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100学年度国民小学一般智能资赋优异学生鉴定简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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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县100学年度国民小学一般智能资赋优异学生鉴定简章

彰化縣10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

三、彰化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決議辦理。

四、彰化縣政府100年1月20日府教特字第1000020258號函辦理。

貳、目的:

發掘資賦優異學生,使其接受適性教育,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增進服務社會能力。

參、指導單位:

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二、國立台中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肆、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

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二、承辦單位:

彰化市民生國小、彰化市南郭國小、彰化市泰和國小、和美鎮和美國小、

花壇鄉花壇國小、員林鎮員林國小、鹿港鎮鹿東國小、彰化市中山國小。

伍、申請資格:

設籍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國小二升三年級具資賦優異潛能學生。

陸、鑑定流程:

鑑定依教育部規定採多元、多階段之評量方式,實施方式依觀察、推薦、初審、初選、複選、綜合研判之程序辦理。

一、初審:

(一)報名:

1.時間:

100年3月7日(星期一)~3月8日(星期二)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現場報名。

2.地點:

各承辦學校輔導室。

3.繳交資料:

(1)鑑定報名表、安置意願書、家長觀察推薦表、教師觀察推薦表、戶口名簿影本。

(2)最近三個月內拍攝之脫帽2吋正面半身照片一式2張,一張貼於報名表,一張貼於鑑定

入場證。

4.如就讀學校未設置一般智能資優班,可就近向承辦學校報名。

(二)審查:

1.由受理報名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進行審查。

2.通過初審學生名單,各承辦學校於100年3月11日(星期五)公告於學校網頁,得參加本縣

100學年度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

二、初選: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100年3月16日(星期三)~3月17日(星期四)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現場報名。

2.報名地點:

各承辦學校輔導室。

3.繳交資料:

(1)初選報名費:

新台幣600元(凡已報名繳款者,不得以其它理由退費。

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之子女、原住民,經驗證後免收費用;檢附之證明文件說明請見玖、其他)。

(2)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

請用郵局中式標準信封【貼妥限時掛號郵資新台幣32元,書寫清楚收件地址,收件人請書寫學童姓名並於右下角註明就讀學校及班別】。

該信封為寄發鑑定結果用,信封書寫不清或未黏貼足夠郵資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收件者,恕不補發。

4.鑑定入場證於報名手續完成後同時領回。

(二)初選說明:

1.時間:

100年4月9日(星期六)上午(詳細細節於考試前兩天公告於報考學校網頁)。

2.地點:

申請報名鑑定學校。

3.鑑定項目:

團體智力測驗、學科成就測驗。

4.鑑定標準由鑑輔會依評量內容形式討論後訂定之。

(三)初選結果:

1.時間:

100年4月15日(星期五)公布於各辦理學校網頁,並以書面通知。

2.初選通過者得以報名參加複選。

3.如對初選鑑定結果有疑義者,請於100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彰化

縣特教資源中心鑑輔會提出書面申請,並繳交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請用郵局中式標準信

封貼妥限時掛號郵資新台幣32元,書寫清楚收件地址,收件人請書寫學童姓名並於右下角

註明就讀學校及班別)。

三、複選:

(一)報名:

1.時間:

100年4月20日(星期三)~4月21日(星期四),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現場報名。

2.報名地點:

各承辦學校輔導室

3.繳交資料:

(1)複選報名費:

新台幣1200元(凡已報名繳款者,不得以其它理由退費。

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之子女、原住民,經驗證後免收費用;檢附之證明文件說明請見捌、其他)。

(2)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

請用郵局中式標準信封【貼妥限時掛號郵資新台幣32元、書寫清楚收件地址、收件人請書寫學童姓名、並於右下角註明就讀學校及班別】。

該信封為寄發鑑定結果用,信封書寫不清或未黏貼足夠郵資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收件者,恕不補發。

(二)複選說明:

1.時間:

100年5月1日(星期日)(細節另行通知,並於4月29日公告於辦理學校網頁)。

2.地點:

另行公告。

3.鑑定項目:

個別智力測驗評量。

4.鑑定標準:

評量結果在正2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7以上。

四、綜合研判:

由鑑輔會依據學生之觀察、推薦、初審、初選、複選各項資料綜合研判之。

柒、安置原則:

1.符合法規規定標準通過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者,安置原校資優資源班就讀。

2.若經鑑定後,該校資優學生人數超過資優資源班人數上限時,則由學校提供資優方案或依其安置意願由鑑輔會轉安置至其他學校資優資源班;資優資源班安置標準依初選之學科成就測驗結果由高至低排序安置,如遇成就測驗總分相同時,依序以國語、數學之分數由高至低排序。

3.如就讀學校未設置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通過鑑定之學生由鑑輔會依其戶籍所在地及其意願,安置於鄰近設有資優資源班之學校;不願接受轉安置者,由學校申請提供資優教育方案或申請本縣資優巡迴輔導服務。

4.安置名單於100年5月6日(星期五)於辦理學校網站公布,並以書面個別通知。

5.如對鑑定安置結果有疑義,需於100年5月10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時向

彰化縣特教資源中心鑑輔會提出書面申請,並繳交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請用郵局中式

標準信封貼妥限時掛號郵資新台幣32元,書寫清楚收件地址,收件人請書寫學童姓名並

於右下角註明就讀學校及班別)。

捌、報到

一、鑑定通過學生,請於100年6月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至鑑輔會安置學校完成報到手續。

二、若非該安置學校原校學生,應於100年7月15日前完成轉學手續,逾時無故未完成轉學者視同放棄安置及就讀該校資優資源班資格,不得再提出該校資優資源班就讀安置申請。

玖、其他:

一、在鑑定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議事項,由各承辦學校提請鑑輔會討論議決之。

二、參與鑑定學生應完成所有鑑定項目,始得保留該生參與綜合研判資格。

三、鑑定成績通知書為申請本縣提供之其他資優教育服務證明文件,請學生自行留存。

四、學生經錄取後,於學習歷程中如發現學生有適應不良情形,並經學校輔導後確實無法適應時,得由學校提報鑑輔會審核,經決議通過後,終止資優教育課程之輔導。

五、免繳報名費檢附之證明文件說明如下:

(一)低收入戶子女:

應檢附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二)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之子女、原住民:

有效期限之證明文件。

六、身心障礙考生考場服務辦法:

(一)服務對象領有有效身心障礙手冊之視障、聽障、肢障、嚴重情緒障礙及其他因功能性障礙影響閱讀、書寫能力並領有本縣鑑輔會核發之有效鑑輔會證明考生。

(二)申請考場服務需繳交考場服務申請表及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

(三)其他患有聽障、下肢、情緒等障礙或重大疾病者,請於報名時告知承辦學校,承辦學校彙整轉交鑑輔會,無需填寫考場服務申請表。

(四)提供考場服務以不影響考試公平性為原則,且經過鑑輔會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審定之。

七、簡章請親自到該所屬或鄰近學區學校輔導室索取,或由該校網頁下載。

八、簡章公布時適逢新法令修訂中,如鑑定辦理時新法令已發布實施,悉依新規定辦理。

九、本簡章經本府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彰化縣100學年度鹿東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鑑定報名表

(請填寫基本資料粗黑框內欄位,並在粗黑框欄位最下方簽名)

鑑定入場證號碼(受理報名學校填寫)

基本資料

學生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月日

(2吋照片黏貼處)

就讀國小

國民小學年班

戶籍地址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O)(H)

家長姓名

手機

茲同意本人子女參加10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並接受鑑定單位相關規定之規範。

家長簽章:

中華民國年月日

鹿東國民小學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初審審核結果

□通過

□不通過(學校核章)

--------------------------------------------------------------------------------------------------------------------------

安置意願書

若該校通過資優鑑定學生人數超過資優資源班人數上限時,是否有意願接受本縣鑑輔會轉安置至其他學校資優資源班?

□是(請於下表格填入安置意願順位。

□否(不接受轉安置,留在原就讀學校接受資優方案或巡迴輔導)

____民生國小

____南郭國小

____泰和國小

____鹿東國小

____花壇國小

____和美國小

____員林國小

10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家長觀察推薦表

(本觀察表須達80分以上,始得推薦報名一般能力優異鑑定)

基本資料

學生姓名

就讀學校

國小年班

能力

表現特質

完全小部分部分大致完全

不符符合符合符合符合

1分2分3分4分5分

認知〈思考〉

1.詞彙發展超過同齡學童,語言的運用流暢而精確。

2.興趣廣泛,常識豐富,超過同齡學童。

3.訊息處理與記憶能力優異。

4喜歡追根究柢,提出疑問。

5.喜愛並自動閱讀,讀物的難度、範圍與水準超過同齡讀物。

□□□□□

□□□□□

□□□□□

□□□□□

□□□□□

動機〈情意〉

1.對感興趣的事物專注執著,能持之以恆的完成。

2.要求完美,對於自己的表現不易滿意。

3.喜歡獨自工作,不太喜歡別人干預。

4.是非分明,要求公平正義,並常對人、事、物進行批判。

5.對於重複與機械性作業容易厭煩。

□□□□□

□□□□□

□□□□□

□□□□□

□□□□□

創造

1.對於許多事物富好奇心。

2.對於問題常能提出各種構想,並有獨特新奇的點子。

3.勇於發表意見或提出異議,並常堅持自己的看法。

4富冒險精神,喜歡嘗試和探究。

5.不順從權威,不拘小節。

□□□□□

□□□□□

□□□□□

□□□□□

□□□□□

社會〈領導〉

1.與人相處頗有自信。

2.能與人和諧相處,喜歡交朋友,人緣不錯。

3.常扮演領導者的角色,有支配他人的傾向。

4.善於表達自己的意見,容易被了解。

5.適應環境的能力強,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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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表現優異具體事項

(請檢附入學後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具體證明文件影本依序裝訂於表後。

依獲獎年度先後條列填寫,擇優最多六項。

資料序

主辦單位

獲獎年月

獲獎項目

名次等第

1

年月

2

年月

3

年月

4

年月

5

年月

6

年月

家長簽名:

填表日期:

年月日

10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教師觀察推薦表

就讀學校:

國小班級:

學生姓名:

能力

表現特質

完全小部分部分大致完全

不符符合符合符合符合

1分2分3分4分5分

認知〈思考〉

1.詞彙發展超過同齡學童,語言的運用流暢而精確。

2.興趣廣泛,常識豐富,超過同齡學童。

3.訊息處理與記憶能力優異。

4喜歡追根究柢,提出疑問。

5.喜愛並自動閱讀,讀物的難度、範圍與水準超過同齡讀物。

□□□□□

□□□□□

□□□□□

□□□□□

□□□□□

動機〈情意〉

1.對感興趣的事物專注執著,能持之以恆的完成。

2.要求完美,對於自己的表現不易滿意。

3.喜歡獨自工作,不太喜歡別人干預。

4.是非分明,要求公平正義,並常對人、事、物進行批判。

5.對於重複與機械性作業容易厭煩。

□□□□□

□□□□□

□□□□□

□□□□□

□□□□□

創造

1.對於許多事物富好奇心。

2.對於問題常能提出各種構想,並有獨特新奇的點子。

3.勇於發表意見或提出異議,並常堅持自己的看法。

4.富冒險精神,喜歡嘗試和探究。

5.不順從權威,不拘小節。

□□□□□

□□□□□

□□□□□

□□□□□

□□□□□

社會〈領導〉

1.與人相處頗有自信。

2.能與人和諧相處,喜歡交朋友,人緣不錯。

3.常扮演領導者的角色,有支配他人的傾向。

4.善於表達自己的意見,容易被了解。

5.適應環境的能力強,有彈性。

□□□□□

□□□□□

□□□□□

□□□□□

□□□□□

觀察期

年月~年月

本觀察表須達80分以上,始得推薦報名一般能力優異鑑定。

教師觀察推薦

教師簽名:

填表日期:

年月日

100學年度彰化縣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成績複查申請表

第一聯:

存查聯(請家長填寫粗黑框部分)

考生姓名

性別

□男  □女

鑑定入場證號碼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家長姓名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複查項目

□初選□複選

複查結果

□通過□不通過

彰化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100年ˍ月ˍ日

……………………………………………………………………………

100學年度彰化縣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成績複查申請表

第二聯:

回覆聯(請家長填寫粗黑框部分)

考生姓名

性別

□男 □女

鑑定入場證號碼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家長姓名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複查項目

□初選□複選

複查結果

□通過□不通過

彰化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100年ˍ月ˍ日

10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身心障礙學生參加鑑定服務需求申請表

(各項服務項目、人員由原報名學校提供)

學生姓名

性別

□男□女

就讀學校

(鄉鎮市)國民小學

鑑定入場證號碼

鑑定類別

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民國年月日

緊急聯絡人

與學生關係

聯絡電話

(宅)(公)(行動電話)

通訊地址

□□□□□縣(市)市(鄉鎮)

路(街)段巷弄號樓之

繳驗證件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縣市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影本

(浮貼)

◎身心障礙學生參加鑑定服務項目:

請學生依需求勾選申請項目

申請服務項目

審定結果

延長作答時間二十分鐘(休息時間相對減少)

□是□否

提早五分鐘入場

□是□否

安排一樓試場

□是□否

提供擴視機、放大鏡、點字機、盲用電腦、調頻助聽器

□是□否

重謄答案卡

□是□否

提供視障學生影印放大至一點五倍之試題

□是□否

其他功能性障礙所需服務(請詳填)

□是□否

學生親自簽名:

監護人代簽:

         ,(原因說明)          

 (無法親自簽名者由其監護人代為簽名並註明原因)

就讀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核章(主任委員章及特推會章)

彰化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核章

鑑定入場證(請於初選報名手續完成後同時領回)

彰化縣100學年度

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鑑定入場證

注意事項

1.考生須於各場鑑定規定時間,攜帶鑑定入場證入場,未到考試時間,不得先行入場。

未攜帶鑑定入場證,不得應考。

2.考生入場後,請按編定座號入座,各科測驗開始5分鐘後不得入場。

該節考試時間結束、試務人員回收試卷後統一試場離場。

3.考生請自備鉛筆、橡皮擦、透明無格線或文字之墊板。

4.考生不得有交談、偷看、抄襲、夾帶、頂替或其他舞弊情事,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5.除自備文具外,其他物件不得攜入考場內、除自備文具外,其他物件不得攜出試場,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6.電子設備、手機等均不得攜帶入試場,違者該科以零分計。

7.複選亦使用此鑑定入場證,通過初選者請妥善保存並於複選報名及鑑定當日出示。

8.其他未盡事項,依國家考試通則辦理。

請貼二吋

正面半身

脫帽照片

 

鑑定入場證號碼:

(受理報名學校填寫)

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

初選日期:

100年4月9日(星期六)

初選鑑定地點:

鹿東國小。

複選日期:

100年5月1日(星期日)

※複選鑑定地點及各梯次鑑定時間於試前公告於各報考學校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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