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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

扩园规划-浈江片区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二O一二年四月

1浈江片区规划概况

1.1浈江片区规划背景

为进一步加快区域协调发展的步伐,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粤府〔2002〕13号),正式拉开了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的序幕。

2005年8月,省经贸委又下发《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办法》,随后下发《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环保和国土部门相继出台了环境保护和用地等政策意见,依法依规,有效推进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工作。

在2005年3月又出台了《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粤府〔2005〕22号)。

通过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特别是工业产业的发展。

2008年5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在河源召开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现场会,部署进一步加快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工作。

2008年,韶关市政府组织编制《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2008~2020)》时,将原省政府认定的中山三角(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韶关工业园区和曲江经济开发区合并为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获得省政府认定的开发面积为937.56hm2。

近年来,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迅速,连续两年获得全省产业转移园目标责任考核优秀。

但随着转移企业纷纷进驻,园区土地空间有限的问题突现,从而制约了园区的进一步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双转移精神,推动韶关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韶关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工作,规划总用地面积5212.4hm2,规划采取一园两组团六片区的布局形式,包括浈江片区(含粤北国际物流中心)、沐溪-阳山片区、甘棠片区、龙归片区、白土片区和华南钢铁深加工产业片区。

1.2规划方案概述

1.2.1规划范围与期限

整个产业转移园区位于京珠高速、韶(关)赣(州)高速、广(州)乐(昌)高速、省道246形成的城市外环路包围圈内,东至省道246,南至曲江白土边界,西至天子岭山麓,北至犁市镇新江农场。

规划用地面积约5212.4hm2,原园区认定面积937.56hm2,规划增加用地4274.84hm2。

浈江片区规划面积1949.2hm2,已批园区用地136hm2,规划增加用地1813.2hm2;浈江片区位于武江东岸,距市区中心约8公里,毗邻京广铁路、省道246线,北部装备机械制造中心主要处于浈江区犁市镇,南部粤北国际物流中心主要处于浈江区十里亭镇。

近期规划期限至2015年。

1.2.2规划发展思路

韶关是我省的老工业城市,工业基础好,功能配套比较齐全,随着已获得省5亿元竞争性财政扶持资金放大效应的发挥,莞韶产业园得到进一步发展。

在全省加快推进“双转移”、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新形势下,莞韶产业园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思路归纳为“一二三四”战略。

一个目标:

建设“科技创新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园区,以现代服务业带动现代制造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双轮驱动,提高园区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个强化:

强化园区制造业集聚,强化园区服务业辐射;

三大主导:

以机械装备、电子信息和玩具制造为主导产业;

四个园区:

打造特色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园区、保税物流园区和生态商务园区。

通过特色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园区、保税物流园区和生态商务园区的建设,将提升入园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整体园区的产业竞争力,努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制造业发展,为韶关和全省实现“三促进一保持”目标提供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并将园区建设成为拉动粤北及粤赣湘交界地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之一,将韶关打造成为粤北区域中心城市,实现韶关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并为全省其他欠发达地区的科学发展起到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

1.2.3产业定位

浈江片区产业定位为:

以机械制造和现代物流为主导产业,辅助发展电子信息和汽车配件生产等产业。

1.2.4发展规模

(1)用地规模

已批园区用地136hm2,规划增加用地1813.2hm2,扩园后浈江片区总规划面积将达到1949.2hm2,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948.3公顷。

(2)人口规模

规划总就业人口11.0万人。

1.2.5主要规划用地布局及构成

园区土地利用规划情况见表1-1。

表1-1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号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

面积(公顷)

占建设用地(百分比)

1

二类居住用地(含中小学用地)

R2

348.1

17.90%

2

公共服务设施

C

62.4

3.20%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

C1

4.4

商业用地

C2

45.3

文化娱乐用地

C3

4.7

体育用地

C4

4.7

医疗用地

C5

3.3

3

二类工业用地

M2

976.2

50.10%

4

仓储用地

W

213.9

11.00%

其中

普通仓储用地

W1

172

堆场用地

W3

41.9

5

道路广场用地

S

153.7

7.90%

其中

道路用地

S1

150.4

广场用地

S2

2.5

社会停车场用地

S3

0.8

6

对外交通用地

T

26.3

1.30%

其中

铁路用地

T1

25.3

公路用地

T2

1

7

市政设施用地

U

26.7

1.40%

其中

供应设施用地

U1

10.6

交通设施用地

U2

2.2

环卫设施用地

U4

13.6

其它市政供应设施用地

U9

0.3

8

绿地

G

141

7.20%

其中

公共绿地

G1

55.5

防护绿地

G2

85.5

小计

城市建设用地

1948.3

100.00%

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论

2.1大气环境质量

评价范围各监测点的环境空气质量均保持着良好状况,各监测点中SO2、NO2小时均值以及SO2,NO2,PM10日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非甲烷烃和TVOC污染物的浓度均较低,远低于参考限值;HCl和硫酸雾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一次最高允许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的要求。

从污染物的空间分布来看,评价范围各个监测点的环境空气质量都比较一致。

总体而言,规划区域环境空气状况较好。

2.2水环境质量

片区受纳水体浈江和浈江一级支流大富水各监测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III类标准;片区内各地下水监测点各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要求,水环境质量良好。

2.3声环境质量

声环境评价范围内各监测点的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值昼夜间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3、4a类标准限值,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4生态环境现状

评价范围目前的植被资源主要有田地、绿地、草地及林地等。

评价区植被简单、林分结构层次单一,人类活动频繁区,活动在此区域的野生动物均为常见的物种,没有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野生动植物,因此,总体来说,评价区陆生生态环境质量一般,生物多样性不高,生态系统正处于人为干扰的退化状态。

北江浮游动植物数量较多,资源较丰富。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1大气环境影响

(1)浓度增值及对各敏感点的影响

转移园首期及远期各类污染物1小时浓度预测值均可达相应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转移园首期及远期各污染物日均、年均浓度贡献值对周围环境及关心点影响不大。

转移园电子信息技术产业与周围环境敏感点的缓冲带宽度为75m;机械制造业与周围环境敏感点的缓冲带宽度为150m。

(2)大气环境容量

浈江片区大气影响范围内(扩园范围及边界外3km区域)的大气环境容量初步测算为:

二氧化硫15965t/a,氮氧化物7982t/a,烟(粉)尘23344t/a,足够满足浈江片区主要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的要求。

3.2水环境影响

正常排放情况下,浈江片区企业产生的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后,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片区集入南端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经压力管引至浈江排放,片区集入东端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引至浈江一级支流大富水排放。

转移园区正常排放情况下,对浈江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根据预测,事故性排放时,即该项目废水未经任何处理或因污水处理厂故障意外排放时,在不叠加背景值的情况下,排污口下游段也会出现超标现象。

可见,事故排放时,本期工程排放废水对受纳水体的水质影响较大,所以应该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3.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交通道路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即较大,如果不设置绿化防护林带,车流量为500辆/h,距路边约50m时才能达到3类区环境噪声标准。

根据绿化规划,转移园将在主要道路两侧设置绿化防护带。

绿化对减弱噪声有一定的效果,一般一丛4m宽的绿叶篱可以降低噪声4~6dB,20m宽的多层绿化带可以降低噪声8~10dB,减弱枝叶稠密程度而有所差别。

规划应在树种选择应尽量以树冠稠密的阔叶乔木配合灌木,形成一定的绿化层次和绿化密度。

转移园建成后各种产生噪声的设备,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中一些大型生产设备,特别是机加工设备,空压机以及各类机床等的噪声影响都很大。

因此,工业企业应加强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并应严格按照《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3-2000)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指导厂区的建设,则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能降到最低。

转移园的生活噪声源在不考虑隔声、消声的情况下亦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影响距噪声源20m范围内,因此应对上述设备进行防噪减振处理,则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能降到最低。

交通噪声和转移园工业噪声对犁市镇和十里亭镇村民的居住环境影响均较小,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本转移园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点影响不大。

3.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结论

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可能产生的长期影响主要来自生产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果不加以再循环利用,直接堆放或填埋处理必然浪费大量土地资源,并可能造成一定的污染。

如可能污染土壤、污染水体、污染大气环境、影响环境卫生等。

在正常情况下,一般工业生产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不向环境排放,通过及时处理和严格管理,工业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危险废物应组织统一暂存,其暂存条件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

在规划区内设置一个固定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并需能防风、防雨、防晒,贮存点四周应有防火墙。

危险废物交接应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的数量、性质及组分等。

规划区的危险固体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近期送城市卫生填埋场处理,远期考虑焚烧;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可以基本消除。

3.5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1)陆生生态环境影响

韶关市浈江区属于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区,给植被的发育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因此,虽然转移园所在地受人为干预十分严重,整个地区的群落处于演替的初级阶段,但是作为先锋物种的阳性植被发育十分良好,除已建成区之外,目前未利用的荒地都被丰茂的杂草覆盖,这些丰茂的草本植物对于当地的水土保持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项目建设破坏了这些保护地表的植被,从而带来一定的水土流失现象,因此,产业园区建设应做到开发一块建设一块,并尽量减少地表土层的裸露时间,从而降低水土流失量。

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也将影响周边区域植物生长。

施工场地灰土拌合、填挖土方等作业在气候干燥且来往运输车辆较频繁时,扬尘污染比较大。

扬尘对生态的影响主要是细小尘粒可能堵塞植物叶片的呼吸孔,或覆盖于叶片表面影响叶绿素对太阳光的吸收,从而影响作物正常的光合作用,最终导致植物生长不良。

因评价范围人为干扰强度大,部分用地已经成为工业厂区环境,在此区域活动和生存的野生动物为常见种和本土种。

施工期的人为活动和噪声将影响项目所在地的野生动物的生存,项目占用土地破坏了野生动物的栖息场所,但是由于评价区域内没有国家和省级保护野生动物,所有的物种是一些长期和人类共存的常见物种,部分动物物种会随着项目的开工迁徙到附近其他适宜其栖息和繁衍的地方生存,因此,项目建设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大。

企业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的情况下,项目产生SO2不会对项目区及其周边植物造成明显危害。

转移园建成后,入园企业数量增加,其排放的污染物量也大大增加,但只要做好污染防治措施,其排放浓度均比较低,并在园区种植一些耐污染及强吸附能力的植物,可以有效的减轻转移园中各企业大气污染物对于转移园内及附近的植被的影响。

转移园区的废水均按照规划要求和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进行处理,再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的植物的影响程度会大大减轻。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各企业的工业固体废物、一部分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其中的危险废物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联单转运办法》运往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禁外排;一般的工业固体废物绝大部分可回收利用的,卖给有废品回收资质的单位进行再生处理,基本无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进行卫生填埋,污水处理产生污泥填埋处理。

由此可以看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基本不会在转移园内随意堆放,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

由于园区建设初期的场地平整将会填埋规划区内部分水体(鱼塘或洼地),对这些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是永久性的占用。

生长在其中的水生动物将会失去其栖息场所,部分两栖类可迁移到其他地区,而不能迁移的则会随着水体的消失而消亡。

但是由于这部分生物种类很少,且都是当地的常见物种,因此,不会对区域的水生生物多样性产生明显影响。

转移园建成后,入园企业营运期对浈江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是外排的污水。

产业转移园的首期和远期所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经预处理后,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受纳水体浈江和浈江一级支流大富水。

根据本报告的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产业转移园的首期和远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受纳水体影响较小。

(3)对农田生态系统环境影响

园区建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区域开发对农用土地的占用以及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水、废气对农作物的危害。

由于园区部分土地已经开发利用,剩余的土地中也以荒草地为主,农地只占很小的一部分,所以对当地的农业产业结构影响不大。

但是由于当地的水热条件较好,荒草地的植被十分丰茂,每年枯萎之后的植物残体给土壤留下了大量的有机质,因此这些荒草地的表土层是很肥沃的,所以,在场地平整阶段,应注意将地表的表土层剥离,并统一堆放,这些肥沃的表土层土壤是开垦新耕地的重要保证,将来要覆盖到新垦耕地的表层,可以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4)对区域生态系统功能影响

规划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中林地占规划区总面积的41.73%,从生态学上它们是“生产者”,尽管林业植被均为人工速生桉林、马尾松林及灌草植被,物种多样性较少,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处于较低水平,但它们对该区域的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仍起到奠基作用。

转移园的建设将大量破坏经济林地、灌木林地,这些群落主要以果树、灌木和草本植物为主,其生物量不高,项目建设所带来的生物量损失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弥补的。

转移园所在地原有的马尾松林和吊丝竹群落均在规划的公园绿地范围内,不会因为转移园开发建设而受到破坏,这就是说,转移园内的主要林地被得到保存,则其仍能发挥其主要的生态调节功能作用,且作为公园绿地之后,将会人为的引入一些物种来丰富群落的生物多样性,既在原有植被也会受到较好保护的同时,又人工丰富了物种多样性、增加了生物量,因此,这些物种多样性和生物量的增加对于增加群落的总生物量有着主导性作用,而群落生物量的增加以及群落物种多样性的增加都会促进群落的稳定性,并使得群落发挥更强大的生态功能。

因此,转移园内进行人工建设绿化带和绿地,应满足生态原理,力求创造一个稳定、多样的人工生态系统,要做到立体绿化,充分利用空间,建立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系统,这样的人工绿地将能发挥比原有植被群落更高的生态功能,起到更好的生态调节和控制作用。

(5)对区域生物多样性影响

随着转移园的建设,由于土地利用性质的改变,规划区生态系统也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原有的生物种类、群落也发生较大改变,生物多样性也会随之改变,主要是项目建设破坏原有植被,厂区实施绿化工程后,以公共绿地和生产性防护性绿地种类为主体功能,原有的人工植被、灌草植被及农业植被被城市绿化的景观树种及花草绿地所替代,工业企业的入驻带来人口的急剧增加,对活动在此区域的野生动物来说,它们的活动空间被人类所占据,只能迁徙到其他适合它们生存的环境。

但是由于该区域现状没有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原有的生物种类大多为区域内的常见种或广布种,这些物种在该区域外仍有大量分布,因此,转移园建设虽使区域的生物种类有所改变,但不会导致区域物种减少或造成某些物种的灭绝。

如果绿化用地以乔、灌、草结合进行建设,则可丰富物种的多样性。

4规划合理性及与相关规划相容性分析

4.1规划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

(1)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浈江片区选址位于武江河东岸,距市区中心约8公里,毗邻京广铁路、省道246线,北部装备机械制造中心处于浈江区犁市镇,南部粤北国际物流中心处于浈江区十里亭镇,在已发展的机械制造产业和物流业的基础上展开规划布局,选址地块地势开阔平整,大部分为荒坡山地,地貌上为平缓的丘陵地貌,地形绝对高差较小,整体地势西高东低,园区开发建设不涉及居民搬迁。

园区的道路、供水、雨水及排水管网等已部分建成,有一定基础建设配套。

(2)园区设置在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和十里亭镇范围内,省道246线穿腹地而过,可利用武江河进行水上运输,区位交通条件优越。

(3)浈江片区以机械制造和现代物流为主导产业,辅助发展电子信息和汽车配件生产等产业,符合国家、广东省相关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符合相关产业的“十二五”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指导目录和调整实施意见,区域具备发展基础,产业定位合理。

(4)园区规划与《广东省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及《韶关市环境保护规划研究》等规划总体相符。

综合上述分析,园区符合韶关城市总体规划,其产业定位明确,符合韶关市的产业布局;园区内所有废水经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选址可行。

4.2用地规模合理性分析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浈江片区规划面积1949.2hm2,已批园区用地136hm2,规划增加用地1813.2hm2。

按《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办法》第四条:

土地权属清晰,用地经依法批准,工业园总体规划面积在400公顷以上(含400公顷),首期用地规划开发面积不少于50公顷(含50公顷),已完成对工业园征地补偿工作,并按国家的规定交纳有关土地税费。

本园区总体规划面积为1949.2hm2,满足要求可见转移园用地规模符合地方有关政策要求。

4.3总体规划目标合理性分析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浈江片区的发展目标为按照项目一体化、公用辅助工程一体化、物流传输一体化、环境保护一体化、管理服务一体化的理念,建设为低成本、低能耗、低污染依托区位条件良好、配套设施完善、投资者生产成本低廉的高水平工业产业基地。

浈江片区紧邻京广线,在便利的区位交通条件下,浈江区社会经济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快速发展时期,交通条件的巨大优势使浈江区的区位条件得到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区域经济在短期内能够迅速融入市内、省内、国内甚至国际大市场,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

随着经济的发展,珠江三角洲的经济辐射,浈江片区产业转移园接纳其产业转移非常有利。

珠江三角洲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成为国内最重要的市场区之一。

这一市场离韶关并不远,无疑为园区的建设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预计通过几年的努力,可使园区发展成为以机械制造和现代物流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化工业园。

4.4环境功能区划合理性和环境保护目标可达性分析

(1)园区大气环境质量均规划为二级环境质量标准,噪声均规划为工业区执行3类标准,浈江评价区域内河段执行Ⅲ类水标准,符合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功能区划要求,也符合相关标准功能区划分的原则,功能区划合理。

(2)根据园区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历史监测结果和环评对关心点的监测,监测资料表明,空气环境质量符合我国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园区建设利用大气扩散模式预测结果表明,预测结果表明园区建成后SO2、NO2、PM10浓度均可保持在二级空气质量标准限值以内。

园区的开发能够保持现在的大气环境功能区要求。

(3)根据环评对浈江片区范围内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表明评价河段水环境质量尚好,各监测指标均能稳定达到相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虽然园区工业发展造成总用水量增大,排污量增加,但通过水环境预测可知,通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后,仍能够满足现有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4)园区噪声监测资料表明,园区的噪声现状符合相应的标准。

只要保证园区入园企业各自的厂界噪声达标,园区建成后,区域的噪声可以满足其功能区要求。

5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5.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浈江片区园区能耗80%为电能,辅助以煤、油等能源。

工业园内企业不得使用高含硫量的煤炭作为工业能源,鼓励园内企业使用电、油、液化气等相对清洁的能源作为生产能源。

转移园内燃煤企业燃煤、燃油含硫率要求低于0.7%,锅炉烟气采用需进行脱硫除尘处理。

转移园区将来的运营中坚持引进高新产业、限制落后传统产业的进入,提倡鼓励使用电能、天然气作为能源,坚决淘汰含硫量高的燃油、燃煤锅炉,使用符合国家含硫标准的油料,以此减轻工业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对于车间有机废气的处置,一般采取活性炭过滤方法加以治理。

易挥发的酸雾采用酸碱中和方法治理。

此外,在车间内配置强制排风设备,保证车间内空气质量达到劳动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以保证员工身体健康。

车间废气的外排也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GB16297-1996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对超标废气,应当采用吸收、吸附等方法处理,对于较高浓度或较大量的有机废气,还应采用压缩收集以后焚烧的处置方法。

5.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转移园区内生产废水由各企业处理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及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较严格的标准后,部分中水回用于绿化,其余排入浈江和浈江一级支流大富水。

5.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采用吸声、隔声、消声、减振措施,保证各企业厂界达标。

进行合理的用地功能分区,将工业、商业和居住各自分离,各区之间以绿化带隔离,合理布置噪声源。

合理设置噪声卫生防护距离。

5.4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

浈江片区应建立和逐步完善三大固体废物处置系统,即固废收集系统、运输系统、处理系统。

综合利用是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的最重要手段之一,在废物进入环境之前,对其加以回收利用,可以大大减轻后续处理处置的负荷,应放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体系建立过程的首要位置。

应全面推广垃圾分类回收,试点推广真空垃圾回收系统;实施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工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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