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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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1编制依据

1.1委托监理合同。

1.2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1.3工程建设标准:

1.3.1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1.3.2工程建设有关国家、行业标准

1《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19;

2《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18;

3《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

6《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

7《铁路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

8《铁路运输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

9《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

10《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4]8号;

11《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

12《客货共线铁路工程竣工验收动态检测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133号;

13《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TB10760-2013;

14《高速铁路工程动态验收技术规范》TB10761-2013。

1.4工程设计文件:

本工程经批准的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及施工图纸等。

1.5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1.6建设单位的其他有关专业管理规定。

2专业工程特点及其技术、质量标准

2.1项目简介

1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南通至安亭段)线路在宁启线DK254+900设平东接轨站,出站折向西南,沿九圩港西侧行走,在平潮镇东侧与规划的通苏嘉城际铁路合设南通西高架站,出站后稍向东折,继续南行以桥梁方式跨越长江。

线路在张家港市十三圩港附近上岸后,线路稍向西折,继续西南行,基本上沿204国道东侧行走经乐余镇后设张家港北站,尔后线路稍向东折,跨过308省道后与规划的通苏嘉城际铁路、沿江城际铁路合设张家港站。

出站后线路稍折向东,跨越沿江高速公路后进入常熟市境内。

在常熟市境内,线路跨越望虞河、常福公路后与沿江城际铁路合设常熟站。

出站后线路上跨苏嘉杭高速公路后,在董浜镇南侧预留设置常熟东站条件,在支塘北侧跨越盐铁塘、白峁塘后,线路折向东行,再上跨沿江高速公路进入太仓市境内,在归庄北侧设太仓港站,尔后折向南,线路继续沿石头塘东侧向东南行走,在陆渡镇西北侧设太仓站。

平东至太仓线路长105.681km。

2线路引出太仓站后往南跨越新浏河,基本上沿江苏省、上海市交界行走,线路跨越沿江高速公路后,在太仓市南郊镇东侧预留设置太仓南站条件,跨越宝钱公路后进入昆山市花桥镇境内,基本上沿沿沪公路东侧行走,跨越既有京沪高速铁路后上、下行分开折向东,分别引入既有沪宁铁路安亭站,太仓至安亭线路长31.639km,平东经太仓至安亭段正线全长137.473km。

3沪通铁路衔接南通、上海,它的建成将成为苏中、苏北地区与上海之间连接的以客运为主、兼顾货运的最便捷客、货运输通道,作为一条设计时速200km/h的快速铁路,它也是沿海铁路通道和长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沪通铁路建成后,将为加强上海与江苏沿海地区、上海与中西部地区交流提供便捷、高效的运输通道,可在上海至徐州、上海至南京间形成新的通道,有利于东部路网运输组织的灵活调节,同时也能缓解东部地区过江能力紧张的局面,特别是缓解京沪铁路的运输紧张状况具有积极作用。

2.2标段概况

1标段内设桥梁5座,共计25.02千米,占线路全长100%。

主要特殊结构:

悬灌连续梁13联,支架现浇连续梁4联,支架现浇站台梁34孔,简支钢桁梁1孔。

2标段内设常熟制(存)梁场1处,中心里程DK62+700,采用提梁上桥方式。

梁场设办公生活区、混凝土拌合区、钢筋加工区、制梁区、存梁区五大功能区。

承担全标段32m双线简支箱梁532孔,30m双线简支箱梁9孔,29m双线简支箱梁1孔,27.5m双线简支箱梁1孔,26m双线简支箱梁11孔,24m双线简支箱梁72孔,共计:

626孔箱梁预制架设任务。

3标段范围内的四电工程和常熟站房一座。

2.3技术标准

2.3.1主要专业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

国铁I级

2正线数目:

双线

3正线线间距:

4.4m

4限制坡度:

6‰

5路段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

200km/h,局部地段限速

6最小曲线半径:

2000m,个别地段结合沿线条件合理确定

7牵引种类:

电力

8机车类型:

动车组、HXD系列

9牵引质量:

5000t

10到发线有效长度:

1050m,部分车站650m

11闭塞类型:

自动闭塞

2.3.2主要质量标准

1按照验收标准,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2开通验收速度不低于1.1倍线路设计速度;

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路基、桥梁等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应满足不少于100年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使用维护时的运营要求,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确保结构安全;

4竣工文件真实可靠,齐全整洁,实现一次验交;

5全线综合质量达到部级优质工程,争创国优。

2.4计划工期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57个月,开工日期为:

2014年8月6日,竣工日期:

2019年04月30日。

3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3.1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管段内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主要包含:

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安全评估、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

3.2监理工作重点

3.2.1验收单元划分

1验收单元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2单位工程按一个完整工程划分。

3分部工程按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

4分项工程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划分。

5检验批按便于一次验收的内容划分。

6桥梁工程主要依据

7其他工程主要依据2018版各专业《质量验收标准》中附录进行划分并报监理站进行审批。

3.2.2检验批质量验收

1检验批验收程序:

检验批验收时,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承包单位专职质检人员等进行验收,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两部分

3.2.3检验批验收内容:

1实体质量检查:

1)检验批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和设备等与监理签认的《进场质量验收记录表》中的一致。

2)监理工程师已对该检验批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验收。

监理工程师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不少于现行的验收标准的规定。

3)混凝土拌合物随车携带监理签认的《混凝土拌合物出质量验收记录》,混凝土物理性能按要求进行现场验证,检测试块、试件按要求进行留置。

5)隐蔽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全数检查并形成签认记录和影像资料。

6)专业接口工序的检验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7)外观质量由验收人员共同确认。

2质量保证资料齐全、真实、系统、完整:

1)所用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有监理签认合格的《进场质量验收记录表》。

2)混凝土拌合物有监理签认合格的《混凝土拌合物出场质量验收记录》及现场混凝土物理性能验证记录。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影像资料齐全。

4)工序的施工记录、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齐全、真实、准确。

5)平行检验报告、见证检验报告频率满足要求且合格。

6)施工过程中遇到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的分析资料。

7)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缺陷,经处理补救后,满足使用功能质量要求的技术资料。

3人员核查:

1)参与验收人员资质符合要求。

2)施工单位对参与施工的施工作业责任登记情况真实全面。

3.2.4检验批合格判定:

1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2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

3)应具有完整的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记录,重要工序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记录。

3.2.5《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签认: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验收部位与实际验收部位一致。

2项目监理机构制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模板,规范检验批的填写、签认。

填写内容应真实、齐全。

3对于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中“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和“监理单位验收记录”结果均为合格的,可多项合并为一栏填写,注明各项目条文号。

4记录中需注明支持性材料(如试验检测报告单号等)或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项目应逐项填写。

5一般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项目,不需填写具体实际偏差值,只填写验收结论。

6关于有龄期要求的验收项目,完成一项,验收一项,确认一项。

在“监理单位验收记录”栏中逐条填写验收情况,(必要时签字、标注当次验收日期)。

最后一个项目验收结束后,方可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中填写评定结果,再由责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单位验收结论”栏填写验收结论并签字、填写最后一个项目验收日期。

3.2.6《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签认注意事项:

1为确保检验批验收记录不缺项、漏项,注意时间的逻辑性,不应在还有未验收项的检验批记录中,签署最后验收结论。

2验收项目在设计、施工单位未填写评定记录以前,监理不应先签验收记录。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核实检验批质量验收数据的准确性,使其与实际情况一致,与信息化数据一致,与其他施工、监理记录一致。

4对于不符合设计及验收标准的数据,应签署不合格意见或不予验收。

5所有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均应附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6任何情况下严禁他人代签字行为。

7项目监理机构同步保存一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纸质版和扫描电子版,纸质版在工程初验后,移交施工单位;电子版一个月内上传电子信息云存储。

3.2.7现场监理工程师建立检验批首次报检合格率台账,每月报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统计首次报检合格率台账,按建设单位文件纳入施工单位信誉评价。

3.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3.3.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人员:

监理单位:

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

勘察设计单位:

专业勘察设计负责人(需要时)。

3.3.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时,分项工程所有检验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交申请验收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规定时间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验收组完成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检时间。

针对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全部整改达到验收标准后,再次验收。

验收合格,验收人员签认《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铁路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明确需勘察设计人员参加验收的分项工程:

1桥梁工程的顶推架设、转体施工和桥台、涵洞排水设施。

2路基工程:

支挡结构基坑开挖、边坡防护、路基防排水等重要分项工程。

3专业监理工程师通知勘察设计参加分项工程验收。

3.3.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内容:

1资料检查:

1)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资料全部签认合格。

2)见证、平行试验资料齐全、完整。

3)第三方检测资料齐全,检测结果合格。

4)测量资料齐全,测量结果合格;沉降观测变形符合要求。

2人员检查:

验收人员资质符合要求。

3.3.4分项工程质量合格判定:

1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验收合格。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3.5《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验收“肯定性”意见签署用语: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对每个检验批,对本分项):

验收合格。

3.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3.4.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人员: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

勘察设计单位:

专业负责人。

3.4.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分部工程验收通知(参考附件G),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需要设计人员参加验收的分部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通知勘察设计单位参加验收。

验收组完成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检时间,形成验收会议纪要(参考附件H)。

验收会议纪要要有明确的验收结论。

针对验收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全部整改达到验收标准后,按《分部验收会议纪要》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人员签认《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明确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参与验收的分部工程:

1桥梁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

2路基工程地基处理、变形观测、路堑开挖及支挡结构基坑开挖、边坡防护、路基防排水等重要分部工程。

3.4.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内容: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需验收合格。

核对分项工程缺漏情况,各分项工程验收正确。

2质量保证资料需完整。

检查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施工操作依据、质量记录完整配套,全面反映了质量状况。

3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桥梁专业地基基础、梁部结构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符合验标有关规定,主要检查项目无缺漏、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结论明确,检测结果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3.4.4分部工程质量合格判定: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4.5《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验收“肯定性”意见签署用语

1监理单位验收结论(对每个分项工程):

验收合格。

2监理单位验收结论(对有龄期要求检测项目的验收情况):

合格。

3监理单位验收结论(对质量控制资料):

符合要求;完整。

4监理单位验收结论(对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检验报告):

符合要求。

3.5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

3.5.1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人员: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3.5.2单位工程预验收程序: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填写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外观质量验收记录》,报项目监理机构预验收。

接到施工单位预验收申请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及质量负责人与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预验收。

验收人员按单位工程验收标准和内容进行预验收。

验收组完成检查,对资料和工程实体、外观质量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检时间,形成验收会议纪要(参考附件H)。

针对预验收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全部整改达到单位工程验收标准后,项目监理机构复查确认。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申请。

3.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3.6.1单位工程验收人员: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勘察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3.6.2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通过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单位工程验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承包单位在单位工程验收前准备《单位工程质量自评报告》项目监理机构在单位工程验收前准备《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要有结论性意见。

验收合格,验收人员签认《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6.3单位工程验收内容:

各专业按2018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章节对内业资料、实体的质量和主要功能、观感质量进行核查。

检验方法和数量按验标要求执行。

1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施工单位对单位工程的控制资料全数核查,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全面反映工程施工质量状况。

包含但不限于: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

2)控制测量报告。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证明材料及进场检验报告。

4)施工记录。

5)沉降观测资料。

6)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记录。

7)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新材料、新工艺论证、备案及施工记录。

9)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0)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影像资料。

11)其他资料。

2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

3观感质量验收。

3.6.4单位工程合格判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4工程实体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6.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验收“肯定性”意见签署用语:

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结论:

符合要求

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分部工程验收结论:

合格。

3质量控制资料、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观感质量验收验收结论:

符合要求。

4综合验收结论:

验收合格。

3.7不合格工程处理

3.7.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重新验收的检验批要留存返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及影像资料。

3.7.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检测机构资质要经建设单位、监理项目机构核查、确认。

检测鉴定结果纳入竣工文件。

3.7.3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技术处理方案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书面确认文件;协商文件要有建设单位签认文件。

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要纳入竣工文件。

返修或加固处理过程要留存影像资料,纳入竣工文件。

3.7.4当部分资料缺失(包括试块试件失去代表性、试块试件缺少、试验报告有缺陷或对试验报告有怀疑等),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

检测机构资质要经监理项目机构核查、确认,并经建设单位批准。

3.7.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3.8竣工验收

监理项目机构按建设单位要求参加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包静

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正式验收。

3.8.1静态验收

静态验收由铁路局组织,建设单位配合,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监理单位确认的基础上进行。

3.8.1.1静态验收的程序:

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监理单位同意,向建设单位申请验收。

2铁路局和建设单位向工管中心申请开展静态验收。

3工管中心审查后下达开始静态验收通知。

4静态验收领导小组组织专业验收组进行验收。

5专业验收组完成检查,对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检时间。

6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7专业验收组复查,合格后填写专业工程验收记录。

8静态验收领导小组编制静态验收报告。

9总公司验收专家组对静态验收情况及报告进行审查、验收。

3.8.1.2静态验收前建设单位提供资料

1设计文件,包括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有关设备及材料准入资料以及建设用地批复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等。

2工程承包合同及相关文件。

3施工文件,包括施工日志,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试验资料,施工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记录,自检自验记录,设计变更执行记录等。

4监理文件,包括旁站记录、抽检记录、各工点的监理报告和工作报告等资料。

5检测、评估报告。

6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理资料。

7静态验收所需的竣工资料及其它资料。

此时,监理单位在静态验收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旁站记录,抽检记录,各工点的监理报告和工作报告等资料。

监理工作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概述;监理机构概况;监理工作执行情况;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情况;监理通知书及回复落实情况;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情况;单位工程及总体质量评价。

3.8.2动态验收

动态验收由铁路局组织、建设单位配合,在静态验收合格后进行。

3.8.2.1动态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提供或组织有关单位提出技术资料:

1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环境等单项评估报告等。

2工程承包合同技术条款及相关技术文件。

3各专业建筑安装阶段所应完成的检测、检验、试验、评估报告。

4相关专业工程竣工图纸,电力、电力牵引供电、通信、信号、信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等系统的设备技术文件。

5静态验收报告(含静态测试报告)及审查意见、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情况及复测报告。

6动态验收所需的其他资料。

3.8.3初步验收

3.8.3.1初步验收由国家铁路集团初步验收委员会组织,在动态验收合格后进行。

3.8.4安全评估

3.8.4.1安全评估在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形成《安全评估报告》。

3.8.5正式验收

3.8.5.1正式验收由正式验收委员会组织,在初期运营一年后进行;正式验收委员会由国家主管部门或国家铁路局集团按相关规定成立。

3.9质量验收内业资料管理

3.9.1项目监理机构应制作各类质量验收记录与验收台账的模板。

3.9.2验收签字人员应对质量验收记录严格审查、对照确认,现场实测实量,如实记录,及时、完整、真实、准确、数据符合逻辑、验收结论规范合规;严禁代签、冒签、越级签认。

禁止弄虚作假及随意签认。

3.9.3监理工程师应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填写、更新台账。

3.9.4监理工程师应保存一份质量验收记录原件或电子扫描件,并在项目监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监理机构移交。

项目监理机构对移交资料进行验收,整理后存档。

3.9.5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验收资料实施信息化管理,并保存一份完整的电子资料的硬盘备份,及时将质量验收资料上传云存储,确保信息管理有效、便捷、安全。

3.10同类分部工程的首件验收

3.10.1首件验收人员:

同类分部工程的首件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同类检验批首件验收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组长组织。

监理项目机构副总监、工程部长、安质部长、试验室主任、同类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3.10.2首件验收内容:

首件验收除了按分部工程验收内容进行验收,还要检查以下内容:

1工艺、工法、工装配套可行性,为后续施工提供的技术参数、经验和需持续改进的地方。

2明确该部位的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方法、验收重点、影像资料摄制要求、验收填写与签认要求等。

3.10.3首件验收完毕,形成首件验收总结性资料,指导后续同类工程验收。

3.11隐蔽工程验收

3.11.1隐蔽工程隐蔽前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由总监、副总监或监理组长组织“首次验收”。

3.11.2隐蔽工程验收除按要求检查验收相关内容,还要按各专业《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及时、真实、准确采集影像资料。

4监理工作流程

4.1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

 

4.2检验批验收流程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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