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绿色矿山考核指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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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浙江省绿色矿山考核指标
(试行)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二OO五年十一月
浙江省绿色矿山考核指标(试行)
目录
1.绿色矿山的基本含义……………………………………………………1
2.省级绿色矿山的基本条件………………………………………………1
3.省级绿色矿山考核的主要内容…………………………………………1
3.1.资源利用……………………………………………………………1
3.2开采方式……………………………………………………………1
3.3生产工艺………………………………………………………………1
3.4企业管理………………………………………………………………2
3.5闭坑矿区………………………………………………………………2
4.考核方法…………………………………………………………………3
4.1考核程序………………………………………………………………3
4.2评分方法………………………………………………………………3
附表省级绿色矿山评分的分值……………………………………………4
浙江省绿色矿山考核指标(试行)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促进浙江生态省建设,制定绿色矿山考核指标(试行)。
1.绿色矿山的基本含义
绿色矿山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环境相和谐的矿山,实现了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
2.省级绿色矿山的基本条件
2.1矿山企业证照齐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2.2露采矿山年生产能力50万吨以上,地下开采矿山年生产能力5万吨以上。
2.3矿山设计开采年限不少于5年,正常开采满1年以上。
2.4申报前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伤亡事故的。
2.5申报前两年内未受到过国土、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3.省级绿色矿山考核的主要内容
3.1.资源利用
3.1.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科学规范。
3.1.2吨耗资源产生的经济效益(税、费、利)高,居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3.1.3矿产资源利用率高,居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3.1.4能耗指标低,居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3.2开采方式
3.2.1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露采矿山实行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式开采和中深孔爆破,井下矿山开采方式科学,回采率居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3.2.2采用先进的采矿方法,矿山开采作业科技水平居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3.2.3制定科学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并严格实施,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3.3生产工艺
3.3.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3.2采剥合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占用土地。
3.3.3选场主要加工设备封闭运行,加工产生的粉尘采取强制吸风除尘措施实现达标排放,矿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以上标准。
3.3.4矿区运输道路防尘措施严格,矿石运输车辆驶离矿区采取保洁措施。
3.3.5废碴、尾矿(井下开采)等固体废弃物有专用堆场和存储场地,并采取综合利用方式全部妥善处置,无乱占河塘、田地堆放现象。
3.3.6建有规范完备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基本实现零排放。
3.3.7噪声达标排放,声环境质量达到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功能区标准。
3.3.8震动危害达标排放。
3.3.9矿区及矿石堆放场建有雨水截水沟,地表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水质标准。
3.4企业管理
3.4.1实行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度,落实创建绿色矿山具体职能部门,配备专职人员,作用、职责和权限明确规定并形成文件。
3.4.2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
准确、及时地填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报等有关报表,台帐、档案资料齐全。
3.4.3矿容矿貌整洁,秩序井然。
3.4.4照章缴费,依法纳税,足额交纳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
3.5闭坑矿区
3.5.1有完备的矿山闭坑后矿地利用方案,预设闭坑后矿地功能。
3.5.2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地质灾害隐患。
3.5.3努力营造闭坑矿区生态和谐。
4.考核方法
4.1考核程序
4.1.1省级绿色矿山按《浙江省绿色矿山考核指标(试行)》进行考核。
4.1.2省级绿色矿山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考核。
2.3专家小组按《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试行)》第4章4.1节省级绿色矿山的基本条件对申报矿山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专家小组考核。
由专家小组听取创建绿色矿山的企业工作情况汇报,进行资料和现场检查。
4.1.3专家小组按《省级绿色矿山评分分值》(见附表)对申报矿山逐个进行评分,80分以上的由专家小组形成考核结论,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4.2评分方法
4.2.1、将《省级绿色矿山评分分值》(见附表)对应的标准和矿山企业实际对比,满足的赋予相应分值,不满足的扣除相应分值。
对于不存在的指标,将其对应的分值按比例加于其余项。
4.2.2吨耗资源经济效益、矿产资源利用率、能耗指标、矿区绿化覆盖率等指标全省同类矿山平均水平以浙江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报统计为准。
4
附表
省级绿色矿山评分分值
评分标准
分值
各大项得分
各分项得分
1.1.
资源利用
20
1.1.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科学规范。
5
1.1.2
吨耗资源产生的经济效益(税、费、利)高,居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5
1.1.3
矿产资源利用率高,居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5
1.1.4
能耗指标低,居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5
1.2
开采方式
20
1.2.1
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露采矿山实行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式开采和中深孔爆破,井下矿山开采方式科学,回采率居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8
1.2.2
采用先进的采矿方法,矿山开采作业科技水平居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5
1.2.3
制定科学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并严格实施,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7
1.3
生产工艺
30
1.3.1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4
1.3.2
采剥合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占用土地。
4
评分标准
分值
各大项得分
各分项得分
1.3.3
选场主要加工设备封闭运行,加工产生的粉尘采取强制吸风除尘措施实现达标排放,矿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以上标准。
4
1.3.4
矿区运输道路防尘措施严格,矿石运输车辆驶离矿区采取保洁措施。
4
1.3.5
废碴、尾矿(井下开采)等固体废弃物有专用堆场和存储场地,并采取综合利用方式全部妥善处置,无乱占河塘、田地堆放现象。
4
1.3.6
建有规范完备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基本实现零排放。
4
1.3.7
噪声达标排放,声环境质量达到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功能区标准。
2
1.3.8
震动危害达标排放。
2
1.3.9
矿区及矿石堆放场建有雨水截水沟,地表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水质标准。
2
1.4
企业管理
15
1.4.1
实行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度,落实创建绿色矿山具体职能部门,配备专职人员,作用、职责和权限明确规定并形成文件。
4
1.4.2
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
准确、及时地填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报等有关报表,台帐、档案资料齐全。
4
1.4.3
矿容矿貌整洁,秩序井然。
3
1.4.4
照章缴费,依法纳税,足额交纳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
4
评分标准
分值
各大项得分
各分项得分
1.5
闭坑矿区
15
1.5.1
有完备的矿山闭坑后矿地利用方案,预设闭坑后矿地功能。
5
1.5.2
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地质灾害隐患。
5
1.5.3
努力营造闭坑矿区生态和谐。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