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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疗常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疗常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疗常规一、妊娠期高血压:

孕20周后血压140/90mmHg,尿蛋白阴性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3g/L。

血压测量取三次间隔6小时静息15分钟后测得的2次大于或者等于140/90mmHg可诊断。

但须排除20周前或既往孕前高血压病史、肾病史及其他导致血压升高的疾病史。

【监测】血压、尿蛋白的情况,注意应3天左右复查一个尿常规,3天复查一次血常规及凝血常规,1周复查一次肝功、生化、心功,3天复查一次胎监,1周复查一次产科B超及脐血流,如病情出现加重则按相应的分级诊治。

【治疗原则】1、终止妊娠以足月为限,如病情控制满意,可在38-39周左右终止妊娠。

如控制不满意,见好就收,出现危险倾向立即结束分娩。

2、如孕周小于34周,出现先兆早产表现,注意使用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6mg肌注Q12H共4次,不主张1周后重复使用。

同时使用硫酸镁控制宫缩治疗(使用方法同下重度子痫前期的硫酸镁用法)。

3、如伴有羊水过少,如孕周达到足月则应注意引产,引产中严密监测血压及胎心情况,测血压的次数应加密,胎监每天至少一次,余按引产常规。

4、妊娠期高血压为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除产检中孕24-28周行糖筛查外,孕32-34周复查糖筛查,如诊断妊娠期糖尿病或本身为糖尿病合并妊娠期高血压须加用糖尿病饮食、管理和治疗,注意加强胎儿监护,胎监每天一次。

5、术后或产后处理与常规处理基本相同,注意术后如同产前可加用镇静治疗。

术后3天复查一次尿常规,术后前3天测血压同产前医嘱,超过3天可改为Bid或Qd。

一般无须加用降压治疗,如血压较高,达到降压指征的收缩压达160mmHg以上和/或105mmHg或平均动脉压140mmHg时,可加用降压药物治疗。

血压随访至正常或产后12周。

二、轻度子痫前期:

孕20周后血压140/90mmHg,尿蛋白+(至少间歇6小时的两次随机尿检尿蛋白定性+)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3g/L。

【监测】注意诊断时须行间歇6小时尿蛋白监测至达到以上诊断尿蛋白+标准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3g/L为止。

轻度子痫前期诊断除尿蛋白标准不同外基本与妊娠期高血压相同,但应强调医嘱方面测血压应较密,建议起码Q8h。

轻度子痫前期与妊娠期高血压的区别重点在于监测,妊娠期高血压,不必强调住院治疗,但应注意休息。

但如高血压持续或恶化,或出现蛋白尿增多,则应该考虑收入院。

每天应注意临床征象的发展,包括:

头痛、视觉异常、上腹痛和体重增加过快,每天测体重一次,2天建议复查一个尿常规,余监测基本同前。

【治疗原则】轻度子痫前期治疗原则大致上亦与妊娠期高血压相同,医嘱基本同前,轻度子痫前期一般不建议使用解痉治疗,终止妊娠时间一般不超过36-37周。

三、重度子痫前期:

为孕20周后血压升高、尿蛋白较轻度子痫前期加重,尿蛋白定性+(测量方法如前,取两次间隔6小时中段尿常规蛋白+为准)或以上,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2g/L。

在诊断为子痫前期的基础上同时具以下一项则应考虑为重度子痫前期:

血压160/110mmHg(收缩压或者舒张压其中一个达到标准)尿蛋白尿蛋白定性+或以上,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2g/L血肌酐106nmol/L血小板100G/L微血管内凝血(血LDH升高)血清ALT或AST升高持续性头痛或其他神经或视觉障碍等颅内高压表现,肺水肿或低氧血症持续性上腹不适胎儿生长受限胎盘早剥。

注:

如血压升高明显伴终末器官损害表现,虽无蛋白尿,仍应考虑重度子痫前期。

【监测】2天复查一个尿常规、血常规及凝血四项,3-5天复查一次肝功能、心功能,如病情较重应每天复查一次胎监(并无证据证明硫酸镁肯定导致胎监基线变异减少如出现胎监基线平滑注意复查B超排除胎盘早剥可能),至少不应该超过3天,3-5天/至少一周复查一次产科B超(注意有无胎盘早剥存在及胎儿发育情况)及脐血流。

1周左右复查一次肝胆脾胰及泌尿系B超。

使用硫酸镁按下面硫酸镁使用监测方法监测,使用静脉降压药一定要使用心电监护监测。

【治疗原则】1、终止妊娠一般以34周为主,如情况良好而患者要求可延长至36周;如病情较重、发病时间较早以32周为目标,但应注意促胎肺成熟治疗,须行积极治疗24-48小时后终止妊娠。

2、镇静推荐使用安定,一般安定一天的用量不应超过30mg。

(安定不主张静推)如安定效果欠佳,可用杜冷丁,见下子痫医嘱及治疗原则。

3、如收缩压达160mmHg以上和/或105mmHg或平均动脉压140mmHg则需应用降压药物,推荐口服药物硝苯地平片或拉贝洛尔片,静脉药物可使用拉贝洛尔、利喜定或硝酸甘油(如产后可用硝普纳,如要在产前使用硝普钠,仅用于4小时内终止妊娠者),使用静脉用的血管活性药须行持续心电监护,降压目标产前控制在140-150/90-100mmHg左右,但注意监测胎儿发育情况有无胎儿生长受限发生。

硝苯地平片与硫酸镁一起使用时可出现突然性血压下降。

4、解痉治疗首选硫酸镁。

患有重症肌无力,心脏完全传导阻滞者忌用硫酸镁。

使用前及使用中做以下检查:

膝腱反射必须存在呼吸不少于16次/分尿量不少于25ml/h(24小时尿量不少于600ml)。

硫酸镁以1-2g/h速度静滴,一天的用量不超过30g,不推荐增加用量,晚上可用10mg安定镇静治疗。

硫酸镁使用中最少3天查一次血镁浓度,如出现膝健反射、呼吸或尿量异常则随时查血镁浓度,血镁浓度在2-3mmol/L时为有效治疗浓度,3.5mmol以上为中毒浓度,达4-5mmol/L浓度时膝反射消失,达5mmol/L以上浓度时可出现呼吸抑制,然后因缺氧而导致心跳停止,甚至死亡。

如发生以下情况其中一种(排除其他病变因素引起)则考虑硫酸镁中毒:

膝腱反射消失呼吸少于16次/分尿量少于25ml/h(24小时尿量少于600ml)全身肌张力明显减退血镁浓度大于3mmol/L,立即使用10%葡萄糖酸钙10ml加25%葡萄糖溶液10ml缓慢静脉推注,推注时间在5-10分钟。

5、扩容指征:

严重低蛋白血症或严重贫血。

使用:

白蛋白、血浆或者全血。

禁忌:

心率100次/分急性心力衰竭肺水肿6、产前利尿指征:

全身水肿急性心力衰竭肺水肿血容量过多。

治疗:

左心功能衰竭用速尿20mg静推颅内压升高表现用20%甘露醇250ml静滴(半小时滴完)。

7、需行剖宫产终止妊娠指征:

病情严重而宫颈不成熟,估计短时间不能经阴道分娩应终止妊娠,但合存在产科指征,不具备阴道分娩条件平均动脉压140mmHg估计阴道分娩可能导致脑血管意外。

【术后或产后监测】术后或产后仍有发生子痫可能,注意监测生命征,血压控制在140/90mmHg左右或以下,注意临床征象的发展,包括:

头痛、视觉异常、上腹痛等变化。

硫酸镁使用至产后1-2天。

镇静药物在产后1-2天也可单用口服。

术后第一天常规复查血常规、尿常规、如术前或产前凝血四项、肝功、心功、眼底检查或肝、胆、脾、胰、泌尿系统B超有异常者,在术后第1-3天须行复查,3天后重复直至结果正常,如一直尿蛋白未恢复正常要注意随访或交待内科随访。

测血压方面,使用静脉用的血管活性药须行持续心电监护,使用硝苯地平控释片需3天起效,第四天可停用其他降压药物。

如血压较稳定可渐改测血压Q4h、Q6h、Q8h或Bid等。

如血压仍高,出院后可带硝苯地平控释片5-7天,门诊随诊复查。

四、子痫:

子痫前期孕妇抽搐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称为子痫。

但通常情况下,其他疾病误诊为子痫的要比漏诊的子痫多,因为癫痫、脑炎、脑膜炎、脑肿瘤、脑囊虫病和脑动脉瘤破裂在孕晚期和产褥期可能类似子痫,要注意排除。

但是,在其他原因排除之前,任何惊厥、抽搐的孕妇都应该考虑为子痫。

【典型表现】全身强直-阵挛性抽搐。

子痫的抽搐通常先是面部抽搐,数秒钟后,全身肌肉收缩,整个身体强直,面部扭曲,眼突出,手臂屈曲,手紧握,双腿蹬直。

这个状态持续15-20s,后病人会突然张口而迅速紧闭,眼睑也是这样。

面部其他肌肉或全身肌肉快速度地收缩、舒张。

病人常会在突然闭口时咬伤舌头,口吐白沫,常有血染,并伴有面部及结膜充血。

肌肉收缩舒张持续1分钟。

逐渐地,肌肉的运动变小,频率减低,最后停止。

【监测】子痫抽搐发作一次后通常会再次发作,轻的可能再次发作1-2次,未及时治疗的严重病例可能发作百余次。

在少数情况下,惊厥-抽搐接连发作,看起来孕妇象处在惊厥持续状态。

一般使用持续心电监护,使用硫酸镁监测同前。

注意监测胎心变化,子痫抽搐时胎儿可出现胎心减速(严重的重度变异减速或延长减速),但通常在3-5分钟恢复,如持续超过10分钟,应考虑其他原因:

如急产或胎盘早剥。

【治疗原则】1、解痉、控制抽搐:

首选硫酸镁。

25%硫酸镁20ml加入25%葡萄糖液20ml静脉推注(大于5分钟),继以2g/L静脉滴注。

20%甘露醇250ml静滴(小于30分钟)。

2、镇静可用安定10mg肌注或静滴(抽搐时不能使用安定,可引起心脏骤停),6小时可重复使用。

冬眠药物有助于解痉,控制子痫抽搐。

推荐用法:

杜非合剂:

哌替啶50mg,异丙嗪25mg肌内注射,间隔12小时可重复使用,若估计6小时内分娩者禁用。

冬眠1号:

哌替啶100mg,氯丙嗪50mg,异丙嗪50mg加入10%葡萄糖500ml内静注;紧急情况下,可将1/3量加入25%葡萄糖液20ml缓慢静脉推注(大于5分钟)。

余2/3量加入10%葡萄糖250ml静脉滴注。

如控制仍不理想,可在气管插管的准备下行异丙酚静脉麻醉控制。

3、如血压150/105mmHg则需应用降压药物,推荐使用硝酸甘油、拉贝洛尔、利喜定(如产后可用硝普纳),基本同前重度子痫前期。

4、纠正低氧血症和酸中毒:

间断面罩吸氧,根据血气分析结果给予纠正。

5、保持环境安静,避免声光刺激;吸氧,防止口舌咬伤:

防止窒息;防止坠地受伤,持续心电监护,留置尿管记录出入量。

6、抽搐控制后2小时可考虑终止妊娠。

对早发性性高血压(34周)治疗效果较好,可酌情适当延长孕周,但须严密监护孕妇及胎儿,及早发现心力衰竭、脑出血、肺水肿、HELLP综合征、肾功能衰竭、DIC等并发症,并积极处理。

【术后或产后监测】基本同前重度子痫前期术后或产后监测,但仍应强带保持环境安静,避免声光刺激。

严密监护生命征,尽量避免发生心力衰竭、脑出血、肺水肿、肾功能衰竭、DIC等并发症。

五、HELLP综合征:

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严重的并发症,以溶血、肝酶升高及血小板减少为特点,多发生于重度子痫前期患者,易出现DIC(21%)、胎盘早剥(16%)、急性肾衰(7.4%)、肺水肿(6%)肝被膜下出血(0.9%)等并发症。

表现为乏力、右下腹疼痛不适及呕吐。

【诊断】完全性HELLP综合征诊断标准:

(1)外周血涂片见变形红细胞,网织红细胞增多,总胆红素20.5umol/L,乳酸脱氢酶(LDH)升高,尤其600U/L,以上任何一项异常均提示溶血;

(2)丙氨酸转氨酶(ALT)70U/L,或AST大于正常上限值2倍;(3)血小板计数10万/uL。

如具备以上三项中一项或者两项可诊断部分性HELLP综合征,如只具以上三项中一项应注意鉴别诊断,排除合并其他疾病的可能。

【监测】至少每天复查一次血常规、凝血常规、肝功能。

不超过3天复查一个尿常规、心功能,应每天复查一次胎监(并无证据证明硫酸镁肯定导致胎监基线变异减少如出现胎监基线平滑注意复查B超排除胎盘早剥可能),不超过3天复查一次产科B超(注意有无胎盘早剥存在及胎儿发育情况)及脐血流。

不超过3天复查一次肝胆脾胰及泌尿系B超。

使用硫酸镁按硫酸镁使用上述常规监测方法监测,使用静脉降压药一定要使用心电监护监测。

【治疗原则】1、应注意治疗24-48小时后尽快终止妊娠,即使32周也应在期待治疗4日内终止妊娠,除非短时间即可阴道分娩,否则一般建议剖宫产。

2、镇静、解痉、降压、扩容、利尿治疗基本同前重度子痫前期。

3、血小板输注指征:

血小板2万/uL或有严重出血倾向,如瘀斑、伤口渗血、牙龈出血等,应即输注血小板一个治疗量。

血小板5万/uL时应在术前输注血小板1个治疗量,以减少术后并发症。

不提倡术前无指征预防性反复输注血小板。

【术后监测及治疗原则】1、产后血小板持续低或产后HELLP综合征,产后继续用地塞米松10mg静注,12h1次,共2次,以后5mg静注,12h1次至血小板100G/L及LDH下降。

2、术后监测基本同前重度子痫前期术后或产后监测。

如有血常规、凝血常规、肝功能异常者至少1-3天复查一次直至恢复正常。

附件: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评估和治疗SOGC指南转自中国妇产科网http:

/www.china-目的:

指南总结了关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高质量研究数据,并提出了合理的诊断、评估和治疗方法。

证据:

所有建议的评估都采用了加拿大预防保健特别工作组的标准。

第一章:

诊断和分类建议:

血压的测量1、测量血压时患者应当取坐位,并保持上臂与心脏处于同一水平。

2、选择型号合适的袖带(袖带的长度应该是上臂围的1.5倍)。

3、Korotkoff氏第V音即提示舒张压。

4、如果一侧手臂测出的血压始终较高,应当固定这侧手臂测量血压。

5、子痫前期患者可以使用水银血压计、有标准刻度的无水银血压计、或校正过的自动血压计测量血压。

6、子痫前期时用自动血压计测量的血压值可能偏低,最好同时对照水银血压计或无水银血压计的测定值。

7、动态血压检测(24小时家庭测量)可以检测单发性诊所(白大衣)高血压。

8、如果患者打算在家监测血压,应当告知其正确的血压测量方法。

建议:

高血压的诊断:

1、高血压的诊断应根据办公室或在医院血压的测量值。

2、妊娠期高血压的定义是,相同手臂至少测量二次的平均舒张压90mmHg。

3、收缩压140mmHg的孕妇,应密切随访其舒张压有无增高趋势。

4、重度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5、对于非重度高血压,诊断前应有持续血压测量值的记录。

6、对于重度高血压,应该间隔15分钟重复测量方可确认诊断。

7、单发性诊所高血压定义为:

在医疗场所测定的舒张压90mmHg,而家中自测血压135/85mmHg。

建议:

蛋白尿的测定:

1、所有怀孕妇女都应检测尿蛋白。

2、在子痫前期低风险人群中,可用尿试纸筛查蛋白尿。

3、如果疑诊子痫前期,无论高血压孕妇出现血压进行性上升还是血压正常,都应该进行更多明确蛋白尿的诊断性检查:

如尿蛋白:

肌酐比值或24小时尿蛋白测定。

建议:

显著蛋白尿的临床诊断:

1、当尿试纸滴定蛋白尿2时应强烈怀疑蛋白尿。

2、蛋白尿定义为24小时尿定量0.3g/日或在一次随机抽样的尿液样本中尿肌酐30mg/mmol。

3、有关尿白蛋白:

肌酐比值用以诊断尿蛋白的准确性尚无足够的研究信息。

建议: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

1、根据不同的诊断和治疗因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为孕前存在或妊娠期。

2、必须明确是否存在子痫前期,因为子痫前期与更多的不良孕产妇和围产儿结局紧密关联。

3、既往有高血压病史的妇女,子痫前期的定义为:

顽固性高血压、蛋白尿新出现或加剧、或伴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其他不良情况。

4、妊娠期高血压妇女,子痫前期定义为:

新近发生的蛋白尿、或伴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其他不良情况。

5、重度子痫前期定义为:

妊娠34周前发生的子痫前期,伴有严重蛋白尿、或其他一个以及一个以上的不良情况。

6、应该放弃妊高症(PIH)这一术语,因为在临床实践中它的定义模糊不清。

建议: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类的研究1、对于以前有高血压的妇女,如果没有既往病史的记录,在妊娠早期就应该进行血清肌酐、血清钾、及尿液常规检查。

2、在以前有高血压疾病史的妇女中,是否还需进行其他基本实验室检查,取决于医务人员对于病情严重程度的其他考虑。

3、对于疑诊子痫前期的孕妇,应该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查。

4、即使初次检查没有异常,如果怀疑有子痫前期的发生风险(例如,孕产妇和/或胎儿病情发生了改变)时,建议重复行实验室检查。

5、对于高血压孕妇进行多普勒子宫动脉流速测定,可以支持高血压、蛋白尿和/或不利情况的胎盘性起源的观点。

6、多普勒脐动脉血流测定也可以支持胎盘源性的宫内胎儿生长受限。

第二章:

子痫前期的预测、预防和预后建议:

子痫前期的预测1、在初次产前检查时,应对子痫前期的高危妇女提供产科咨询。

2、对子痫前期的高危妇女应该通过多种临床和实验室方法进行风险分级。

建议:

低危孕妇子痫前期和并发症的预防膳食摄钙不足的妇女(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的降压治疗血压应控制在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最初的降血压治疗应使用拉贝洛尔、硝苯地平胶囊、硝苯地平控释片或肼屈嗪。

不建议使用硫酸镁作为降压药物。

在血压稳定前,建议持续监测胎心。

硝苯地平可以和硫酸镁同时使用。

建议:

非重度高血压(血压140159mmHg/90109mmHg)的降压治疗对于没有合并症的妇女,降压药物控制血压在收缩压130150mmHg、舒张压80105mmHg。

对于有合并症的妇女,抗高血压药物将血压控制在收缩压130139mmHg、舒张压8089mmHg。

在加拿大,可以选择以下药物中的一种作为初始治疗:

甲基多巴、拉贝洛尔、其他受体阻滞剂、和钙通道阻滞剂。

不建议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

不建议使用阿替洛尔和哌唑嗪。

建议:

糖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治疗1、所有在34孕周之前出现子痫前期的孕妇都应该考虑产前应用皮质激素治疗。

2、孕周小于34周的妊娠期高血压妇女(尽管没有尿蛋白或“不良情况”),如果考虑在7天内终止妊娠,应在产前应用皮质激素治疗。

建议:

分娩方式1、所有妊娠期高血压妇女,都可以考虑阴道分娩,除非有产科指征行剖剖宫产术。

2、如果计划行阴道分娩而宫颈条件不成熟者,可以促宫颈成熟以增加阴道分娩的成功率。

3、整个产程和分娩过程中应该持续抗高血压治疗,保持收缩压160mmHg和舒张压75*109/L的孕妇可以使用局域镇痛和/或麻醉,除非有凝血功能障碍、血小板浓度降低、或使用了抗血小板药物(比如阿司匹林)或抗凝剂(如肝素)。

4、对于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的孕妇,如果没有凝血功能障碍、血小板计数正常的话,可以使用局域麻醉。

5、对于使用低分子肝素的孕妇来说,应用预防剂量12小时后、或治疗剂量24小时后局域麻醉是合适的。

6、推荐早期硬膜外置导管(无禁忌症)用以镇痛。

7、相比于定期静脉内液体推注,优先使用局部镇痛和/或麻醉。

8、局域麻醉时,小剂量去氧肾上腺素或麻黄素可以用来防止或治疗低血压。

9、如果没有反指征,行剖宫产术时可以运用下列所有麻醉方式:

硬膜外、脊髓、硬膜外脊髓联合、以及全身麻醉。

10、子痫前期孕妇应减少经静脉和经口液体摄入,防止肺水肿。

11、不使用常规输液治疗少尿(15ml/h)。

12、持续少尿时,不推荐使用多巴胺和呋塞米。

13、不常规推荐中心静脉穿刺,如果中心静脉置管,应该用来监测数值变化趋势而非绝对值。

14、不推荐肺动脉插管,除非有特殊的相关指征、并在特别监护的病房内进行。

建议:

既往有慢性高血压病史孕妇的治疗要点有慢性高血压的妇女建议孕前接受咨询。

受孕前(或妊娠一经确诊)应停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II受体阻断剂。

如果单纯性高血压妇女或虽有合并症、但很可能在12月内怀孕的妇女,需停用或者改用其他抗高血压药物,以便治疗可在妊娠期继续进行,那么最好在孕前进行药物调整。

一旦诊断妊娠,即停用阿替洛尔。

在妊娠早期有许多抗高血压药物可以应用(如甲基多巴、拉贝洛尔和硝苯地平)。

建议:

子痫前期妇女终止妊娠时机1、重度子痫前期的孕妇必须接受产科咨询指导。

2、如果孕周50*109/L,也没有大量出血或血小板障碍,即使在剖宫产术前,也不建议预防性输注血小板。

2、如果血小板计数50*109/L,或血小板计数快速下降,或者出现凝血障碍,要考虑使用血制品,包括血小板。

3、如果血小板计数20*109/L,阴道分娩前强烈建议输注血小板。

4、如果血小板计数20*109/L,剖宫产术前建议输注血小板。

5、血小板计数50*109/L时,应该考虑使用皮质激素。

6、没有足够的研究证据推荐使用血浆置换或血浆去除。

建议:

治疗子痫前期的其他方法1、建议妊娠小于34孕周的子痫前期孕妇接受皮质激素治疗促进胎肺成熟。

2、卧床休息时建议预防血栓治疗。

3、不建议用小剂量阿司匹林治疗子痫前期。

4、关于下列治疗方法的有效性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证明:

激活蛋白C、抗凝血酶、肝素、L精氨酸、长时间硬膜外麻醉、N乙酰半胱氨酸、硝酸西地那非。

产后治疗建议:

产后六周的治疗1、在产后36天血压的高峰期必须监测血压波动。

2、抗高血压治疗在产后应该重新开始,特别是重度子痫前期的早产妇女。

3、重度产后高血压应该用抗高血压治疗,保持收缩压160mmHg、舒张压110mmHg。

4、对非重度产后高血压患者也应该抗高血压治疗,特别是出现并发症者。

5、哺乳期可以使用以下的抗高血压药物:

硝苯地平、拉贝洛尔、甲基多巴、卡托普利、和依那普利。

6、必须治愈子痫前期的终末器官功能障碍。

7、如果血压难以控制或者出现少尿、肌酐升高100UM、或血小板50*109/L,非甾体抗炎药不能用于产后。

8、子痫前期妇女产后应预防血栓形成,特别是产前卧床休息超过4天或剖宫产术后。

9、产后至少出去硬膜外导管2小时后,才可以使用低分子肝素。

建议:

产后6周以后的治疗1、有重度子痫前期史的妇女(特别是在34孕周前终止妊娠的)应该筛查有无慢性高血压、潜在的肾脏疾病和血栓形成倾向。

2、应该告知那些妇女,再次妊娠间隔2年或10年都会再次发生子痫前期。

3、应该建议过度肥胖的妇女为了减少再次妊娠的高位风险和长期的健康,保持合适的体重指数。

4、有慢性高血压的妇女建议她进行下列的检查(如果以前没有做过):

尿液分析;血浆钾、钠和肌酐浓度;空腹血糖;空腹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和甘油三酯;标准12导联心电图。

5、如果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妇女产后血压正常,那也可以从常规心血管疾病风险评估中获益。

6、所有患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妇女都应该保持健康的饮食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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