

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直接助手。

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和方案。

(3)分管生产的副矿长:

负责按计划、方案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抢险救灾和灾害处理。

(4)分管安全的副矿长:

负责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特别许可证,负责按计划、方案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实行有效的监督。

(5)党委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

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根据作战计划,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及时组织调集救灾所必须的人员和设备、材料,并做好善后处理和事故通报工作。

(6)救护队中队队长:

对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

全面指挥、领导救护队员,根据方案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协助公安派出所维护矿区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妨碍抢险救灾工作)。

(7)机电副总工程师:

负责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灾后供电方案和搞好排水系统,提供设备保障;完成矿长和副矿长交办的临时工作。

(8)采掘副总工程师:

负责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和方案;完成矿长和副矿长交办的临时工作。

(9)地测副总工程师:

负责准备本专业的必要的图纸和资料,负责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和方案;完成矿长和副矿长交办的临时工作。

(10)通风副总工程师:

负责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和方案;完成矿长和副矿长交办的临时工作。

(11)安全副总工程师:

负责协助安全副矿长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实行有效的监督。

(12)调度室主任:

负责及时传达并落实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命令。

(13)安监处副处长:

负责对入井人员的检查工作。

对无安全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

(14)地测科科长:

负责准备好本专业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完成矿长、副矿长和分管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15)生技科科长:

负责准备好采掘专业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完成矿长、副矿长和分管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16)机运科科长:

负责准备好机电运输专业必要的图纸和资料,负责灾后恢复供电、供风、排水和压风系统。

(17)通风科科长:

负责准备好本专业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完成矿长、副矿长和分管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18)采掘队队长、班组长:

负责清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到安全地点至地面,将现场见到的事故状况、围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救灾总指挥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19)矿调度员:

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应急救援过程的工作安排,并立即将事故按程序上报。

值班:

(V网短号:

66566)。

(20)防突队队长:

负责恢复抢险救灾中探放水工作。

(21)通风队队长:

负责恢复灾后通风系统。

(22)机电队队长:

负责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和根据入井人员和矿灯牌号、自救器牌号,查清井下人数和,并迅速报告调度室,由调度室向救灾指挥部值班人员汇报。

(23)运输队队长:

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安全运送至地面,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安全地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并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24)供应科科长:

负责及时准备好救灾物资抢救器材,将救灾物资存放于库房,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救灾总指挥命令,迅速运到指定地点。

(25)综合办主任:

负责上级相关人员的接待工作,做好地面保安工作,保证抢险救灾顺利进行。

(26)财务科科长:

负责保障抢险救灾资金到位,协助善后处理等工作。

(27)工程科、劳资科科长:

负责协助善后处理等工作。

(28)党工部部长、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

负责职工思想教育及对外报道等工作,协助善后处理等工作。

(29)监理:

协助领导小组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完成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工作。

4.组织灾区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灾区抢救人员的措施

(1)发生各类重大事故时,发现人员应尽快了解或判断事故的性质、地点、灾害程度、遇险人员状况,并采用最快速度,最有效的方法,向调度室汇报;通知和引导灾区人员根据灾害类别按避灾线路图的指向迅速从灾区安全撤离。

(2)调度员接到事故通知后,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按汇报程序逐级汇报,汇报程序见附图。

(3)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及时和人员定位管理员和矿灯房要相互联系、配合,准确统计出入井人员和井下遇险人员情况,公司总医院及其龙门峡南煤矿急救站及时做好急救工作。

(4)救灾人员应根据事故性质及地点,按救灾指挥部指令,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以最快速度到达事故发生地点,进行抢救和搜寻遇险人员。

井下救灾基地设于+310m永久避险硐室,地面救灾基地设于调度室。

(5)所有井下人员必须配带自救器和人员定位发射器,并能熟悉使用自救器和人员定位发射器。

灾害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必须立即佩戴自救器,由现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安全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6)指挥救灾时,根据人员定位系统提供井下人员分布信息,在保证施救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采取有效措施抢救遇险人员,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抢救顺序按“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的原则。

井下抢救时救护人员佩戴全面罩呼吸器,现场救护工作总指挥由救护队队长负责。

(7)停送电措施

①发生灾害事故时,要根据事故性质,由救灾总指挥下令,通知电力监控管理员或变电所停止向事故区送电。

②恢复送电时,必须检查送电地点有害气体浓度,确认不超限,向救灾指挥部汇报后,指挥部按照先通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按规定逐级送电。

井下凡涉及掘进头的送电必须实行“两必须”和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制度。

上一级配电所(点)的电源送到本配电所(点)的条件:

一是本配电所(点)的瓦斯必须不超限,二是本配电所(点)的所有电源馈出开关必须是可靠断开。

以上两个必须条件达到后报告救灾指挥部,由救灾指挥部通知上一级配电所(点)送电。

两级配电所(点)的人员不能相互指挥,严禁越级送电。

③停送电操作由电力监控操作员或变电所值班配电工或指定电工按照工作票或停送电安排执行,严禁其他人操作。

变电所值班电工执行停电、送电工作必须是在接到救灾指挥部指挥停送电时方可执行,接人必须复述三遍,同时用录音录音,并按照救灾指挥部指挥要求做好停送电检查及送电工作,只有送电正常后才能将录音抹掉;变电所的值班电工必须如实、准确、全面的作好所有停送电操作记录。

严禁更改各种原始记录。

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若需离开变电所,必须征得救灾指挥部同意,方可离去。

④电网突然停电时,调度员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作业人员撤出,并在5分钟向供电部门的调度中心询问清楚停电原因,可能恢复送电的时间,并及时通知抢险指挥部,根据停电时间长短,做出是否打栅栏或密闭的决定。

第三章发生各类灾害事故的自然因素和地点

一、2015年生产进度计划

1.生产计划指标

根据矿井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结合瓦斯治理需要,2015年度,矿井计划原煤产量5万吨;掘进进尺计划7500m,其中开拓巷道1973m,准备巷道1870m,回采巷道3657m;煤层瓦斯抽放钻孔量22万m,瓦斯抽放量300万m3。

2.队伍安排

采煤队伍安排:

矿井预计在2014年7月开始试生产,安排1个采煤队在3111工作面进行回采。

掘进队伍安排:

全矿安排3个掘进队组织7个掘进工作面作业,其中4个岩巷炮掘工作面,3个煤巷综掘工作面。

主要施工313采区+400m北西翼底板抽放巷、3111开切眼、313轨道上山上部、311南底板抽放上山、3131机/风巷、313采区+478m南西翼回风大巷、3111机/风巷、3112机/风巷、313采区回风上山上半部、313采区+310m北西底板抽放巷。

二、灾害事故安全风险分析

2015年,根据已有的矿井地质、水文资料,以及邻近煤矿历次灾害事故及龙门峡南煤矿矿井已经揭露的地质情况分析,透水、瓦斯煤尘爆炸、冒顶、煤层自燃、煤与瓦斯突出及H2S气体大量涌出等灾害事故都有可能发生。

1.根据2015年井巷工程计划和回采计划,在强含水层茅口组灰岩中施工富含H2S气体的主要巷道有:

313采区+478m回风大巷、313采区轨道上山(313采区+400m底板抽放巷)、313采区+310m北大巷等、3112机、风巷。

2.龙门峡南煤矿K1煤层有突出危险性。

煤层巷道掘进和回采按防突矿井进行管理。

对矿井主采煤层K1煤层进行鉴定,煤层有爆炸危险,同时属二类易自然发火煤层,最短发火期63天。

其中3111工作面回采后存在采空区自然发火威胁较大。

3.预防瓦斯、煤尘爆炸、H2S、采区自然发火的重点工作面是各采掘工作面以及3111工作面采空区区域。

3111推进工作面是防突重点,必须按防止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进行管理。

3111机巷、3111风巷、3112机巷、3112风巷、3131机巷、3131风巷、3111切眼施工时遇构造时需预防瓦斯及煤层爆炸。

4.顶板管理的重点是煤层巷道、各种大跨度的岔口及硐室和地质构造变化段的巷道、煤层顶底板软岩巷道以及揭煤工程段。

特别是矿井K1煤层顶板上方真厚3-4m处有一薄煤层(K2煤层),由于层间距小,极易发生顶板事故。

因此,以上施工巷道及靠岩层交界处顺层布置的巷道,都必须作为矿井顶板管理的重点,在煤巷及回采工作面设置相应的顶板监测管理系统。

第四章发生各类灾害事故前的预兆

一、工作面透水前的预兆

工作面煤(巷)壁“挂汗”、“挂红”、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打钻时孔底松软、钻孔水流增大、出现压力等。

二、H2S气体特征

H2S气体:

无色,微甜,浓度在1PPm时可嗅出臭鸡蛋味,易溶于水,一般随水流出或与甲烷一起沿裂隙涌出;随工作面掘进,浓度增大,对眼、呼吸系统粘膜刺激增强。

三、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1.响煤炮,煤层发生爆裂声或闷雷声;

2.煤壁发生震动、塌落、片帮和掉碴;

3.顶板压力增加,支架发出折裂声,有时甚至产生底鼓现象;

4.煤质变松,钻眼时出现喷孔、卡钻、塌孔等现象;

5.煤层构造变化区,出现煤的纹理不清;

6.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忽大忽小,气温降低,使人感到头晕。

四、顶板冒落预兆

顶板岩石下沉、支架发出爆裂声、发生折断;顶板岩石发出破裂和撞击声;顶板有岩石碎块掉落,以及涌水、淋水量增大、顶板离层仪离层量过大或离层速度增量大等现象。

五、发生火灾前的预兆

1.温度升高:

主要表现为煤壁温度、灾区出水温度和回风流温度升高。

湿度增加:

主要表现为煤壁出汗,支架出现水珠等。

2.煤自燃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使人感到闷热、精神疲乏、憋气、头痛、四肢无力。

3.煤从自热到自燃过程中,产生各种碳氢化合物,具有煤油、汽油、松节油的气味。

这就是煤自燃早期的可靠征兆。

当闻到这些气味时,就可以断定煤已经自燃。

4.煤在低温氧化过程中,由于热量的积聚,提高了煤层的温度,使煤体中的水分蒸发,故巷道中的湿度增加,水蒸汽在空气凝结呈现雾状,在支架和巷道壁表面形成水珠,俗称“煤壁出汗”。

据此并配合其它征兆就可判定煤层已自燃。

第五章预防灾害事故的措施

一、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1.通风系统

矿井总回风风量5600m3/min,负压1600Pa,有效风量5400m3/min。

2015年组织生产时,硐室和掘进工作面配风量仅为5200m3/min,全矿井7个掘进工作面生产,1个采煤工作面回采,符合规定要求。

2.风量分量

核定采掘工作面个数,矿井井口安装“以风定产”公示牌,每月由防突队负责填写。

合理分配风量,通风科每月下达风量分配计划,严格按风量分配计划进行配风,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煤巷掘进工作面配风要求260m3/min以上,岩巷掘进工作面配风要求200m3/min以上,各种硐室配风根据需要确定。

3.加强通风管理。

局扇做到“三专两闭锁”,即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避免无计划停电、停风,保证局扇连续正常运行,杜绝局扇循环风的出现。

在长距离通风设计时,要有能保证正常通风的专门措施;掘进巷道均采用双局扇双电源供风;所有掘进工作面放炮时,严禁停局扇和拆风筒;杜绝微风、无风作业,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严禁拆风筒。

施工水沟时不得损坏风筒。

各种巷道掘进临时停工不准停局扇,放炮时严禁停局扇。

凡停局扇必须做到:

(1)凡是有瓦斯涌出的巷道停局扇时,必须及时落实断电、撤人、站岗及“三断”。

(2)遇24小时以上计划停风时,断电和人员撤出后对有瓦斯涌出的巷道立即进行密闭;无瓦斯涌出的岩巷立即打好栅栏,并挂上禁入牌。

密闭或栅栏打好前该处保持有人把守。

(3)遇临时停风或24小时以的计划停风时,断电和人员撤出后立即打上栅栏,并挂上禁入牌。

未打好栅栏前必须有人站岗,防止人员误入。

4.严格瓦斯管理

加强瓦斯检查,杜绝空班、漏检、假检;使用好瓦斯断电装置并定期试验;及时处理积聚瓦斯,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时处理盲巷。

岩巷施工必须实现瓦斯超限时既能报警又能断电,巷道长度不超过100m时可只安一个探头,即工作面探头(距离碛头不超过5m);巷道长度超过100m时除了有工作面探头外,还必须有回风探头。

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指定地点交接班,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必须有瓦检员用光学瓦检仪检查瓦斯,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瓦检员必须实行手上交接班,只有当所负责检查的工作面(区域)无人工作或工作人员都已下班时才可到指定地点交接班。

所谓瓦斯积聚是指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局部瓦斯浓度达到2%,体积超过0.5m3。

防止瓦斯积聚的主要措施有:

(1)加强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主要措施,合理选择最佳的通风系统,做到有效、稳定和连续不断将涌出的瓦斯及时冲淡排出,使采掘工作面和生产井巷中的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的要求。

(2)防治积存的瓦斯,是预防瓦斯爆炸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工作。

主要方法是:

向瓦斯积存地点加大供风量或提高风速,将瓦斯冲淡排出;将盲巷和顶板空洞积存的瓦斯封闭隔绝;必要时应采取抽放的措施。

5.加强电气设备防爆管理

严格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查工作,各种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要求;严格防爆电气设备的入井检查,入井的设备必须检查是否有煤矿许用的安全标志,否则,严禁入井使用;机运科设专人负责防爆检查,防爆设备入井前验收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能入井使用;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日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一次;严格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管理,每班由值班电工对供电系统中的检漏保护试验一次;过流保护由电气技术人员计算后交专业组人员现场调整,负荷变化及时调整,接地保护应完好,接地电阻值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季测定一次;每周由通风队对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进行一次试验。

入井矿灯和电气设备杜绝失爆。

井下电气设备检查、维护,只能由电气维修工进行,严禁其他人员进行。

高压、低压电气设备的维修、调整须分别办理停送电申请或撤、搭火申请,严禁带电搬迁电器设备;严禁带电(开盖)检查、维修电器设备。

6.严格放炮管理

井下放炮必须使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和1~5段毫秒延期电雷管,炮眼底部必须用黄泥作底泥,炮眼必须用水炮泥、炮泥封堵,封堵长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严禁违章放炮。

放炮母线(电缆)不得有明接头、不得与轨、管线接触,两母线之间不能接触,放炮母线管理规定按广能生函〔2006〕86号文件执行。

7.严格执行停风、停电和送风、送电制度

做到先停电后停风,先送风后送电;坚持“两检查”(检查瓦斯是否超限、检查馈电开关是否断开)后,再送电的制度,确保电源不进入瓦斯超限的巷道。

8.严格执行接地保护装置管理

由地面直接入井轨道,必须在井口附近处安装不少于两处轨道绝缘道夹板和两处良好的集中接地;由地面直接入井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进行不少于两处的良好集中接地,防止将雷电导入井下引爆瓦斯。

此项工作由机运科分管专业技术人员指导,运输队队长负责组织轨道绝缘、接地的安装、检测工作;机电队队长负责组织入井管路的接地保护安装、检测。

监测监控、通信系统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装置,由通风队副队长(监控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测;地面高层房屋要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由机电队队长负责组织检测。

雷雨季节来临前,由安监处牵头、机运科、调度室及相关基层单位联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测定,接地电阻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9.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二、预防粉尘及防止煤尘爆炸的措施

(一)预防粉尘的措施

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防止煤尘的产生、飞扬。

掘进工作面:

1.要有完善的洒水、除尘和灭火用的供水系统,绘制好防尘系统图,按质量标准化要求设置防尘供水系统。

2.掘进碛头50m、安设皮带机的巷道间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及嘴子,其它巷道每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对煤仓上、下口、点及其它产尘的地点均设喷雾洒水装置,做到出煤时及时喷雾防尘。

3.定期冲洗积尘,做到巷道每周冲洗不少于一次。

对易产生和堆积粉尘的地点及时进行冲洗。

4.实行湿式打眼。

搞好放炮喷雾、装煤矸洒水、净化通风、冲洗岩帮等防尘工作。

维护使用好矿井综合防尘系统设施及控制装置。

搞好综掘机外喷雾防尘工作。

回采工作面:

1.煤层注水:

在采煤工作面开采之前,预先在煤层中打若干钻孔,通过钻孔注入一定压力的适量的水,使其渗入煤体部,增加煤体的水分达到均匀湿润,从而减少煤层开采过程中煤尘的产生量。

2.在进、回风顺槽设置抑尘水幕,在输送机点、装煤点,设置水幕喷雾降尘装置。

(二)瓦斯事故预防措施

1、防治瓦斯积聚

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保证工作面的供风量

①根据采掘接续变化及时调整优化通风系统,力求通风网络简单。

②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应实现独立通风。

消除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各用风地点风速满足规定。

③掘进工作面巷道局部通风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④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准停风。

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并向矿调度室和通风部门汇报。

⑤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域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封闭完毕。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区域作业。

2)及时处理积聚瓦斯

①加强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管理。

②恢复通风前,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规程》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③加强盲巷和冒落空洞的瓦斯管理,采用封闭隔绝、充填等方法及时处理积存的瓦斯。

④瓦斯排入回风时,在排瓦斯巷道出口必须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等,必须保证稀释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3)加强瓦斯检查和监测

①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井下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瓦斯检查员对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两次。

采掘工作面的二氧化碳浓度每班应检查两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江堰市应纳入检查围。

严格瓦斯检查员井下交接班制度,炮掘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瓦斯检查原始记录、瓦斯牌板和瓦斯日报表“三对口”制度,严禁脱岗、空班、漏检和假检。

②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定期维护、维修,对各局部通风地点及其回风、普采工作面及其回风、盘区和矿井总回风的瓦斯浓度进行24小时集中连续监测,超限报警。

严格按照AQl029标准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安设位置符合要求。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能切断被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

各种传感器及便携式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调校,保证正常工作。

③掘进机、装载机、采煤机安设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超限报警、断电

④经理、副经理级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流动抽水工、瓦斯检查工、安全监测工入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氧气、一氧化碳检测仪,随时检查各地点瓦斯等气体浓度,发现异常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井下不允许擅自调校和拆开各种通风仪器仪表。

⑤“一通三防”助理每天审阅模拟量日报表、瓦斯日报,并每天报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批,发现瓦斯有升高趋势,提前采取防措施。

2、防止火源产生

引起瓦斯爆炸的点火源很多,主要分为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数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