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吉安至莲花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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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吉安至莲花段
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吉安至莲花段
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吉安至莲花段起于赣粤高速公路K128公里桩附近的泰和县石头山,沿线途经泰和县石山乡,吉安县永阳镇、安塘乡、敖城镇、天河镇,永新县高桥楼镇、莲洲乡、高市乡、浬田镇、龙门镇、沙市镇、龙田乡,莲花县升坊镇、神泉乡,终止于赣湘两省交界处的界化垄,路线全长106.464公里。
1.1工程概况
工程全长106.464公里,设置桥梁8176米/32座,其中大桥(高架桥)7633米/23座、中桥543米/9座,隧道6266米/4座,其中长隧道5466米/3座,中隧道800米/1座,涵洞198道,通道190道。
设置6处互通式立交,分离式立交43座。
设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主线收费站(管理所)1处,互通收费站(管理所)5处。
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26米,
工程永久占地10449.29亩,拆迁建筑物28520.33m2。
全线挖方1418.41万m3,填方1379.07万m3,土石方经平衡调配后,需借方282.36万m3,产生弃方97.9万m3。
全线共设置取土场10处和弃渣场19处。
工程总投资52.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3309.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54%。
工程于2011年3月开工建设,2015年1月建成通车。
1.2工程变更及环境保护目标变化情况说明
●工程变更情况说明
工程变更主要包括:
⑴项目实际路线在K5+500~K10+000、K26+00~K30+250、K38+00~K97+000、K100+000~K104+000路段长约71.75km路线方案较环境阶段路线横向位移200m以上,变更路段长度占环评阶段总里程106.765km的67.2%。
⑵原环评阶段工程共设置大中桥梁42座,共4次跨越禾水河,营运期工程设置大中桥梁32座,共6次跨越禾水河,增加了跨河次数。
⑶原环评阶段共设置隧道7座,总长7910米。
工程实施后共建设隧道4座,总长6266。
经线路优化后,有3座隧道取消。
⑷原环评阶段占用土地11438.2亩,工程实施后工程占地10449.29亩,已实施工程比原环评阶段占地减少988.91亩。
⑸原环评阶段工程设置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停车区2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5处,工程实施后共设置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5处,减少了2处停车区。
同时服务区和匝道收费站的位置较原环评阶段有所调整。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变更情况说明
⑴生态环境
工程变更前后均不涉及生态敏感区。
工程占占用耕地面积较原环评阶段减少889.2亩。
原环评阶段公路沿线有2株古树,均为樟树,路线调整后公路沿线古树有1株樟树和1株三角槭。
项目工可阶段设置取土场7处、弃土场15处。
工程建设期共设置取土场10处、弃土场19处。
⑵水环境
工程变更前后均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工程沿线主要河流为禾水河,在本公路建设区域内,禾水河有2段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别为禾水永新饮用水源区以及禾水吉安县饮用水源区,对应取水口分别为永新县码头上永新水厂取水口和吉安县横江镇吉安县水厂取水口。
取水口上游桥梁距离上述2个取水口均在15km以上,不涉及水源地保护区。
原环评阶段公路共4次跨越禾水河,建成后公路共6次跨越禾水河,分别为永阳禾水河大桥、敖城禾水河大桥、高坪禾水河大桥以、上鹿禾水河大桥、车田禾水河大桥及龙田禾水河大桥。
禾水河为赣江的支流,根据江西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工程跨禾水河桥梁均涉及景观娱乐用水区,水质功能为
类。
⑶声环境
原环评阶段公路沿线两侧200m范围内受影响敏感点有29个,线路变更后现状敏感点取消19处,新增47处(包括学校1处、居民点46处)
现有高速公路两侧各200m范围内受影响敏感点57个,其中有居民点56处、学校1所。
2工程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项目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中“第十五横”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中江西省内的一段,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
项目同时是江西省2020高速公路网规划》主骨架“三纵四横”中的第三横——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江西段中的西段,项目的实施是全面落实江西高速公路网规划方案、完善全区公路网络结构的现实需要和有力措施,路线方案选择与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相协调。
项目沿线经过泰和县、吉安县、永新县、莲花县等县市境内。
路线布设充分考虑对经过区域泰和县、吉安县、永新县、莲花县等县市的长远发展,不经过上述县市规划区,同时公路兼顾对沿线县市的带动作用,不影响相关乡镇发展,路线方案与沿线县市的相关规划基本协调。
3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3.1生态
(1)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江西省生态功能区划,本工程建设区域属于禾水蜀水遂川江上游北部水质保护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禾水蜀水遂川江上游北部水质保护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生态服务功能主要为水质保护和水源涵养,其他功能还有农业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上述功能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森林植被承受压力较大,部分地区水土流失严重。
根据本工程所处生态功能区的功能来看,主要为水质保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本工程变更后,项目总占地减少了65.93hm2。
减少了对林地、耕地的占用,降低了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影响,但公路建设将侵占部分林地,跨越河流水系,可能对水源涵养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但总体而言,本工程的建设与区域生态功能、保护和发展方向间没有大的矛盾,工程建设工程中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加强了公路沿线及施工临时占地的防护和绿化,使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2)沿线生态敏感区域
吉莲高速不涉及无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或特殊生态敏感区。
(3)陆生植被及植物资源现状
①评价区内有种子植物41科、105属、213种(其中裸子植物3科、4属、5种,被子植物38科、101属、208种),分别占江西植物总科数的27.2%,总属数的13.1%,总种数的6.9%。
②按照《中国植被区划》,公路沿线所经区域植被区划属中国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域、东部(湿润)常绿阔叶林亚区域、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地带、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南部亚热带、吉泰盆地丘陵森林亚区。
此亚区内植被多为次生植被,组成树种有马尾松、湿地松、油茶、油桐、樟树、木荷、算盘子、荚蒾、金樱子等,其中油茶、湿地松、油桐和大部分马尾松为人工栽培植被。
地带性森林植被为常绿阔叶林,组成种类以甜槠、栲树、青冈、罗浮栲、黄杞、木荷、樟树、红楠、茶梨、猴欢喜、杜英、薯豆为代表。
经济林以油茶为主,次为油桐、茶树、果树及桑树等。
林产品除杉木、马尾松、毛竹之外,还有樟木、拟赤杨等。
林副产品有松脂、香菇,药材有薄荷、车前等。
评价区沿线自然植被可分为4级,8种植被型、29群系。
③评价区公路评价范围内发现古树樟树和三角槭2种,共2株。
公路沿线除樟树外,未见其他国家级保护植物,也无当地特有野生植物,较大的樟树主要分布于村落边,无天然集中分布。
(4)陆生脊椎动物资源现状
①两栖类动物现状
评价范围之内的两栖动物有2目7科20种。
种群数量以中华蟾蜍、黑斑蛙、泽蛙最多,主要栖息于农田、溪流、水渠附近的近水草丛中,属于静水型两栖类。
评价区内无国家重点保护种类;江西省级重点保护的是东方蝾螈和黑斑蛙。
②爬行类动物现状
工程评价区动物有2目5科23种。
有2种省级保护蛇类;无国家重点保护爬行动物。
最常见的有乌梢蛇、赤链蛇、王锦蛇,其余种类数量少。
③鸟类现状
评价区鸟类有60种,隶属于12目23科。
属于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种,江西省级重点保护的有23种。
区系成分:
60种鸟中,属于东洋界分布的种类有31种,占51.67%;属于古北界分布的种类有7种,占11.67%;广泛分布的种类有22种,占36.67%。
东洋界鸟种占优势,这与评价区处在中亚热带北部的地理区位和以针叶林为主的低山丘陵缺乏生境的特异性和多样性相一致。
④兽类现状评价
评价区兽类有7目12科16种。
属于国家II级重点保护动物有穿山甲、水獭2种,省级重点保护有貉、黄鼬、小麂,共3种。
数量多的有华南兔、野猪、褐家鼠等;数量较多的有鼬獾、黄麂等。
⑤珍稀濒危动物评价
评价范围内陆生脊椎动物中,没有国家
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国家
级保护野生动物有6种:
鸢、红隼、燕隼、斑头鸺鹠、穿山甲和水獭。
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共29种,其中两栖类1种、蛇类2种,鸟类23种,兽类3种。
评价范围内没有这些保护动物的集中分布地和栖息地,因此,工程建设对这些动物种群影响不大。
(5)水生生物资源现状
①浮游植物资源评价
评价区浮游生物共有8门47种,硅藻门30种,绿藻门10种,蓝藻门1种,金藻门2种,裸藻门1种,甲藻门1种,黄藻门1种,隐藻门1种;评价区浮游生物种类组成特点是以硅藻为主,其次是绿藻和隐藻,在生物量上以硅藻占优势。
符合禾水河的水质特征。
②浮游动物资源与评价
浮游动物中,轮虫的种类在四类浮游动物中最为丰富,种数在90种左右,占总种数的60%以上,优势种为龟甲轮属、臂尾轮属和异尾轮属的种类。
③底栖动物资源现状评价
评价区底栖动物共采集到24种,分别隶属于2门、3纲、11科。
其中绝大多数种类为软体动物,共20种,占底栖动物总数的83.33%;节肢动物仅4种,占16.67%。
评价区底栖动物种类组成特点是个体数以软体动物中的铜锈环棱螺、耳河螺、多瘤短沟蜷、河蚬、圆顶珠蚌居多。
⑤鱼类资源现状评价
评价区有鱼类37种,隶属于5目8科。
其中以鲤科鱼类为主,占总数的55.26%。
其中半洄游性鱼类有草鱼、青鱼、鲢鱼、鳙鱼和黄尾鲴等5种;常见鱼类有草鱼、马口鱼、宽鳍鱲、赤眼鳟、中华鰟鮍、鲤鱼、鲫鱼、泥鳅、黄颡鱼等11种。
评价范围所经河流主要为禾水河。
公路全线共6次跨越禾水河,根据历年水生生物和当地渔业部门咨询的结果,评价范围河段内没有集中的鱼类产卵场分布,也未发现有大型的鱼类索饵场和鱼类越冬场分布。
现阶段公路所在区域生态功能区划与沿线生态敏感区与原环评阶段相同,沿线植被类型与生境与原环评阶段线路相似,植物、动物和水生生物种类基本相同。
3.2声环境
根据沿线有代表性13个环境敏感点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根据监测结果,西坑、田心村、张家屋、畔头等4个敏感点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
包茶、江口新城、答桥、芳井村、天河村、肖家、洲上后排、永新县莲州中学、萧水后排等9个敏感点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根据对沿线声屏障降噪效果分析,在目前车流量的情况下,声屏障降噪量为2.0~5.3dB(A)。
3.3水环境
⑴地表水环境
通过对公路桥梁跨越处的禾水河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禾水河水质现状良好,各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⑵地下水环境
通过对公路2处服务区处地下水水质监测表明:
2处地下水中pH值、氯化物、、总硬度、氨氮、石油类、总大肠菌群6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
⑶服务设施排水
评价期间对敖城收费站管理所和永新服务区排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敖城收费站管理所排水能够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永新服务区排水中子pH值、总磷、化学需氧量、石油类能够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氨氮有所超标,超标3.37-3.59倍,氨氮超标原因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时间较短,且服务区污水发生量较少,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所致,建议各服务设施管理人员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保证各污水处理设施良好运行,以使各污水处理设备排水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根据本次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公路跨越的禾水河pH值、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NH3-N、石油类共5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3.4环境空气
敖城收费站管理所和莲花收费站管理所2个监测点的PM10、NO2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拟建公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1生态
(1)对植被及陆生植物的影响
与原环评阶段相比,公路总占地面积和占用林地、耕地的面积有所减少,植被类型与动植物种类与原环评阶段基本不变,对生态的影响略小于原环评阶段。
工程占地将对评价区内植被造成一定影响。
吉莲高速公路占地永久占地总面积696.62hm2,工程占地类型中以暖性针叶林为主,占总占地面积的56.60%。
自然植被中主要是以马尾松林为主的暖性针叶林,经济林也占有一定比例。
与原环评线路的占地类型相比,永久占地总面积减少了65.93hm2。
原环评线路占用土地类型主要为林地为415.2hm2,比例约为44.39%,实际占用林地约为394.3hm2,减少了20.9hm2,实际占用耕地的面积为219.02hm2,比原环评线路减少了59.3hm2。
吉莲高速公路永久占地导致生物量损失约3.18511万t,其中性针叶林的生物量损失最大,为29347.75t,占总损失生物量的92.14%,而水体中生物量的损失量最少,为20.9t,仅占总损失生物量的0.07%。
吉莲高速公路建设后,除公路路面、建筑物及硬化防护措施外,对路基边坡、中央分隔带、互通立交区域、沿线设施区域、临时工程区域等用地,都将进行植被恢复。
通过植被恢复措施,因工程永久占地损失的生物量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
公路绿化效果有一个逐步变好的过程,随着营运后会植被的逐步恢复,工程对区域植被生物量的损失程度会逐渐降低,其影响程度是能够承受的。
项目评价区内的物种多为常见种和广布种,仅有国家II级重点保护植物樟树,没有狭域分布种和地区特有种。
江西是我国樟树分布中心之一。
沿线可见天然更新的幼樟树和樟树绿化苗木,但较大的樟树皆分布于村落边。
施工期采取了护栏等保护措施避免作业活动的对大樟树的影响。
公路为线状结构,宽度不是很大,几乎不会对植物种子的散布造成影响,因而在运营期间不会影响公路沿线的植物的生殖与更新。
总之,吉莲公路的建设和运营不会使沿线植物多样性组成情况产生明显的改变,也不会使某种植物灭绝,不会从根本上改变某种植物的遗传结构、空间分布格局和种群更新。
项目评价区内共发现古树2株,位于K5+600处的1株樟树,离公路中心线距离超过50m;位于K31+000处的1株三角槭,离公路中心线距离小于50m。
工程施工阶段注意了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在K31+000路段通过收缩边坡,对沿线古树进行了避让,公路不会对其造成直接影响,间接影响主要来自于公路运营期间汽车尾气、道路扬尘及可能存在的交通事故对其造成的影响。
另外公路修建在沿线形成的裸地有可能形成外来物种的入侵近道,使其最先侵入并形成单优种群落,影响植物群落的自然演替,降低了区域的生物多样性。
目前,公路沿线未发现有外来物种入侵现象,但对于可能存在的外来种入侵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2)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施工期间,公路建设对两栖动物和爬行动物的活动有一定的影响,会迫使它们迁移到非施工区,但对其生存不会造成威胁。
鸟类和兽类受施工噪声干扰将被迫离开原来的领域,当临时征地区域的植被恢复后,它们仍可回到原来的领域。
营运期交通噪声和夜间车辆行驶时灯光对动物的活动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主要是造成公路两侧区域动物活动范围缩小,并向附近地区转移,但影响较小。
对评价范围陆生动物而言,工程占地将减少动物的生境,评价范围陆生动物在公路两侧主要以个体形式存在,且栖息生境较广,受公路施工、营运影响可以迁移到附近栖息地,公路建设对其影响程度有限。
(3)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高速公路运行期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水环境的污染。
项目运行期间,污染物随路面径流而进入禾水河等水体,但由于路面径流已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采用了相应的工程措施,如排水沟等,路面径流通过排水沟,水中的悬浮物、泥沙等经过降解或沉积,其浓度对河流水体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目前的水质类别,跨越主要水体的桥梁均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项目运行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很小。
营运期公路服务设施各类废水均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且不直接进入公路沿线水体,对上述河流或湖泊鱼类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4)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公路沿线地区农业土地开发历史悠久,土地利用率较高。
吉莲高速公路永久性占用耕地面积219.02hm2,较原环评阶段减少了59.3hm2,从工程占用耕地的绝对数量上来看,工程建设对沿线的农业生产存在一定的影响。
公路工程永久占地导致的年粮食损失为1524.9吨,被占用耕地丧失了原有的农业产出能力,从而对当地农民的农业收入有一定影响。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公路养护单位应增强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意识,根据《公路法》的规定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水土地保持工作。
对公路用地范围内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易发路段,应采取生物、工程等综合措施,做好防护工作。
同时,要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内边坡、荒地的植被防护和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
②按公路景观绿化设计的要求,继续完成公路边坡、中央隔离带、互通立交区以及服务区等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等目的。
③对于边坡、取土场和弃土场、施工便道、隧道口等植被尚未完全恢复的地方,加快植树种草工作,尽快使植被得以恢复。
④进行植被恢复时,只能使用当地乡土植物,禁止使用任何外来物种。
⑤过水涵洞及通道应及时清除积水、清淤,以保障灌溉水系的通畅及周边居民通行。
对防护工程和绿化工程进行养护。
4.2声环境
(1)江西省吉安市环境监测站在监测期间,记录了该高速公路车流量,目前泰和枢纽互通(K0+000)~吉安西互通(K9+250)、永新互通(K56+967)~永新西互通(K76+200)、莲花互通(K96+078.861)~界化垄(终点K106+464)车流量分别为4380pcu/d、3387pcu/d、2970pcu/d,为工程营运近期设计车流量的33.0%~51.6%、中期设计车流量的19.9%~31.2%。
(2)建设单位对蒋坊、西边村、田心村等40处声环境敏感点设置声屏障,共长7340延米。
全全线声屏障材质主要为镀锌钢复合材料。
从24小时噪声监测记录的车流量结果看,噪声值与车流量之间有较好的相关性,K60+000(岭富村附近)路肩处昼间噪声为55.7dB~62.6dB,夜间噪声为53.6dB~56.8dB,夜间噪声超出4a类区标准限值,该监测点全天噪声峰值出现在17:
00~19:
00。
(3)评价范围内有57个敏感点,其中位于4a类区有32处(其中4a类区后排房屋为2类区),位于2类区有25处。
本次评价根据营运中期设计车流量对沿线敏感点交通噪声进行了预测分析,预测结果表明:
⑴营运近期
同时执行4a、2类标准的32处敏感点中,4a类标准区域,昼间均达标,夜间23处超标,超标0.1~4.3dB(A),最大值出现在溶田,超标影响人口655人/131户;2类标准区域,昼间1处超标,超标0.5dB(A),最大值出现在栗溪村
(1),夜间31处超标,超标0.4~4.8dB(A),最大值出现在栗溪村
(1),超标影响人口3420人/684户。
执行2类区标准的25处敏感点中(其中学校1处),昼间均达标,夜间10处超标(学校1处),超标0.2~4.0dB(A),影响人口560人/112户。
营运近期噪声预测采用的是目前实际的车流量,该车流量占营运近期交通量的67.2%,通过现场监测,沿线敏感点噪声监测值均未超标。
建设单位已对40处敏感点设置了声屏障,在现有交通量下,声屏障可降噪2.0~5.3dB(A),实际声环境质量优于营运近期预测结果。
⑵营运中期
同时执行4a、2类标准的32处敏感点中,4a类标准区域,昼间均达标,夜间31处超标,超标1.2~8.5dB(A),最大值出现在溶田,超标影响人口970人/194户;2类标准区域,昼间28处超标,超标0.3~3.9dB(A),最大值出现在栗溪村
(1),夜间均超标,超标1.2~7.9dB(A),最大值出现在栗溪村
(1),超标影响人口3465人/693户。
执行2类区标准的25处敏感点中(其中学校1处),昼间9处超标,超标0.6~3.1dB(A),夜间22处超标(学校1处),超标0.4~7.3dB(A),影响人口1035人/207户。
(6)噪声防护措施
①营运中期(2022)有54个敏感点(53个居民点和1所学校)噪声超标,在42处敏感点设置声屏障8500m,费用约2550万元,在26处敏感点设置通风隔声窗,费用约201万,预留100万元噪声防护费用,噪声防治费用总计2851万元。
公路沿线部分敏感点营运远期预测噪声超标,届时应根据车流量的递增情况,经实地监测后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治理费用由公路营运者承担。
②执行噪声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确实需要调整或补充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
③通过加强交通管理,可有效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限制性能差的车辆上路,规定车辆经过城镇及学校敏感点附近路段禁止鸣笛,并经常养护公路路面,保证平整度。
4.3社会环境影响
⑴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以及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主要承担区域间、省际间以及大中城市间的快速客货运输,在线路布设上均考虑了对所经县市城市规划区的避让,路线走向基本是在各县的乡村地带布线,与各县城市规划区不产生冲突。
公路与项目直接影响区内的各县城市规划区的距离均在2公里以上。
对乡、镇区采用“远而不离,近而不入”的原则,走乡镇规划区的外缘。
确定的路线走向距镇区外缘(天河镇、敖城镇)最近距离约700~800m,其它城镇距离一般均在1500m以上,路线总体走向符合沿线乡镇发展规划。
⑵本项目造成沿线农村各乡镇人均耕地面积下降幅度在0.12~4.21%之间,其中造成莲洲乡和台岭乡人均耕地面积下降较多。
这将会给沿线农业生产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农民的收入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农村富余劳动力会进一步增加。
本工程除在设计施工中应重视减少占地和加强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外,当地各县国土资源部门也应充分利用本项目建设所缴纳的土地开垦费开发土地资源,维持区域耕地数量平衡,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占用耕地的不利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得到缓解。
⑶原环评阶段工程拆迁房屋面积88290m2,受影响户数410户,工程实施后拆迁房屋面积28520.33m2,受影响户数190户,通过路线优化调整,减少了房屋拆迁面积和受影响户数,根据现场调查,拆迁的主要是沿线农民的房屋,拆迁户大多在本村就近安置。
目前项目拆迁安置均已完成。
⑷施工期未发现公路压覆矿产资源,未破坏沿线矿产资源。
⑸项目施工中,路线方案、互通、取土场和弃土区布设均未对沿线县、市、省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产生不利影响。
4.4水环境
(1)公路建成营运后,随着交通量逐年加大,沉落在路面上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物、车辆油类以及散落在路面上的其他有害物质也会逐年增加。
上述污染物一旦随降水径流进入水体,对水体的水质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等沿线交通工程设施的生产和生活污水排放也会对局部水体造成污染。
(2)公路主要桥梁日最大桥面径流量在562-1341m3之间。
在实际降雨过程中,其通过路面横坡自然散排、漫流到排水沟或边沟中,或通过边坡急流槽集中排入排水沟的过程伴随着河水稀释、泥沙对污染物的吸附、泥沙沉降等各种作用,路、桥面径流中污染物到达水体时浓度已经大大降低。
建设单位已在跨禾水河等5座桥梁两端设置污水收集设施和事故池,桥面径流经沉淀后才排入水体,避免了桥面径流直接排入水体,同时,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时,泄漏的危险化学品收集在事故池中,可减少因发生危险品泄漏而对大桥所跨越水体产生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