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煤矿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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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煤矿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桐梓县同德煤矿

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

措施和应急预案

 

桐梓县同德煤矿

二O一一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危险、有害因素分析1

第一节危险性分析1

第二节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2

第三节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3

第四节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4

第五节识别危险、有害因素的方法7

第二章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性分析8

第一节瓦斯爆炸的危险性8

第二节粉尘的危险性8

第三节火灾的危险性9

第四节水灾的危险性9

第五节顶板冒落的危险性10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11

第一节通风管理11

第二节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12

第三节预防煤与瓦斯突出措施15

第四节安全监控系统18

第五节粉尘防治19

第六节防灭火管理21

第七节防治水22

第八节顶板管理24

第九节预防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的措施27

第十节预防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措施28

桐梓县同德煤矿

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第一章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第一节危险性分析

我矿为新建矿井,现已完成主斜井、回风斜井、进风斜井、各水平石门等开拓和准备巷道的施工,已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外部双回路供电系统。

同德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现已形成矿井通风、提升、运输、供电等主要生产系统,现已完成投产前所有开拓、准备和回采巷道的掘进,形成首采工作面后申请联合试运转工作。

根据《地质资料》、《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专篇》,同德煤矿为突出矿井。

矿井上部老窑较多,老窑绝大部分均为斜井开拓,且资料不明。

煤层顶底板岩性主要为泥岩、泥灰岩、粘土岩,强度低、稳定性差、遇水易发生彭胀和底臌变形。

斜井采用串车提升。

由矿井地质条件和生产系统的决定,本矿主要受水、火、瓦斯等重大不安全因素的影响,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有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瓦斯燃烧、瓦斯爆炸、瓦斯窒息)、透水、冒顶、提升运输及火灾等事故。

第二节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

目前矿井已布置完成10101首采工作面、10102运输巷和回风巷的掘进,材料和煤矸运输通过已掘进的各煤层区段平巷、主斜井进行运输。

根据本矿实际,容易发生的事故类型、区域、地点如下:

一、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未严格执行区域、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掘工作面过断层、过老巷,突出煤层中的采掘应力集中区,断裂、褶曲带等地质构造带附近、石门揭煤工作面等。

二、瓦斯事故:

有瓦斯涌出的采掘工作面,通风能力不能满足排泄瓦斯要求的采掘工作面,易积聚瓦斯的井巷及冒空区,通风不良的老巷、老空区,启封临时或永久封闭的井巷或采空区等可能存在积聚瓦斯并可能出现引爆火源的井下场所。

三、火灾事故:

存在引火物的所有井巷和机电设备硐室,采空区和有碎煤堆积的冒空区。

四、透水事故:

接近导水断层,揭穿未封闭或封闭不严的钻孔,接近或穿透老空区,接近强含水层,接近或穿透溶洞或暗河等地下水力通道的采掘工作面。

五、冒顶事故:

采煤工作面煤壁溜煤道、采煤工作面放顶线、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掘进工作面碛头,不采用前探梁支护的掘进工作面,不进行敲帮问顶或空顶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井下其它支护能力不能满足围岩稳定要求的区域和地点。

六、提升运输事故:

提升斜井井筒内。

第三节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

一、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生产过程中一种极其复杂的动力现象,可能突然间使工作面或井巷充满瓦斯,造成人员窒息,引起煤与瓦斯燃烧或爆炸。

突然破坏矿井通风系统,造成风流紊乱或逆转。

突出的煤(岩)能堵塞巷道、掩埋人员、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推翻矿车和设备,毁坏巷道支护和设备设施。

二、瓦斯事故

(一)瓦斯燃烧:

在瓦斯燃烧地点,空气中的氧气被大量消耗,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可引起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从而造成人员大量伤亡,毁坏井巷和设施。

(二)瓦斯爆炸:

瓦斯爆炸后产生高温、高压冲击波,反向冲击波造成更严重破坏,可摧毁巷道和设备,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井下大量人员伤亡。

(三)瓦斯窒息:

瓦斯虽无毒,但不能供人呼吸,当空气中瓦斯浓度较高时,就会相应地降低空气中氧气含量,从而使人因缺氧而窒息死亡。

三、火灾事故

井下发生火灾后,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在高温火烟中,一氧化炭、二氧化碳等严重地威胁着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火灾可引起瓦斯爆炸事故,在有瓦斯的井巷内,处理火灾的过程中易诱发爆炸事故,从而建成灾情扩大,增加人员伤亡。

井下发生火灾后,会产生火风压,火风压常造成风流紊乱,使某些巷道的风量减少、无风甚至使风流方向发生逆转,从而造成受灾范围扩大,易使处理火灾的人员陷入火灾威胁区内;炽热含挥发份的烟流与相接巷道新鲜风流交汇后燃烧,使火源下风侧可能出现若干再生火源,从而使煤炭资源大量被烧毁或冻结,损坏机械设备。

四、透水事故

井下发生透水事故,可能淹没采掘工作面甚至整个矿井,并造成受透水威胁区域内来不及撤离的人员大量伤亡。

五、冒顶事故

井巷和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可造成位于冒顶范围内的人员伤亡;阻断采掘工作面通道,阻断通风线路;掩埋毁坏冒顶区域内的机械设备和设施;从而造成人力、财力和物力方面的极大损失,威胁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严重影响煤矿安全生产。

六、提升运输事故

斜井提升过程中,易发生脱钩、断绳跑车的提升运输事故,提升运输事故发生后,损毁井筒、支护,损毁矿车、轨道等提升运输设施,破坏经过井筒内的通迅、供电线路,损坏压风、排水管道,造成位于井筒内的作业人员伤亡。

第四节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一、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有声预兆

煤体内闷雷声、机枪声、爆竹声、嗡嗡声,顶板来压时岩层发出的断裂声,支架发出的断裂声等。

2、无声预兆

(1)压力显现明显增大:

支架来压、掉渣、片帮,工作面煤壁外鼓、煤壁开裂、底鼓、炮眼变形等;

(2)瓦斯涌出异常:

风流中瓦斯忽大忽小;

(3)出现动力现象:

施工钻孔时出现顶钻、卡钻、喷孔等现象;

(4)煤层结构变化:

煤层层理紊乱,煤变松软、干燥,软分层增厚,煤层暗淡无光,煤尘增多等;

(5)人的感知异常:

煤壁和工作面气温降低,有特殊气味等。

二、火灾事故

1、内因火灾预兆

(1)当采空区或巷道风流中出现原因不明的一氧化碳,其发生量呈上升趋势,空气中氧气含量持续减少,氧气的消耗量呈上升趋势;

(2)湿度增加,甚至出现雾状,巷道“出汗”,出现蒸汽凝结于顶板所形成的平行水珠;

(3)巷道内空气温度和从采空区流出的水的温度上升;

(4)煤矿巷道内,出现煤油味或炼焦油味;

(5)井下作业人员感到头痛、闷热,裸露皮肤微痛,精神过分兴奋或疲乏。

2、外因火灾原因

(1)明火:

井下违章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不严密或执行不严;焊渣或火花附近存在易燃物或瓦斯;使用火炉、电炉、灯泡取暖;井下作业人员吸烟或携带引火火源入井等;

(2)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和电路维护管理不善,违反规程运行。

如电缆、电动机、电钻损坏或过负荷,电流短路,用铜丝或铁丝代替可熔保险丝,电缆接头不良等;

(3)放炮:

井下放炮不装炮泥,放粑炮、明炮、糊炮,使用受潮、变质、失效的炸药等;

(4)瓦斯、煤尘:

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燃烧和爆炸等;

(5)井口及其附近的其它火灾:

地面防火设施不完善,制定不健全或执行制度不力等。

三、透水事故

1、煤层发潮发暗。

煤层本来是干燥、光亮的,由于水渗入变得潮湿、暗淡,如果挖去一层还是如此,说明附近有积水;

2、煤(岩)壁“挂汗”。

这是由于积水透过微孔裂隙而凝聚于煤(岩)表面。

顶板“挂汗”多呈尖形水珠,有“承压欲滴”之势;

3、工作面温度下降,空气变冷,产生雾气;

4、煤(岩)层里有“吱吱”水叫声。

这是因为附近的积水具有较大的压力,能够把水从岩层的裂缝中挤压出来,并与裂缝壁面摩擦而发出“吱吱”水叫声,表示有涌水危险;

5、出现压力水流,这是离水源很近的征兆。

若出水清洁,说明距水源还稍远,若出水混浊,表明巳迫近水源;

6、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

一般从积水区散发出来的气体是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化氢;

7、回采工作面或巷道“挂红”,水的酸度大,味发涩,有臭鸡蛋味。

四、冒顶事故

1、声响:

采掘工作面冒顶前会发出多种声音。

如采煤工作面老面断裂时,发出鸣炮声,直接顶受压时发现碎裂声;掘进工作面支架及背顶材料受压后发出的劈裂声等均是冒顶的预兆;

2、直接顶:

采煤工作面直接顶受到老顶压力后,会更加破碎,裂缝数量增多,缝隙加宽,出现掉渣甚至下“矸雨”。

同时,直接顶下沉量增大,下沉速度加快。

掘进工作面顶板出现裂缝、掉渣、离层等,这些现象为冒顶即将发生的预兆。

3、支架:

采煤工作面支柱活柱下缩速度加快、下缩量增大、支柱被压折、压弯或整体向一方倾斜推倒;掘进工作面支架或前探支架被压弯压断。

这些现象说明顶板压力极大,支护已难以控制顶板,是冒顶事故立即会发生的预兆。

4、煤壁:

煤壁片帮速度比平时快、片帮严重,由于煤壁片帮,导致顶板裸露面积加大,破碎的直接顶会因为失去支撑而发生沿煤壁的冒顶。

第五节识别危险、有害因素的方法

通过现场调查,安全检查、查资料、看图纸,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和煤层的赋存情况及开拓方式、开采方法、生产系统、辅助系统、生产场所及周边环境等特点,用类别推断的方法识别和分析生产中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

同德煤矿实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

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炸材爆炸、粉尘职业危害、火灾、水灾、冒顶片帮、放炮伤害、触电伤害、地面自然伤害、中毒和窒息、雷击伤害、运输伤害及噪声伤害,其中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有:

1、瓦斯爆炸;

2、煤尘爆炸;

3、矿井火灾;

4、矿井水灾;

5、片帮冒顶

 

第二章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性分析

第一节瓦斯爆炸的危险性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

《关于遵义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呈报2009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报告>的批复》(黔能源发[2009]306号),本矿为突出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59m3/min。

矿井因主通风机停电、局部通风机停电等,可能造成井下瓦斯积聚,采掘工作面因通风不好造成瓦斯积聚,当井下空气中氧气浓度达到12%以上,瓦斯浓度为5%~16%,遇明火、点火温度650℃以上就会造成瓦斯爆炸。

瓦斯爆炸产生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气体以及强力冲击波,强大的爆炸冲击波将破坏巷道和矿井设备,爆炸时扬起的大量煤尘并参与爆炸,瓦斯、煤尘连续爆炸,将给矿井带来灾难性的打击,甚至造成矿井毁灭,并且爆炸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尤其是CO,会使人中毒死亡。

第二节粉尘的危险性

本矿井所采C1、C6煤层粉尘均具有爆炸性,矿井许多生产环节都会造成粉尘飞扬,飞扬在空气中的粉尘达到爆炸浓度后,遇明火或引爆温度就会发生爆炸。

并且矿井粉尘(尤其是呼吸性粉尘)可通过人的呼吸道进入人体内,破坏人的身体内部器官机能,给人造成尘肺病等职业病。

 

第三节火灾的危险性

根据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检测报告(报告编号:

外2009-381和外2009-382号):

矿井所采C1、C6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为Ⅲ类(不易自燃)。

火灾有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因煤层与空气中的氧气接触而发热,最后引起煤层自燃,这种火灾属内因火灾;矿井电器设备失爆、电线漏电、井下放炮、地面明火、雷击、机械摩擦等引起的火灾属外因火灾。

矿井火灾能烧坏支架、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甚至造成风流逆转,扰乱通风系统。

井下火灾不但影响生产,烧毁煤炭资源,而且火灾会生成大量CO2、CO等有毒有害气体,随风流到各作业地点,使井下作业人员中毒窒息;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里,如果发生火灾,往往会引起瓦斯及煤尘爆炸,危害更为严重。

第四节水灾的危险性

根据本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显示,本矿位于茅石向斜东翼,主要呈单斜产出,。

出露的地层自下而上有:

二叠系下统茅口组(P2m)、上统龙潭组(P3l)、长兴组(P3c),三叠系下统夜郎组(T1y)、茅草铺组(T1m)及第四系(Q)。

本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含水层主要为岩溶水和裂隙水,岩溶水含水层离矿井较近,对矿井将产生一定的影响;矿井所采C1、C6煤层位于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3l)裂隙含水层,由于煤层直接赋存于其中,故成为矿床顶板充水含水层(直接),将对矿井产生一定的影响;C1煤层龙潭组与茅口组界线约3~5m,将对矿井生产产生一定的影响;煤层浅部有较多的生产坑道及老窑,积水客观存在,将对开采造成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矿区的主要充水因素为大气降水,老窑采空区积水,次要因素为长兴组和茅口组的充水,目前矿井正常涌水量为40m3/h,最大涌水量为83.4m3/h,由斜井自然排出。

我矿从井田边界布置后退式采煤,小煤窑采空区在我矿沿北翼风井一带,采深在20~25m左右,本矿已留足隔水煤柱,不会对矿井生产造成影响。

我矿属斜井开拓,地表属高中山地貌,但随着开采面积增大,顶板冒落,地表水从采空区渗透,雨季时涌水量猛增,采空区渗透水必然会增大,必须加强对采空区的密闭和管理。

特别是雨季,水害不可忽视,水灾不仅可淹没矿井,而且浸垮巷道和煤层,损坏井下设备,造成停产,突然透水事故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五节顶板冒落的危险性

C1煤层顶板一般为含生物碎屑灰岩,直接顶板为黑色炭质泥岩及泥岩(伪顶),直接底板为0~1.10m厚灰黑色含黄铁矿粘土岩或硫铁矿;C6煤层其顶板为泥岩、泥灰岩、生物碎屑灰岩,直接底板为泥岩、粘土岩。

顶板冒落伤人是煤矿最容易发生的事故。

如采掘工作面空顶面积过大;即使支护,支护不合格,顶板来压时,支架被压垮;回采工作面放顶回柱、初采和收尾阶段、过断层及地质构造带、上下安全出口及石门岔口等应力集中带等;因管理不善造成支架滑落等;掘进工作面和石门揭煤层、刷巷、维修巷道等;还有矿井主要大巷布置在茅口灰岩中,不支护长期受地压、震动和风化的作用影响,常发生岩石松动脱层现象,而发生冒顶事故。

顶板小面积垮落,会砸伤人员,压断支柱;大面积垮塌,摧毁大片支架,造成巷道和采面堵断,使矿井停产。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

桐梓县同德煤矿在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方面,必须根据下面提出的整改措施及建议尽快落实,防止产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一节通风管理

一、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通风机的反风设施应至少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组织进行1次反风演习,风井的防爆门每半年检查、维修1次,通风机房内应安设防火、防雷装置和水柱计、电流、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及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二、矿井通风系统必须正规合理、稳定可靠,消灭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老塘通风等;同时,必须根据生产实际,适时调整、优化通风系统。

三、必须加强井巷的支护和维护,失修的巷道必须及时修护,确保矿井、采区回风巷及采煤工作面的上下出口有足够的有效通风断面。

四、定期测定(至少每旬测定1次)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风量,矿井各系统的风量分配必须合理,供风量必须符合矿井风量分配计划并能满足生产的需要。

同时,在巷道贯通和生产布局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及风量分配,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的规定,杜绝超通风能力生产,严禁无风和微风作业。

五、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一)局部通风机必须有专人管理,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随意停、开局扇,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

(二)风筒应吊挂平直,缝环必挂,环环吃紧。

并且风筒接头实行双反边,过度节应有大小头,转弯处应采用专用弯头。

风筒破损后必须及时修复。

(三)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对该掘进巷道实行“三断”,并撤出人员,采取导风措施。

在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巷道内和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不超过《规程》规定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第二节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一、加强通风瓦斯管理,各用风地点必须配足风量;对采掘工作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通防队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每年必须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坚持以风定产,杜绝超通风能力生产;及时处理局部瓦斯积聚,特别是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积聚;排放瓦斯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措施规定严格进行。

二、每一生产水平的采区,都必须布置独立的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时,必须在采区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进行回采。

三、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独立通风。

四、掘进巷道应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扇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

五、按规定设置正、反向风门及调节风窗、栅栏等通风设施,并保证其可靠性。

六、矿井备用主扇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防爆门每6个月应检查维修一次;机电班每月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对主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反风设施;矿井反风设施应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扇的供给风量不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矿井应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七、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扇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并严格执行《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和《主要通风机开停规定》。

八、主扇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领导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撤出人员。

九、主扇停止运行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及相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十、局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局扇必须采用“三专”供电及风电、瓦斯电闭锁;不得使用一台局扇同时向2个或2个以上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十一、掘进工作面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扇及其开关附近lO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

十二、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3%且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栅栏,并悬挂警示牌和瓦检牌,必要时予以封闭;停风区必须切实电源。

十三、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十四、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及班中汇报制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连锁放炮制”、“三牌交换制”;对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十五、杜绝瓦斯引燃火源,应做到:

(一)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严禁烟火;

(二)井下及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氧割作业。

(三)严禁在井下私自拆卸和敲打矿灯,失爆矿灯严禁入井。

(四)严禁在井下带电撤迁维修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五)加强放炮管理,按《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装填水炮泥及封泥、底泥。

(六)严格执行井口检身制度,防止违章携带点火物品及穿戴化纤衣物入井。

(七)加强电气设备失爆检查管理,严禁使用失爆电气设备入井。

十六、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安设瓦斯遥测断电报警系统,以便于对井下各作业点的瓦斯浓度进行连续监测。

加强日常维护、调校、断电试验工作,做到动作灵敏、数据准确、安全可靠。

十七、班组长、各级管理干部下井时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以便随时观察、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

十八、严格执行停风、停电和送风、送电制度,坚持两检查(检查瓦斯、检查馈电开关是否断开)后再送电的原则,做到有计划的停风、停电及送风、送电,确保电源不进入瓦斯超限的井巷。

十九、搞好瓦斯抽放试验工作,提高本煤层瓦斯抽放率,缩短预抽时间。

第三节预防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一、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

(一)突出采掘工作面按《防突规定》,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工作面具体情况,选择1~2个预测指标做为突出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指标。

(二)各预测指标的临界值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防突部门积累资料,摸索研究本矿C6突出煤层的临界值,在此之前,按《防突规定》规定的预测指标执行。

(三)采掘工作面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的具体操作按《防突规定》相应规定执行,保证预测孔的数量、布孔位置、孔深等符合要求,以保证测值的准确性。

(四)测试仪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各部件的完好性,保证仪器的测定精度。

(五)测试工必须经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由矿安全部门办理“上岗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同时要保证防突测试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并做到每年审查考核。

(六)在施工队负责预测(效验)或执行防突技术措施时,防突部门必须派责任心强的人员现场监督执行。

(七)防突采掘工作面开工前,配备“防突管理牌板”和“防突措施主要管理牌板”,并加强管理,如实认真填写各参数,发挥其应有作用。

(八)对不认真执行预测(效验)管理制度或不认真执行防突措施者,一经发现,从重追查处理,矿安监、通瓦部门要切实负责,做好监督工作。

二、防突技术措施

(一)防突技术措施的选择要本着既简单易于现场掌握操作、又能有效制约突出的原则,由矿总工程师结合本矿及工作面实际制定。

(二)当预测指标超标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己批准的防突技术措施,从钻孔的布置、方位角度、孔深、孔径把好关,达到措施均匀控制工作面前方及掘进工作面周边煤体3~7m处的要求,防止不按孔位、角度乱打等不负责任的做法,并如实认真填写“措施终孔报告单”。

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三)不同的防突技术措施及在不同地点采掘工作面运用时孔数的确定,要以现场实际测定的排放半径为依据,不得随意确定。

但必须符合《开采设计》、《安全专篇》的有关要求。

三、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

(一)采掘工作执行防突技术措施后,必须进行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否则不准生产。

(二)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按《规定》相关规定执行,保证留有不小于4m的超前距,严防超掘超采,并填写预测(效验)报告单、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四、安全防护装备的管理

(一)井巷揭穿突出煤层或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都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非突出煤层工作面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工作面情况(突出预兆、瓦斯等)确定。

(二)在突出危险区中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的回风系统,掘进工作面要建立坚固的防逆流反向风门和设置可靠的过风筒逆止阀。

(三)进入突出采面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自生氧气自救器。

(四)防突采掘工作面设置压风自救系统的规定:

1、采煤工作面风巷距上出口25~40m设置1~2组压风自救袋:

距上出口100~200m范围内设一组压风自救袋:

机巷放炮撤人处安设1~2组压风自救袋。

机风巷安设自救袋的数量分别按工作面最多人数确定。

2、掘进工作面距碛头25~40m设置1~2组压风自救袋:

距掌子头200~300m处,再设1~2组压风自救袋。

每处压风自救袋的数量按工作面人数最多确定。

3、压风自救袋的安装位置必须是支架完好、无空帮空顶、地点宽敞的人行道侧。

4、必须加强压风自救管理,及时维修移动,保持清洁、完好无损。

5、其它要求按《防突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五)采掘工作面远距离放炮规定执行

1、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原则上采面下出口机巷往外100~200m,工作人员躲炮在机巷压风自救袋处,严禁在工作面内部放炮。

2、掘进工作面放炮时,放炮员、瓦检员应在避难室或防突措施批准的放炮处(要有压风自救系统)放炮外,其它人员一律撤到反向风门以外新鲜风流中。

3、具体放炮撤人距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工作面防突措施时作出规定,报矿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4、其它按《防突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五、石门揭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规定

(一)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必须严格执行《防突细则》规定,揭煤前必布孔探明煤层赋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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