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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理论知识总知识

特殊教育学理论总知识

特殊教育学——特殊教育的概念

一.特殊教育与特殊教育学概念

特殊教育,是根据特殊儿童的身心特点和教育需要,采用一般或特殊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受教育者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培养良好的品德,增强他们适应能力的一种教育。

特殊教育是整个社会教育活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特殊教育学则是研究特殊教育现象和内在规律的科学。

 

二、特殊教育的对象

    学术界一般都是从概念性和操作性标准两个方面着手,根据统计、医学和社会常模等三个不同的维度来区分特殊儿童与正常儿童。

广义的特教概念认为,特殊教育的对象包括三类儿童:

   第一类是残疾儿童,其中包括盲、聋等感官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病残和多重残疾等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

    第二类是问题儿童,包括学习问题、行为问题、情绪问题等不同类型的问题;

   第三类是超常儿童,包括有超常智力、能力和资赋优异的天才儿童。

狭义的特教概念,只把残疾儿童,甚至于将残疾儿童中的一部分如盲、聋、弱智等列入特殊教育的范围。

  三、特殊教育的意义

(一)发展特殊教育,能更好地体现教育平等的权利

(二)发展特殊教育,能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三)发展特殊教育,能使残疾儿童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四)发展特殊教育,能更好地对儿童实行因材施教

(五)发展特殊教育,有利于提高教育的整体水平

四、特殊教育的学科基础

(一)普通教育学

(二)心理学(三)医 学(四)社会学

第二节特殊儿童的分类

一、残疾儿童

(一)感官残疾儿童

(二)肢体残疾儿童(三)语言残疾儿童

(四)病弱与多重障碍儿童(五)智力障碍儿童

 

1990年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将残疾人分为八类:

    视力残疾听力残疾 言语残疾智力残疾

    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其它残疾

 二、问题儿童

(一)学习障碍儿童

(二)社会行为障碍儿童(三)情绪障碍儿童

(四)自闭症(五)孤儿和寄养儿童

三、超常儿童

    也称资质优异儿童或天才儿童,他们的主要特点是有高于常人的智商,有较高的领悟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或某一方面的特殊才能。

 

标签的优劣

   优:

标签旨在诊断所需的特定处置为何;标签可增进非障碍者采取保护性的行为反应,以保护障碍同伴;标签便于研究人员沟通研究中的发现;特殊教育所需经费有赖特殊学生的分类;标签便于特定的团体推动特殊计划或制定法律及政策;标签可彰显特殊儿童的需要,使大众易于看到这些人的需要。

   劣:

标签常令人注意到儿童的缺陷;标签使他人产生负面的态度反应;标签造成他人对特殊儿童行为表现的偏见;标签使人产生不当的自我概念;标签结果使同仁拒绝他们;一旦接受标签,学生心理将受到永久的创伤;标签使他们成为少数的族群,受到另眼看待;错误诊断时有发生,标签有其潜在的危险性。

建议:

诊断要审慎和有根据;尽可能选用比较中性的名称;限制它的消极影响;认识分类和标签的有限作用,满足学生的特殊需要比分类和标签更为重要;防止标签的“自证预言”作用和教师因分类标签而产生偏见或作为放弃教育的借口。

特殊教育学——教育原则与教育过程

特殊教育的原则

一、早期教育原则

    早期教育原则认为,应尽早地抓住时机,对特殊儿童进行早期诊断、早期教育和早期训练。

 二、补偿教育原则

   补偿教育原则认为,特殊教育过程中,要针对特殊儿童不同的身心特点,尽量用健全器官来代替受损器官的组织功能,充分地发挥儿童内在的潜能,增加特殊儿童的适应能力。

三、个别化教育原则

    个别化教育原则认为,要根据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的具体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制定个别化的教育与训练方案,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四、系统教育原则

   系统教育原则认为,特殊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

特殊教育应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从医疗养护、教育训练、就业培训三个方面,不断地巩固和发展学前教育、学校教育、成人教育的成果,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训练效果。

特殊教育的过程

   一、预防

  

(1)普遍地开展婚前教育,使青年男女充分地认识到结婚、生育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有关婚后生活的常识;

  

(2)广泛开展有关优生优育的知识宣传,禁止近亲结婚,大力提倡婚前检查,对有遗传疾病的夫妇提供咨询和帮助;

   (3)加强孕妇产前检查,采取相应的方法来减少残疾儿童的出生率;

   (4)加强孕妇产后的医疗保健工作,防止疾病感染,大力宣传儿童保健,加强儿童计划免疫,减少幼儿的致残性疾病。

 二、诊断

    教育诊断,也就是施教前的教育评估与鉴定。

教育诊断是特殊教育实施过程中的首要环节。

    我国特殊儿童的教育诊断多由区、县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定期开展工作。

 三、教育与训练

    教育训练是特殊儿童在一定的教育环境下,接受指导,逐渐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增加知识,提高适应能力,发展技能技巧的过程。

教育训练过程是特殊教育全过程的核心部分。

 四、就业培训

为了使特殊儿童,尤其是使残疾儿童,能够成为既有生活自理能力又能为社会做出一定贡献的自食其力的公民,在特殊教育中开设劳动技术课,发展中等技术教育、职业教育,培养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才,切实解决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将来的劳动就业问题是特殊教育的又一重要环节。

特殊教育学—— 国外特殊教育的产生和发展

特殊教育起源于欧洲,决不是偶然的。

一方面,当时欧洲的生产力水平在世界上占有领先地位;另一方面,文艺复兴运动之后,欧洲盛行人道主义。

一些富有同情心的教师、医生、牧师在开创欧洲特殊教育方面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1760年,法国人莱佩在巴黎创办了第一所聋校,公开招收聋哑学生,为世界特殊教育的发展揭开了序幕。

   1784年,法国人霍维在巴黎建立了第一所盲校,该校采用了凸字触摸盲文教学法来进行教学。

   1834年,这种凸字教学法经过布莱尔的改进,成为点字触摸文字,从而大大地推动了盲教育的发展。

  智障儿童的教育起源于1799年

   1874年,穆瑞借用长老会在北京甘雨胡同的房舍,创办了“瞽叟通文馆”(现北京市盲人学校)。

   1887年,美国基督教长老会的传教士查理·米尔斯夫妇在山东登州(今蓬莱县)创建了中国第一所聋哑学校“启喑学馆”(现烟台市聋哑中心学校).

    1916年,实业家张謇在江苏南通创办了南通盲哑学校(现南通市聋哑学校和南通市盲童学校),这是中国人自办的最早的特殊学校之一。

我国最早提出办特殊教育学校的是天平天过运动后期重要领导人之一的干王洪仁玕

特殊教育学——世界特殊教育发展的特点与趋势

一、特殊教育观念的变化

   特殊教育起源于欧洲,盛行在美洲,与18世纪高涨的社会生产力和人道主义精神有密切关系。

由于欧洲的人道主义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所以最早创办特殊学校的多是一些富有同情心的牧师、医生和教师。

但是,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特殊教育的迅速发展主要是受人本主义和教育民主化思想的影响。

 二、特殊教育范围的扩大

   世界各国的特殊教育都是从发展盲、聋、哑教育起步,然后逐渐发展到弱智教育和其他特殊儿童的教育。

  三、政府的直接干预和特殊教育立法

   许多国家特殊教育的兴起都是发自于民间,但政府的干预和宏观调控对促进特殊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政府的直接干预和宏观调控主要表现在一系列教育法规、特殊教育法案的制定与不断修订。

 四、特殊教育的一体化

80年代以来,世界特殊教育明显地向三个一体化的方向发展。

一是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一体化;

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一体化的思想经历了“反标签化运动”,“残疾人权利运动”,“回归主流运动”三个发展阶段,目前,已成为许多国家特殊教育立法的主导思想之一和发展特殊教育的指导思想。

回归主流运动

   回归主流是与特殊教育普通化相呼应的一种教育思想。

所谓回归主流就是尽量将残疾儿童放回到普通学校、普通班接受教育,使他们更好地适应正常的生活。

目前“回归主流”已成为教育界人所共识的概念。

 到目前为止,回归主流是世界特殊教育发展的主流和方向。

但各国由于基础文明的水平不同,实行情况也不一样,尤其是涉及一些很具体的教育、教学问题时,如影响上课纪律、教学质量、增加办学经费等一系列具体的现实问题时,看法也不一致。

如何正确理解和实行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一体化,还需要进一步地探讨。

  全纳性教育是在“回归主流”基础上的又一更高层次的特殊教育新概念,

从“特殊教育”,到“全纳性教育”,特殊教育的对象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

二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一体化;

三是医疗康复、教育训练与社会就业的一体化。

 

(二)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一体化

   特殊教育是一个涉及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系统工程。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一体化是80年代以来世界特殊教育发展的特点之一。

它充分地体现出特殊教育中的早期教育原则和协同教育原则

 (三)医疗养护、教育训练、劳动就业的一体化

   把医疗养护、教育训练、劳动就业三者密切地结合起来,保持残疾儿童的身心健康,使他们掌握一定的知识,具备从事某一适合他们身心特点的职业能力,成为一个残而不废的能为社会作出一定贡献的公民。

  

五、科学技术的发展给残疾人提供的帮助

   现代科学的发展给特殊教育领域带来了很大的变化。

自然科学,特别是医学解剖学和技术科学的发展,帮助我们对特殊儿童的残疾和生理缺陷有了科学的理解。

科学技术的发展给残疾人的生活、学习和缺陷补偿提供了帮助。

 六、国际合作日益加强

   国际社会的参与首先是通过协商建立某种公约,发表共同宣言。

   其次,就是在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协助下,对发展中国家提供一定的援助,帮助这些国家建立特殊教育机构,培训专业人员,开展一些跨文化、跨地区的合作研究。

特殊教育学——特殊教育体系模式

一、特殊儿童的早期教育

   1、概念

      特殊儿童早期教育主要指对学龄前缺陷儿童提供治疗、补偿性教育和功能康复训练,使残障儿童在学前期能与普通儿童一样,得到体、智、德、美的全面发展和对特殊教育需要的满足,是特殊教育体系的基础。

广义的早期教育主张及早地(从出生到入小学前)对儿童进行教育和培养。

2、教学形式

    由受过培训的家长或巡回教师在幼儿家庭中进行辅导和训练;

    在普通幼儿园附设特殊幼儿班;

    在特殊学校,如条件较好的盲校、聋校开设特殊幼儿班;

    成立以检查、鉴定为主的培训中心、康复中心、测查中心,协同多方面专业人士对特殊儿童进行早期教育;

    专门的特殊儿童幼儿园。

   3、现状介绍

    新的教育理念—早期融合教育,要求打破以往的隔离式教育,在正常学习环境中接纳特殊儿童。

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学前教育逐渐向一体化方向发展。

所谓一体化教育,就是在同一个教育机构或教育环境中,对正常儿童和特殊儿童共同进行的教育。

    这种教育一方面提供适应正常儿童和特殊儿童需要的共同性教育,另一方面则为特殊儿童提供满足他们特殊需要的支持和帮助。

       

二、特殊儿童基础教育

   1、定义

    基础教育是对受教育者实施最初阶段的文化科学知识教育。

    基础教育的年限,多是指小学和初中阶段。

《义务教育法》规定,中国的基础教育就是指从小学到初中的九年义务制教育。

    从另一种角度来看,所谓基础教育是指为今后的专业教育、职业教育打好基础的教育阶段。

它是与高等教育、专业教育、职业教育相对而言的教育。

因此,有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把高中教育也列入基础教育的范畴。

   2、特殊儿童接受基础教育的途径

    在普通学校就学,利用普通学校的资源教室接受特殊教育方面的辅助和帮助;

    在普通学校的特殊班中学习;

    在各种形式的特殊学校就读;

    在专为残疾儿童开设的职业学校学习,着重培养劳动就业能力。

 

三、残疾青年的高等教育

   1、残疾青年的自身愿望

    随着教育民主化思想的发展,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残疾人越来越强烈地要求接受高等教育。

   2、法律规定

    《残疾人保障法》:

高等院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能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3、形式(途径)

    考入专门为残疾青年举办的高等特殊教育院校(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或专门为残疾青年人开设的系或专业(山东滨州医学院医疗二系)

    通过高考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合适的专业中接受高等教育;

    通过国家认可的夜大、电大、函大、自学考试等方式学习高等教育课程,经过统一考试获得合格的大专或本科学历。

    更高层次的硕士、博士教育,在我国仍属罕见

特殊教育学——特殊儿童早期教育的模式

特殊儿童的早期教育是指特殊儿童的婴儿教育和幼儿教育。

婴、幼儿时期是儿童身心迅速发展的阶段,对不同类型的特殊儿童来讲,早期教育有不同的意义和内容

    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是通过早期诊断来进行早期的抢救、干预和补偿,最大限度地减少损伤和恢复损伤器官的功能;

    天资优异儿童的早期教育是强调早期的智力开发和启蒙;

    问题儿童的早期教育旨在进行早期干预和防治。

   特殊儿童早期教育多和医疗养护结合起来,其主要的教育模式:

   

(1)家庭教育模式    

    家庭教育模式是将家庭作为教育基地,由接受过最基本训练的特殊儿童的父母来承担主要教育任务的一种教育模式。

    优点:

保持儿童情绪的稳定,促进积极行为的巩固;容易密切亲子关系,对自己的子女提出适当的期望值;全体家庭成员都有参与的机会;比较经济。

    缺点:

家长缺乏系统的特殊教育知识,影响教育的效果;儿童长期生活在小圈子里,有碍其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没有参照对比,家长不易发现儿童的进步;家长互不见面,影响家长间的交流;教养态度不同,教育效果也不同。

       

 

   

(2)训练中心模式  

    训练中心一般是按地域由政府或民间集资建造,有固定的活动场所、专职或兼职的特殊教育专业人员以及比较齐全的特殊教育设备。

    优点:

集中了特殊教育专家,教育效果更为理想;教育设备齐全;专家可解答疑题,家长可以交流;有助于发展特殊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交往能力。

    缺点:

费用高;距离远;居住分散,交通不便。

 (3)综合训练模(4)医疗康复模式等(5)这些早期教育的模式也可以交叉使用。

特殊教育学——特殊儿童学校教育的模式

一、资源教室模式

   资源教室模式是回归主流运动中一种比较有效的教育模式,那些被安置到普通班学习的特殊儿童用部分时间到资源教室接受补救或强化的特殊教育。

即由资源教师为障碍儿童提供直接服务和由资源教师与普通教师合作为障碍学生提供间接服务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资源教室是对轻、中度障碍儿童较为常用的安置方式。

    哈里斯和斯库兹将其定义为“由资源教师为障碍儿童提供直接服务和由资源教师与普通教师合作为障碍学生提供间接服务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一)资源的功能

   1、“资源”代表充分运用教学资源

   2、资源教室是学校的教学资源中心

   3、资源教师本身是学校的资源人士

 

   

(二)资源教室方案的特点(性质)

    支持性(有助于回到普通班学习);

   个别性(以个别需要为主);

   统合性(以学生的整体发展为主;制定计划是多方人员协商);

    暂时性(到资源教室的学习是暂时的)

   (三)资源教室方案的功能

    1、评量

    2、教学

   资源教室教学辅导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基础学科;语言沟通技能;社会与情感发展。

   3、咨询

   为普通教师与特殊儿童的家长提供咨询。

   4、在职训练

   帮助普通教师接除专业障碍。

 

   (四)资源教室方案的类型

    1、直接服务模式:

以辅助教学为核心。

形式有个别教导形式、资源专家形式、辅助教师形式和巡回教师形式。

    2、间接服务模式:

一般称为咨询教师的模式,其主要的目的是透过具有高度专业训练的教学专家,为普通班教师提供咨询与在职训练,期望能提高普通班教师处理特殊学习或行为问题的能力。

形式有无拒绝形式、失败—救援形式、诊疗教师形式。

 

   (五)资源教室的实施

   资源教室 

   面积比一般的教室要大一些,根据需要隔成几个教学角

   配置教学的基本设备,如黑板、桌椅

   配置专为特殊教育服务的专用设备

   资源教室由专人管理,通过课表安排不同类型的特殊儿童来此接受特殊教育

 

   资源教师

    在资源教室模式中,资源教师是教学方案的主要实施者,也是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沟通的桥梁,负责对特殊儿童进行个别辅导、补救教学,对普通班教师和家长提供咨询与支援服务。

 

   1.建立、实施与协调全校特殊学生的转介与鉴定工作;

    2.负责制定、检查与协调本校特殊教育的有关规定的实施;

   3.评估、获取、运用并解释各种诊断工具与策略;

   4.普通班教师、家长一起编拟个别教育计划,并对其执行效果进行评估;

   5.为特殊学生提供直接教学;

   6.与普通班教师共同研究特殊学生在普通班的学习障碍和行为问题;

   7.与特殊学生家长一起商量学生的学习进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措施及如何相互支援的方式;

   8.与可能为特殊学生及家庭提供服务与协助的社区、学校、医院等有关机构保持联系;

   9.从各方面获取为特殊学生可能提供服务的各项支援的信息,并尽力在必要时利用之;

  10.为本校教师、行政管理者和家长提供特殊学生所需要的在职专业培训。

 

    (六)应用

   目前,在一些特殊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资源教室模式是广泛运用的特殊教育模式。

有的学校还利用资源教室进行特殊儿童的评估鉴定工作和帮助儿童的家长掌握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二、特殊教育班模式

    1、概念

    是指残疾少年、儿童可作为普通小学或中学的学生,固定在某一个小学或中学中同年级的某一个班,作为这个班的一名成员,参加这个班的集体活动和某些科目的学习。

但某些科目的学习必须到学校所设立的特殊教育班去,由特殊教育班的老师讲授这些知识。

 

   2、实施

   通常由10~15个学生组成

   特殊教育班的教师必须受过特殊教育专业训练

   特殊教育班的教学多采用个别教学的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

 

   3、优点

   残疾儿童、少年增加了与正常儿童、少年的日常交往,有利于互相了解

   教师可以进行有效的个别教学

   为残疾儿童、少年创造了适合他们的学习环境和可以达到最大可能发展的环境

   有利于全校同学正确地认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为特殊教育学的研究提供了场所。

 

    三、特殊教育学校模式

   1、对象:

不同类型的特殊儿童,尤其是较严重的残疾儿童。

   2、形式:

有半日制、全日制、寄宿制等多种形式。

   3、配备:

经过系统培训的特殊教育师资;比较齐全的教学设施,适合重度残疾儿童的教育。

   4、不足:

由于学生长期生活与学习在相对隔离的环境中,有碍他们的社会化和正常化,毕业后,很难适应社会生活和与普通人进行交往。

 

    四、一体化、全纳和随班就读模式

    

(一)一体化、全纳教育

   一体化教育模式改变了以往将特殊儿童隔离在特殊学校或特殊班的教育形式。

   全纳学校要兼顾学生之间的不同需要,顺应不同的学习类型和学习速度,通过适宜的课程、学校组织、教学策略、资源利用即社区合作,确保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质量。

 

    

(二)随班就读

    1、定义

   随班就读是在普通教育机构中对特殊学生实施教育的一种形式。

教师们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给予特别的教学和辅导,使他们学有所得,与大多数同龄同学一起成长。

随班就读是我国特殊教育的重要办学形式。

 

    2、目的和任务

    目的:

是特殊儿童少年在最少限制的环境中接受教育,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的劳动技能,并使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发展,为今后自立、平等的参与社会生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基础。

   任务:

一方面是对随班就读的学生进行与普通教育一致的基本要求的教育,另一方面又要针对特殊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提供特别设计的教育方案和服务,以实现康复、补偿以及潜能和人格的充分发展。

 

   3、作用   

   投资少,见效快,有利于普及残疾儿童教育;

   体现了“一体化”教育;

   引导现有学校迈向全纳性教育的一种策略。

 

   4、对象

   残疾儿童少年(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

   暂时不具备筛查、鉴定条件的农村地区,但被怀疑有智力问题的学生;

   地方政府文件规定的对象  上海市规定了8类特殊儿童为随班就读对象:

低视力、重听、轻度智力障碍、肢体残疾、学习障碍、言语和语言障碍、情绪和行为障碍、病孩;

    一般这些对象来自未入学的适龄特殊儿童、经过一段时间的特殊教育后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和以近中小学的各类轻度残疾儿童和学习有困难的儿童。

 

    5、随班就读学生的入学考虑

   父母或儿童监护人同意;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残余能力;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交往能力;社会成熟性;其他。

 

    6、随班就读学生的安置

    每班1-2人,最多不超过3人

    原则:

就近入学;区(县)教育部门负责规划;学校接收服务区的儿童入学;撤除随班就读的资格;改选适合的安置。

 

   7、随班就读成功的关键

   教师      

   随班就读学生应以注册班级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主要责任。

有特殊教育教师或专业人员参与的各自承担规定的责任。

目前,在普通学校里即使开展了随班就读工作的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还很少。

   管理      

    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

指导本地区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特殊儿童的鉴定;提出特殊教育资源合理利用和调配的建议;为基层学校提供巡回指导以及提供部分师资培训、情报信息、家长学校指导等服务。

 

    五职业教育模式

    职业教育是贯穿特殊儿童学校教育全过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少年期和青年期特殊教育的目标和方向。

    这种定向型的职业训练一般由学校和社会来共同承担。

    职业教育的模式是从职业训练入手来发展青少年的智力和体力,增强他们对社会的适应性,使之掌握一门或几门劳动技能并达到社会就业的水平。

特殊教育学——特殊教育评估的目的与类型

一、评估的目的

1、筛选与鉴定

2、决定当前的能力水准与教育需要

3、决定适当的教育安置

4、决定适当的教育计划

 

 二、评估的类型

   

(一)诊断性评估

      是进行教育鉴定与诊断的手段,它的目的与功能是通过收集有关信息来确定特殊教育的对象、培养目标和方案。

      诊断性评估是区分特殊儿童和普通儿童,确定儿童的特殊教育需要与类型的重要手段,有助于相关教育干预活动方案的拟定和实施。

      也称为“教育前评估”

 

    

(二)终结性评估

      主要用于评价某一方案或特殊教育全过程的教育效果和有效性,确定这些努力是否达到了预定的教育目标。

      终结性评估注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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