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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科管理制度.docx

机电科管理制度

山西翼城首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制度

机电科

二〇一六年

(一)干部上岗制度1

(二)机电设备管理制度2

(三)设备检修制度4

(四)油脂润滑管理制度5

(五)钢丝绳管理制度7

(六)阻燃输送带管理制度9

(七)阻燃胶带检验制度13

(八)电缆使用管理制度14

(九)电缆检验制度17

(十)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升井检查验收制度18

(十一)防爆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9

(十二)小型电器管理制度20

(十三)杂散电流管理制度21

(十四)停送电管理制度23

(十五)电气试验制度25

(十六)事故追查分析制度26

(十七)低压电气设备漏电、过流保护检查、试验制度28

(十八)要害场所管理制度31

(十九)机电设备检测检验制度32

(二十)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33

(二十一)设备报废淘汰制度34

(二十二)设备包机制度35

(二十三)矿灯管理制度36

(二十四)南翼三部架空乘人装置运行管理规定37

(二十五)无极绳绞车运行管理规定42

(二十六)小绞车使用管理制度52

(二十七)主通风机切换管理制度55

(二十八)架空乘人装置乘坐人员须知58

(二十九)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安装及试验技术规范60

(三十)煤矿钢丝绳卡使用的有关规定及标准64

(一)干部上岗制度

1、机电干部必须具有5年以上煤矿机电专业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协调组织能力。

2、机电干部需具有一定的文化专业知识,有一定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机电干部每月不少于三次的不定期上岗检查工作。

4、机电科每月对干部上岗检查工作情况做一次总结。

5、机电干部负责机电区域各方位的查岗任务,督促工作。

6、机电干部有权对查岗出现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作出处理。

7、机电科干部必须按时召开机电例会,了解本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合理安排和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1、为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

考核使用设备的指标和标准是:

1.完好率:

90%。

2.待修率:

5%。

3.事故率:

1%。

4.失爆率:

0。

3、新到设备必须经机电科指定人员严格验收后方可入库,技术资料由机电科统一保管。

设备、电缆,由机电科实行编号、归档管理,未经机电科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调拨和外借。

否则按有关规定罚款。

4、设备下井使用时,使用单位要到机电科办理设备下井手续,否则不准下井。

5、换设备要交旧领新,更换设备时要随时在本队的“设备管理台账”上和机电科共同在双方帐上进行互相签字。

闲置设备要在五天内交回回收库(指大件)并由科内分管人员开验收,交机电科。

然后办理销帐手续,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

6、设备需要调配或移交它队使用,各队组之间的设备调动,有关单位必须要及时在机电科办理调拨移交手续,在台帐上注销。

7、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放置在安全或无积水地点,摆放要整齐。

8、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使用单位要填写事故报告单报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事故调查组追查责任,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实行包机制,并挂牌注明包机人。

  10、新旧工作面接替生产时,设备要做到清旧帐,建新帐。

11、设备停用或拆除后,要全部交回设备库,并办理有关手续。

12、设备管理员要及时更新登记台帐,注明地点、用途、型号规格编号,单位负责人及维护管理人等。

(三)设备检修制度

1、根据生产计划及设备动态、类型编制机电设备大修、小修计划。

2、检修设备要严格按照《煤矿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执行。

3、要做好各类机电设备的检修记录,为进一步维护、使用和检修提供依据。

4、对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必须达到防爆要求。

5、检修设备必须按《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6、设备的保养必须合理参考说明书进行定期维护、定期检修,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使用寿命。

7、经检修后,必须经机电科验收合格后,再投入运行。

8、机电科要加大机电设备检修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给予相应处罚。

(四)油脂润滑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设备润滑,控制摩擦、降低磨损、预防事故、降低备件消耗、提高设备完好率,有效的降低油脂消耗,特制定本制度。

各使用油脂的队组必须建立本单位设备油脂使用档案及日常消耗统计。

技术员负责控制材料消耗及领油,维护工负责日常维护中的润滑加、换油及油脂及器具的保管,检查设备各传动部位、部件的润滑状态,包括油量的多少、油位的高低、运转声响、有无震动,定时、定点、定量给注油部位注油,并认真填写注油记录,填写的记录必须填写清楚加注油品的品名、牌号、数量、注油着姓名等,杜绝因机电设备缺油造成设备故障影响生产的责任事故。

1、进货管理

供应部门在进货时,应检查是否有合格证,在通过外观、颜色、气味来鉴别油脂质量优劣。

2、库存管理

(1)各类润滑油、脂必须有适当的库存量,库存量不得超过有效保存期限的内消耗量的百分之六十。

(2)贮存的场地和环境要保持清洁,要有消防设施,防火措施,确保安全,不能露天放置否则容易因日晒雨淋而引起变质。

(3)库存的油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及生产日期,采区先进先出的原则。

库存油品满三个月,应每月进行一次抽样化验,不合格油品停止使用。

3、运输管理

在运输过程中要避免油脂容器摔、砸、碰撞、防止摔坏、漏损。

4、使用管理

(1)加注润滑油脂是各队组日常维护保养设备的一项主要内容。

各队组必须配备1--2名专职设备维护工,负责按规定给各注油点加注润滑油。

做到润滑管理的“四定”:

即定人、定时、定点、定量,以保证正常生产。

(2)加注润滑油脂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做到专油专具,不得混用,确保油品质量。

加注前必须将注油嘴表面擦拭干净,以防污染油品,影响使用效果。

(3)加注润滑油后,维维护工每班要检查各润滑点的润滑效果1-2次,监察油品质量的可靠性。

若发现温升偏快、声响异常,及时汇报对领导,以便检查机械磨损是否超限。

若机械磨损并不超限,则应考虑油品的质量是否有误,取一定质量的油品化验,若其质量不合格,应及时更换新油。

(4)维护工每旬向技术员汇报一次各种油品的使用情况,以监控各类油品的质量。

技术员要经常深入井下,掌握设备的使用状况,保证油脂的合理使用及回收。

(5)每日注油必须认真填写注油记录,填写记录时必须写清楚加注油品的品名、牌号、数量、注油者姓名、注油日期。

(6)井下油脂存放地点要有消防设施,各油脂使用队组必须制定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5、回收管理

队组使用较大的齿轮油、液压油、机油、变压器油等进行大清洗换油时,应将放弃的废油回收,回收量不少于正常加油量的百分之八十,回收的废一律交回供应科。

(五)钢丝绳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并结合公司实际要求,为加强提升运输钢丝绳使用管理,确保提升运输钢丝绳使用安全,特制定钢丝绳管理制度。

1、各单位根据提升运输实际需用情况,提前一个月编制详细的钢丝绳使用申请计划,注明钢丝绳型号、长度、用途等参数,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报机电科审批后,统一报供应科进行采购,未经机电科审批的不予采购,否则追究人员责任。

2、供应科在接到钢丝绳计划申请后,及时严格按照公司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钢丝绳生产厂家必须符合国标、行标,同时生产单位必须出具本单位的安标证、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试验报告(主要设备钢丝绳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单位出具)等证件。

3、采购的钢丝绳到货后,由供应科牵头机电科、供应科、使用单位共同对产品进行联合验收。

所有钢丝绳必须有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质量证明书等资料,主提升绞车、架空乘人装置等主要提升钢丝绳还需经第三方检验合格、出具检验报告合格后,使用单位方可领用。

4、主提升绞车、架空乘人装置等主要提升设备钢丝绳保管超过1年的,在使用前必须再进行一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同一卷(批)钢丝绳用作插接绳扣使用的,必须严格按照插接标准插接。

用作绞车勾头和保险绳的必须有绳皮,且绳卡不得少于4个。

6、严禁其他使用单位私自计划、领取、报废钢丝绳,否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7、各使用队组负责对各单位钢丝绳的日常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要求使用检验合格的、完好的钢丝绳,检查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以书面通知单的形式限期整改或更换新钢丝绳。

主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辅助提升钢丝绳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8、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钢丝绳由机电科下达报废通知书,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进行报废处理,严禁用作它途或私自使用,否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9、供应科建立详细钢丝绳领用、库存台账,库存钢丝绳妥善保管,做到帐、卡、物相符。

每卷钢丝绳编码管理并应确保有足够的、合格的备用钢丝绳。

主提升钢丝绳严禁私自使用、用作它途,否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0、直径18mm以上的钢丝绳需求计划制定年度需求计划,由各使用单位制定详细的使用计划上报机电科,由机电科统一汇总提交供应科集中采购。

(六)阻燃输送带管理制度

1、皮带输送机是煤矿原煤生产运输系统关键环节之一,胶带选型、使用、维护直接关系到矿井的安全生产,是减少投入、降低成本的关键;同时对胶带的回收、二次复用、也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之一。

因此,特制订我矿胶带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2、设专业胶带管理组,负责全矿阻燃胶带的计划管理、审批、发放、旧胶带的回收利用,在用胶带的监督、检查、统计和检测试验等工作,并对各使用单位的胶带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3、胶带的计划提报,由机电科提报使用计划,机电科负责汇总,并进行技术选型和数量审查,统一提报计划,计划中应注明胶带规格型号、长度、使用地点及其他特殊要求等内容;胶带采购计划经相关审批程序后由供应科组织采购,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胶带。

4、入井胶带必须选用阻燃胶带,供应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按“MT”标准及技术管理部门提供的技术参数采购皮带。

5、新胶带到货后,严格履行入库验收手续,胶带次序资料齐全并有检验报告,外观检查无明显缺陷。

胶带管理员和供应科管理员必须认真做到入库登记、入账。

6、新胶带在入井前必须按规定到胶带检验机构做胶带阻燃试验,对试验不合格的胶带禁止入井使用。

不合格的新胶带,胶带管理组应及时与供应科联系退货事宜。

7、各单位使用胶带是必须向机电科开具胶带领用审批单,将需要胶带型号、数量、使用地点等信息填写清楚,机电科根据实际情况,严格审批,严禁未经审批私自领取使用胶带。

8、对于老化或磨损严重的胶带,由各使用单位向机电科申请更换,经机电科确认无使用价值后,使用单位按照领取胶带程序领取相应数量的合格阻燃胶带,严格按要求进行更换,在更换过程中,杜绝胶带意外损伤。

9、各使用单位必须由各单位技术员负责更换胶带和硫化胶带接头措施的编制和现场指导和监督,确保更换的胶带无跑偏,接头不抽头等,认真做好更换和硫化接头等记录。

10、胶带现场管理

1)、各使用单位负责所管辖在用胶带机胶带的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老化严重的胶带,并随时处理隐患胶带接头。

2)、各使用单位负责每天在检修时间对胶带跑偏段进行调整,防止胶带磨支腿和啃边事故发生。

3)、各使用单位负责每天在检修时间内及时更换运转以上的上、下托辊,防止托辊局部发热,引发胶带着火事故发生。

4)、各使用单位负责每天对管辖皮带巷卫生进行清理,防止积煤磨底胶带。

5)、各使用单位皮带机司机必须空载停机,杜绝胶带重载启动,导致皮带打滑而损伤胶带事故发生。

6)、采掘区队生产中必须保证将大块矸石及煤块打碎(200mm以下),以防砸伤皮带。

7)、不得在胶带机上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挡(刮)煤板。

8)、不准用胶带输送机运送设备和物料。

9)、各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在用胶带使用记录,更换胶带使用记录,硫化胶带接头记录。

10)、各使用单位在使用胶带的过程中,不得随意切割。

皮带延伸时必须根据储带仓带容量及备用胶带长度进行皮带延伸,需要截割时,影响机电科胶带管理组书面汇报,说明原因,经审批后,才可进行。

机电胶带管理组应及时更新台账。

11、工作面结束还能继续使用的胶带,在井下直接调换到其他单位使用时,必须向机电科书面申请,机电科胶带管理员应组织交、接双方单位现场交接,填写移交单,胶带管理组应及时更新胶带台账。

12、旧胶带回收规定

1)、更换或撤出的胶带应盘卷好,并捆扎,尽量在胶带接头100mm范围内切割胶带,保证回收胶带每卷长度保持在95m以上。

需要生产现场存放的,机电科要对存放地点进行严格审批,井下存放地点应达到顶板完整、无淋水、清洁卫生、无危险的场所。

2)、生产现场不需要的胶带,使用单位应在更、撤胶带三天以内必须阻止赏金,经机电科胶带管理员鉴定后,以便再次利用。

拖延一天不交,按每天每米10元处罚,造成丢失的按原值1.5倍队责任单位处罚。

3)、胶带管理组应及时将回收上井入库的旧胶带建立专用台账,明确胶带型号、长度等信息,并实行挂牌管理,妥善保管。

13、胶带管理员要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监督,发现问题后立即向使用单位提出建议,进行调整,保证胶带使用达到合理,运转良好,数量清楚。

(七1)阻燃胶带检验制度

1、阻燃胶带必须具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2、阻燃胶带必须专人管理,专库存放。

3、必须使用阻燃胶带,杜绝其他胶带。

4、胶带下井由机电科阻燃胶带检验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下井。

(八)电缆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公司电缆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电缆的领取、入井验收、移交、回收、报废管理。

特制定电缆管理制度,本制度范围包括信号、照明、动力电缆。

一、电缆的管理责任

1、电缆领取入库、入井验收、移交、回收、报废等工作由机电科统一管理。

2、机电科设专人管理电缆,并建立电缆台账,台帐标明在用、备用、待修电缆且实际相符。

电缆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核对。

3、各单位设兼职“电缆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电缆的领取、入井、移交、交还机电科等工作。

建立台账,标明在用、备用、待修电缆且实际相符。

电缆使用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电缆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细则》执行,经常检查维护使电缆安全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

4、在用电缆执行端头标记管理,电缆两端头50mm处加贴线缆长度标记,电缆标志牌上应注明:

电缆的型号、长度、使用单位、来向、去向。

二、电缆领取、发放管理

1、生产单位因采区衔接而增加负荷需要增加时,应提前向机电科申报。

2、新购进的电缆由机电科统一领取,领回的电缆经验收合格、并在台账上标明。

3、电缆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科人员验收合格。

不合格电缆和无正常手续严禁私自入井使用,否则处罚责任人200元。

三、电缆现场管理

1、各单位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敷设吊挂电缆、按其载流量合理选用,因电缆选择不当造成电缆损坏,按照事故处理。

2、各单位在用电缆要有电缆标志牌、电缆端头标记,

每少一处处罚责任人50元。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截割电缆,如有特殊情况

必须向机电科申报,否则处罚责任人5000元。

对盗扒电缆者移交保卫部门处理,对盗扒电缆的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4、根据生产需要电缆在井下转交时,由机电科进行验收和移交,办理手续。

不经机电科私自转交处罚责任人200元。

5、各单位电缆不得任意乱丢、乱放、无人管理的现象,不使用的闲置电缆要及时回收升井入库,否则处罚责任人200元。

6、各单位使用电缆因损坏或绝缘降低而需要更换时,应向机电科申报、验收方可更换或截割。

但事后必须查明原因,无故损坏者,应按电缆造价予以赔偿。

7、各单位各种规格备用电缆两侧必须包好且统一存放在

一个地点,并悬挂物料标志牌,否则处罚责任人200元。

8、各单位电缆保持清洁卫生,电缆上不准吊挂、积压任何杂物,否则处罚责任人50元。

四、电缆回收管理

1、工作面生产缩短或结束,电缆需回撤时应及时将电缆撤除上井,如数交还机电科并销账。

2、电缆升井必须在电缆或者矿车的醒目位置处注明回收单位并及时通知机电科。

电缆升井以后,在当日17:

00时以前必须入库,并且按照机电科指定的地点放置,每超过1天处罚责任人50元。

3、回收升井的电缆必须经过机电科验收,发现砸伤、外皮破损,电缆端头标记丢失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电缆出现齐头现象,处罚责任人5000元。

4、回撤的设备上不能带有电缆,否则处罚责任人各100元。

五、电缆的报废管理

1、如有电缆发现不能继续使用的需作报废处理时,由机电科人员鉴定后报机电主管领导批准。

2、可以报废的电缆由机电科按程序交公司供应科回收,做统一处理。

(九)电缆检验制度

1、电缆的使用必须符合矿用阻燃性及接地保护的要求。

2、电缆必须专人管理,成立电缆管理小组。

3、电缆的连接必须用硫化热补货防爆接线管连接。

4、电缆的悬挂、间距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5、电缆必须按额定电流运行。

6、不能随意给所在电缆线路增加负荷,需经机电科相关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

7、电缆入井前,机电科电缆检查小组要认真检查电缆是否完好,杜绝损伤电缆入井。

8、机电科电缆检查小组要定期对井下的电缆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机电科电缆检查小组还要对井下的电缆维护、使用等进行监督,避免违规操作。

(十)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升井检查验收制度

1、各队组防爆设备入井前应必须向机电科申请,防爆电气设备经机电科防爆检查员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张贴防爆设备证方可下井。

2、井下升井的设备,各队组应必须告知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升井设备名称、型号,台账登记销号管理。

3、机电科人员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对防爆设备的要求及《煤矿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条款进行检查验收。

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出井大修、中修和小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

  6、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并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张贴防爆合格证方可下井使用。

(十一)防爆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

井下所有设备的安装都应符合《煤矿机电安装质量标准》。

  2、机电设备完好率90%,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台完好。

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率100%,小型电器合格率95%,防爆组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三大保护、电缆、局部通风机等实行监督检查。

  3、各采区、工作面应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及保护整定校验。

防爆电气设备无论在矿井任何地方安装使用,均按防爆设备检查和维护。

  4、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不得有失爆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5、低压开关应装设综合保护、整定要合理。

  6、定期进行远方漏电试验,接地电阻测试。

7、每月对井下所有防爆设备进行一次防爆检查。

(十二)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1、包括接线盒、电铃、打点器、防爆电话、防爆灯及各种操作按钮开关。

2、凡矿供应科购入上述小型电器防爆设备由小型电器管理组统一管理、发放、编号入帐、建卡、建板,做到状态明、数量清,帐、卡、物三对号。

3、所购入的小型防爆电器,要验收防爆性能,失爆和不合格品坚持退货,不得入井使用。

4、井下在用的小型电器设备,由井区分管各机电队组负责管理,必须有入井合格证、标志牌,五小件(电铃、按钮、打点器、三通、四通)要求上板固定,不能固定的要排列吊挂整齐。

5、小型电器管理组要经常深入井区检查小型电气的使用情况、防爆情况和丢失浪费情况,对损坏小型电气设备要及时维修并达到完好防爆要求。

6、各单位使用的五小设备要做到数量清,状态明,要有专人维护,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

7、加强防范措施,严防五小设备被盗,对因保管不善或因失职造成丢失者,按原值罚款。

对隐瞒不报者,加倍罚款并严肃处理。

8、小型电器的合格率要达到95%。

防爆率要达到100%。

(十三)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为确保井下电器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杜绝电气灾害事故的发生,针对井下杂散电流难以测定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井下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正规管理,做好设备入井前的检定、检测试验工作,保证入井设备台台完好,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uA方可入井;

2、加强井下各馈电开关的继电整定保护工作,严格执行?

矿井低压电网短路装置的整定细则?

,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护装置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术参数要与所馈负荷相匹配。

3、加强井下各供电电缆的运行维护工作,本电缆运行前的绝缘泄漏的测试工作,杜绝电缆有挤、碰的外部隐患,要求电缆条条上钩,电缆的弯曲半径要符合电缆的弯曲规定。

4、井下电器设备电缆连接器要台台接地,接地线,接地电阻要符合?

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规定。

5、严格执行?

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

,确保检漏继电器动作灵敏、可靠。

要求检漏继电器每天试验一次。

煤电钻综保应每班试验一次,在瓦检员的配合下应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每台检漏继电器每年应升井进行一次检修。

6、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要求各运行电器设备要台台完好,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7、加强入井职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工作,强化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坚决杜绝职工的违章操作。

要持证上岗,要求检修设备要停电的管理制度,严禁带电设备检修。

8、加强巷道的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工作,确保巷道的甲烷浓度低于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值。

9、做好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的测试和整改工作,确保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规定值。

10、井下轨道接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

(十四)停送电管理制度

l、各队组计划停电时,有关人员应提前一天填写停电通知单报送机电科。

批准后向生产调度室报送停电通知单,调度室通知各相关单位做好停电准备工作。

2、各队组故障停电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机电科,请示机电科领导安排工作,同时向生产调度室电话报告停电情况。

在停电24小时内停电单位必须填写故障停电报告单报送机电科和调度室。

3、停电后,检修人员应将闭锁装置锁好,并派专人看守,同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只有操作此项工作人员才有权摘牌送电。

4、停电到送电整个过程中必须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5、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各方面电源,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要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靴、并站在绝缘台上。

严禁带电操作。

6、工作前,必须用同电压等级的验电笔在设备进出线两侧各项分别验电,当验明无电后,对设备及线路进行对地放电。

放电前,必须检查放电地点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进行放电工作。

放电后,必须将导体接地。

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卸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7、送电时,必须先试合一次,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送电。

正式送电后看守人方可摘掉警示牌。

8、停送电工作必须是获得电钳工资格证的专业人员,非专职人员严禁停送电。

9、本制度未涉及到的部分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实施。

(十五)电气试验制度

1、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按规定进行试验,否则不准运行。

2、电气管理小组负责实施完成电气试验工作。

3、要按时进行电气试验,杜绝隐患的存在。

4、严格杜绝使用不合格和落后产品,及时淘汰,保证合格先进产品的运行。

5、电气试验合格后,取得试验合格证,方可使用。

(十六)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机电事故分析与处理对煤矿企业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有利于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监督意识。

为使此项工作形成有规律并有条

不紊地进行,特定如下制度:

1、机电事故分析要在机电矿长的直接组织召开,有关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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