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平园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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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平园区
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平园区
环境影响报告
(简本)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〇〇九年四月
项目名称:
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平园区
建设单位:
开平市翠山湖管理委员会
编制单位: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法人代表:
张剑鸣(所长/研究员)
评价证书:
国环评证甲字第2801号
项目负责人:
韩保新(副所长、研究员,环评工程师A28010301000)
协作单位:
开平市环境监测站
1项目建设概况及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1.1项目建设概况
(1)园区位置和范围
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平园区位于开平市中心城区以北的国营石榴塘农场,距开平市中心城区约8公里,开阳高速、镇海水渠横穿整个新区,是开平市中心城区未来联接珠三角地区和粤西的主要通道。
具体位置见图1-1。
(2)分期规划时限
近期:
2009~2011;远期:
2012~2020。
(3)发展规模
用地规模:
本园区总用地面积为593.93公顷,现状为水域、耕地、林地、村落和少量的工业用地。
详细土地利用情况见表1-1。
表1-1规划区土地利用现状
序号
类别代号
用地性质
面积(ha)
比例(%)
大类
小类
1
R
居住用地
0.54
0.09
其中
R22
中小学用地
0.54
0.09
2
C
公共设施用地
0.68
0.11
其中
C1
行政办公用地
0.68
0.11
3
M
工业用地
8.10
1.36
其中
M1
二类工业用地
8.10
1.36
4
T
对外交通用地
6.99
1.18
其中
T1
公路用地
6.99
1.18
5
S
道路广场用地
13.10
2.21
其中
S1
道路用地
13.10
2.21
小计
建设用地面积
29.41
4.95
7
E
水域及其他用地
564.52
95.05
其中
E1
水域
101.05
17.01
E2
耕地
35.08
5.91
E4
林地
387.78
65.29
E6
村镇建设用地
0.47
0.08
E7
弃置地
40.15
6.76
合计
用地总面积
593.93
100.00
图1-1项目地理位置图
人口规模:
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平园区至规划期末总人口约为2.14万人。
(4)园区定位
发展目标:
近期成为广东省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示范基地,以传统加工制造业为基础,促进上下游产业的集聚,壮大产业转移园区的规模;远期将片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服务高效、机制灵活,同时具有高、中、低多层次产业综合发展的现代工业园区。
产业定位:
依托开阳高速公路,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平园区的定位是发展以电子、电器、水暖卫浴等无污染和轻污染工业为主的现代化新区,在工业发展的带动下建设本区的行政、商业、文化和生活居住中心。
(5)园区用地规划
园区规划建设用地为593.93公顷,主要包括城市建设用地、水域及其他等。
规划用地平衡表如表1-2。
表1-2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平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比例(%)
大类
中类
1
R
居住用地
19.25
3.38
2
C
公共设施用地
21.10
3.70
其中
C1
行政办公用地
6.41
1.12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11.26
1.98
C3
文化娱乐用地
1.35
0.24
C5
医疗卫生用地
2.08
0.36
3
M
工业用地
357.46
62.71
其中
M1
一类工业用地
127.43
22.35
M2
二类工业用地
230.03
40.36
4
W
仓储用地
3.88
0.68
5
T
对外交通用地
10.19
1.79
6
S
道路广场用地
66.55
11.67
其中
S1
道路用地
64.62
11.34
S2
广场用地
1.14
0.20
S3
停车场用地
0.79
0.13
7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7.39
1.30
8
G
绿地
84.23
16.09
其中
G1
公共绿地
24.11
4.23
G2
生产防护绿地
60.12
11.86
城市建设用地小计
570.05
100.00
9
E
水域及其他用地
23.88
规划用地面积
593.93
(6)排水工程规划
①排水原则
A、分区排水,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各区蓄、截、排全面统筹规划;
B、所有排水管渠应尽量依照地形,以重力流形式排放;
C、污水处理设施尽量集中设置,以减小投资与运行成本,方便管理。
②排水体制
本规划区为新开发区,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污水、雨水分别通过各自的排水系统排放。
雨水就近排入水体,污水采用专用管道系统集中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污水工程规划
A、污水量预测
根据规划及本报告的预测,本区平均日污水量为1.82万m3/d。
B、污水处理厂规划
根据开平市区的污水厂纳污范围不包含本区及本区与市区距离较远的实际情况,本区需新建污水处理厂。
污水厂占地规模5.0hm2,污水处理远期规模为1万m3/d,其中首期为0.5万m3/d。
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区内工业企业的有毒、有害污水需由企业进行预处理,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等有关规定后方可接入市政污水管。
在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近期开发的工业项目必须自行建设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园区污水收集系统见图1-2。
图1-2园区污水系统规划图
④雨水工程规划
雨水排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分散排入雨水管渠,结合道路规划,合理布置管线。
镇海渠改造规划:
根据道路规划局部采取截弯取直等适当调整。
雨水管网规划:
雨水经雨水支管收集后就近分散排入镇海渠和其他保留的现状排水渠。
⑤防洪排涝工程规划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设计。
(1)充分结合现状和地形,形成两大排洪系统。
①各雨水支管汇集雨水排入雨水干管,再由雨水干管排放。
②各类水库、截洪渠汇集雨水后,通过规划排水渠或现状保留的排水渠排放或排放到镇海水渠中。
(2)截洪渠规划:
为防止叠书山、翠山、梁金山山脉径流漫流,冲蚀山坡,造成危害,在叠书山脉的南侧和翠山、梁金山脉的北侧规划新建截洪渠。
截洪渠尽量设在山脚,以充分利用地形,有效拦截山洪,实现高水高排,低水低排。
(7)燃气工程规划
由于本区为新开发区,本区无任何燃气设施。
①气源
由开平市区燃气管提供,但在天然气到来之前,仍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为主。
②规划用气量
根据《江门市市区管道燃气专项规划》,本区居民耗热定额规划指标为3140MJ/人·年。
天然气低热值按Qd=37.4MJ/m3(8947.8kcal/m3)。
本区以工业为主,气化率按100%计算。
本区用气比例按照1∶1。
规划区供气人口为2.14万人,居民用气量为3140×2.14÷37.4=179.7万m3/年,总供气量为179.7×2=359.4万m3/年(0.98万m3/d)。
③燃气管网规划
本区内采用低压管网及调压设施。
在近期的燃气管道建设时,其设计与施工均按能同时满足将来输送天然气的要求考虑,以便将来与天然气并网。
居民用户供气方式为中压进楼,调压计量后低压进户使用;公建用户供气方式根据用户需要,采用中-中压或中-低压调压计量后进户使用。
输配系统由中压管网、调压站、低压管及庭院管、户内管组成。
中低压市政管道尽量布置成环状管网。
(8)近期规划
根据产业园区现状和已落实情况,近期(至2011年)产业园区将有大量的项目投入建设。
开平园区现状已平整的土地亦可即时投入项目的开发。
开平园近期土地规划利用情况见表1-3及图1-3。
近期在全园的位置见图1-4。
表1-3开平园近期土地利用平衡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hm2)
占城市建设用地(%)
大类
小类
1
R
居住用地
16.41
8.16
其中
R21
住宅用地
16.41
8.16
2
C
公共设施用地
16.32
8.11
其中
C11
办公用地
6.15
3.06
C21
商业用地
6.77
3.36
C34
图书展览用地
1.35
0.67
C51
医院用地
2.05
1.02
3
M
工业用地
98.61
49.01
其中
M1
一类工业用地
29.96
14.89
M2
二类工业用地
68.65
34.12
4
S
道路广场用地
38.3
19.04
其中
S1
道路用地
36.4
18.09
S2
广场用地
1.11
0.55
S3
停车场库用地
0.79
0.39
5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72
0.85
其中
U11
供水用地
0.09
0.04
U12
供电用地
1.1
0.55
U9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0.53
0.26
6
G
绿地
29.84
14.83
其中
G11
公园
16.23
8.07
G12
街头绿地
2.54
1.26
G22
防护绿地
11.07
5.50
城市建设用地
201.2
100.00
7
E
水域和其他用地
18.21
其中
E1
水域
18.21
规划用地
219.41
图1-3园区近期开发规划图
图1-4近期开发范围在全园位置
近期开发范围
1.2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本转移园开发活动的不确定性特点和所在地的环境状况,结合国家及地方的环境法律法规及标准等,本评价通过类比调查分析和区域环境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与筛选,分别见表1-4和表1-5。
表1-4环境影响要素识别
行为
环境资源
前期
施工期
运营期
占地
拆迁
安置
土地
平整
材料
运输
厂房
建设
设备
安装
生产
社
会
经
济
就业、劳务
○
○
○
○
●
居民收入
○
○
○
○
○
●
农业
■
□
水利
□
土地利用
□
□
□
■
自
然
环
境
土壤
□
□
■
水质
□
■
水土保持
□
陆地植物
■
□
陆栖动物
□
生
活
质
量
声环境
□
□
□
□
■
空气质量
□
□
□
■
居住
□
□
□
□
■
景观
□
■
说明:
□/○:
不利/有利影响;■●/□○:
长期/短期影响;空白:
无相互作用。
表1-5环境影响类型与影响程度
影响环境
影响类别
影响程度
可逆
不可逆
长期
短期
不显著
不
确定
显著影响
小
中
大
改变陆地生态
√
√
√
改变水生生态
√
√
√
开发建设期的影响
√
√
地表开挖造成的水土流失
√
√
√
噪声干扰
√
√
√
企业入驻后影响
√
√
生产、生活废水污染
√
√
√
废气污染
√
√
√
固体废物
√
√
√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1大气环境质量
本次环境空气现状监测布设10个监测点,评价区内目前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目前评价区内SO2、NO2、PM10、甲苯和二甲苯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目前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2水环境质量
(1)地表水
本次调查共布设12个地表水现状监测断面,分别监测水温、pH、CODcr、BOD5、SS、DO、氨氮、氰化物、六价铬、挥发酚、石油类、硫化物、Hg、Zn、Cu、Ni、总磷、氟化物、LAS、TOC等20项指标。
监测结果表明:
筷子涌:
该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筷子涌各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要求。
镇海水:
该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涨潮与落潮时镇海水各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
镇海水渠: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镇海水渠的水环境各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要求。
西湖与翠山湖:
监测结果表明,西湖与翠山湖的水质状况良好,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值,其均可达到该标准的要求。
(2)地下水
地下水共布设4个监测点(西坑村、管委会、上苑里、天平村),分别监测pH、总硬度、Cd、Cr6+、As、Hg、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氨氮、亚硝酸盐等12项指标。
结果表明:
4个监测点的所有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的要求,表明该地区地下水未受到污染。
2.3声环境质量
共布设11个监测点位,所有监测点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的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2.4生态环境
(1)植被:
调查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原生植被数量极少,数量较多的为人工种植的用材林和经济林,用材林主要有巨尾桉、尾叶桉、马尾松、撑稿竹等树种,经济林主要有荔枝、龙眼、芒果等树种。
区域内植被物种量在5~18种之间,物种多样性属于差~较差水平,丰富度表现一般;而植被生物量在不同分布点有一定差异,评价区内植被状况最好的一般为马尾松、相思混交林。
调查范围内植物群落生物量最高为182.0吨/公顷,草丛植被较差,生物量最小,一般仅为8.5~28.9吨/公顷,各不同群落间生物量存在一定差异,分别属于很差~中等不同水平。
植物群落生长量最大为40吨/公顷,最小为7.8吨/公顷亩,基本属于很差-较好水平。
因此,从总体上分析,陆地植被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2)土壤:
共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各取表层、深层土样),其中1个清洁对照点,3个园区内,3个园区外。
分别监测pH值、汞、镉、总铬、铅、铜、锌、总砷、镍等9项指标。
结果表明各采样点各项指标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2.5河流底质
本次调查对纳污水体筷子涌与镇海水的底质进行监测,共设4个点,监测有机质、总氮、镉、铜、铅、锌、镍、汞和砷等9项指标。
结果表明:
筷子涌与镇海水的河流底质各监测项目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1618-95)二级标准。
因此,筷子涌与镇海水的河流底质现状总体良好。
3环境保护目标与保护重点
3.1环境保护目标
(1)水环境保护目标
纳污水体筷子涌与镇海水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Ⅲ类标准,园区雨水与清净下水接纳水体镇海水渠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因此,拟建项目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为:
确保筷子涌与镇海水的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同时采取有效的雨污分流措施,保证不影响镇海水渠周边的农业灌溉。
镇海水下游10km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再下游4.5km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其吸水口为祥龙水厂。
据调查,目前祥龙水厂已拆除并移至南楼,且开平市新的水源地已改为大沙河水库,不再在潭江取水,开平市政府目前正在办理该水源保护区的调整手续。
因现在调整手续尚未完成,故本项目的建设目前还须确保不对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内受转移园开发影响的城镇、农村、学校及其他有关敏感点。
拟建转移园所在区域按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要求。
因此,应严格控制各类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以保证转移园的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也不影响周边邻近区域(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相应标准。
(3)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转移园区内保留的村庄、学校、综合生活区(包括商住、娱乐、办公等)和转移园外延200米声环境质量。
使转移园区域附近的声环境符合功能区要求,园区内及附近居民不受本转移园开发活动的噪声影响。
(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建设引发的水土流失程度能得到有效控制;做好植被恢复和保护措施,使转移园内的植被覆盖率、物种量不受到破坏,确保转移园建成区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环境景观。
由于本项目要修建排污管道,因而要确保管道的选线和修建过程不会对沿线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5)清洁生产目标
在产业转移园区内通过资源的综合利用,短缺资源的代用,二次资源的利用及节能、降耗、节水,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缓资源的耗竭。
减少废物和污染物的生成和排放,促进工业产品的生产、消费过程与环境相容,降低整个工业活动对人类和环境风险。
3.2污染控制目标
(1)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先经企业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再通过污水收集管道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化处理,最终排入筷子涌。
考虑到筷子涌水量较小,汇入镇海水后至下游10km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因此,为最大程度避免转移园排放废水对水体造成危害,本转移园区排放的废水应同时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表1中的一级A标准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指标取较严值(见表1.6-5),同时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30%回用至园区的绿化、景观用水等,其余70%才准许排放至筷子涌。
在污水处理厂未建成的过渡时期,入园企业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排放至筷子涌。
(2)大气污染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锅炉和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3)施工期建筑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
(4)园区在开发过程中,工业用地地块(分别为东南组团、东北组团、西南组团与西北组团)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园区内的公共服务中心执行2类标准,开阳高速两侧执行4类标准。
(5)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3-1996)、《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7)本项目内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最终以填埋方式处理,应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3.3环境敏感点
本环境影响评价中考虑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1:
表3-1环境保护目标敏感点
编号
名称
位置及距离
保护内容
人数(人)
目标
位置
距离(km)
1
石榴塘小学
园区内
-
师生
124
环境空气二级及声环境
2
西坑村
园区东南面
0.10
居民
134
环境空气二级及声环境
3
丽群
北面
4.8
居民
1235
环境空气二级
4
丽新
北面
5.0
居民
1157
环境空气二级
5
金村管理区
东北面
2.3
居民
3543
环境空气二级
6
大冈村委
东北面
5.5
居民
4364
环境空气二级
7
三合里
东北面
4.0
居民
124
环境空气二级
8
簕竹
东北面
3.5
居民
726
环境空气二级
9
天平村
东面
0.2
居民
181
环境空气二级及声环境
10
沙岗办事处
东南面
6.5
居民
4232
环境空气二级
11
梁金山风景区
南面
4.0
游客
-
环境空气一级
12
长沙办事处
南面
4.5
居民
4653
环境空气二级
13
沙塘镇区
西北面
5.5
居民
15000
环境空气二级
14
西村
西北面
6.0
居民
118
环境空气二级
15
塘浪村
西北面
5.6
居民
1042
环境空气二级
16
下丽村
西北面
4.8
居民
627
环境空气二级
17
上苑里
西面
1.0
居民
201
环境空气二级
18
芙岗村
西面
3.0
居民
986
环境空气二级
19
台洞管理区
西面
5.0
居民
947
环境空气二级
20
清湖塘
西面
2.8
居民
943
环境空气二级
21
芙岗村
西面
3.0
居民
310
环境空气二级
22
蟹岭
西面
6.0
居民
983
环境空气二级
23
锦平
西南面
3.2
居民
1128
环境空气二级
24
五星
西南面
5.4
居民
1213
环境空气二级
25
平冈
西南面
5.8
居民
820
环境空气二级
26
镇海水
西面
3.0
水质
-
Ⅲ类水质
27
筷子涌
西面
3.2km
水质
-
Ⅳ类水质
28
镇海水渠
流经园区
水质
-
Ⅳ类水质
29
镇海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园区排污口下游11km
水质
-
Ⅲ类水质
4项目污染源分析及总量控制指标
4.1污染物分析
根据报告书的分析、估算,本园区开发后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如下,见表4-1、4-2。
表4-1工程污染源强汇总(全园)
环境影响因素
项目建成后
生产废水
和生活污水
污染物
处理前
处理后(尾水30%回用后)
废水量
m3/d
8090
5663
万m3/a
295.3
206.7
CODCr
kg/d
2826.8
226.5
t/a
1031.8
82.7
BOD5
kg/d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