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0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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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07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七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四

癸六、宿作因論4 子一、標計2 丑一、所計2 寅一、指廣說

宿作因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廣說如經。

寅二、釋略義

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者,謂現所受苦。

皆由宿作為因者,謂由宿惡為因。

由勤精進吐舊業故者,謂由現法極自苦行。

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者,謂諸不善業。

如是於後不復有漏者,謂一向是善性故,說後無漏。

由無漏故業盡者,謂諸惡業。

由業盡故苦盡者,謂宿因所作及現法方便所招苦惱。

由苦盡故得證苦邊者,謂證餘生相續苦盡。

丑二、能計

謂無繫外道作如是計。

  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等者:

此中牒釋經文所敘彼計。

彼云:

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皆由宿作為因。

由勤精進吐舊業故,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如是於後不復有漏;由無漏故,業盡;由業盡故,苦盡;由苦盡故,得證苦邊。

此是經中所敘彼計。

今別牒釋,如文易知。

子二、敘因2 丑一、問

問:

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丑二、答2 寅一、總標

答:

由教及理故。

寅二、別釋2 卯一、由教

教如前說。

卯二、由理4 辰一、出彼人

理者,猶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

辰二、舉彼見3 巳一、標

由見現法士夫作用不決定故。

巳二、徵

所以者何?

巳三、釋

彼見世間雖具正方便,而招於苦;雖具邪方便,而致於樂。

辰三、顯彼思

彼如是思:

若由現法士夫作用為彼因者,彼應顛倒。

由彼所見非顛倒故,是故彼皆以宿作為因。

辰四、結彼立

由此理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由見現法士夫作用不決定故等者:

彼見世間諸有情類於現法中種種作業,或正方便而反招苦,或邪方便而反致樂,果不決定。

故作是思:

彼諸所受不由現法功用因得,唯以宿作為因,應正道理。

子三、理破3 丑一、總徵

今應問彼:

汝何所欲?

現法方便所招之苦,為用宿作為因?

為用現法方便為因?

丑二、別詰2 寅一、宿作為因難

若用宿作為因者,汝先所說,由勤精進吐舊業故,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如是於後不復有漏,乃至廣說,不應道理。

寅二、現法方便為因難

若用現法方便為因者,汝先所說,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皆由宿作為因,不應道理。

丑三、結斥

如是現法方便苦宿作為因故,現法士夫用為因故,皆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現法方便所招之苦等者:

此約彼計現法極自苦行為難。

此自苦行若用宿作為因,應不說言能吐舊業,乃至得證苦邊。

若用現法方便為因,便不應言現所受苦皆宿因作。

子四、顯正2 丑一、標說

我今當說如實因相。

丑二、列別3 寅一、唯用宿作為因2 卯一、標類

或有諸苦唯用宿作為因。

卯二、舉例

猶如有一,自業增上力故,生諸惡趣或貧窮家。

寅二、雜用宿作現業為因2 卯一、標類

或復有苦雜因所生。

卯二、舉例2 辰一、舉事王

謂如有一,因邪事王,不獲樂果而反致苦。

  或復有苦雜因所生等者:

謂若事王,因邪方便而招於苦;當知此苦亦宿因作,亦現緣生。

何以故?

若有福者,雖邪事王,亦獲富樂;若無福者,便反致苦。

由無福故,知宿因作;具邪方便,知現緣生。

總此二種,名雜因生。

辰二、例餘業

如事於王如是,由諸言說商賈等業、由事農業、由劫盜業、或於他有情作損害事,若有福者,獲得富樂,若無福者,雖設功用而無果遂。

  如是由諸言說商賈等業等者:

此顯求財諸邪方便。

若言說業、若商賈業、若工巧業、若事農業、若劫盜業、若屠羊等於他有情作損害事。

如是等類,彼所招苦亦雜因生,如事王說。

然彼亦有或致富樂,或無果遂,當知此由宿所作業,有福無福,故有差別。

寅三、純由現法功用為因2 卯一、標類

或復有法,純由現在功用因得。

卯二、舉例

如新所造引餘有業;或聽聞正法,於法覺察;或復發起威儀業路;或復修學工巧業處;如是等類,唯因現在士夫功用。

  或復有法純由現在功用因得等者:

於現法中,無明為緣,造作諸業,能引後有,名新所造引餘有業。

聞說正法,正能生起聞思修慧,是名聽聞正法,於法覺察。

行住坐臥,名四威儀。

由心變異,彼有變異,是名發起威儀業路。

於此生中,由長大已,習學世間諸工巧業,是名修學工巧業處。

如是等法純由現在功用因得,非宿因作。

癸七、自在等作者論3 子一、標計2 丑一、所計

自在等作者論者,謂如有一,或沙門、或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彼一切或以自在變化為因,或餘丈夫變化為因,諸如是等。

丑二、能計

謂說自在等不平等因論者作如是計。

  或以自在變化為因等者:

彼執有一大自在天,體實遍常,能生諸法,故說自在變化為因。

或執有一大梵,常住實有,具諸功能,生一切法;說餘丈夫變化為因。

等言,等取時、方、本際、自然、虛空、我等。

(成唯識論一卷九頁31,3b)如是皆名不平等因論者,執自或他有所作故。

子二、敘因2 丑一、問

問:

何因緣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丑二、答2 寅一、總標

答:

由教及理。

寅二、別釋2 卯一、由教

教如前說。

卯二、由理3 辰一、出彼人

理者,猶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

辰二、舉彼見3 巳一、標

彼由現見於因果中,世間有情不隨欲轉,故作此計。

巳二、徵

所以者何?

巳三、釋2 午一、因不隨欲

現見世間有情,於彼因時欲修淨業,不遂本欲,反更為惡。

午二、果不隨欲2 未一、標相

於彼果時,願生善趣樂世界中,不遂本欲,墮惡趣等。

未二、釋義

意謂受樂,不遂所欲,反受諸苦。

辰三、顯彼思

由見此故,彼作是思:

世間諸物必應別有作者、生者,及變化者為彼物父,謂自在天,或復其餘。

子三、理破2 丑一、嗢柁南標

今當問彼。

嗢柁南曰:

 功能無體性 攝不攝相違 有用及無用 為因成過失

  功能無體性等者:

難彼功能有因無因皆不成就,名無體性。

難世間攝或復不攝,道理相違,是名相違。

難彼自在變生世間有用無用,及世間生自在為因或餘為因皆不得成,名有過失。

丑二、長行釋3 寅一、別徵詰4 卯一、由功用難2 辰一、總徵

汝何所欲?

自在天等變化功能,為用業方便為因?

為無因耶?

辰二、別詰2 巳一、用業為因難

若用業方便為因者,唯此功能用業方便為因,非餘世間,不應道理。

  若用業方便為因等者:

顯揚論云:

若此功能業為因者,何不信受一切世間以業為因;若此功能以求方便為因生者,何不信受一切世間以自功力為因得生。

(顯揚論十四卷十九頁31,549c)此中總難業及方便,應如彼釋。

巳二、無因難

若無因者,唯此功能無因而有,非世間物,不應道理。

  若無因等者:

顯揚亦云:

若此自在生世功能無有因緣自然有者,汝何不計一切世間無因自有。

(顯揚論十四卷十九頁31,549c)今此義同。

卯二、攝不攝難2 辰一、總徵

又汝何所欲?

此大自在為墮世間攝?

為不攝耶?

辰二、別詰2 巳一、世間攝難

若言攝者,此大自在則同世法,而能遍生世間,不應道理。

巳二、世間不攝難

若不攝者,則是解脫,而言能生世間,不應道理。

  此大自在為墮世間攝等者:

顯揚論云:

又若自在世間所攝,墮在世間,而言能生一切世間,是則道理相違。

若此自在非世間攝,是則解脫,解脫之法能生世間,不應道理。

(顯揚論十四卷十九頁31,549c)此中文義,勘彼應知。

卯三、有用無用難2 辰一、總徵

又汝何所欲?

為有用故變生世間?

為無用耶?

辰二、別詰2 巳一、有用難

若有用者,則於彼用無有自在,而於世間有自在者,不應道理。

  若有用等者:

此中義顯諸世間生苦樂等別,如是一切,於大自在何遍須爾?

若言有用,變生世間,於無所須應不得生;而言有自在用,遍生一切世間,不應道理。

巳二、無用難

若無用者,無有所須,而生世間,不應道理。

  若無用等者:

謂若自在雖生世間,無所須者,不應化生一切世間;或此自在有如顛狂愚夫之過。

(如顯揚論十四卷十九頁說31,549c)

卯四、為因性難2 辰一、總徵

又汝何所欲?

此所出生,為唯大自在為因?

為亦取餘為因耶?

辰二、別詰2 巳一、唯大自在為因難

若唯大自在為因者,是則若時有大自在,是時則有出生;若時有出生,是時則有大自在;而言出生用大自在為因者,不應道理。

  若唯大自在為因等者:

此中義顯大自在體本來常有,世間出生亦復應爾。

唯此為因,更無餘故。

不應說言自在為因,世間更生。

下說樂欲自在為因,義同此故。

巳二、亦取餘為因難2 午一、更徵

若言亦取餘為因者,此唯取樂欲為因?

為除樂欲更取餘為因?

午二、別詰2 未一、唯取樂欲為因難2 申一、更徵

若唯取樂欲為因者,此樂欲為唯取大自在為因?

為亦取餘為因耶?

申二、別詰2 酉一、唯取大自在為因難

若唯取大自在為因者,若時有大自在,是時則有樂欲;若時有樂欲,是時則有大自在;便應無始常有出生,此亦不應道理。

酉二、亦取餘為因難

若言亦取餘為因者,此因不可得故,不應道理。

未二、彼欲無有自在難

又於彼欲無有自在,而言於世間物有自在者,不應道理。

寅二、結略義

如是由功用故,攝不攝故,有用無用故,為因性故,皆不應理。

寅三、總斥非

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又於彼欲無有自在等者:

如前已破為有用故變生世間,其義正同。

癸八、害為正法論4 子一、標計

害為正法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若於彼祠中,呪術為先,害諸生命,若能祀者、若所害者、若諸助伴,如是一切皆得生天。

子二、敘因2 丑一、問

問:

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丑二、答2 寅一、明所由

答:

此違理論,諂誑所起,不由觀察道理建立。

寅二、出所為

然於諍競惡劫起時,諸婆羅門違越古昔婆羅門法,為欲食肉,妄起此計。

  此違理論諂誑所起者:

心不正直、不明、不顯,解行邪曲,故名為諂。

為欺罔彼,內懷異謀,外現別相,故名為誑。

如下攝事分說。

(陵本八十九卷七頁6739)義顯唯染汙心,故立是論。

子三、理破3 丑一、別徵詰5 寅一、由因難2 卯一、總徵

又應問彼:

汝何所欲?

此呪術方為是法自體?

為是非法自體?

卯二、別詰2 辰一、是法自體難

若是法自體者,離彼殺生,不能感得自所愛果,而能轉彼非法以為正法,不應道理。

  若是法自體等者:

善行所攝,名法自體。

若呪術方是善行攝,應離殺生而能感得自所愛果。

然汝不爾,要待殺生轉彼非法以為正法,不應道理。

辰二、是非法自體難

若是非法自體者,自是不愛果法,而能轉捨餘不愛果法者,不應道理。

  若是非法自體等者:

不善行攝,是名非法自體。

若呪術方體是不善,即是能感不愛果法;而能轉捨所餘若能祠者、若所害者、若諸助伴不愛果法,令得生天,不應道理。

寅二、由譬喻難2 卯一、舉救

如是記已,復有救言:

如世間毒,呪術所攝,不能為害。

當知此呪術方亦復如是。

卯二、申難2 辰一、總徵

今應問彼:

汝何所欲?

如呪術方能息外毒,亦能息內貪瞋癡毒?

為不爾耶?

辰二、別詰2 巳一、能息內毒難

若能息者,無處無時,無有一人貪瞋癡等靜息可得,故不中理。

巳二、不能息內毒難

若不能息者,汝先所說,如呪術方能息外毒,亦能息除非法業者,不應道理。

  無處無時無有一人貪瞋癡等靜息可得者:

遍諸世界一切處所,遍去來今一切時分,遍世出世一切有情,皆依教法正修梵行而得靜息貪瞋癡毒,不由呪術。

現見一切不可得故。

寅三、由不決定難2 卯一、總徵

又汝何所欲?

此呪術方為遍行耶?

不遍行耶?

卯二、別詰2 辰一、遍行難

若遍行者,自所愛親不先用祠,不應道理。

辰二、不遍行難

若不遍者,此呪功能便非決定,不應道理。

  若不遍等者:

謂呪術方唯行非愛,不行所愛,是名不遍。

若唯非愛用以祠祀,而言令得生天,彼呪功能應非決定。

何以故?

若定生天,自所親愛何不用祠?

若令非愛當得生天,不令所愛,不應道理。

寅四、由於果無能難2 卯一、總徵

又汝何所欲?

此呪功能,為唯能轉因?

亦轉果耶?

卯二、別詰2 辰一、唯轉因難

若唯轉因者,於果無能,不應道理。

  若唯轉因等者:

謂令轉變得生天因,是名轉因。

呪術功能若能轉因,何不轉令得天身果?

無異因故。

許唯轉因,於果無能,不應道理。

辰二、亦轉果難

若亦轉果者,應如轉變,即令羊等成可愛妙色,然捨羊等身已,方取天身,不應道理。

  若亦轉果等者:

天可愛身,是名可愛妙色。

呪術功能若亦轉果,應即轉變羊等不可愛身,令成天身可愛妙色。

然害彼命,捨彼身已,方取天身,不應道理。

寅五、由呪術者難2 卯一、總徵

又汝何所欲?

造呪術者,為有力能及悲愍不?

卯二、別詰2 辰一、有力能等難

若言有者,離殺彼命,不能將彼往生天上,不應道理。

辰二、無力能等難

若言無者,彼所造呪能有所辦,不應道理。

  造呪術者為有力能及悲愍不等者:

若有力能及悲愍者,是則離殺彼命,應能將彼往生天上。

然彼不爾,故不應理。

若無力能及悲愍者,而言彼所造呪能令所害轉得生天,不應道理。

丑二、結略義

如是由因故,譬喻故,不決定故,於果無能故,呪術者故,不應道理。

丑三、總斥非

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子四、顯正3 丑一、標說

我今當說非法之相。

丑二、顯義

若業,損他而不治現過,是名非法。

丑三、明體

又若業,諸修道者共知此業感不愛果。

又若業,一切智者決定說為不善。

又若業,自所不欲。

又若業,染心所起。

又若業,待邪呪術方備功驗。

又若業,自性無記。

諸如是等皆是非法。

  我今當說非法之相等者:

由非善義,說名非法。

若不善業,若無記業,一切皆是非法相攝,以不能感可愛果故。

若所造業能損害他,而非方便對治彼現法過,令出不善,安立善處,如是造業是非法相。

又若造業能引憂苦,是名自所不欲。

煩惱等流,是名染心所起。

又所作業,自無勝能,待餘方驗;如呪術方能息外毒,是名待邪呪術方備功驗。

又業自性非善所攝,亦非不善,是名自性無記。

餘相易知,皆是非法。

癸九、邊無邊論3 子一、標計2 丑一、所計2 寅一、舉差別

邊無邊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依止世間諸靜慮故,於彼世間住有邊想、無邊想、俱想、不俱想,廣說如經。

寅二、明所立

由此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世間亦有邊亦無邊、世間非有邊非無邊。

丑二、能計

當知此中,已說因緣及能計者。

  此中已說因緣及能計者者:

依止靜慮,是謂因緣。

住邊無邊想,是謂能計者。

子二、敘因4 丑一、起有邊想

是中若依斷邊際求世邊時,若憶念壞劫,於世間起有邊想。

丑二、起無邊想

若憶念成劫,則於世間起無邊想。

  依斷邊際求世邊時者:

憶念世間若成若壞,非常住故,名斷邊際。

丑三、起二俱想

若依方域周廣求世邊時,若下過無間更無所得,上過第四靜慮亦無所得,傍一切處不得邊際;爾時則於上下起有邊想,於傍處所起無邊想。

  若依方域周廣求世邊時等者:

此約世間成劫分位,憶念上下傍一切處二種俱行,故於世間起亦有邊亦無邊想。

若有一向憶念上下,下至無間那落迦下,上至第四靜慮之上,憶念如是分量邊際,便於世間住有邊想。

若有一向傍憶無際,便於世間住無邊想。

如下攝事分說。

(陵本八十七卷三頁6560)今此唯約住二俱想,故不具說。

丑四、起不俱想

若為治此執,但依異文,義無差別,則於世間起非有邊非無邊想。

  若為治此執等者:

此中唯約異文起不俱想。

然憶世間壞劫分位,爾時便住非有邊想非無邊想,諸器世間無所得故。

如下攝事分說。

(陵本八十七卷三頁6560)今此亦略而不說之。

子三、理破3 丑一、總徵

今應問彼:

汝何所欲?

從前壞劫以來,為更有世間生起?

為無起耶?

丑二、別詰2 寅一、世間有難

若言有者,世間有邊,不應道理。

寅二、世間無難

若言無者,非世間住,念世間邊,不應道理。

丑三、結斥

如是彼來有故,彼來無故,皆不應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從前壞劫以來等者:

壞劫以來,世間更起,應不念言世間有邊;若不更起,世間尚無,應不念言有邊無邊。

癸十、不死矯亂論4 子一、出能計等

不死矯亂論者,謂四種不死矯亂外道,如經廣說應知。

  不死矯亂論等者:

四種差別如下自說。

由彼外道自稱不死,若有詰問,矯設亂言而不分明作決定答,是故說名不死矯亂論者。

子二、敘彼問論2 丑一、略辨相

彼諸外道,若有人來,依最勝生道問善不善,依決定勝道問苦集滅道,便自稱言:

我是不死亂者。

隨於處所,依不死淨天不亂詰問,即於彼所問,以言矯亂,或託餘事方便避之,或但隨問者言辭而轉。

  依最勝生道至言辭而轉者:

若世間道能往善趣,是名最勝生道。

若出世道能證涅槃,是名決定勝道。

若有人來,依此二道而興請問,謂於最勝生道,云何為善?

云何不善?

於決定勝道中,云何是苦?

乃至云何是道?

彼便自稱我是不死亂者。

意說我於不死無亂而轉,然自所證及清淨道皆應隱密,不許記別,故但稱言我是不死亂者。

若有不死淨天不亂詰問,彼懷恐怖,便設詭言而相矯亂,或託餘事方便而避,或隨所問印順而轉。

攝事分中廣釋其相。

(陵本八十七卷四頁6561)此中不死淨天,謂有善清淨天,於諸諦中已了達故,其心已得善解脫故,於自不死無亂而轉,是故說名不死淨天。

與彼外道不死矯亂有別。

以彼唯能入世俗定,於諸諦中不了達故,其心未得善解脫故,自假宣稱不死無亂,是故有別。

丑二、釋差別2 寅一、第一差別

是中第一不死亂者,覺未開悟;第二,於所證法起增上慢;第三,覺已開悟而未決定;第四,羸劣愚鈍。

  是中第一至羸劣愚鈍者:

此中第一,謂於最勝生道善與不善,及於決定勝道苦集滅道都無所知,是名覺未開悟。

第二,謂於所證世俗定法,非善解脫計善解脫,是名於所證法起增上慢。

第三,謂於最勝生道、決定勝道雖有所知,而不了達,是名覺已開悟而未決定。

第四,謂於最勝生道及決定勝道皆不了達,於世文字亦不善知,是名羸劣愚鈍。

寅二、第二差別2 卯一、假託餘事2 辰一、別釋3 巳一、覺未開悟

又復第一,怖畏妄語及怖畏他人知其無智,故不分明答言我無所知。

  又復第一怖畏妄語等者:

謂作是思:

我等既稱不死無亂,復有所餘不死無亂,於諸聖諦無相心定已得善巧,彼所成德望我為勝。

彼若於中詰問於我,我若記別,或為異記、或撥實有、或許非有,彼於記別見如是等諸過失已,作是思惟:

我於一切所詰問中皆不應記。

又於是中見有餘過,謂他由此鑒我無知,因則輕笑不死無亂。

如下攝事分說。

(陵本八十七卷四頁6562)今應準釋。

若怖異記、或撥實有、或許非有,是即怖畏妄語;怖有餘過,是即怖他知其無智。

巳二、於證起慢

第二,於自所證未得無畏,懼他詰問,怖畏妄語,怖畏邪見,故不分明說我有所證。

  第二於自所證未得無畏等者:

自所證定,唯依世俗,於諸聖諦無相心定未善巧故;若他詰問,不能無畏。

怖畏記別多諸過失,是名怖畏妄語。

怖畏隱密而不記別,或怖劣昧為他所知,由是因緣不能解脫,是名怖畏邪見。

下第三中說二怖畏,亦同此釋。

巳三、覺未決定

第三,怖畏邪見,怖畏妄語,懼他詰問,故不分明說我不決定。

辰二、總結

如是三種,假託餘事以言矯亂。

卯二、隨言辭轉

第四,唯懼他詰,於最勝生道及決定勝道皆不了達,於世文字亦不善知,而不分明說言我是愚鈍,都無所了。

但反問彼,隨彼言辭而轉,以矯亂彼。

子三、廣指經說

此四論發起因緣,及能計者,并破彼執,皆如經說。

子四、總結斥非

由彼外道多怖畏故,依此見住。

  由彼外道多怖畏故依此見住者:

如前已說怖畏妄語,怖畏他知,怖畏邪見,名多怖畏。

依此怖畏,住自見取,是名依此見住。

若有人來有所詰問,即以諂曲而行矯亂。

當知此見是惡見攝,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癸十一、無因見論4 子一、出二種

無因見論者,謂依止靜慮及依止尋思。

應知二種如經廣說。

  依止靜慮及依止尋思者:

依止靜慮起宿住念,計我、世間無因而生;或依尋思,亦計無因;是名二種無因論者。

子二、敘因緣2 丑一、問

問:

何因緣故,彼諸外道依止尋思,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我及世間皆無因生?

丑二、答2 寅一、明彼見2 卯一、標義

答:

略而言之,見不相續以為先故,諸內外事無量差別種種生起。

或復有時,見諸因緣空無果報。

卯二、舉事

謂見世間,無有因緣,或時欻爾大風卒起,於一時間寂然止息;或時忽爾瀑河彌漫,於一時間頓則空竭;或時鬱爾果木敷榮,於一時間颯然衰顇。

寅二、結彼立

由如是故,起無因見,立無因論。

子三、理破2 丑一、別徵詰2 寅一、破依止靜慮2 卯一、總徵

今應問彼:

汝宿住念,為念無體?

為念自我?

卯二、別詰2 辰一、念無體難

若念無體,無體之法未曾串習,未曾經識,而能隨念,不應道理。

辰二、念自我難

若念自我,計我先無,後欻然生,不應道理。

  汝宿住念為念無體等者:

此難依止靜慮計無因者。

若念無體,若念自我,俱不應理。

如文可知。

寅二、破依止尋思2 卯一、總徵

又汝何所欲?

一切世間內外諸物種種生起,或欻然生起,為無因耶?

為有因耶?

卯二、別詰2 辰一、無因難

若無因者,種種生起欻然而起,有時不生,不應道理。

辰二、有因難

若有因者,我及世間無因而生,不應道理。

  一切世間內外諸物種種生起等者:

此難依止尋思計無因者。

若計無因,是則世間內外諸物應不見有種種差別而生,或欻然生,或時不生,以無種種因緣異故。

若許有因,便不應計我及世間無因而生,以有種種因緣異故。

丑二、結略義

如是念無體故,念自我故,內外諸物不由因緣種種異故,由彼因緣種種異故,不應道理。

子四、結斥

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癸十二、斷見論4 子一、標計2 丑一、所計2 寅一、舉欲麤色

斷見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乃至我有麤色四大所造之身,任持未壞,爾時有病、有癰、有箭。

若我死後,斷壞無有,爾時我善斷滅。

寅二、例欲天等

如是欲界諸天,色界諸天,若無色界空無邊處所攝,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所攝,廣說如經。

  爾時有病有癰有箭者:

因界錯亂所生病苦,是名有病。

因於先業所生癰苦,是名有癰。

因他怨箭所中之苦,是名有箭。

如下攝事分釋。

(陵本八十六卷四頁6497)如是諸苦皆由身有,我若無身,苦皆斷滅。

丑二、能計

謂說七種斷見論者作如是計。

  七種斷見論者:

謂欲界人天為二,色界諸天為一,無色界天為四,故有七種。

子二、敘因2 丑一、問

問:

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丑二、答2 寅一、總標

答:

由教及理故。

寅二、別釋2 卯一、由教

教如前說。

卯二、由理3 辰一、出彼人

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乃至廣說。

辰二、顯彼思

彼如是思:

若我死後復有身者,應不作業而得果異熟。

  若我死後復有身者應不作業而得果異熟者:

意謂我死,業隨身滅;若復有身,是則我不作業而更得異熟果。

此不應爾。

由是計我死已,未來我無。

若我體性一切永無,是則應無受業果異熟。

辰三、結彼立

觀此二種,理俱不可。

是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我身死已,斷壞無有,猶如瓦石,若一破已,不可還合;彼亦如是,道理應知。

  若我體性一切永無等者:

意謂依現在身,我若是無,是則應無受業果者。

此亦不爾。

由是計我有身,現在我有。

子三、理破2 丑一、別徵詰2 寅一、總標

今應問彼:

汝何所欲?

為蘊斷滅?

為我斷滅耶?

寅二、別詰2 卯一、蘊斷滅難

若言蘊斷滅者,蘊體無常,因果展轉生起不絕,而言斷滅,不應道理。

  若言蘊斷等者:

此難彼計斷滅若蘊為體,便不應言斷不更生。

蘊體無常,生滅滅生相續不絕故。

卯二、我斷滅難

若言我斷,汝先所說麤色四大所造之身有病、有癰、有箭,欲界諸天,色界諸天,若無色界空無邊處所攝,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所攝,不應道理。

  若言我斷等者:

汝先所說麤色四大所造之身,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所攝,皆蘊為體,而非是我。

言我斷滅,相不可得,故不應理。

丑二、結略義

如是若蘊斷滅故,若我斷滅故,皆不應理。

子四、結斥

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癸十三、空見論4 子一、標計2 丑一、外道

空見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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