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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区人人民民政政府府襄樊市政府网站襄樊市政府网站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张家集镇代家垱水库淹没黄龙镇陶巷村耕地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6年3月6日)2006年3月6日下午,区政府副区长王士金同志在办公室召集区政府办农业科、黄龙镇、张家集镇和区水利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召开了解决张家集镇代家垱水库淹没黄龙镇陶巷村耕地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
与会同志就如何解决张家集镇代家垱水库淹没黄龙镇陶巷村耕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首先由黄龙镇副镇长孙大星介绍了张家集镇代家垱水库的相关情况。
代家垱水库位于张家集镇韩岗村,建于70年代,设计最高储水位105米。
到90年代,由于年久失修,加上溢洪道和底剅管道被堵塞,代家垱实际最高储水位达到107.29米,一遇洪水就会大面积地淹没黄龙镇陶巷村的耕地。
1998年9月份,原襄阳县政府督查室召集张家集、黄龙镇有关负责人进行过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协议(以下简称98协议)。
该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张家集镇负责组织施工,将代家垱水库溢洪道恢复到原设计水平,即最高储水位105米,并疏通底剅管;二是代家垱水库的水面养殖受益(即水库水面养殖对外发包的资金)由张家集镇与黄龙镇对半分成,承包基数由双方共同商定。
后来,此协议一直没有得到履行,水库溢洪道、底剅管没有整治,水面养殖收益也没有对半分成。
2005年7月份,由于襄东普降大雨,代家垱水库储水得不到及时排泄,水位猛增至106.46米,淹没了黄龙镇陶巷村的水稻、棉花等农作物150多亩长达一个多月,造成了重大损失,引起了陶巷村群众极大不满,为此提出了强烈要求,一是张家集镇要负责组织施工,对代家垱水库溢洪道进行清理整治,并疏通底剅管;二是按照每亩赔偿200元的最低标准,张家集镇对淹没的150多亩农作物予以赔偿;三是严格执行98协议,水面养殖收益对半分成。
对于黄龙镇的意见,张家集镇也谈了自己的想法,主要是财力十分困难,赔偿难度大。
会议认为,水利是农业的命脉。
加强对水库的管理,不仅事关水面养殖效益,更事关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张家集镇、黄龙镇及区水利局对于代家垱淹没黄龙镇陶巷村耕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尤其是黄龙、张家集两镇要本着积极的态度,坚持“以大局为重,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协商解决”的原则,互相理解,协调解决好代家垱的整治和管理问题,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好社会稳定大局。
会议决定:
一、黄龙镇、张家集镇要无条件地履行98协议。
1998年,黄龙镇与张家集镇签订的协议是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并经双方反复协商同意达成的,为有效协议,双方必须无条件地履行。
二、明确代家垱水库的整治责任。
2006年3月12日前,区水利局负责进行现场勘测,按照水泥护坡的标准,拿出代家垱水库溢洪道清理整治及底剅管疏通的方案。
2006年3月30日前,由张家集镇负责组织施工,黄龙镇配合,完成代家垱水库溢洪道的清理整治,确保最高储水位恢复到原设计水平(即105米)。
完工后,由区水利局负责组织验收。
2006年4月底以前,由区水利局负责组织施工,完成代家垱水库底剅管的疏通和改造,张家集、黄龙等两镇配合,区水利局只收成本费。
三、坚持利益对半分成的制度不变。
从2006年起,代家垱水库水面养殖收益由黄龙镇与张家集镇对半分成,每年在12月31日之前兑现。
鉴于目前水库水面养殖己对外发包并签有合同(合同期未到),无法更改承包基数,因此商定现在承包基数不变,待合同到期后,在下一轮对外发包时,双方共同商定代家垱的对外承包基数。
2006年的水库养殖收益上缴到区水利局,由区政府办农业科监督,用于支付代家垱水库溢洪道清理整治及底剅管疏通和改造的费用,若有节余由黄龙镇与张家集镇再均分。
四、黄龙镇放弃赔偿损失的请求。
黄龙镇要从大局出发,理解张家集镇目前的财力状况,放弃由张家集镇负责赔偿黄龙镇陶巷村150多亩水淹地损失的请求,并做好陶巷村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理解,确保不出现群众上访。
会议人员:
王士金徐世明孙大星饶连生张景海主题词:
农业水利会议纪要分送:
区委书记王代全,副书记郭富清。
常务副区长廖有泉,副区长王士金。
黄龙镇政府,张家集镇政府。
区委办副主任袁海河,区政府办副主任吴世斌。
区政府办农业科、文书科,区水利局。
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3月14日印发共印15份区人民政府关于高速公路出口襄樊北至清河二、三桥路段专项环境整治会议纪要(2006年4月18日)2006年4月18日,副区长陈国梁同志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高速公路(襄樊北至清河二、三桥)出口路专项环境整治工作会议。
区政府办、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张湾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区规划处和区交警大队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就高速公路出口路专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形成一致意见。
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襄阳区境内的高速公路出口朱庄连接线至清河二、三桥路段脏乱差问题十分突出,必须进行专项环境整治,切实解决环境卫生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塑造襄阳良好的环境卫生形象。
会议指出,我区的高速公路出口路环境存在“三差三多”现象。
“三差”就是卫生状况差、立面视觉差、交通秩序差;“三多”就是占道经营多、违法建筑多、残垣断壁多。
究其原因,一是认识不到位,相关部门未充分认识到高速公路出口路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管理不到位,各相关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环境卫生管理职责;三是从客观上讲,我区目前正处于建设的高峰期,建设的周期较长,给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会议要求:
一、高度统一思想。
要把思想统一到塑造襄阳和襄樊形象的高度,统一到落实市委、市政府决议和决定的高度,统一到优化全区招商引资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高速公路出口路专项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深刻反省问题。
对高速公路出口路存在的“三差三多”问题,各部门要进行深刻反思,分析查找的问题原因和根源,对症下药,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明确职责任务。
各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各单位的职责任务明确如下:
(一)张湾镇的职责任务1、负责做好清河二桥公路两边建筑物墙体粉刷和地面硬化工作。
2、负责做好新世纪建材大市场附近小棚子的拆除工作,必要时请区城管局配合。
3、负责做好曹洼村襄新路口门面房、修车铺的环境整治工作,并做好路面硬化及临街墙体粉刷美化工作。
4、负责做好高速公路朱庄出口朱庄段路两边环境整治工作,派专班拆除违法建筑,整治乱堆乱放行为,搞好环境卫生。
5、加强朱庄连接线公路两边农民建房管理,严禁临路建房。
(二)区城管局的职责任务1、负责做好高速公路出口路全路段破旧、不符合标准的广告、招牌的拆除、规范工作,按照统一设计、悬挂一致、美观大方、内容健康的要求,加强广告、招牌的管理。
2、负责做好高速公路出口路路边汽车维修点的清理整治工作,并组织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彻底取缔修车点。
3、负责拿出高速公路出口路附近施工工地环境管理的具体办法,并做好施工工地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高速公路出口路乱搭乱建行为的清理整顿工作,对乱搭乱建的违法建筑,先做工作,动员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组织联合执法予以强制拆除。
5、负责邓城大道慢车道及人行道的清扫工作,及时保洁,确保整洁卫生。
(三)区交警大队的职责任务1、负责做好高速公路出口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2、配合区城管局做好高速公路出口路路边汽车维修点占道维修汽车的整治工作,并设置禁停标识。
3、清理平整车城车辆检测站门前的土堆。
(四)区公路局的职责任务1、负责做好高速公路出口路公路路面环境卫生工作。
2、负责做好春园东路至邓城大道绿化带接口处路面的硬化工作。
3、做好邓城大道春园东路快车道路面环境卫生工作,全天候保洁,确保路面整洁卫生。
(五)园林所的职责任务1、负责做好高速公路出口路各广场的环境卫生工作。
2、负责做好高速公路出口路绿化带的修剪、拔草、养护等工作,及时清除绿化带垃圾。
(六)规划处的职责任务负责制定邓城大道沿线建筑物立面美化标准。
(七)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职责任务重点管理好辖区内市场、临街门店经营秩序,禁止出店占道经营,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清除垃圾。
(八)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的职责任务负责督办各责任单位及时落实相应职责。
四、加强协调配合。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共同做好联合执法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出口路环境卫生得到改善,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五、限期整治到位。
各相关单位接到任务后,对短期可以解决的问题,须立即安排部署,组织专人,及时整治,确保十天初见成效,二十天大见成效。
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必须在一个月内彻底解决问题,确保一个月内整治到位。
区政府和政府督查室将组织专班督办各单位落实职责,十天一督办,并将督办检查情况发政府工作通报,该表彰的表彰,该批评的批评。
区政府将在一个月后检查问题解决情况。
六、确保整治效果。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改变我区高速公路出口路环境卫生不佳的状况,使我区的高速公路出口路达到立面视觉好、路面卫生好、交通秩序好的效果。
与会人员:
陈国梁、王艳芳、肖世武、胡光海、邵安旭、邵成群、章建平、孟吉平、陈德广、王伟等。
主题词:
环境整治会议纪要分送:
区委常委会各同志。
区长,副区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张湾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4月29日印发共印100份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评标专家管理及抽取工作的会议纪要(2006年4月21日)2006年4月21日下午,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廖有泉同志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规范全区评标专家管理及抽取工作的专题会议。
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区建设局、区发展计划局、区监察局、区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综合招投标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就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和评标专家现场抽取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综合招投标中心负责人关于前阶段工作及存在问题的汇报,与会人员对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和其他类型评标专家的管理及抽取工作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会议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和国务院、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及襄樊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的具体作法,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由建设局负责建立、培训、管理和监督,评标专家的现场抽取在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也切合我区实际,关键是要搞好配合和监督工作。
目前我区招投标工作才起步,需要逐步完善和规范,除了建设工程外,全区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潢、园林绿化、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招标开标事宜按规定也必须在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
会议决定:
一、评委专家库由行业主管部门设立和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评标专家进行培训、考核、评价,做好档案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对专家评委在评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二、评标专家由招标方负责抽取,现场抽取工作在区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
抽取评标专家时,必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局派人对现场抽取工作进行监督,并在抽取清单上签字。
以上两个监督部门缺一不可,否则,评标专家的抽取结果无效。
三、由区综合招投标中心设专职评委通知员,在监察局和招标单位人员监督下负责通知抽取的评委,评委通知员应严格保密,不得将评委信息向任何人泄露。
四、专家抽取和通知时间由原24小时以内,缩短为4小时以内。
五、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应加强管理和监督。
与会人员:
廖有泉周平邵仲明张昌兰新国李建国沈国斌王家强梅红主题词:
招投标管理会议纪要分送:
区委常委会各同志。
区长、副区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5月11日印发共印100份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区汽车维修点整治工作的会议纪要(2006年6月15日)2006年6月15日,副区长陈国梁同志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城区汽车维修点集中整治工作会议。
区政府办、城管局、交通局、工商局、广电局、交警大队、运管所、张湾镇及张湾镇红星村等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就城区汽车维修点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
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区城管局等单位关于城区主干道汽车维修点情况的汇报。
经过有关部门近几年的清理、整顿,我区城区主干道上原有的200多家汽车维修点,大多已迁入红星汽车维修大市场或其他非限制经营范围内,城区主干道汽车维修点和占道修车现象明显减少。
但航空路仍有6家汽车维修经营户、10多间门面房,襄新路、高速公路出口路段新增了部分汽车维修点。
这些维修点有些属于无证经营,大多证照不全,有的仅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后就开始营业。
另外,红星汽车维修大市场尚存在硬件不佳、车辆出入不便、管理不善等问题,难以吸纳其它维修点入驻。
会议指出,城区主干道占道修车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全面关注。
其违法经营行为损害了我区形象,破坏了基础设施,污染了城区环境,影响了城市交通。
因此,必须加大管理力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以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规范经营行为,塑造襄阳良好的城区环境卫生形象。
会议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汽车维修点违法经营问题的严重性、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下定决心,成立专班,克服困难,集中整治,一抓到底,彻底解决汽车维修点在城区主干道占道修车、污染环境等问题。
二、摸清底子,弄清情况。
从明天起,区工商局、城管局、运管所要派专人,对城区主干道旁的汽车维修点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查清汽车维修点持证情况,为集中整治行动打下基础。
三、宣传造势,做细工作。
本周内,区城管局要印发转迁通告和通知,发到城区主干道各维修点业主手中;区广电局要制作整治专题片,将专题片和城管局通告在区电视台连续播出一周,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协调配合,源头把关。
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同作战,依法向汽车维修点颁发证照。
工商局、运管所不准再为在城区主干道经营的汽车维修点颁发证照,到期证照不准再年审延期,已颁发的证照要依法收回;工商局必须在汽车维修经营户持有运管所颁发的许可证的基础上再向经营户颁发工商营业执照;张湾镇红星村不得将临街房屋出租给经营户用于汽车维修,已经租出去用于汽车维修的房子必须及时收回。
五、有情操作,疏堵结合。
一是限定经营范围。
城区内目前只有红星汽车维修大市场是合法经营点,航空路、邓城大道等城区主干道一律不准修车。
二是规范现有市场。
红星汽车维修大市场三天内要完成土地平整工作,并及时进行场地硬化,改善硬件设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吸引汽车维修点入驻,要健全制度、专人管理已经入驻的汽车维修点,车辆要划线停靠,保证市场内车辆进出方便,对拟入驻的汽车维修点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三是要选择规划新场地。
运管所要开展调研,及时在城区选择一个新地址,报区政府审定后,再建一个汽车维修市场,以解决汽车维修经营户场地不够的问题。
六、加大力度,强制取缔。
城管局预先向限制经营范围内的汽车维修点业主发转迁通知,不主动转迁的要强制转迁;对在城区主干道上占道维修的车辆强制拖至交警大队暂扣,依法处罚后方可放行;工商局依法收回城区主干道汽车维修点业主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交警大队对在城区主干道上乱停乱靠的车辆依法罚款,并没收证件;运管所对在城区主干道无证经营的汽车维修点业主依法进行处罚。
七、加强督办,限期治理。
政府办公室要认真督办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经常过问进展情况。
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该关的关、该搬的搬,力争在半个月内,彻底解决城区汽车维修点存在的问题,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与会人员:
陈国梁、王艳芳、肖世武、胡光海、邵安旭、詹贺生、郑国安、罗国华、张祖传等。
主题词:
交通汽车维修整顿会议纪要分发:
区委常委会各同志。
区长、副区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张湾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6月27日印发共印100份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湖北省实施办法座谈会纪要(2006年6月21日)2006年6月21日下午,区政府副区长陈国梁同志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贯彻湖北省实施办法座谈会,区人大副主任许广碧、区人武部部长李军、区政府办、人防办、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发展计划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就贯彻落实湖北省实施办法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区人防办主任夏家清同志关于襄阳区人防建设及贯彻落实湖北省实施办法的情况介绍。
近年来,我区人防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率先建起了自己的人防工程,各项工作走在各县(市、区)前列,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城区人均拥有人防工程面积与省要求有一定差距;人防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个别单位和开发商违法拒不修建防空地下室;有些高层建筑未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等。
会议指出,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安全和战略全局。
当前,在国际和对台斗争形势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各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人防意识和责任意识,将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好。
会议决定,要采取以下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加大人防建设的执法力度,坚决纠正目前存在的各种违法现象。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法律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抓好宣传教育工作,使人防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二是认真执法,依法行政。
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项目必须修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免建防空地下室,城区所有民用建筑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人防“结建”手续。
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不能修建的,必须按有关政策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经审核批准并足额交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后,方可开工建设,不得免交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二、明确职责,通力合作。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省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投资建设主体未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规划、建设、房产等部门不得办理其建设项目规划、施工和房产的发证手续”的规定,通力合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把关,认真落实有关政策。
对没有办理人防手续的,建设局规划处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土资源局不予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局规划处要把好施工图审核关,对应修建防空地下室而没有人防设计图纸的不予审核;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没有办理人防“结建”手续的不予验收备案;没有办理“结建”手续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局不予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管局要将人防工程纳入商品房住宅小区综合验收范围,严格把关,对没有办理“结建”手续的一律不予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房产证;人防办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认真搞好图纸审批和“结建”管理,搞好工程稽查,杜绝不建、漏建防空地下室和不交、少交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违法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同建设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计划发展局等单位的联系。
三、建立三项机制,确保实施办法贯彻落实。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预防可能出现的情况。
二是建立告知通报机制。
各部门要经常通报情况,畅通信息联络渠道。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对没有按照实施办法严格把关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与会人员:
许广碧、陈国梁、李军、王艳芳、张光新、夏家清、曾胜礼、王国旭、雷应海、刘娟、胡家斌、王伟、郭天海、刘会章、刘立海、刘飞、郭洪敏、龙华丽、罗辉。
主题词:
建设人防会议纪要分发:
区委常委会各同志。
区长、副区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名胜)区管委会。
区政府各部门。
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7月10日印发共印100份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06年1月11日)2006年1月11日上午,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廖有泉同志在常委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区长办公会。
区政府办、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发展计划局、电力公司、卫生局、农办、经贸局、教体局、畜牧局、农业局、纪委监察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安监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争取省扶持政策等5个方面的议题进行了研究,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关于争取省扶持政策的问题。
区政府办汇报了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罗省长讲话中对基层有关的扶持政策,提出了区直单位对口争取省扶持政策的意见。
会议指出,全区2006年经济工作目标已确定,关键是抓落实。
襄阳区自身财力不足,债务过重,仅靠自身的发展是不够的,必须借助外力,发展我区经济。
今年,对上争取政策性资金扶持的力度要加大,凡属国家、省、市有政策的资金和项目,区直各对口单位都必须争取到手,要确保超计划、超常规、超出全省平均份额地争取项目。
会议议定: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班。
区政府成立对上争取项目的协调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廖有泉同志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李光强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单位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发展计划局,刘奉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各项目涉及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由一把手任组长,明确一名副职具体负责,发扬钉子精神向上争取项目。
(二)摸清底子,搞准信息。
各项目对口单位要摸清项目的具体情况,根据项目要求,有的放矢地准备相关材料。
(三)制订方案,跟踪督办。
在摸清项目底子的基础上,形成争取项目的方案,落实具体负责人。
由区政府对上争取项目的协调领导小组督办,发展计划局协调,对上申报项目。
今后一季度开一次协调会,各承办单位汇报工作进度及下一步打算,领导小组对争取项目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四)明确责任,落实包保。
各位副区长按各自工作分工,对照项目,明确责任,制订包保制度。
各对口单位一把手是项目具体包保责任人。
(五)完善政策,实施奖惩。
区政府今后将进一步研究奖惩方案,拿出专项资金对争取项目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处罚。
请发展计划局拿出奖惩办法,送区政府审定。
会议要求,春节将至,时间紧、任务重,区直各对口单位要在一季度把项目情况搞清楚,做好2006年项目争取工作。
二、关于制订襄阳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问题。
财政局汇报了襄阳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内容。
会议议定,区长办公会原则通过,由区政府办副主任李光强同志牵头,组织财政局等有关单位修改后报区委常委会审定。
三、关于制订襄阳区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的问题。
环保局汇报了襄阳区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
会议议定,待市文件出台后,结合襄阳区实际,参照执行。
四、关于组建襄阳区职业教育中心的问题。
区教体局汇报,计划将区职高、区三中、区卫校合并,组建区职业教育中心。
会议认为,建设县级职教中心,国家、省有专项资金扶持,有利于加快我区职业教育的步伐,有利于人才的培养,有利于促进全区经济的发展,应尽快开展此项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组建职教中心的意见。
会议议定,由副区长罗琼玖同志牵头,政府办副主任姚美云同志具体负责,组织区教体局、区卫生局就学校合并的人员编制、资产管理等问题上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要在充分调研周边县市成功经验及学校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就三校合并的可行性、必要性及资产、人员编制等具体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报区委常委会议定。
五、关于卫生系统退休人员要求增加财政拨款的问题。
区卫生局汇报了卫生系统退休人员要求增加财政拨款的问题。
会议议定,从2006年元月起区财政按卫生系统离退休人员人平每月增加50元的标准增加卫生事业费,下拨到区卫生局,由卫生局负责落实到各镇卫生院。
为做好区中医院离退休职工的稳定工作,区财政拨付5万元给区卫生局。
区卫生局就这两项资金对区政府写报告,确保2006年3月卫生系统退休人员资金到位,4月按期发放。
与会者:
廖有泉、陈国梁、朱志坚、罗琼玖、王士金、周平、李光强、宋文林、王玉国、方华国、姚美云、丁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