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应急救援程序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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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应急救援程序设计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课程设计说明书
=
课程名称:
机场应急救援课程设计
课程代码:
题目:
宝安机场应急救援方案设计
开题时间:
2010年12月27日
完成时间:
2010年12月31日
第一章摘要…………………………………………………………………………1
第二章引言…………………………………………………………………………4
第三章紧急事件分类和应急救援等级……………………………………………5
第四章应急救援机构设置及其职责………………………………………………6
第五章应急救援的总体要求……………………………………………………9
第一节紧急情况信息传递程序………………………………………………9
第二节紧急救援现场着装和标志……………………………………………9
第三节紧急状态时的机场运行………………………………………………10
第四节救援力量的集结………………………………………………………10
第五节紧急状态的解除………………………………………………………11
第六节紧急救援信息和新闻的发布…………………………………………11
第六章参考文献…………………………………………………………………11
第七章应急处置体系图……………………………………………………………12
第八章紧急事件传递流程图………………………………………………………13
第一章摘要
随着航空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国的机场队伍越来越浩大,安全问题接踵而至。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国家民航局第90号令)及《民用机场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及时有效地对机场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做出快速反应,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使机场恢复正常运行,编制机场应急救援预案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通过编制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全面提升首都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整体能力。
首都机场主要依据中国民航局《民用航空应急救援规则》(CCAR-139-Ⅱ)管理机场应急事务。
本“首都机场应急救援预案设计说明书样本”将行业和属地应急管理的要求相结合。
该框架下的相关机制建设中,充分考虑了中国民航局应急救援规章的要求,同时满足行业和属地的应急管理要求,为首都机场的安全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键词:
安全应急救援首都机场
Abstract
Withthecontinuousdevelopmentoftheaviationindustry,growingranksofChina'svastairport,securityfollowed.Toseriouslyimplementthe"RepublicofChinaCivilAviation","RepublicofChinaprovidessearchandrescueaircraft,""Rulesofairportsemergencyrescue"(NationalCivilAviationAuthorityDecreeNo.90)and"ProvisionalRegulationsonCivilAirportManagement"andotherrelevantlaws,Regulatoryrequirements.Forthetimelyandeffectivemannertothevariousairporttorespondquicklytoemergenciesandtakeappropriatemeasurestoavoidorreducecasualtiesandpropertylosses,fortheshortestperiodoftimetotheairporttoresumenormaloperation,thepreparationoftheAirportEmergencyPlanasaOfimportantwork.Implementationthroughthepreparationofemergencyrescue,emergencyrescuetoenhancetheworkoftheairport'soverallmanagementandoverallcapacitytorespondtoemergencies.CivilAviationAdministrationofChina,themainbasisfortheairport,"civilaviationemergencyrescuerules"(CCAR-139-Ⅱ)managementoftheAirportEmergencyServices.The"EmergencyPlanfortheairportdesignspecificationsample"toindustryandterritorialemergencymanagementrequirementscombined.Mechanismsundertheframeworkofthebuilding,fullconsiderationofChina'sCivilAviationAuthorityregulations,emergencyresponserequirements,whilemeetingindustryandterritorialemergencymanagementrequirementsforthesafeoperationoftheairporttoprovideastrongguarantee.
Keywords:
SafetyEmergencyPlancapacityairport
第二章引言
1、1为了及时有效地对民用运输机场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做出快速反应,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六章第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民用机场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及《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1、2本计划适用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及邻近区域内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
机场及其邻近区域系指机场围界以内及距机场基准位置点8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在前款规定区域外发生的紧急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执行。
本计划所称紧急事件是指航空器或机场固有设施发生、可能发生严重损坏及导致有关人员伤亡的情况。
1、3机场所属各单位应当依据本计划参与应急救援并制定部门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并以此与各对口协议救援单位签署救援协议。
1、4实施应急救援时,驻本机场并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第三章紧急事件分类和应急救援等级
2、1机场紧急事件包括航空器紧急事件和非航空器紧急事件。
2、1、1航空器紧急事件包括:
2、1、1、1航空器失事;
2、1、1、2航空器空中故障;
2、1、1、3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包括劫持、爆炸物威胁;
2、1、1、4航空器与航空器相撞;
2、1、1、5航空器与障碍物相撞;
2、1、1、6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紧急事件。
2、1、2非航空器紧急事件包括:
2、1、2、1对机场设施的爆炸物威胁;
2、1、2、2建筑物失火;
2、1、2、3危险物品污染;
2、1、2、4自然灾害;
2、1、2、5医学紧急情况;
2、1、2、6不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紧急事件。
2、2航空器紧急事件的应急救援等级及对应的警报信号:
2、2、1紧急出动----一级警报:
指已发生航空器坠毁、爆炸、起火、严重损坏等紧急事件,各救援单位应当按指令立即出动。
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
2、2、2集结待命----不拉警报:
指航空器在空中发生故障,随时有可能发生航空器坠毁、爆炸、起火、严重损坏,或者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等紧急事件,各救援单位应当按指令在指定地点集结;
2、2、3原地待命----不拉警报:
指航空器发生空中故障等紧急事件,但其故障对航空器安全着陆可能造成困难,各救援单位应当做好紧急出动的准备。
2、3非航空器的紧急事件应急救援不分等级,不拉警报。
第三章应急救援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以下所列出的各单位及其职责都是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所负有的职责,不包括各单位在平时工作中所固有的职责。
紧急事件发生后,下述各单位应以主要精力投入应急救援,减少损失,服从深圳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然后再完成其固有的工作职责。
其工作主次关系在此予以明确。
3、1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民航局、市网通公司、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等单位领导共同组成。
3、2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以下文中所提到的指挥中心均指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领导小组的授权,负责组织实施机场应急救援工作,其工作直接对领导小组负责)。
它的日常办事机构为深圳机场现场指挥中心,负责日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指挥中心主任(副主任)即为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授权下的、负责日常应急救援工作的总责任人,紧急情况发生后,指挥中心主任(副主任)应是总指挥及现场指挥官的有力助手,积极提供各类应急救援的意见及建议,或经总指挥授权,直接负责现场的营救与指挥。
3、2、1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3、2、1、1日常工作职责
A、组织制定和修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应急救援计划;
B、根据本计划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其它有关规定,制定应
急救援项目检查单,并根据检查单内容,定期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
和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登记编号、存储保管、维护保养
等工作情况,保证应急救援设备完好;
C、按本计划的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D、负责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负责人姓名花名册及其电话号码变化的修订工作;
E、负责社区内潜在应急救援资源的定期核对、联系工作;
F、负责机场历次紧急事件、应急救援演练资料的搜集、存档工作。
3、2、1、2紧急情况下的工作职责
A、紧急事件发生后,指挥、协调和调动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就已经发生的应急救援发布指令;
B、立即通知现场指挥官到场指挥;
C、将紧急事件的简要情况立即通知总指挥;
D、根据紧急情况的具体内容,做出是否拉响应急救援警报器的行动;
E、发生紧急出动等级的紧急事件后,立即将紧急事件的基本情况、发展及处置情况随时报告深圳市政府、民航总局、民航中南局;
F、在残损航空器的搬移工作中担任现场指挥、协调任务;
G、负责紧急事件全过程的记录工作,事件发生后,组织总结、讲评。
3、2、2指挥中心内的各级指挥人员及其职责
3、2、2、1总指挥:
机场公司总裁——负责机场应急救援的全面工作;
3、2、2、2现场指挥官:
当日公司值班领导(公司01)——负责紧急事件发生时现场应急救援的全面组织、指挥、决策任务,是紧急情况发生后总指挥尚未到达时机场救援工作的最高领导,当总指挥到场后,向总指挥移交指挥权,并在随后的救援工作中密切配合总指挥的工作;
3、2、2、3公安指挥官:
机场公安分局当日值班领导——负责紧急事件发生时现场应急救援的现场警戒、交通疏导、事件调查、取证、勘验、鉴定、拍照、录像、死尸处理、法医验定等工作的全面指挥任务,当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劫机事件发生时,赋予公安指挥官现场最高指挥权,当分局局长到场后,向局长移交指挥权,并在随后的救援工作中密切配合局长的工作;
3、2、2、4消防指挥官:
机场消防队当日值班领导——负责紧急情况下伤员救助或灭火现场的全面指挥工作。
考虑到消防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专业性强,时间性强和对有效协同配合要求较高特点,赋予消防指挥官行使现场消防工作最高指挥权,当消防队队长到场后,向队长移交指挥权,并在随后的救援工作中密切配合队长的工作;
3、2、2、5医疗指挥官:
机场急救中心当日值班领导——负责紧急情况下伤员医疗救护工作的全面指挥,当机场急救中心主任到场后,向主任移交指挥权,并在随后的救援工作中密切配合主任的工作;
3、2、2、6现场指挥员:
指挥中心当日值班主任——当紧急情况发生后,协助现场指挥官做好救援现场的指挥工作,负责驾驶指挥车成立现场指挥所,为各级指挥人员分配指挥服,并负责现场指挥所与指挥室的信息沟通,当指挥中心主任(副主任)到场后,向主任移交指挥权,并在随后的救援工作中密切配合主任的工作。
3、2、3应急救援指挥权的实施
3、2、3、1当紧急情况发生后按照到达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所的指挥官的级别和顺序实施指挥;
3、2、3、2指挥中心内按下列顺序实施指挥:
总指挥、现场指挥官、公安指挥官、消防指挥官、医疗指挥官、现场指挥员。
重大暴力犯罪案件、劫机事件发生后由公安指挥官行使最高指挥权;火灾发生后,由消防指挥官行使现场消防工作最高指挥权。
3、2、3、3当上一级指挥员未到达位置前,由下一级指挥员负责指挥。
上一级指挥员到达后,下一级指挥员立即向其简要报告救援情况,移交指挥权,并在其后的救援行动中协助指挥。
3、3航管站
航管站通常是最先了解航空器发生紧急情况的单位,其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有:
3、3、1将获知的紧急事件情况立即通知指挥中心;
3、3、2跟踪了解机长意图和紧急事件的发展情况,并将信息提供给指挥中心;
3、3、3负责发布有关因紧急事件影响机场正常运行的航行通告;
3、3、4及时提供紧急事件所需要的气象情报,并通知指挥中心、机组、航空器营运人等单位。
3、3、5发生紧急出动等级的紧急事件后,立即将紧急事件的基本情况、发展及处置情况随时报告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总调度室及民航中南局。
3、4机场消防队
3、4、1负责紧急情况下现场消防的全面救助工作;
3、4、2负责火场灭火;
3、4、3救助被困遇险人员,抬担架;
3、4、4航空器破拆;
3、4、5组织指挥跑道阻燃泡沫喷洒工作——主要依靠外部救援力量;
3、4、6协调地方协议消防部门的应急支援工作。
3、5机场公安分局(以下简称公安分局)
3、5、1设置现场安全警戒线,保护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3、5、2参与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身份;
3、5、3制服、缉拿犯罪嫌疑人;
3、5、4组织处置爆炸物、危险品;
3、5、5疏导交通,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3、5、6进行现场取证、记录、录音、录像等工作;
3、5、7协调市公安局、驻场边检、机场保安人员等外部单位的增援工作。
3、6机场医疗急救中心(以下简称急救中心)
3、6、1组织进行伤情分类、现场救治和伤员后送工作;
3、6、2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人员伤亡情况;
3、6、3进行现场处置、人员伤亡及后送等情况的记录工作;
3、6、4协调地方协议医疗单位的应急支援工作。
3、7航空器营运人及其代理人
3、7、1提供有关资料,包括航班号、机型、航空器国籍登记号、机组组成人员情况,旅客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机上座位号、国籍、性别、行李数量、航空器燃油量、航空器所载危险品及其他货物等情况;
3、7、2在航空器起飞、降落机场设立接待机构,负责接待、查询;
3、7、3负责通知伤亡人员的亲属;
3、7、4在指挥中心或者事故调查组负责人允许下,负责货物、邮件和行李的清点和处理;
3、7、5航空器出入境过程中发生紧急事件时,负责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告之海关、边检和检疫部门;
3、7、6负责残损航空器的搬移工作;
3、7、7负责死亡人员遗物的交接工作及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
3、8应急救援指挥车(以下简称指挥车)
3、8、1指挥车上备有应急救援所必要的警灯、扩音器、无线电特高频、800兆对讲机等专用设备,并在车载专用工具箱内,备有各级指挥人员的指挥服及头盔、机场平面图、机场网格图、现场指挥所的旗杆及旗帜、高音喇叭等;
3、8、2紧急情况发生后,指挥中心指挥员应在第一时间驾驶指挥车赶赴救援现场,树立现场指挥所的旗帜,以确立现场指挥所的位置。
3、9现场指挥所
现场指挥所由赶赴现场的现场指挥官、航管站负责官员、公安指挥官、消防指挥官、医疗指挥官、现场指挥员和有关航空公司负责人共同组成,由现场指挥官任组长。
指挥所负责救援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任何救援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
指挥所同时与指挥中心保持不间断的联络。
3、10值班消防车
值班消防车随时处于待命状态,接到紧急救援通知后,应于3分钟内赶往指定地点等待或开展救援行动,弛救中向消防队报告情况并视情请求支援。
3、11值班救护车
值班救护车随时处于待命状态,车内应存有按规定配置的必备药品,保持车内通讯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接到紧急救援通知后,应于3分钟内赶往指定地点等待或开展救援行动。
赶往指定地点途中向医疗中心报告情况。
3、12场务部
3、12、1负责机场日常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准备和维护工作,根据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提出机场应急救援设备采购和更新需要,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供应和使用;
3、12、2对于机场暂时没有配备的应急救援设备,场务部应和其他民用机场、地方单位建立临时租借协议,保证应急救援时的需要;
3、12、3负责紧急救援的电源需要和场外照明;
3、12、4负责修复跑道灯光与场道;
3、12、5负责现场铺路架桥,现场的排水及救援后场地恢复;
3、12、6负责搬移残损航空器所需设备准备等工作。
3、13护卫消防站
除督促所属消防队做好消防救援工作外,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还应集中驻场后备力量赶往现场,负责伤员抢救工作,是后备担架队主要力量。
同时,做好场内其他飞机的监护;配合公安分局布置现场警戒线,疏通外来救援单位进场路线,保证所有救援单位在救援过程中不损及其他飞机。
3、14安检站
接到指挥中心的通知后,应立即集中驻场安检员赶往现场,协助公安分局、护卫消防站做好场内其他飞机的监护及现场警戒任务、配合公安分局布置现场警戒线,是后备担架队的主要力量。
3、15旅客服务部
接到指挥中心通知后应立即与发生不正常情况的航班起飞机场取得联系(本场起飞的除外),索取该航班的有关数据,包括旅客人数、交运行李数量、旅客姓名、性别、国籍、工作单位、通讯方式等,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指挥中心。
同时,负责事故现场生还旅客的疏散、食宿安排及旅客情况的登记及行李、物品清点工作。
3、16机坪服务部
接到指挥中心的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和车辆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官指挥下参加现场人员救援工作,并负责航空器上、下行李、货物的搬运、清理、收集、登记、保管工作。
3、17集团党办
3、17、1负责紧急情况下集团公司统一对外新闻的搜集和经批准后的发布工作;
3、17、2航空器紧急事件的对外新闻信息发布必须经民航总局批准;
3、17、3负责协调组织新闻记者进入救援现场采访,但必须经指挥中心批准后方可进入指定区域,不得妨碍救援工作的进行,并遵守航空器紧急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
3、18机务工程部
接到指挥中心的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参加抢救,根据各型飞机性能布局指导并协助消防人员进行航空器破拆救护工作,负责救援后航空器残骸搬移,航空器拖离现场,航空器抢修等工作。
3、19集团资产部
3、19、1负责机场应急救援常用或应急物资设备的采购工作,及时了解应急救援设备新产品的更新换代情况,向指挥中心或场务部提供必要的设备更新信息;
3、19、2负责应急救援通讯器材的准备和维护工作。
3、20安全督察部(以下简称安督部)
协助现场指挥官进行救援的指挥与组织,负责紧急情况下现场的记录、拍照工作,并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3、21其他单位
所有驻场单位在事故发生过程中,都有义务担任紧急情况初期抢救伤员、抬担架任务,服从现场指挥官的统一指挥,努力减少损失。
第四章应急救援的总体要求
第一节紧急情况信息传递程序
4、1、1紧急情况发生时,信息的传递对救援行动的展开,救援工作效率和结果有重大影响。
因此,在机场工作的所有人员如发现机场内发生危及飞行安全、人员安全、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后,均有责任立即向航管站、指挥中心或公安分局报告。
4、1、2航空器在空中或地面运行中发生的紧急情况信息主要由航管站发给指挥中心,航管站并负责向民航上级单位报告。
4、1、3紧急情况信息的传递主要由指挥中心负责。
4、1、4紧急出动指令由指挥中心发出。
4、1、5紧急救援信息的发出和接收,救援行动指令的发送和接收都必须记录、录音,无法及时记录时应随后立即追记。
第二节紧急状态时的机场运行
4、3、1紧急情况发生时,根据事件对飞行区和机场运行的影响,指挥中心应立即向航管站通报有关情况并提出机场关闭或开放的建议。
4、3、2航管站应充分考虑指挥中心的建议以及空中飞行的有关情况,按民航总局有关机场关闭和开放的规定及时关闭和开放机场。
4、3、3紧急情况发生后,机场的一切单位的工作都必须服从救援行动的需要。
4、3、4紧急状态时,机场关闭的航行通告由航管站发出。
第三节救援力量的集结
4、4、1机场内紧急救援力量的集结分紧急出动集结、集结待命、原地待命三种方式。
4、4、2紧急出动的集结地点由指挥中心根据紧急情况的类型临时指定一个最有利于救援行动开展的位置供车辆、人员集结。
4、4、3集结待命状态时消防车和救护车的集结地点由指挥中心根据当时航空器起降方向临时指定。
4、4、4原地待命状态时各单位人员在单位内集中待命,随时等候命令出发。
4、4、5机场外部协议救援力量的集结点设在航管站前方的停车场上,由负责联系增援的单位派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在集结地点等待,引导并传达指挥中心的有关救援指令。
4、4、6机场外部协议救援力量集结点的指示标志、进出集结点的行车路线由公安分局交警队负责设立临时专用标志牌。
第五节紧急状态的解除
4、5、1解除紧急状态的决定由总指挥或其授权的现场指挥官做出,由指挥中心发布紧急状态解除令。
4、5、2紧急救援状态解除令应按照紧急救援信息传递图规定的信息流程迅速通知各单位。
4、5、3紧急救援行动结束后,由总指挥决定善后工作。
4、5、4紧急状态解除后,机场开放的航行通告由航管站负责发出。
第五章各类航空器紧急事件救援程序
第一节航空器失事紧急救援程序
5、1、1事故信息来源
5、1、1、1机场范围内的失事飞机信息来源主要由航管站及基地航空公司签派室发出。
当航管站及航空公司值班人员得到航空器失事的确切消息后,均应以最快速度通知指挥中心,通知内容包括:
航空器型号、国籍、航空公司、航班号、失事地域或海域等;
5、1、1、2如航空器在场外某地失事,信息源有可能首先来自于当地居民或其他人员,指挥中心在接到此类信息后,一方面要详细记录航空器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