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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方案

二〇一〇年经营业绩和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方案

(讨论稿)

第一部分经营业绩和工作绩效的考核

一、考核范围

1、公司各科室(部门)

2、公司仓储中心

二、考核周期

  对分公司和机关各科室(部门)实行月度考核,十二月份考核为年度考核。

三、考核指标

1、全面预算指标:

公司下达的经营总额、利润总额、完成利润率、经费总额、净资产收益率、资金占用率、销售回款率、费用支出等,考核按照分解计划进行。

2、专业管理目标:

公司设定的安全基础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五项专业管理内容,考核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

3、安全生产事故指标:

各科室(部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公司安全考核办法规定”核减应得工资,机关科室按照专业核减考核得分。

  注:

全面预算指标考核实行百分制加减分考核,专业管理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减分考核。

四、考核方式

(一)公司利润指标考核部门(政工科、工会、财务科、各业务科、仓储中心)。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实行以利润指标考核结果计提应得工资,以全面预算指标和专业管理目标考核结果确定实得工资的考核办法。

1、利润指标的考核

各部门完成利润(减亏)指标时,计提核定的工资总额;未完成利润(减亏)指标时,按照“亏一扣一”的原则核减工资总额;超额完成利润(减亏)指标时,按照《二〇一〇年工资分配方案》的规定予以奖励。

2、全面预算指标和专业管理目标的考核

实行百分制加减分考核,各单位实得工资由考核得分百分比同应得工资挂钩考核的结果确定。

考核得分=全面预算指标考核得分+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得分+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得分+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得分+领导班子建设考核得分,其中全面预算指标占权重的60%、安全基础管理占权重的10%、质量标准化管理占权重的10%、精神文明建设占权重的10%、领导班子建设占权重的10%。

(二)公司考核经费包干部门(综合科、信息科、装备科、商务科、安保科、技术科、审监科、计划科)

对经费包干单位的工作绩效实行以经费指标考核结果计提应得工资,以全面预算指标和专业管理目标考核结果确定实得工资的考核办法。

1、经费指标的考核

各部门完成经费指标时,提取核定的工资总额;未完成经费指标时,按照“亏一扣一”的原则核减工资总额;超额完成经费指标时,按照《二〇一〇年工资分配方案》的规定予以奖励。

经费包干费用(招待费、修理费、电话费、办公费等)。

2、公司对有关科室除经费指标考核还实行工作绩效百分制减分考核,按照工作绩效当月考核得分确定实得工资。

考核内容包括主要工作、基本要求与精神文明项目、科室互评、领导打分、全面预算费用指标、业务保安。

  考核得分=主要工作得分×50%+基本要求与精神文明项目得分×20%+科室互评得分×10%+领导打分×20%-全面预算指标扣分-业务保安扣分

  1、主要业务

  主要工作是指科室的职能、职责、日常业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由公司综合科按月进行累计考核,标准分为100分,占权重的50%。

  2、基本要求与精神文明项目

  基本要求与精神文明项目是对机关各科室内务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般原则要求,由政工科按季考核,标准分为100分,占权重的20%。

  3、科室互评

  科室互评由政工科组织有关科室按季互相评议,标准分为100分,占权重的10%。

  4、领导打分

  由公司领导和分管部门领导根据分管科室完成工作任务按季对各科室及部门进行评议,标准分为100分,占权重的20%。

  5、全面预算指标

  全面预算指标不占权重,以当月累计完成情况同考核得分进行挂钩,每超支1%,扣减应得分1分。

  6、业务保安

业务保安不占权重,以当月安全考核结果同考核分进行挂钩,科室每被扣1分,扣减应得分1分。

五、考核得分的运用

  利润指标单位、经费包干单位以全面预算指标和专业管理目标考核得分确定实得工资。

  1、得分为100分的,全额计提应得工资;得分在100分以下的,按得分百分比确定实得工资。

2、得分在100分以上的,分档提取效益工资:

实际得分在101-110分区间的,以超出分数百分比乘以应得工资,按照20%的比例计提效益工资;实际得分在111-120分区间的,以超出分数百分比乘以应得工资,按照15%的比例计提效益工资;实际得分在121分及其以上的,以超出分数百分比乘以应得工资,按照10%的比例计提效益工资。

六、考核分工和考核程序

(一)考核分工

对利润指标部门和费用包干部门的考核

1、全面预算指标由财务科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2、安全生产事故指标、安全基础管理由安全保卫科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3、储备资金管理由计划科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4、精神文明建设由政工科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5、科室的主要业务由综合科制定标准并进行考核;科室的互评及领导打分由政工科组织实施;科室的基本要求与精神文明项目由政工科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科室的业务保安由安全保卫科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二)考核程序

  1、利润指标部门与经费包干部门考核结果的报送

每月28日前,综合科向政工科报送工作量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财务科向政工科报送全面预算指标的考核结果;安全保卫科向政工科报送安全基础管理及安全生产事故指标的考核结果;计划科向政工科报送储备资金占用的考核结果;政工科按照以上报送考核结果和领导班子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向董事长和总经理汇报。

2、考核结果汇总

  次月1日,政工科根据各考核部门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全公司考核汇总,2日上午出具“考核结果汇总表”,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政工科通知被考核部门。

政工科要根据公司的考核结果进行工资总额分配,按照考核结果对各单位的工资使用计划进行监控。

第二部分经营业绩的评价

一、评价范围

(一)经营业绩评价

公司所属利润指标部门。

(二)工作绩效评价

  公司所属经费包干部门。

二、评价周期

  评价以公历年为期限,每年进行一次。

  三、评价模式

  公司对各利润指标部门、经费包干部门实行百分制评价,以定量指标评价得分减去定性指标评价扣分确定评价结果。

四、评价指标

(一)定量指标:

包括全面预算指标、实物量指标和主要业务。

 

(二)定性指标:

包括领导评议、专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否决指标:

对各分公司、经费包干单位设立“安全生产事故”和“违纪经营”否决指标。

1、安全生产事故

  ——发生局定严重工伤事故,评价下降三个等级;

  ——发生轻伤事故的,评价下降两个等级;

  ——发生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评价下降一个等级。

  2、违纪经营管理

  发现一次部门违纪经营管理,评价下降一个等级。

五、评价等级

(一)利润指标部门

  根据各部门的经营业绩评价得分,分为A、B、C、D、E五个业绩等级。

  1、评价得分在106分及其以上的,为A级;

  2、评价得分在101分~105分之间的,为B级;

  3、评价得分在96分~100分之间的,为C级;

  4、评价得分在91分~95分之间的,为D级;

  5、评价得分在90分及其以下的,为E级。

(二)经费包干部门

  根据各单位、部门的工作绩效评价得分,分为A、B、C、D四个绩效等级。

  1、评价得分在96分及其以上的,为A级;

  2、评价得分在91分~95分之间的,为B级;

  3、评价得分在86分~90分之间的,为C级;

  4、评价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下的,为D级。

六、评价方法

(一)利润指标部门

对利润指标部门的经营业绩实行定量指标评价和定性指标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得分=定量指标评价得分-定性指标评价扣分。

1、定量指标

评价各部门全面预算指标的完成情况。

  定量指标评价得分=全面预算指标评价得分,具体评价标准执行《二〇一〇年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2、定性指标

评价各部门的总体管理工作、专业管理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完成情况,其中总体管理工作由公司领导进行评议,专业管理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由有关科室进行评价。

(1)总体管理工作

总体管理工作由公司领导进行评议,实行百分制减分评价,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分管领导进行评议打分。

其中董事长、总经理对所有单位进行评议打分,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单位进行评议打分,评议结果以实际扣分结果为准,每被扣1分,自定量指标评价得分中扣1分。

(2)专业管理目标

专业管理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由机关科室进行百分制减分评价,包括安全基础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储备资金管理、经营目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党群工作管理,其中安全基础管理占权重的20%;质量标准化管理占权重的15%;储备资金管理占权重的15%;经营目标管理占权重的20%;人力资源管理占权重的15%;党群工作管理占权重的15%。

年底由公司各专业科室组成评价小组统一进行评价打分,每减少1分,自定量指标评价得分中扣1分。

各专业管理项目的评价内容要以本专业年度管理目标为重点,提出全年评价标准,对于达不到目标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扣分。

(五)经费包干部门

对经费包干部门的工作绩效实行定量指标评价和定性指标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得分=定量指标评价得分-定性指标评价扣分。

1、定量指标

评价各部门全面预算指标的完成情况。

  定量指标评价得分=全面预算指标评价得分,具体评价标准执行《二〇一〇年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2、定性指标

评价各部门的总体管理工作、专业管理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完成情况,其中总体管理工作由公司领导进行评议,专业管理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由有关各科室进行评价。

(1)总体管理工作

总体管理工作由公司领导进行评议,实行百分制减分评价,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分管领导进行评议打分。

其中董事长、总经理对所有单位进行评议打分,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单位进行评议打分,评议结果以实际扣分结果为准,每被扣1分,自定量指标评价得分中扣1分。

(2)专业管理目标

专业管理目标由有关科室进行百分制减分评价,包括安全基础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党群工作管理,其中安全基础管理占权重的20%;质量标准化管理占权重的20%;经营管理占权重的20%;人力资源管理占权重的20%;党群工作管理占权重的20%。

年底由公司各专业科室组成评价小组统一进行评价打分,每减少1分,自定量指标评价得分中扣1分。

各专业管理项目的评价内容要以本专业年度管理目标为重点,提出全年评价标准,对于达不到目标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扣分。

七、评价程序

  每年11月中旬至次年2月,全面开展经营业绩评价和工作绩效评价工作,具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专业管理

  各专业管理牵头部门要在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之间自行安排评价事宜,于次年元月3日前将评价结果报送政工科。

  2、否决指标

 “安全生产事故”和“违纪经营管理”情况要于次年元月3日前报送政工科。

  3、领导评议

  政工科在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统一向公司领导递交评议表。

  4、其它指标

  以全年考核结果为准。

  5、评价结果汇总

  次年元月5日,政工科根据收集到的利润指标部门、经费包干部门的评价数据,统一汇总评价结果,完成对本单位经费单位和部门的评价,6日上午向公司领导汇报评价结果,出具评价结果汇总表。

6、评价结果提供

  次年2月15日,政工科向工会出具公司科室和部门的评价结果汇总表。

八、评价结果的运用

  评价结果将作为考察各利润指标部门经营者经营业绩和经费包干部门负责人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同下列内容进行挂钩。

  1、年度评比

利润指标部门、经费包干单位的年度评价结果,将作为公司“双先”表彰的依据之一,同各类先进评比进行挂钩。

  2、经营者绩效工资

  根据年度评价结果,兑现利润指标部门经营者和经费包干部门负责人的年度绩效工资。

  3、任职考核

  利润指标部门年度评价结果为E级或连续两年评价结果为D级的,公司主要领导将与经营者进行“诫勉谈话”。

连续两年评价结果为E级或连续三年评价结果为D级及其以下的,其经营者应提出辞职,或由公司免除主要负责人职务。

  经费包干部门、公司科室年度评价结果为D级或连续两年评价结果为C级的,公司主要领导将与其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连续两年评价结果为D级或连续三年评价结果为C级及其以下的,其主要负责人应提出辞职,或由公司免除负责人职务。

第三部分相关规定

  一、支持性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经营业绩和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正常运行,需制定(或完善)以下管理办法:

1、工资分配方案,由政工科负责。

2、安全考核办法,由安全保卫科负责。

3、技术管理办法,由技术科负责。

4、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由技术科负责。

5、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由装备科负责。

6、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由政工科负责。

7、招标比价管理办法,由商务科负责。

8、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由技术科负责。

9、计划统计管理办法,由计划科负责。

10、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由财务科负责。

11、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由综合科负责。

12、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由综合科负责。

13、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由审监科负责。

14、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由审监科负责。

15、纪检监察工作管理办法,由审监科负责。

16、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由政工科负责。

17、党建工作管理办法,由政工科负责。

18、宣传思想及企业文化管理办法,由政工科负责。

19、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由审监科负责。

20、武装保卫工作管理办法,由安保科负责。

21、工会工作管理办法,由工会负责。

22、团委工作管理办法,由工会负责。

23、会议纪要管理办法,由综合科负责。

24、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由综合科负责。

二、管理要求

  公司各科室及部门要加强对各项专业管理工作的服务、咨询和业务指导,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经营管理、综合管理、党群工作管理的合规性进行定期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当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生产经营和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随时到达现场,进行专题服务。

  为了规范专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和年度评价工作,原则上分下列几块向政工科报送考核评价结果:

  1、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事故指标和安全基础管理),由安全保卫科组织报送。

2、质量标准化管理,由综合科组织报送。

3、招标比价采购由商务科组织报送。

4、合同管理由审监科组织报送。

  5、党风廉政、纪检由审监科组织报送。

6、经营管理、全面预算、包括财务、统计、储备资金费用占用由财务科和计划科组织报送。

7、人力资源管理,由政工科组织报送。

8、党务工作管理,包括党办、组织、宣传由政工科组织报送。

9、工会、团委工作管理由工会组织报送。

10、违纪经营管理由审监科报送。

11、保卫、武装工作管理由安保科组织报送。

  对不执行上述规定的科室,不按要求整改问题的单位,公司将通过管理督察,进行责任追究。

三、其它

  1、本办法印发后,各部门要在十日内组织修订、完善相关的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及标准,并报政工科备案。

各部门要按照办法的要求,做好服务、监管、协调等工作。

  2、各考核部门要加强对各项经济指标的监控,确保指标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凡发现指标数据作假的部门,将对作假部分处以三倍的处罚。

  3、承担有考核任务的部门,凡发生迟报、漏报或考核不严格的,按其失误程度自工作绩效考核得分中扣1-3分。

  4、各科室及部门要根据公司的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考核办法,并报送政工科备案。

  5、本方案于二○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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