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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常见问题

国际贸易理论常见问题

目录

第一章导论2

1.什么是进口替代发展战略和出口替代发展战略?

2

2.什么是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

2

3.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3

4.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作用是什么?

3

5.国际贸易的作用是什么?

4

第二章国际贸易的形成与发展4

1.为什么说国际贸易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与产物?

4

第三章国际贸易的基础理论5

1.国际贸易会导致国家之间的完全分工么?

5

2.什么是资本密集型商品?

什么是资本丰裕国家?

5

3.为什么俄林认为要素价格均等化只是一种趋势?

6

4.赫——俄理论与新贸易理论有什么关联?

6

5.什么是波特的“金刚石模型”?

6

第四章世界市场6

1.国际价值与国别价值的异同?

6

第五章国际货物贸易7

1.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异同。

7

2.托收业务中有关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8

3.信用证方式的基本当事人及其之间的法律关系。

8

4.信用证的当事人。

8

第六章国际服务贸易9

1.“服务贸易总协定”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是什么?

9

2.二次大战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9

3.二次大战后,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趋势是什么?

10

4.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商品贸易有何区别?

10

第七章国际贸易政策10

1.二次大战后贸易自由化的主要特点?

10

2.70年代中期以后,新贸易保护主义有那些特点?

11

3.非关税措施与关税壁垒都有限制进口的作用,但与关税壁垒比较,有那些区别?

11

4.关税是国家税收的一种,与其他税收相比,它有那些主要特征?

12

第八章世界贸易组织12

1.世界贸易组织和关贸总协定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2

第九章国际反倾销13

1.正常价值是怎么确定的?

13

2.什么是“非市场经济国家”?

13

第十章贸易保障措施13

1.如何理解保障措施实施条件中的“进口增加”?

13

2.如何理解保障措施实施条件中的“严重损害”和反倾销措施中的“实质损害”的差异?

13

第一章导论

1.什么是进口替代发展战略和出口替代发展战略?

进口替代发展战略是以国内产品来代替主要的进口品,有意识的努力促进国内工业的成长与扩大。

其目的是要通过限制工业制成品进口,扶植新建的本国工业、减少外汇支出和改善国际收支。

执行进口替代政策的结果,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但这种贸易形式也带来一些问题,在保护政策下建立起来的工业往往成本高、效率低,资源分配也不够合理;保护措施还会使出口工业因竞争力弱或汇价不利而受到打击,影响工业的发展。

出口替代发展战略就是以非传统的出口商品(加工的初级产品、半制成品和制成品)来代替传统初级产品的出口。

出口替代产品开始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产品上。

促进一国的经济发展,它别是制造业发展迅速,经济结构由单一经济向多样化、现代化发展,外汇储备增多,外债偿还能力也相应提高。

但这种贸易形式也带来一些问题,这些国家发展起来的多是面向出口的工业,严重依赖国际市场,出口市场集中,大部分原料、燃料都依靠进口,因而发达国家的经济波动对这些国家的影响很大。

2.什么是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对国际贸易活动采取不干预或少干预的基本立场,取消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和障碍,取消对本国进出口商的各种特权和优惠,关税税率逐步降低,纳税商品项目逐步减少,税法简化,使商品自由进出,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

保护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对国际贸易活动采取干预和管制的基本立场,国家采取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以保护本国的工业和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的冲击,并采取各种政策手段,对本国的出口商品给与津贴和优惠,鼓励出口,以刺激本国工业的迅速发展。

3.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非歧视原则,主要体现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最惠国待遇待遇条款和国民待遇条款上。

最惠国待遇待遇指缔约方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和豁免,也给予缔约方对方。

国民待遇指缔约国相互保证给予对方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同等的待遇。

(2)互惠的关税减让原则。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要求各缔约国通过关税谈判,在彼此作出互惠让步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关税。

(3)取消数量限制原则,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要求,缔约国只能通过关税来保护本国产品,一般不得实行进出口数量限制,即使确有必要实行数量限制,也不得歧视性地禁止、限制缔约方的进出口。

(4)反倾销与限制出口补贴原则。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禁止缔约国在出口中实行倾销,并允许缔约国在其某项工业由于倾销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或对某一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严重阻碍时,征收反倾销税加以抵制。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要求缔约国不采取损害其他缔约国的国内生产补贴。

(5)透明度原则。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要求,缔约国政府必须公布本国有关外贸基本权利、义务的法规和条例,使各缔约国政府和贸易上得以了解。

(6)磋商调节原则。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规定,一缔约国因有关《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执行问题向缔约对方提出抗议时,后者应予以充分考虑并进行协商。

如未能圆满解决,经缔约一方要求,可由缔约国全体与另一缔约国进行协商。

4.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作用是什么?

(1)组织实施世界贸易组织负责管辖的各项贸易协定、协议,努力实现各项协定、协议的目标。

(2)为成员提供处理各协定、协议有关事务的谈判场所,并为世界贸易组织发动多边贸易谈判提供场所、提供谈判准备和框架草案。

(3)负责管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协议。

(4)管理贸易政策的审议机制。

(5)以适当的方式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进行合作,并协调其关系,以保障全球经济决策的凝聚力和一致性,避免政策冲突。

5.国际贸易的作用是什么?

(1)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

国际贸易加速了生产力的国际化进程,促进了国际分工的深化,加强了国际间科学技术的交流与发展。

(2)推动各国国内经济的发展。

国际贸易能够协调社会再生产按比例发展,能够节约劳动力,提高经济效益,是解决国家建设资金不足,发展经营资源的重要途径。

(3)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

国际贸易是发展中国家要求平等的斗争武器,能够促进各国之间的友好往来。

第二章国际贸易的形成与发展

1.为什么说国际贸易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与产物?

前资本主义时期指国家形成之后到资本主义市场方式产生之前的这段时期,包括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严格来说,在这一段时期的对外贸易不具备国际贸易的普遍特征。

奴隶社会自然经统治地位,在这一社会形态中的对外贸易极其有限,交换的商品主要是奴隶和一些奢侈品,而且多与周边国家和地区进行。

封建社会,交换的商品数量和贸易范围不断扩大,但国际交换还是偶然发生,不够稳定。

资本主义时期,生产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大机器生产创造的财富为国际贸易的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也促进了交通运输通讯设备的进步,为对外贸易的世界性创造了条件,使国际贸易的发展成为必然。

在资本主义大机器为主的规模生产条件下,各国国内有限的自然资源和原料远远满足不了其生产的要求,需要摆脱国家和地区的局限性,从国外资源丰富的地区进口原料。

与此同时,规模生产使商品数量急剧增加,一国的国内消费也是有限的,需要打破地域的限制,开拓国外市场。

于是,过去那种地方的民族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闭关自守的状态被打破了,各个国家和民族都被卷入到世界性的生产和交换之中。

因此,由于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具有了世界性,各国的对外贸易才具有了世界的性质,形成了具有普遍意义的国际贸易。

第三章国际贸易的基础理论

1.国际贸易会导致国家之间的完全分工么?

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各国应该出口相对成本较低的产品,进口相对成本较高的产品,即一国应该专业生产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而放弃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的生产,这样各国都会从国际贸易中受益。

这一理论的暗示似乎是各国为了提高福利应该进行专业化生产。

但是,我们必须明确的一点是比较优势理论是建立在机会成本不变的假设基础上的。

然而在现实当中,机会成本往往呈现出一种递增的趋势。

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的专业化会丧失原来所具有的比较优势。

例如:

甲、乙两国同时生产X、Y两种商品。

开始时,甲、乙两国的相对价格分别为X/Y=2,Y/X=2,即甲国生产X的机会成本时1/2个Y,乙国生产Y的机会成本时1/2个X。

当两国的交换比率为1:

1时,两国同时获利。

但是随着专业化的进行,机会成本增加,如果当专业化进行到两国生产X、Y的相会价格为1:

1时,则国际贸易并没有提高福利,如果机会成本进一步增加,则进行国际贸易反而是有害的。

因此,在机会成本递增的条件下,国际贸易并不会导致完全的专业化分工。

2.什么是资本密集型商品?

什么是资本丰裕国家?

(1)在一个只有两种商品和两种要素的世界中,如果生产一种商品的资本/劳动比率大于生产另一种商品时的资本/劳动比率,我们就是这种商品是资本密集型商品。

值得注意的是,在衡量两种商品的资本密集度时,重要的是1单位劳动所需资本,而不是生产这一商品的资本的绝对数量。

(2)衡量要素丰裕度可以用两种方法:

一是以实物单位定义;另一种是以相对要素价格。

在第一种方法中,如果一国的可用总资本和可用劳动的比率大于另一国的比率,则我们认为这一国家是资本丰裕国家;在第二种方法中,如果一国的资本租用价格(利率)和劳动的时间价格(工资率)的比率小于另一国,则我们同样认为这一国家是资本丰裕的。

3.为什么俄林认为要素价格均等化只是一种趋势?

(1)影响市场价格的因素复杂多变,不同地区的市场又存在差别,价格水平难以一致。

(2)生产要素在国际间难以充分流动,即使是在国内,生产要素在部门间的移动也不是完全充分的。

(3)某一产业对几个要素的需求往往是“联合需求”,而且这种结合具有整体性和固定性,从而影响了要素价格的均等。

(4)集中的大规模生产必然使一些地区要素价格相对较高,而另一些地区要素价格相对较低。

4.赫——俄理论与新贸易理论有什么关联?

首先,新贸易理论放松赫——俄理论的一些假设,如各国使用相同的生产技术,规模报酬不变,产品和要素市场均为完全竞争市场,要素在国际间不流动。

但是放弃一些理论假设并不妨碍赫——俄理论的正确性。

其次,两种理论是互补的,都解释了对方不能节是的国家贸易方面的问题。

赫——俄理论指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大部分是要素禀赋差异所形成的产业间贸易,而新贸易理论指出,工业国家之间贸易主要则是由规模经济和产品差异所形成的产业内贸易。

5.什么是波特的“金刚石模型”?

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波特提出了一种新的分析框架。

他认为企业的竞争力受到以下四个因素的影响:

生产要素情况;需求条件;企业的战略、结构与竞争对手;相关的支持性产业。

波特认为一国的某产业只有突出地具备了上述四条件中的一、两项,才能说是具有竞争力。

这个互动模式被称为“金刚石模型”。

第四章世界市场

1.国际价值与国别价值的异同?

商品的国际价值是与国别价值相比较而存在的。

二者作为人类劳动的凝结物,在本质上是完全相同的,而在量上则是不同的。

国别价值量是由该国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而商品的国际价值则不同,它是由生产该种商品的世界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的,所谓世界必要劳动时间,不能把它简单地看作是在世界经济现有地生产条件下,在世界平均地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花费地时间。

因为在国际市场上,由于受到国内外市场容量相互制约和竞争等多方面因素地影响,不可能所有同类商品生产国生产出来的所有商品都进入国际市场,参加国际间的商品交换,在国际市场上实现其价值,而是一种商品通常只有部分生产国参加国际贸易活动。

同时,即使是那些参加国际贸易活动的同类商品的生产国,通常也是提供不同数量商品进入国际市场。

这样,世界必要劳动时间就只能看作是所有同类出口商品中平均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在国际贸易领域,商品的国际价值就是由这种世界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强度各不相同,因此,不同国家在

同一劳动时间内所生产的同种商品的不同量,就具有不同的国际价值。

只有当一种加入国际贸易的商品仅由一国单独提供时,该国生产此种商品的国别价值与国际价值才是直接等同的。

第五章国际货物贸易

1.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异同。

依照我国票据法的解释,汇票、本票、支票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下述几方面:

(1)当事人:

汇票、支票均属委付证券,其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而本票属于自付证券,其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出票人即是付款人。

汇票依出票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其付款人可为工商企业或金融机构,而本票的出票人及付款人均为同一银行或金融机构;

(2)付款期限:

依付款期限的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而支票和本票均只为即期;

(3)承兑手续:

商业远期汇票需办理承兑手续,而支票、本票不需承兑。

(4)票据责任:

商业汇票在承兑前由出票人负责,承兑后由承兑人负主要责任,出票人负次要责任;支票由出票人负责;本票由出票银行负责。

2.托收业务中有关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托收业务中,委托人与托收行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委托的内容以及双方的责任均在托收申请书中列明,托收行接受委托人的申请书后,即构成托收行和委托人的契约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托收申请书为准;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的关系也是委托代理关系,他们之间通常原来就已建立代理关系,双方之间相互委托代办的业务范围和事项早有约定,但对于每笔委托业务的具体事项,均根据托收行向代收行发出的托收委托书办理。

3.信用证方式的基本当事人及其之间的法律关系。

信用证方式基本当事人有三:

即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和受益人。

如果信用证是由开证行为其本身的业务需要主动开立的,这类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就不存在开证申请人,而只有开证行和受益人。

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是以开证申请书而确立的一种契约关系,开证申请书属委托契约性质。

开证人通过开证申请书要求开证行向受益人提供信用,同时代为行使根据有关合同,应由开证人享有的要求受益人交付单据的权利。

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是以信用证而确立的契约关系,依此契约规定,只要受益人提交了合格的单据,开证行就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开证人与受益人之间属买卖合同关系,卖方根据买卖合同履行交货、交单和转移货物所有权的义务,买方根据买卖合同履行付款和收取货物的义务。

4.信用证的当事人。

信用证的当事人主要有以下四个:

(1)开证申请人,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

主要指买方,也叫开证人。

(2)开证银行,指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

开证行承担保证向卖方付款的责任,一般是买方所在地银行。

(3)通知银行,指受开证行的委托,负责将信用证内容通知卖方的银行。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不能把信用证直接交给卖方,需要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把信用证通知给卖方。

通知行与开证行之间有业务关系,是开证行在卖方所在地的代理人。

(4)受益人,指有权享有使用该信用证之人,主要指卖方或其指定人。

此外,在信用证中还有一些可能经常出现的当事人:

(1)议付银行,指愿意买入或贴现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开出的跟单汇票的银行。

议付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他银行。

(2)付款银行,指信用证上指定的付款银行,付款银行按道理讲应当是开证行,但在多数情况下,卖方与开证行分处两地,相距很远,因此,开证行在信用证上指定其他银行为付款银行,所以付款行可以是开证行,也可以是其他银行。

(3)保兑银行,指对开征行开出的信用证提供担保,保证对卖方依照该信用证所签发的汇票予以承兑或付款的银行。

第六章国际服务贸易

1.“服务贸易总协定”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是什么?

《服务贸易总协定》给服务贸易界定了一个相对明确并被各成员国普遍认同的定义,将其按提供方式分为四种方式:

(1)过境提供,指由某一成员方境内的服务提供者从其本国境内向其他成员方境内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如国际电讯服务或卫星电视服务。

(2)境外消费,也称“消费者流动”,是指一国消费者到其他国家境内购买服务,其中最典型的是旅游服务,旅游者到境外旅游,购买境外的旅游服务,由此便发生了旅游服务贸易。

(3)商业存在,指一成员方在其他任何成员方境内通过提供服务的商业机构或其他专业机构而提供服务。

如外国银行分行为本国提供的金融服务。

(4)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方的自然人在其他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

其中最典型的是劳务输出。

2.二次大战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战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特点有:

(1)国际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超过国际商品贸易的增长速度。

(2)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发达国家间双向对流型服务贸易大大快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单向移动的服务贸易。

(3)新型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快于传统服务贸易项目。

(4)发达国家生产性服务贸易增长较快,发展中国家劳务贸易增长较快。

3.二次大战后,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趋势是什么?

(1)具有加速化发展的趋势。

(2)具有发展的高科技化趋势。

(3)服务贸易发展的非平衡化:

地区间的非平衡和部门间的非平衡。

4.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商品贸易有何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贸易标的物的内容不同。

国际服务贸易是以无形商品作为贸易标的物进入市场并进行贸易活动。

而商品贸易的标的物是有形商品。

(2)贸易标的物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不同。

在服务贸易中的技术贸易是技术供应方在一定条件下将技术贸易的标的物使用权转让给接受方使用,并不转让所有权;商品贸易中标的物则在买卖过程中实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同时转移。

(3)服务贸易涉及的法律相对复杂,商品贸易则相对简单。

(4)服务贸易一般不体现在海关统计上,但体现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上。

商品贸易则体现在海关统计上。

第七章国际贸易政策

1.二次大战后贸易自由化的主要特点?

(1)二次大战后,美国成为资本主义世界最强大的经济和贸易国家,为了对外经济扩张,美国积极主张削减关税,取消数量限制,成为贸易自由化的积极推行者。

(2)战后贸易自由化的经济基础雄厚,贸易自由化席卷全球,反映了世界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而历史上的自由贸易是反映了英国工业资产阶级一国资本自由扩张的利益和要求。

(3)战后贸易自由化是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日益加强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而历史上的自由贸易则代表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与要求。

(4)战后自由贸易化主要通过多边贸易条约与协定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的,此外,区域性的经济合作组织也以促进国际商品的自由流通,以扩展自由贸易为宗旨。

2.70年代中期以后,新贸易保护主义有那些特点?

(1)被保护的商品不断增加,从传统产品转向高级工业品和服务业部门,且保护程度不断提高。

(2)贸易保护措施多样化。

其一,按照有效保护税率设置阶梯关税。

其二,加强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其三,非关税壁垒不断增多。

(3)从贸易保护制度转向更系统化的管理贸易制度。

(4)各国“奖出限入”措施的重点从限制进口转向鼓励出口,各国加强了从财政、组织和精神上促进出口的措施。

3.非关税措施与关税壁垒都有限制进口的作用,但与关税壁垒比较,有那些区别?

非关税措施是指以关税以外的办法限制进口的措施。

它与关税壁垒都有限制进口的作用,但与关税壁垒比较,却有以下特点:

(1)非关税壁垒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一般说来,制定和实施非关税壁垒措施时,通常采用行政程序,手续比较迅速,制定的程序也较简便,可随时针对某国的某种商品采取或更换相应的限制措施,较快地达到抑制进口的目的

(2)非关税壁垒更能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一些非关税措施如进口配额等预先规定进口的数量和金额,超过限额就直接地禁止进口,就可把超额的商品拒之门外,起到关税未能达到的目的。

(3)非关税壁垒更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

许多非关税壁垒往往透明度较差,规定极为繁琐的标准和手续,使迸口商难以掌握和应付,而且许多标椎还经常变化,使外国商品难以适应变化了的标准,往往因某一方面不合标准而不能进人对方市场。

4.关税是国家税收的一种,与其他税收相比,它有那些主要特征?

关税与其他税收相比,它有以下主要特征。

即:

(l)关税是一种间接税关税,是对进出口商征收的,但税收负担最终可转嫁给购买者或消费者。

当商品进出口时,首先由商品进出口商垫付税款,进出口商把垫付的税款作为成本的一部分加在商品价格中,最后在出售商品时收回这笔垫款。

(2)关税的税收主体是进出口商,关税的税收客体是进出口商品。

根据海关税则及有关规定,对各种进出口商品制定不同的税率,课征不等的税收。

(3)关税具有涉外性,是对外贸易的重要政策手段。

进出口贸易不仅直接影响国际收支,而且影响国内经济的发展,同时许多国家通过制定和调整关税税率来凋节进出口贸易,以达到促进国内经济发展的目的。

第八章世界贸易组织

1.世界贸易组织和关贸总协定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世界贸易组织继承了关贸总协定所有谈判达成的协议与协定,保留了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和原则。

但世界贸易组织又不同于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继承和发展关贸总协定后,发生了三大转变:

1.关贸总协定是一个临时性生效的政府多边贸易协定,而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具有国际法人资格的永久性国际组织。

2.关贸总协定的职责范围局限于有形的货物贸易,而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责范围从货物贸易延伸到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和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贸易;

3.世界贸易组织机构、运行机制、成员相互的约束能力均强于关贸,其权威性大大高于关贸总协定,从协调关税到非关税的边境措施,逐渐转向到成员国内的立法和政策方面。

第九章国际反倾销

1.正常价值是怎么确定的?

正常价值也叫“公平价值”、“公平市场价值”、“国外市场价值”等等,原意是指产品在出口国国内的销售价格。

但在出口国国内销售价格难以确定正常价值的情况下,还可以采用其他方法确定。

包括“向第三国的出口价格”和“结构价格”(或推定价格)。

此外,在对待所谓的“非市场经济国家”时,还采用“替代国”制度。

2.什么是“非市场经济国家”?

“非市场经济国家”又称为国家控制经济国家,是反倾销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在西方国家的反倾销法中,非市场经济国家通常是指那些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企业的生产销售和产品价格由政府决定,货币不能自由兑换的国家。

GATT第6条和《1994年反倾销协议》又将这类国家称为国家控制贸易国家(state-controlledtradecountry)

第十章贸易保障措施

1.如何理解保障措施实施条件中的“进口增加”?

进口增加指的是数量的增,而不是进口价值的增加或金额的增加。

绝对增加,是指产品进口数量在某一段时间内的绝对增加;相对增加,是指在某一段时间内,产品的进口数量相对于进口方内部生产而言的增加,尽管绝对数量不一定增加,但可用进口国国内市场份额的改变来判定,表现在进口方内部生产的同类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减少。

2.如何理解保障措施实施条件中的“严重损害”和反倾销措施中的“实质损害”的差异?

因为保障措施是针对公平贸易条件下的产品进口实施的,因此从逻辑上讲,实施保障措施所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要比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前提条件更为严格。

实施保障措施必须首先存在短期内产品进口大量增长的事实,这种进口增长必须是造成进口国国内产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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