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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能全球研发中心监理规划

一、编制依据

1、该工程项目的审批文件。

2、与该工程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3、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该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二、工程项目概况

汉能全球研发中心一期建设项目位于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楼镇西北。

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其中生产线厂房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其中十万级洁净车间约4000平方米);TCO厂房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其中十万级洁净车间约2500平方米)。

厂房基础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主体均为单层钢结构,层高约9米,配有气站、空压机站、冷却循环水站、污水处理、尾气处理、气体和纯水管路、电气等辅助设施。

2、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

汉能全球研发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

三河市高楼镇村西北

建设单位:

汉能新能源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建设分公司

监理单位:

北京华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内容:

1号TCO玻璃生产与设备制造厂房,2号硅机薄膜电池生

产线厂房。

三、监理工作范围

汉能全球研发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

四、监理工作内容

汉能全球研发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目标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五、监理工作目标

以合同为目标、以质量为核心、以造价为重点、以工期为关键,使该工程项目在预定的造价和工期内达到最佳质量,正确处理好造价、进度和质量三者的关系,造价人才网合理实现预期目标。

1、工期满足合同要求。

2、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

3、造价控制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六、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河北省和石家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实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建设部、河北省有关建设管理的文件。

3、工程建设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设计说明和设计变更)及采用的标准、规范、工程监理国家颁布实行的现行质量评定标准。

4、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及设备、材料、加工供应合同。

5、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7、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

8、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

9、国家、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10、本工程承包人的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11、国家有关本项目的批准文件。

12、委托人依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条款提出的其它指令性文件。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及人员配备

1、监理工作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监理职务

监理职责

1

董惠新

49

土建

总监

全面工作及安全控制

2

杨绍东

58

土建

监理师

目标控制

3

赵贵林

53

电气

监理师

目标控制

4

李凤军

54

安装

监理师

目标控制

5

曹宝来

26

土建

监理员、信息员

目标控制及资料管理

6

赵芝

28

造价

造价员

工程造价控制

2、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八、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对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全面负责;

2、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工作;

3、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工作;

5、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6、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7、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8、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重要申请、签署工程费用支付证书;

9、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0、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2、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3、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记录。

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署《竣工移交证书》;

14、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15、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监理日记,并与其它专业相配合,对工程进行巡视、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验收,对本专业的分部工程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本专业部分;

5、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6、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7、负责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8、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三)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记好旁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九、监理工作程序

在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等报批手续完成的情况下,开始执行以下监理程序。

(一)准备阶段监理控制程序:

(二)质量控制程序:

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2、工程预检、隐检、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3、工程测量定线签认程序:

4、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控制程序:

5、钢筋隐检签认程序:

6、现浇砼浇筑质量控制程序:

(三)进度控制程序:

(四)造价控制程序:

造价控制以施工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为主要依据,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的工程量为依据。

监理坚持工程资料报验不全,与合同条件约定不符合的不予审核和计量,并拒绝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

公正处理设计、合同变更等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问题。

严格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核定。

工程动工前,认真核定原始资料(地面高、现场实物等),及时记录确认变更原始资料,以保证工程量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对有争议的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做出决定。

若仍有争议,可执行合同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的变更方案,并在工程变更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事前商定变更价款。

1、工程量的现场计量应坚持的原则:

(1)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及时现场双方量测;

(2)隐蔽项目工程量,在覆盖前测量;

(3)以施工图和设计文件为准;

(4)增减工程量应有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共同确认书面文件。

2、结算基本程序:

3、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

(五)合同管理控制程序

1、工程暂停及复工程序: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前应根据暂停工程的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相关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

2、工程变更签认程序:

3、合同管理程序:

(六)其它程序

1、开工申请签认程序:

2、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程序:

3、如果承包单位要求延长工期时,承包单位申请延长工期审批程序:

4、月完成工程量计量程序:

5、防水工程的外包施工监理程序:

6、工程质量问题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7、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十、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参与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于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监理工程师对自己负责的部分应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1)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注意:

应是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而不是项目的负责人);

(2)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

(3)工期安排是否满足施工合同的要求;

(4)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工、料、机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5)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项目经理部主管技术的人员组成、职务、分工是否明确,分包也是如此,应有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对外保证,对内保证,企业内部从事质量管理的各级分工明确,要和投标书对照,采购员、质检员、电工、电气焊应有上岗证,单位要有资质,人人有资格,事事有人管);

(6)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冬、雨季施工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

3、检查施工测量成果

(1)承包单位的施工测量人员必须是专职的,并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书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其岗位证书及使用的测量仪器设备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查验;

(2)承包单位应将施工测量方案、红线桩的校核成果及水准点的引测成果,以及在场地设置平面座标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高程控制网,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并附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和验槽验线记录,报项目监理机构查验;

(3)红线桩的校核

1)施测时可根据勘测单位交付的测量成果文件中的测量方案进行内业复核及外业复测校核,复测校核的目的主要是确定各红线桩之间的相对关系,从中选择基本红线桩,以构成基准线,再进一步测设本工程场地的座标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各单位工程的轴线控制桩。

2)承包单位应将红线桩内业复核及外业复测结果、平面座标控制网(控制导线)的内业资料交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测量误差应在有关技术规程允许范围之内。

外业测量桩点由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验收。

(4)水准点的施测

1)水准点的引测应自建设规划部门给定的城市控制基点出发,水基点的数目不得少于2个,使用附和测法校测,环形测量的闭合误差应小于规范许可值。

根据引入的水准点测定本工程场地的高程控制网(如需进行导线测量,勘测部门提供的导线点不得少于3个)。

2)承包单位应将关于水准点的引测、高程控制网测定的内业资料交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外业测量桩点由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验收。

(5)测量桩的保护

测量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单位对测量桩(红线桩、水准点桩、座标控制点桩、单位工程的轴线控制桩等)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直至工程验收结束。

(6)工程测量定线签认程序见监理工作程序。

4、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调查

(1)交通运输条件,水、电、煤气、通讯等状况。

(2)现场的自然状况:

地理位置、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

(3)场区地下埋藏的废建筑物基础,人防工程;市政供排水、电力、通讯、煤气管道及其它设施;古井、坟墓、古迹;空间架设的输电线路、通讯线路、管线等。

5、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于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

(2)会议参加人员

1)建设单位负责人,授权驻施工现场代表及其它职能人员;

2)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经理及其它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

(3)会议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负责人宣布本单位驻施工现场代表,驻施工现场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负责人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并向其授权;

3)建设单位负责人宣布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其驻施工现场代表(项目经理部经理);

4)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经理相互介绍本方组织机构、人员及其专业职务分工,并交换人员名单;

5)建设单位介绍开工准备情况;

6)承包单位汇报施工现场开工准备情况;

7)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汇报的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8)参加会议各方协商确定今后协调方式,参加工地例会的人员、地点、周期及主要议题。

(4)第一次工地会议后,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并起草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会签后分发各方主要负责人。

6、施工监理交底

(1)施工监理交底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中心内容是贯彻执行项目监理规划。

施工监理交底可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举行,也可于第一次工地会议后单独举行。

(2)参加人员

1)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2)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

(3)施工监理交底的内容见《施工监理交底要点》。

7、核查工程开工条件,核准工程开工

(1)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认为施工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时,可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开工,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

(2)监理工程师应该核查以下条件

1)各项开工报批手续已落实: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的手续、占用市政道路的许可手续等;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

3)施工现场测量控制桩已经查验合格;

4)现场“三通一平”(包括拆迁)已经满足施工需要;

5)承包单位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已到位;

6)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已建立,并有有效的制度;

7)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均具备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书;

8)主要建筑材料及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已运到施工现场,并满足开工需要;

9)其开工需要的条件已具备。

(3)经监理工程师核查以上条件,如合格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原表上签认,工程可以开工;如不合格时承包单位应继续准备,重新报审。

(4)开工报审程序见监理工作程序。

(二)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1、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1)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验收规范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全面质量控制,并以预控(预防)为重点。

(3)对工程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并正常发挥作用。

(4)要求承包单位落实材料试验、设备检验及施工试验制度:

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察。

(5)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不得使用于工程。

(6)坚持本道工序未经验收或质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7)施工过程中严格监督承包单位执行已被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如需要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批准。

(8)以检验批质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保证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

2、工程质量控制方法

(1)以预控为主,按照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2)采取经常的巡视、检查、观察、平行检验、测量等手段,以验证施工质量。

(3)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4)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5)对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和不称职的承包单位人员建议予以撤换。

(6)监理人员发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工程隐患时,总监应立即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3、事前质量控制

(1)要熟悉和掌握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

1)施工图及说明文件;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规范、标准、汇总质量监理验收数据;

(2)核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

1)企业内部从事质量管理的各级分工是否明确,人员配备、职责分工的落实情况,监理工程师要到现场核对其图框中的人员;

2)督促各级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置,各专业都要配备质检员;

3)检查管理人员和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测量员、质控员、采购员、电工、电焊工、防水工等);

4)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健全(如样板制、三检制、挂牌施工制等)。

(3)审查分包单位和试验室的资质

1)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附带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证书和岗位证书等,核查分包单位的业绩,经监理审查合格后签批《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2)查验试验室资质: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应设两名工程师),试验室的管理制度,对本工程试验项目的要求,试验室的计量证书等。

(4)审查施工单位的测量方案,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BM点的复测,平面和高程的控制网,各池、各条管线、各建筑物的轴线控制桩,高程控制点;查验各楼层轴线、边线、门窗洞口的位置线等成果;要求承包单位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连同测量记录报监理部审核、复测、确认。

(5)加强材料预控、签认材料报验

承包单位必须在专项工程开工之前规定的时间内对主要原材料(水泥、钢材、砖、止水带、防腐材料、微膨胀剂等)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出厂证明填报《工程材料进场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在试验结果未被认可之前不得开工。

必要时,监理会同建设单位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其鉴定证明和确认鉴定文件;对进场的材料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试验;审查混凝土、砌筑砂浆的配合比申请,对现场搅拌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检查,对预拌混凝土厂家进行考察(资质、生产能力和运输距离等);审查构配件、设备厂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进口材料、设备应查商检证明,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复试,必要时对厂家进行考察。

(6)施工机械设备的控制

承包单位应每月二十五日填报工、料、机动态表报监理部

1)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设备(如砼搅拌机、振捣器、打桩机、塔吊等)应在施工现场审查其规格、型号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规定相符,其性能、数量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和保证工程质量。

2)量具、衡具及测量仪器(水准仪、经纬仪、测距仪、钢尺等)应有定期检定证明,要求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实行三级复测。

(7)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1)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承包单位在某些主要分部(分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于施工前七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杜绝先干后报方案。

2)承包单位应将季节性施工方案(冬季、雨季等)编制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经核准后监督其执行。

3)上述施工方案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请总监最终审批并签发,未经批准工程不得施工。

4)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应审查其提供的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8)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的其它措施

1)主动与当地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联系,以取得其指导与支持。

2)制定现场巡视、检查制度和重要部位、关键环节的旁站计划。

3)严格审查与核准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试验室及有见证取样送检的质量检测单位试验室,考察其资格等级证书,试验范围,实验设备的规格、型号、精度、性能、法定计量管理部门对实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管理制度,人员资格证书等,确定该试验室能满足本工程项目各项试验的要求;并建立定期、不定期考核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试验室必须与承包单位无隶属关系。

4)要求承包单位提出材料试验、施工试验(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计划,并监督其执行。

5)要求承包单位编制成品保护方案及水工构筑物养护不小于14天的养护方案,审核批准后监督执行。

6)向承包单位讲明各种工程质量报表的填报制度与要求,并监督其执行。

4、事中质量控制

(1)按已制定的现场巡视检查制度,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有目的巡视检查,落实旁站计划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时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现场人员及时改正,必要时签发监理通知,并要求承包单位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人员进行复查。

(2)核查工程预检、隐检、分项、分部工程按质量监理汇总进行验收。

对预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监理要分别进行核查和验收;承包单位应提前24小时到监理办公室填写“验收登记表”,以便监理安排工作。

所需核查和验收的工程必须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表B1-7)及有关资料(如测量资料等)提前1小时送至监理办公室。

监理始终坚持“先审核资料后实施”的基本原则。

凡报验的,须先审核报验资料。

承包单位须如实填写资料,凡填报资料存在问题的,监理不做实体验收,并加盖“请重审资料”章退回承包单位,直至填写合格为止。

验收后,监理工程师在报验单上(表B1-7)填写验收结果,根据监理验收的次数在报验单上加盖1、2、3、……,监理办公室将定期公布承包单位一次验收合格率,并载入当月的监理月报。

监理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现场进行“四控、两管、一协调”,监理单位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和施工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监理工程师不是承包单位的质检员,更不能代替承包单位质检员行使其职责。

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督促承包单位的三个体系,尤其是质量保证体系最大地发挥作用。

监理的每次验收都应建立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

因此,质量的好坏,一次验收合格率的高低,不但是对施工单位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体现。

还是对各级质检技术人员敬业精神的检验。

为了履行合同中质量和工期的约定,必须提高一次验收合格率。

所以必须最大限度的发挥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作用。

第一次验收时应由质控员约监理工程师,工号负责人参加验收;第二次验收时须由质控科长约监理工程师,项目总工参加验收,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监理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继续整改;第三次验收由项目总工约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参加验收。

凡本道工序验收不合格的,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凡不执行程序者,监理不予验收、不予计量,并签发监理通知。

1)工程预检、隐检、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见监理工作程序。

2)工程预检、隐检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见工作制度。

(3)房建的暖卫、电气分部工程,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合格后才能签认。

(4)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后(分项完成后,分部还要验一次),报《分部工程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已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签署验收意见。

(5)单位工程基础分部完成后,进入主体结构施工时或主体结构完(房建)进入装修前应分别进行基础和主体工程的验收,要求承包单位申报《基础/主体工程验收单》;由总监组织建设单位、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现场质量验收,并会同各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

(6)严格执行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制度

1)工程设计变更签认程序见监理工作程序。

2)工程变更制度见工作制度。

(7)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

1)钢筋隐检签认程序见监理工作程序。

2)现浇混凝土及签认程序见监理工作程序。

(8)防水工程的施工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

防水工程的外包施工监理程序见监理工作程序。

(9)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的监理抽查工作。

(10)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理抽查抽检工作,承包单位必须在进行取样和试验之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监理工程师,试验结果须经双方人员签字方可有效。

(11)认真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12)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或工程质量专题会议,研究和改进工程质量。

(13)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坚决要求承包单位予以调换。

(14)工程质量问题及工程质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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