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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微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微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微山县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七月前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各业用地矛盾,促进全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以及济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微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土地资源特点,明确了规划期间全县土地利用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划分了土地用途区并制订了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对土地资源的整治、保护和重点建设工程用地进行了安排,制定了规划实施措施等。

规划是全县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纲领性文件,本县行政范围内一切土地利用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以2010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规划范围为微山县全部行政辖区,面积173756.7公顷。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概况一、区位特征我县位于山东省南部偏西,地处东经11634-11724,北纬3426-3520。

南接江苏省铜山县,西邻江苏省沛县及山东省鱼台县,北靠济宁市,东面自北至南与邹城市、滕州市、薛城区和峄城区毗连。

我县位于济宁、枣庄和徐州三个中心城市之间。

行政区划属于济宁市,距离最近中心城市是枣庄市,而经济联系最强的是徐州市,同时又是苏鲁结合部,104国道是国家南北重要交通大通道之一,综合对外交通比较方便,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微山县现辖2街道、6镇、7乡,即:

夏镇街道、昭阳街道、鲁桥镇、南阳镇、留庄镇、欢城镇、付村镇、韩庄镇、马坡乡、两城乡、张楼乡、西平乡、赵庙乡、高楼乡、微山岛乡。

现有528个村。

二、自然条件微山县地势北高南低,东高西低,东西相向中间形成湖泊,即微山、昭阳、独山、南阳四湖,统称微山湖(南四湖),是我国北方最大淡水湖泊,面积1266平方公里。

境内有大小山丘91座,河流47条(含支流)。

两城乡的九峪山主峰海拔325米,为全县最高点。

微山县属暖温带季风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

境内冬季盛行西北风,夏季盛行东南风,全年最多风向为静风和东南风。

微山县境内已发现煤、轻稀土、重晶石、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材用灰岩、白云岩、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矿泉水、地下水10种矿产,其中探明储量的有煤、轻稀土、建筑石材用灰岩3种,以煤炭、稀土最具代表性。

三、旅游资源微山湖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

水域辽阔,中有岛屿点缀,风光绮丽。

每至盛夏,百多公里湖面花团锦簇,荷花飘香。

面积如此之大的荷花荡堪称世界之最,得到游客们“黄山归来不看岳,微山归来不赏荷”的赞誉。

我县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微山湖是抗日革命纪念地。

著名的铁道游击队就以津浦铁路为目标,以微山湖为根据地。

由作家刘知侠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铁道游击队,使微山湖在中国家喻户晓。

我县在历史上重要的历史地位及丰厚的历史积淀,哺育了众多的历史文化名人,成为当地独特的人文旅游资源。

四、经济社会概况2005年末全县总人口69.52万人。

其中城镇人口15.1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1.75%,农村人口54.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8.25%。

平均人口密度396人/k。

200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15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5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56.6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2.81亿元,年均分别递增4.5%、24.4%、15.8%。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6428元,比2000年增加1.99倍。

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2000年的29:

36:

35调整为13.6:

49.2:

37.2。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微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基期年为1996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

一、上轮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耕地保有量上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31428.1公顷,到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46011.4公顷,高于2010年规划目标14583.3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上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6357.5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对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对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按照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原则进行补划。

2005年末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为26357.5公顷,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3、补充耕地情况上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015.9公顷,1997-2005年,全县补充耕地1050公顷,超出规划目标34.1公顷。

(二)建设用地1、城镇建设用地上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城镇用地规模为2625.1公顷;2005年末,城镇用地总规模达到2601.4公顷,相当于规划控制指标的99.1。

2、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上轮规划确定各项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472.2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实际新增建设用地1448.5公顷,为规划目标的98.4%。

二、上轮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通过规划实施,对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强化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协调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落实土地空间布局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依据规划实施用途管制的力度得到加强在规划实施期间,国家建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划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供了规则和依据,进一步加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管理的整体控制作用。

(二)强化了对耕地特别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首先,在空间布局上,通过用途分区,明确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树立起一道法定的保护屏障;其次,规定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都必须实行“占一补一”制度,从根本上扭转了耕地减少的局面,促进了全县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实现了耕地数量和质量的保护。

(三)建设用地无序扩张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上轮规划通过从上至下下达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图上划定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使建设用地被控制在圈定的规模范围内。

在实施规划过程中,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无序扩张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增强了依据规划用地观念土地使用者在用地手续办理过程中加深了用地必须符合规划的认识。

各级政府在协调建设发展与保护耕地的矛盾中体会到了统筹安排土地利用的重要性,加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管理的整体控制,充分认识到规划在用途管制实施中的龙头地位。

三、上轮规划实施存在主要问题上轮规划的实施,促进了全县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改善了土地生态环境。

但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

(一)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城镇内部闲置、低效用地现象依然存在,“城中村”改造仍需加强;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超标,存在“空心村”和建设散乱现象;部分工矿用地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较低,土地利用效益不高。

(二)规划的社会参与度需要进一步提高在规划实施管理中,社会参与度不够高,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尚有待完善,未能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监督规划实施的积极性。

(三)相关规划之间存在矛盾,协调困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矛盾尤为突出。

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镇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相符合,但城市规划的编制与批准往往早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中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一般偏大,造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难度大,规划间协调困难。

第三节土地利用状况一、土地利用现状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73756.7公顷,其中农用地4601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48%;建设用地1295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6%;其他土地11478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06%。

(一)农用地耕地面积3197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4%,主要分布在马坡乡、韩庄镇、两城乡、欢城镇、夏镇街道、昭阳街道等乡镇。

园地面积2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6%,主要分布在两城乡、微山岛乡、韩庄镇等乡镇。

林地面积为395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8%,主要分布在两城乡、韩庄镇、付村镇、欢城镇、昭阳街道、鲁桥镇等乡镇。

其他农用地面积98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4%,包括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坎等。

(二)建设用地1、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10051.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7.57%,占土地总面积的5.78%。

其中:

城镇用地2601.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0.08%,主要分布在夏镇街道、欢城镇、付村镇、韩庄镇等镇。

采矿用地509.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93%,主要分布在欢城镇、付村镇、赵庙乡等乡镇。

独立建设用地11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85%。

农村居民点面积6831.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2.72%,人均居民点用地126。

主要分布在欢城镇、马坡乡、两城乡、韩庄镇等乡镇。

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为2860.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2.07%,分布在韩庄镇、付村镇、夏镇街道、欢城镇。

其中:

交通用地面积1009.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79%,分布在夏镇街道、韩庄镇、欢城镇等乡镇。

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850.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4.28%。

分布在欢城镇、付村镇、韩庄镇、昭阳街道。

3、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为46.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36%。

分布在鲁桥镇、两城乡、微山岛乡。

(三)其他土地其他土地11478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06%。

水域面积为112973.2公顷,自然保留地1814.0公顷。

我县拥有北方最大的淡水湖南四湖,所以其他土地面积较大。

二、土地利用特点与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特点1、水域面积大,陆地面积少,人口密度高,人均耕地少全县水域面积112973.2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65.02;陆地面积60783.5公顷,仅占全县总面积的34.98,陆地人口密度1144人/平方公里,人均耕地0.046公顷,低于全国0.095公顷和全省0.082公顷的平均水平。

2、建设用地规模呈逐年增长趋势随着全县经济快速发展,现代工业、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扩展,建设用地1996-2005年间,面积增长3693.1公顷,增加了39.86%。

3、土地利用程度高,后备资源匮乏2005年,全县陆地土地利用率已达到97,陆地土地垦殖率达到52.61。

其他土地面积114787.2公顷,主要是滩涂、河流及南四湖湿地保护区,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开发难度较大。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地矛盾突出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610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2,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逐步增大,2005年全县人均陆地面积为0.087公顷(1.31亩),人均耕地仅为0.046公顷(0.68亩),还将逐年减少,人地矛盾日益尖锐。

2、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严峻随着煤炭开采占用及造成的土地塌陷面积逐年增大,其他建设项目用地逐增长,农业结构内部调整,都将造成耕地减少,保护任务非常艰巨。

3、没有充分发挥水域资源优势我县地处湖区,水域辽阔,湖产资源十分丰富,据统计:

1957年,渔业年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472%,1966年占195%,1983年仅占105%,1996年占791%,2005年占63%,微山县的渔业比重,与南四湖丰富的光、热、水、饵资源不相称,在五业结构中,渔湖业的生产发展缓慢,影响了全县经济的发展。

4、水质污染较严重,生态环境受到破坏随着工业的发展,排入湖泊的污水逐年增加,整个南四湖均受不同程度的污染。

主要污染源为工业废水,日排放量达54万吨,这些污染物,通过南四湖周围大小河流汇集入湖,湖河口处的1517万亩左右的水面长年受到污染,致使周边土地受到污染,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5、统筹各业、各乡镇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难度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方式加速转变,亟待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

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和人民生活日益提高,对交通、水利、能源、居住等基础设施的公益设施建设需求日益增长,形成各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使统筹协调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难度加大。

三、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一)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随着人口高峰的临近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微山县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也需要调整占用一些耕地,同时,工业污染、采煤塌陷还将破坏部分耕地,威胁耕地生态环境。

但限于后备资源数量、质量及生态和资金约束,补充耕地的能力相当有限,这将使我县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将来耕地占补平衡难度相当大。

(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尖锐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城镇规模扩展需求迫切,工业项目尤其是大项目落地多、速度快,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

中心城区担负着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职能,目前用地已经十分紧张,规划期内其对人口的集聚作用将会更加明显,用地规模扩张业将加速,城镇功能发挥与用地矛盾将会更加凸显。

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推进,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将进一步增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需要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支撑。

(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亟待提高全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大大加快,对土地利用的结构发生改变,一些土地闲置,造成土地集约节约水平下降,所以土地集约节约水平亟待提高。

(四)土地利用“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更加迫切长期以来,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给土地利用带来巨大压力。

建设用地的不集约主要表现的现有建设用地分散、城乡建设用地内建筑密度、容积率都偏低等;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县、乡(镇)之间缺乏有效分工与协作,由此带来了产业结构的单一性和土地利用重复性;村镇建设中单一和无序,农村居民点建新不拆旧形成了农村建设用地分散。

由于本县经济欠发达,从根本上改变土地的粗放利用方式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五)土地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任务日趋繁重由于煤炭开采对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土地塌陷,微山湖和县域河流都受到污染,植被覆盖率偏低,部分地区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畜禽、水产养殖、农药、化肥、农膜、秸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缓解,所以土地生态环境与保护任务日趋繁重。

四、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县土地调查控制面积为173756.7公顷。

农用地4591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42%;其中耕地3188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35%;园地27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6%;林地395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8%;其他农用地979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4%。

建设用地1305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1%。

城乡建设用地1015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4%;其中城镇用地269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5%;农村居民点用地683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3%;采矿用地61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9%。

交通水利用地286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5%。

其他建设用地4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

其他土地11478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06%。

其中水域11297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02%;自然保留地181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4%。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统筹安排城乡各类用地布局,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以县情为基础,科学分解和落实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性指标,强化规划的宏观调控功能,加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研究,加快推进微山县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划原则

(一)坚持保障经济发展和保护土地资源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与土地供给能力,综合平衡各类用地需求,妥善处理各行各业用地矛盾。

围绕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二)坚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坚持以保护耕地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推进耕地保护由单纯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转变。

保证经济发展必需的用地,控制和引导建设用地的规模与布局。

(三)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以节约为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走内涵与外延相结合、以内涵为主的发展道路,提高各类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

(四)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和国家的统一部署,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

(五)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土地资源空间分布特征,从本县发展定位和长远目标出发,安排好各行各类用地,使规划目标、结构、布局和时序适应全县发展要求。

第二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与目标一、发展战略按照“东进西延,两翼扩展,南北完善,重塑空间”的发展思路,县城总体上形成“两轴三带,五区两团”的布局结构。

加快城镇化、工业化进程,至2020年基本形成经济基础雄厚、职能分工明确、空间布局合理、等级规模有序、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城乡协调发展的网络式城镇体系,真正成为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将微山县建成生态环境良好、城乡和谐、充满活力、富有文化特色和优美生活环境的湖滨生态旅游城市。

二、发展目标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1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5000元;年均增长率12%,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2.3:

49.7:

38。

到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1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0000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9:

50:

41,建成经济发达、事业繁荣、人民富裕、社会和谐、生态优美的现代化新微山。

2010年全县总人口达到71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7%。

2020年总人口达到7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0%。

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0%,保护主要的森林、河流、湖泊等自然环境,强化水环境和绿化环境两条生命线工程。

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一、总体目标规划期内,保持耕地总量基本稳定,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耕地质量逐步提高;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逐步形成,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土地整理有序开展,土地后备资源适度开发,采煤塌陷区得到有效治理,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明显;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全面实施,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全面协调。

二、具体目标依据济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土地资源利用的特点,确定如下土地利用目标(详见附表1)。

(一)规划目标1、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3180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7338公顷,耕地的质量提高。

2、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329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795公顷。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9687公顷以内,净增规模控制在53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总量为3607公顷,净增规模控制在969公顷。

3、到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量控制在1053公顷;规划期内,通过水、田、林、路、村综合整治,适度开发后备耕地资源,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面积不低于1053公顷。

4、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进一步优化农业内部用地结构,逐步提高耕地质量。

农业用地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逐步提高,产出效益显著。

随着城乡一体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建设闲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

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8以内,人均城镇用地控制在100。

5、充分利用现有水域和采煤塌陷水面资源,发展水产养殖,重点提高南四湖再利用率。

6、改善生态环境。

按照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求,规划期内,开展南四湖自然湿地生态保护区建设,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平原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城镇村绿化建设,构筑平原、城镇、湖泊绿化体系。

到2020年林木覆盖率达到30%,生态环境明显得到改善。

(二)近期目标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1859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438公顷。

全县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2529公顷以内,新增规模不超过848公顷。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量9373公顷,净增规模控制在216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总量3156公顷,净增规模控制在518公顷。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二次调查衔接后规划目标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二次调查衔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县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进行了衔接。

衔接后我县耕地保有量为3180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7338公顷,园地面积为518公顷,林地面积为1904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20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035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4251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3844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08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79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为105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1053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为1053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为681公顷(见附表1-1)。

衔接后我县耕地保有量保持在31802公顷不变,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7338公顷不变,园地面积保持在518公顷不变,林地面积保持在1904公顷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90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67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保持在4251公顷不变,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增加237公顷。

第四节土地利用方针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

在土地利用上坚持以下方针:

一、严格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农用地在确保种植业用地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林、牧、渔业;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荒水发展林牧渔业,逐步实现林果上山、鱼塘下滩。

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城乡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各业用地,充分利用存量用地,尽可能利用非耕地,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交通、能源、水利设施等项目用地。

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工作,注重与城乡建设规划的衔接。

三、大力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地定额标准,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方式转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和优化配置。

四、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采取综合整治措施,增加耕地,培肥地力,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加强各类生态保护用地保护力度,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基础。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第一节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原则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原则一、优先安排农业用地农业用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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