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汕头市龙湖区举报案.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7160031 上传时间:2023-01-21 格式:DOCX 页数:77 大小:24.1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汕头市龙湖区举报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7页
广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汕头市龙湖区举报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7页
广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汕头市龙湖区举报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7页
广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汕头市龙湖区举报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7页
广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汕头市龙湖区举报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广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汕头市龙湖区举报案.docx

《广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汕头市龙湖区举报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汕头市龙湖区举报案.docx(7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汕头市龙湖区举报案.docx

广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汕头市龙湖区举报案

广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汕头市龙湖区)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公示表

单位: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2017年9月19日

转办日期

举报内容

是否

加*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第一批次

来电

5号

2017.9.8

龙湖区翠英庄,龙都雅园附近龙都幼儿园食堂烟囱早上九点过后作业时排放油烟气味,周围都是住宅区。

经现场调查,该案件属实。

该幼儿园已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登记名称为“汕头市龙湖区龙都幼儿园”。

该园主要从事幼儿教育项目,位于汕头市龙湖区翠英庄龙都锦园13幢,面积约2270平方米,该园内设有食堂1个,供应学生及教师职工午餐,有取得龙湖区食药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食堂厨房面积约40平方米,主要设有2个燃气炉灶。

该园配套有油烟收集罩及鼓风机排气设备,但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检查时该厨房中的燃气炉灶正在使用,使用时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管道向厨房窗外下方地面排放。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经研究,案件处置组形成初步处置意见,9月8日向该园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园立即停止产生油烟污染的项目的使用,限期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防止对附近居民正常生产环境造成污染。

该园于9月11日完成整改内容,由北京耀邦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该园食堂厨房安装了YB-JD-12型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式投入使用。

9月12日区环保督察案件联合执法队联合新津街道再次到现场检查。

经核实,该园已完成了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并投入正常使用。

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视同达标”。

经对比该园提供的油烟净化设备的检验报告书,该油烟净化设备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

该案件确认已办结。

已办结

2

第二批次

来电

15*

2017.9.9

龙湖区新溪镇金新路尾向右转500米左右有一关闸“金狮喉关”,向前200米左手边一羊毛衫染厂和龙湖区外砂镇蓬中迎宾工业区候工楼附近一羊毛衫染厂,这两家工厂没有厂名封闭式作业,每天晚上10点开始作业到凌晨5、6点结束,生产时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河流,污水排放量估计每天达800至1000吨左右。

经现场调查,该案件部分属实。

其中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金狮喉关附近的印染工场检查时没有生产,无任何证照,无人员在场,主要设备有染缸12台、烘干机8台、离心机3台以及燃煤、燃生物质锅炉各一台。

检查时工场内没有发现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及锅炉没有余温,车间内及设备周围地面干涸,设备上已堆积有灰尘,初步推断该工场较长时间没有生产,判断为废弃染厂。

龙湖区政府当场落实新溪镇政府及属地六份村委会组织对该废弃染厂的设备进行拆除取缔。

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蓬中迎宾工业区候工楼附近的羊毛衫染厂。

检查时,正在生产,主要设备有染缸17台、离干机4台、烘干机9台以及燃煤锅炉2台(型号分别是:

DZL2-1.0-M、LSH0.98-0.7-M)。

该染厂无任何证照,无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生产污水直接外排。

该厂经营者已逃离,市环保局龙湖分局现场对该厂的排污设备立即予以查封,区公安分局环保警察对在场的二名工人带离现场协助环保部门调查。

案件交办组要求属地的外砂镇政府和华新村居会查清场地出租人,进而查清经营者身份信息。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经认真研究,案件处置组形成初步处置意见,龙湖区落实新溪镇政府对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金狮喉关附近的印染工场现场废弃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取缔工作,目前,群众举报反映的污染问题已解决。

9月10日市环保龙湖分局对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蓬中迎宾工业区候工楼附近的羊毛衫染厂在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主体工程擅自正式投入生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

市环保局龙湖分局对该厂排污设备已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该厂污染行为已停止。

鉴于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已得到解决,案件办结。

为彻底消除上述作坊的污染隐患,防止死灰复燃,按照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要求和市交办案件落实组督导意见,龙湖区政府要求属地新溪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进一步的整改措施:

一是落实新溪镇政府对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金狮喉关附近的印染工场废弃设备进行拆除,恢复场地使用功能;二是责成外砂镇政府、区环保分局、公安分局,对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蓬中迎宾工业区候工楼附近的羊毛衫染厂,跟进调查,完善证据材料,依法予以严惩及拆除,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按“两断三清”标准对该厂予以取缔;三是启动问责调查,由区纪委监察局对涉案的外砂镇政府、新溪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外砂镇华新村及新溪镇六份村书记、主任进行问责。

已办结

3

第二批次

来电

16

2017.9.9

龙湖区龙祥街道周厝塭居委陈厝葛新元北7巷4号(门牌号)有一木材家具小作坊作业(下午两三点-晚上十点左右)时产生噪音,木屑以及挥发性有机气体。

否 

经现场调查,该案件属实。

该木材家具小作坊经营者陈道才,使用自家房屋从事木制家具加工生产现场未生产加工,现场时没有生产加工。

经查该工场主要设备有电锯1台,带锯机2台,锣机1台,未配套粉尘收集处理设施,也未配套废气收集净化设施。

检查时该工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507MA4WDRD6X2),但未能提供建设项目环保报批及竣工验收手续。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经研究,案件处置组形成初步处置意见,9月9日龙祥街道向该工场发出立即停业整顿通知书,经9月11日龙祥街道工作人员和市环保局龙湖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到案件举报地点的木材家具小作坊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作坊已停产并将生产设备搬迁。

该案件确认已办结。

已办结

4

第二批次

来电

17

2017.9.9

龙湖区长平路东将军爷庙每天有大量的香客焚烧纸钱、香烛,产生的纸灰、烟气使周边空气受到严重的污染。

否 

经现场调查,该案件属实。

将军爷陵园历史悠久,现随着城市开发建设,周边出现住宅区,出现香客焚烧纸钱烟气污染扰民的问题。

在区政府的多方努力下,将军爷陵园烟气治理工程一直以来有不断完善,2016年底至20017年初,已采取了多项整改措施:

陵园东北侧的小型焚烧炉及西南侧靠近住宅小区的小型焚烧炉,也是烟气扰民的主要污染源,已全部拆除;由区内专业园林绿化公司免费在陵园香烛架西侧的绿化带上加种密集叶树木,形成绿色防护带。

陵园东北侧纸钱焚烧炉净化处理设施已完成改造,正常运作,对焚烧纸钱产生的烟气进行全面彻底的净化处理;在插香炉周围也建设了玻璃防护罩,隔绝焚烧香火产生的烟气扰民问题。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经研究,案件处置组形成初步处置意见,市环保局龙湖分局责令将军爷陵园管理组落实整改措施。

经核实,近期,将军爷陵园管理组正在实施的烟气综合治理工程,一是拜亭前香烛烟气采用全封闭的隔罩,全面收集香烛烟气,将香烛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进陵园西南侧进行二级喷淋除尘去味处理,香烛烟气经处理后排放。

二是将东北角小焚烧间烟气通过新设管道将废气连接进入原来已有的大焚烧间烟气处理系统,目前治理工程已完成。

该案件确认已办结。

已办结

5

第二批次

来电

18*

2017.9.9

龙湖区新溪镇北东村鹅蛋墩陈惠浩在干渠路与东兴路交界地搭建木屋子租给外地人拆解废旧电器,产生污水排入渠道,污染农田。

是 

经现场调查,该案件部分属实。

该堆放场主要从事废弃电器电子收购、贮存,作业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现场检查未见生产机械设备。

检查时,该场有1名工人正在整理废弃电器,现场露天堆放有大量废弃电器及零配件,经营场所部分地面沒有防雨、防渗等污染防治措施,但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

该电子废品回收场能提供,但未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其他证照。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经认真研究,案件处置组形成初步处置意见,市环保局龙湖分局对该案当事人在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北中村干渠路东北侧贮存电子废物,未设置任何污染防治措施,作业场所不符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违反了《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于2017年9月14日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汕环龙违改字﹝2017﹞58号)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消除其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2017年9月14日,依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市环保局龙湖分局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当事人罚款2万元。

鉴于以上情况,案件处置组确认该案已办结。

为彻底消除该废弃电器堆放场的污染隐患,防止死灰复燃,按照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要求和市交办案件落实组督导意见,龙湖区政府要求属地新溪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进一步的整改措施:

一是落实属地的新溪镇政府及区有关部门对涉案场地进行彻底清理,恢复土地使用功能;二是启动问责调查,由纪委监察局对涉案的新溪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新溪镇北中村书记、主任进行问责。

已办结

6

第二批次

来信

19

2017.9.9

1、龙湖区长平路将军爷庙焚烧纸钱污染空气;2、阳光海岸23号公共厕所污染金阳小学环境。

(1)经现场调查,该案件属实。

将军爷陵园历史悠久,现随着城市开发建设,周边出现住宅区,出现香客焚烧纸钱烟气污染扰民的问题。

在区政府的多方努力下,将军爷陵园烟气治理工程一直以来有不断完善,2016年底至20017年初,已采取了多项整改措施:

陵园东北侧的小型焚烧炉及西南侧靠近住宅小区的小型焚烧炉,也是烟气扰民的主要污染源,已全部拆除;由区内专业园林绿化公司免费在陵园香烛架西侧的绿化带上加种密集叶树木,形成绿色防护带。

陵园东北侧纸钱焚烧炉净化处理设施已完成改造,正常运作,对焚烧纸钱产生的烟气进行全面彻底的净化处理;在插香炉周围也建设了玻璃防护罩,隔绝焚烧香火产生的烟气扰民问题。

(2)阳光海岸公厕是龙光房产公司开发楼盘时,按政府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该公厕建成后无偿移交汕头市环卫局,市环卫局按属地管理移交区环卫局管理。

公厕规划建设在先,学校建设在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环卫设施受法律保护,未经批准不准随意关闭、迁移等,鉴于该公厕是按政府规划配套建设的,是服务辖区群众的公共环卫配套设施,不能因为“避邻效应”而关闭或迁移。

(1)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经研究,案件处置组形成初步处置意见,市环保局龙湖分局责令将军爷陵园管理组落实整改措施。

经核实,近期,将军爷陵园管理组正在实施的烟气综合治理工程,一是拜亭前香烛烟气采用全封闭的隔罩,全面收集香烛烟气,将香烛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进陵园西南侧进行二级喷淋除尘去味处理,香烛烟气经处理后排放。

二是将东北角小焚烧间烟气通过新设管道将废气连接进入原来已有的大焚烧间烟气处理系统,目前治理工程已完成。

(2)龙湖区环卫局对该公厕列入日常的质检范围,扎实做好公厕卫生管理工作,每日多次冲洗厕所,定期全面清理室外内环境,提升公厕管理水平,确保公厕无臭味、卫生整洁干净,公厕实行免费开放,服务市民。

该案件确认已办结。

已办结

7

第三批次

来电

1

2017.9.10

龙湖区鸥汀街道蔡社居委中心街18号蔡桂锐养猪屠宰场,因每天凌晨3到5点在进行屠宰,废水直排河里,废弃物乱丢,臭味冲天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日常生活。

 否

经查,该案件部分属实。

案件中投诉的养猪场是蔡桂锐经营的散养点,他利用自己老房场地,围建一个养猪栏,检查时有猪只10头,门楼间建有土灶1个,用于蒸煮猪食,有简易管道引高排放烟气。

检查时现场没有屠宰,据蔡桂锐称,其养殖少量猪只补贴家用,有时屠宰猪只自己食用,并无对外经营。

平时清洗猪只和清洗场地的废水排入村内下水道。

由鸥汀街道对养殖主蔡桂锐发出停业整顿通知书,责令蔡桂锐不得在该址从事猪只养殖行为,将围栏内剩余猪只搬迁并拆除养猪栏等设施设备,避免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经鸥汀街道工作人员9月15日再次现场核实,蔡桂锐已经完成对剩余猪只的搬迁,并正进行养猪栏等设施设备的拆除工作。

鉴于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已得到解决,案件办结。

已办结

8

第三批次

来电

2

2017.9.10

龙湖区韩江路58号尚海阳光小区23幢104-107老舍茶楼,名为经营茶楼,实际经营私房菜餐饮,每天晚上5点到8点多油烟排入小区,投诉者反映茶楼经营者知道省督察组来汕头,这些天已停止营业。

经查,该案件不属实。

案件涉及地址原为汕头市龙湖区尚海轩饮食有限公司,该司主要从事餐饮服务,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已经受到环保部门处罚,并已完全改正(注销工商营业执照、退租场地)。

现该址为茶楼经营,全称为汕头市龙湖区老舍茶楼有限公司,该司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07MA4UT8BD87)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材料,经营茶楼服务项目,所在场所为住宅楼沿街商铺,面积约200平方米,共设二层,其中一楼为接待吧,二楼设有包厢5间;一、二楼之间有夹层为厨房。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厨房内未发现有产生油烟废气的大灶等厨房设备,检查时没有经营。

执法人员已要求该茶楼的经营者不得在该址设立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项目。

根据现场调查情,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厨房内未发现有产生油烟废气的大灶等厨房设备,检查时没有经营。

执法人员已要求该茶楼的经营者不得在该址设立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项目。

该案件确认已办结。

已办结

9

第三批次

来电

3

2017.9.10

龙湖区韩江路58号尚海阳光23幢楼下有一条黄处围臭水沟,产生臭味。

黄厝围沟综合整治是采取分段施工,从上游往下游进行建设,下游段尚未进入施工,施工中需进行断水围堰,虽有布置导流措施,但由于上游来水明显减少,加上近期天气炎热加重水体黑臭程度。

龙湖区水务局对举报案件的问题已经全部调查了解,臭味问题虽未能立即得到解决,但工程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龙湖区水务局正按照《汕头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与《龙湖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事项工作计划表》的要求与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并落实龙湖区水务局为责任单位,责任人为局长谢彦如。

同时,区水务局继续加强指导协调力度,全力以赴推进工程进度,加大沿线相关街道(镇)推进工程临时用地、青苗补偿等工作力度,以及协调有关部门管线迁移工作。

进一步加大人力、机械设备和施工物料的投入,全面加快工程施工进度。

另外,正加紧与参建各方研究调整施工方案,对“万豪南湾”段先进行施工,尽快解决市民投诉问题。

该案件确定办结。

龙湖区政府已落实区水务局继续加强指导协调力度,全力以赴推进工程进度,加大沿线相关街道(镇)推进工程临时用地、青苗补偿等工作力度,以及协调有关部门管线迁移工作。

进一步加大人力、机械设备和施工物料的投入,全面加快工程施工进度。

另外,正加紧与参建各方研究调整施工方案,对“万豪南湾”段先进行施工,尽快解决市民投诉问题。

已办结

10

第四批次

来电

2*

2017.9.11

龙湖区中山中路263号“万豪南湾”住宅区外围东侧有一条名“黄厝围水沟”(儿童公园隔壁)流经,臭味严重。

该件与第三批来电3号反映的情况内容相同,并案处理。

黄厝围沟综合整治是采取分段施工,从上游往下游进行建设,下游段尚未进入施工,施工中需进行断水围堰,虽有布置导流措施,但由于上游来水明显减少,加上近期天气炎热加重水体黑臭程度。

龙湖区水务局对举报案件的问题已经全部调查了解,臭味问题虽未能立即得到解决,但工程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龙湖区水务局正按照《汕头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与《龙湖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事项工作计划表》的要求与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并落实龙湖区水务局为责任单位,责任人为局长谢彦如。

同时,区水务局继续加强指导协调力度,全力以赴推进工程进度,加大沿线相关街道(镇)推进工程临时用地、青苗补偿等工作力度,以及协调有关部门管线迁移工作。

进一步加大人力、机械设备和施工物料的投入,全面加快工程施工进度。

另外,正加紧与参建各方研究调整施工方案,对“万豪南湾”段先进行施工,尽快解决市民投诉问题。

该案件确定办结。

龙湖区政府已落实区水务局继续加强指导协调力度,全力以赴推进工程进度,加大沿线相关街道(镇)推进工程临时用地、青苗补偿等工作力度,以及协调有关部门管线迁移工作。

进一步加大人力、机械设备和施工物料的投入,全面加快工程施工进度。

另外,正加紧与参建各方研究调整施工方案,对“万豪南湾”段先进行施工,尽快解决市民投诉问题。

已办结

11

第五批次

来电

3

2017.9.12

龙湖区新溪津东路七合小学旁边的永汉副食品加工厂,生产鱼罐头,生产时产生的油烟、废水特别臭。

经现场调查,该案件不属实。

检查时该厂没有生产,没有油烟废气和污水排放。

该厂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07101851141N)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手续。

主要从事水产制品加工项目,经营场所面积约200平方米,车间主要配备有炸炉5台,车间外有十吨盐水罐1个,车间配套有集气罩和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有5套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生产过程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收集净化后排向厂外。

浸鱼盐水收集储存后由鱼露厂回收,清洗场地和生活用水收集后经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村内下水道。

检查时该厂没有生产。

据现场负责人称,因修路等原因已近一个月没有生产,该厂主要生产加工咸鱼产品,购进的原料鱼是经过粗加工后的雪藏保鲜鱼,鲜鱼清洗鱼肚、加盐腌制成咸鱼等工序外包外单位加工,该厂只进行油炸和包装工序。

该厂有建立健全车间清洁制度,加工处理咸鱼后,场地即时清洗,清除异味。

检查时该厂没有生产,存在已有较长时间没有生产的情况。

据现场负责人称,因修路等原因已近一个月没有生产,该厂主要生产加工咸鱼产品,购进的原料鱼是经过粗加工后的雪藏保鲜鱼,鲜鱼清洗鱼肚、加盐腌制成咸鱼等工序外包外单位加工,该厂只进行油炸和包装工序。

该厂有建立健全车间清洁制度,加工处理咸鱼后,场地即时清洗,清除异味。

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要求该厂加强管理和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鉴于以上情况,案件处置组确认该案已办结。

已办结

12

第五批次

来电

4

2017.9.12

龙湖区龙都幼稚园(靠近翠英中学,海关宿舍隔壁),该幼稚园的食堂烟囱在每天做饭时间大量排放油烟,油烟味道很难闻,令附近的住户很难受。

9月8日区政府指派环保龙湖分局负责调查处置,执法人员到场调查后立即责令该园限期整改,该园于9月11日提交了整改报告,已于9月10日完成了油烟治理设施的安装并投入使用。

9月12日接件后,区环保督察案件联合执法队联合新津街道再次到现场检查。

经查,汕头市龙湖区龙都幼儿园已安装有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型号:

YB-JD-12),厨房使用时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收集至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净化后通过排气管道向厨房窗外下方地面排放。

该园现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油烟净化设施的委托施工合同、设备提供方北京耀邦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资质证明、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型号:

YB-JD-12)的检验报告书等材料。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经研究,案件处置组形成初步处置意见,9月8日向该园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园立即停止产生油烟污染的项目的使用,限期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防止对附近居民正常生产环境造成污染。

该园于9月11日完成整改内容,由北京耀邦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该园食堂厨房安装了YB-JD-12型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式投入使用。

9月12日区环保督察案件联合执法队联合新津街道再次到现场检查。

经核实,该园已完成了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并投入正常使用。

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视同达标”。

经对比该园提供的油烟净化设备的检验报告书,该油烟净化设备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

该案件确认已办结。

已办结

13

第五批次

来电

5

2017.9.12

龙湖区中山东路“万豪南湾“住宅区,小区旁边“黄厝围沟”经常散发着难闻的臭味。

该件第三批来电3号、第四批来电2*号反映的情况内容相同,并案处理。

黄厝围沟综合整治是采取分段施工,从上游往下游进行建设,下游段尚未进入施工,施工中需进行断水围堰,虽有布置导流措施,但由于上游来水明显减少,加上近期天气炎热加重水体黑臭程度。

龙湖区水务局对举报案件的问题已经全部调查了解,臭味问题虽未能立即得到解决,但工程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龙湖区水务局正按照《汕头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与《龙湖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事项工作计划表》的要求与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并落实龙湖区水务局为责任单位,责任人为局长谢彦如。

同时,区水务局继续加强指导协调力度,全力以赴推进工程进度,加大沿线相关街道(镇)推进工程临时用地、青苗补偿等工作力度,以及协调有关部门管线迁移工作。

进一步加大人力、机械设备和施工物料的投入,全面加快工程施工进度。

另外,正加紧与参建各方研究调整施工方案,对“万豪南湾”段先进行施工,尽快解决市民投诉问题。

该案件确定办结。

龙湖区政府已落实区水务局继续加强指导协调力度,全力以赴推进工程进度,加大沿线相关街道(镇)推进工程临时用地、青苗补偿等工作力度,以及协调有关部门管线迁移工作。

进一步加大人力、机械设备和施工物料的投入,全面加快工程施工进度。

另外,正加紧与参建各方研究调整施工方案,对“万豪南湾”段先进行施工,尽快解决市民投诉问题。

已办结

14

第五批次

来电

6

2017.9.12

龙湖区星湖城20幢小区北面有一些小工厂,每天不定时排放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最近几天强烈。

经查,该案件属实。

区环保督察案件联合执法队联合珠池街道和当地居委,联系到星湖城投诉人并在他们的指引下对案件中“龙湖区星湖城20幢小区”北侧工业区内生产企业逐一进行全面排查。

星湖城北侧的工业区为历史上形成的工业聚集区,随着城市开发建设,南侧的工业区已改造形成现在的星湖城住宅区,北侧的旧城改造工作正在进行中,造成目前工业区与住宅区混杂的现象,工业区内企业生产时对周边居住环境造成影响。

经排查,在投诉人反映的龙湖区星湖城20幢小区周边共有汕头市龙湖区嘉文针织有限公司、龙湖区逸帆纸塑厂、龙湖区金骏马汽车维修中心,车博士汽车美容服务中心、东汕汽车服务中心、嘉得富化工厂有限公司和金穗厨宝厂等6家工厂及汽修美容店,初步判断气味来源为“汕头市嘉得富化工厂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金骏马汽车维修中心”等2家企业。

区联合执法队于2017年9月12日对汕头市嘉得富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司主要从事白乳胶生产项目,面积约2500平方米,生产原料主要为醋酸乙烯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乳化剂等,配套的生产设备主要有预乳釜、反应釜、混合釜、乳液调配釜等,生产工艺流程为:

原料—预乳化、搅拌—反应釜进行聚合反应—包装,生产过程主要产生工艺废气。

项目配套了工艺废气治理设施。

检查时该司正在生产,部分生产设备正在运作,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

现场检查时由市环境保护站监测人员对该司排放的工艺废气进行监测。

区消防大队对该司涉嫌存在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仓库进行检查。

2017年9月12日对汕头市龙湖区金骏马汽车维修中心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该维修中心主要从事汽车维修、美容及焗漆经营项目,面积约300平方米,设有维修区、洗车区及焗漆房一个,配套的设备主要有洗车机、泡沫机、吸尘机、脱干机、鼓风机各1台及升降机3台等,焗漆房作业过程主要产生焗漆废气,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引高排放。

检查时该维修中心正在经营,有工人正在对车辆进行维修清洗。

经对该汽修中心的经营者傅千里进行调查询问,该汽修中心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507L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韩语学习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