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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发改规划677号

 

云发改规划〔2007〕677号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一五”知识产权

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十一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自主创新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决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和“十一五”期间云南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由省知识产权局编制完成的。

《规划》立足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结合云南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需要,明确未来五年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十一五”期间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按各自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推进全省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

附件:

《云南省“十一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

 

二○○七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

计划知识产权规划通知

抄送:

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各州、市发展改革委、知识产权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07年6月4日印发

打印毛智星校对孔祥玲(共印350)份

 

云南省“十一五”

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

 

二○○七年五月

 

目录

前言………………………………………………….1

一、云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现状………………….2

二、云南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4

三、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5

四、主要任务………………………………………….7

五、实施“1225”专项计划………………………….11

六、保障措施………………………………………….17

 

前言

在知识经济时代,国家核心竞争力越来越表现为对智力资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能力,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拥有、运用、保护能力。

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各国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战略资源。

在关键领域和技术前沿掌握和控制更多的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竞争的焦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在2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走过了创建、培育和发展阶段,正在进入战略机遇与矛盾凸显并存的重要时期。

面对世界科技、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知识产权事业必须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要求。

为此,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提高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十一五”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也是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

面对我省经济、科技、贸易和文化发展的新形势,知识产权事业必须适应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战略需求,为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环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和区域竞争力提升,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提供有力支撑。

编制和实施云南省“十一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举措。

本《规划》坚持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进行编制,是政府有效配置资源、正确履行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的重要依据。

编制《规划》的纲领性文件是《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自主创新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决定》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规划》对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基本现状和主要问题作了简要分析,重点阐述我省“十一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大需求,确立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明确主要任务、重大专项和保障措施。

一、云南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现状

(一)“十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以促进科技创新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和产业化为目的,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全省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

专利申请量居全国第22位,专利授权量居全国第21位,两项指标均居西部12省区第5位。

全省累计新增专利申请量10227件,新增专利授权量6333件,分别比“九五”期间增长了57.6%和39.9%。

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比“九五”期间增长了155.0%和193.0%;商标申请累计近2万件,核准注册超过1万件;登记著作权作品688件、计算机软件123件、版权贸易达324种,其中引进版权299种,输出版权25种;累计申请注册登记植物新品种113个,授予注册登记保护品种61个;登记备案计算机软件产品207个。

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全面完成了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计划确定的各项指标,为“十一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省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仍然存在着与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是各级领导对自主创新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二是企事业单位掌握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较弱,缺乏知识产权管理和应对纠纷的专门人才;三是在高新技术领域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偏少、质量偏低;四是全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分散,管理水平和效率不高;五是创新过程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目标导向,各领域中知识产权管理力度不够;六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执法条件薄弱,协调机制不完善,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执法不到位;七是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不足,难以支撑知识产权事业更快发展;八是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中介服务机构发育不成熟,专利代理人才队伍严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性。

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二、云南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要求,省委省政府决定,把自主创新作为经济结构调整与增长方式转变的中心环节,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知识产权作为自主创新的基础和衡量指标,其事业发展态势直接决定我省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是到2010年实现我省自主创新总体水平达到全国中等水平,进入西部先进行列目标的有力保障。

(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企业核心竞争力作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能力。

针对我省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少、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弱的问题,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事业,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建立促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并进入市场的良性循环机制,推动企业利用知识资本取得竞争优势,确立知识资本投资在经济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全面提高我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建立诚信社会、规范市场秩序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建立诚信社会、规范市场秩序,是推动我省经济转入协调发展轨道的必由之路。

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有利于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利于构建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繁荣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促进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改善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格局,使云南的区位优势转化为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优势。

更好地利用开放条件,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拓展科技、经济、文化合作领域,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我省加快对外经济合作和贸易的基础,也是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合理分享知识产权及研发成果的重要环境条件,有利于提高合作实效,维护国家利益,提升我省技术创新在国际科技、经济、文化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为我省扩大开放和实现互利共赢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和外部条件。

三、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总体部署,强化政府宏观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大力增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以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为核心,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推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为方向,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强化行政、司法保护和服务能力为保障,以实施“1225”专项计划为重点,努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为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和保障。

(二)发展目标

我省“十一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到2010年,全省知识产权产出能力和管理水平进入西部先进行列。

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创新环境得到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明显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更加协调,执法能力得到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卓有成效,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快速发展壮大;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明显提高,形成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内外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和拥有量大幅提高;产学研结合效果明显,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进程加快。

——专利。

到2010年,全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保持年均增长10%以上,年均专利申请3200件以上,新增专利申请量16000件以上。

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占专利申请总量的30%以上,年均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350件以上,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700件以上。

——商标。

扩大商标宣传面;提高商标注册的数量和质量,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均增幅5%以上;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力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15件以上,云南省著名商标突破500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0件以上。

——版权。

注重自主版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推进计算机软件正版化;著作权作品及计算机软件登记超过“十五”期间的增幅,全省出版业销售收入达150亿元,年均增长8.5%以上;引进境外图书版权合同登记取得突破,对外输出版权数量比重达到20%以上。

——生物新品种。

重点培育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有区域优势的原创性生物新品种,进一步拓展植物新品种、动物新品种及工业微生物新品种的保护,推进品种权的实施和产业化,生物新品种权的申请量大幅提高,品种权实施卓有成效。

四、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实施云南省知识产权战略

结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立足省情、创新为本,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深入研究知识产权各个专业领域,以及政府、行业(产业)、企业各个层面的知识产权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科学制定具有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关键性特点的云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方针、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积极施行,着力解决制约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瓶颈问题,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二)优化知识产权创新环境

加强我省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

推进知识产权制度与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衔接,完善和落实激励自主创新、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依据国家《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适时推进我省知识产权法规及配套政策的修改工作;加快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文艺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继续推行行政和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有效发挥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保护水平,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打击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依法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机制,防止以专利技术为主的知识产权流失;探索建立专利、商标、版权、生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机制。

(三)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加强政府管理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建设,逐步理顺省、州(市)和县级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优化管理机制,改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能;加强全省各知识产权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合力,提高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的整体水平;加大对省、州(市)、县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全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工作条件及行政执法手段;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搭建与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对接、与政府电子政务平台联网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重点企业自主创新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做好知识产权统计、分析和预测,为经济、科技、贸易、文化等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四)强化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中介组织的建设,加强对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指导,创造有利于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环境,培育一批从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和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及代理机构;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代理、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树立中介服务机构的诚信和质量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在我省自主创新和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五)推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产业化

积极推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制定和完善促进知识产权商品化和产业化的扶持政策,鼓励知识产权转移与实施。

在重点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知识产权,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和品牌。

鼓励和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联合体,把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作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创新能力的考核指标,支持有开发前景和市场价值的自主创新成果实现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

(六)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

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面向社会公众普及知识产权知识。

运用各种宣传资源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全民知识产权认知度和意识,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在提高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同时,提高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

重点宣传专利、商标、版权、生物新品种等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介绍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以及面临的形势;深入报道专利、商标、版权、生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以及我省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重大行动和成果。

(七)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我省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的部署,培养一支适应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大力加强对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知识产权专题培训。

重点培养一批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研究型人才;一批专业知识丰富,行政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较强的管理人才;一批精通并善于运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胜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执法人才;一批具有知识产权实务技能的企事业单位专门人才和创造性人才;一批熟练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相关国际规则,精通专业知识的高水平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和代理人才。

(八)加强知识产权对内对外合作交流

大力加强我省知识产权对内对外合作与交流。

在泛珠三角“9+2”知识产权区域合作框架下,围绕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知识产权政策、宣传与培训、中介与信息服务、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技术转移与产业化等领域,扩大与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区、市)合作交流,取得一批显著成果;积极探索建立与“长三角”(重点是沪浙)和川渝地区经济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推进与欧美等发达国家技术引进及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按照加快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我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孟中印缅合作为契机,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强化我省与东南亚、南亚各国在科技合作、对外贸易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为我省实现“走出去”战略的重大突破提供支持。

五、实施“1225”专项计划

为全面完成本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十一五”期间,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将着力推进10项重点工作,即:

“1225”专项计划。

(一)制定和实施1个战略——云南省知识产权战略

按照云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结合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产业特点,按照前期筹备、实体研究、咨询论证、验收结题4个阶段,围绕知识产权战略的宏观问题、法制建设、主要类别、重要环节和重点领域5个方面,组织制定和完成云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云南科技自主创新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云南企业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云南国际国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云南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和宣传普及问题研究、云南知识产权法制建设问题研究、云南专利战略研究、云南商标战略研究、云南版权战略研究、云南标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云南生物资源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云南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云南文化产业知识产权问题研究12个研究专题。

按照阶段性目标和措施,及时组织战略的推进实施,促进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

(二)加强2个建设——行政管理职能和基础条件建设

——加强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职能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专利保护条例》和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强各级知识产权管理,依法健全省、州(市)和县级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机构;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政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力度,推进以知识产权信息应用为主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建立公益性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机构,提高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加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所需基础条件建设。

围绕提高我省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逐步改善知识产权基础条件,建立和完善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资金保障和增长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财政经费的投入力度。

“十一五”期间,结合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及数据库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的发展计划中,逐步改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所需基础设施条件。

(三)建立2个平台——执法协作和专利技术孵化平台

——构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平台。

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方针,努力构建全省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平台。

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协调机制,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成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衔接的机制,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侵权举报投诉中心的作用,探索完善行政保护与司法协作机制,构建具备“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统计、状况评价、案件通报、信息预警”等功能的知识产权快速反应网络平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继续探索和完善省际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相互协作的制度,依法提高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能力与效率。

——创建专利技术孵化平台。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实施”的原则,以促进专利技术的形成和转化、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为宗旨,重点在我省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中,有选择地探索建立集专利研发、中试生产、转化实施、市场推广,以及创业辅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养、专业服务等为一体的专利技术孵化平台,为加快推进全省专利技术产业化提供发展环境和示范基地。

(四)实施5项工程——百户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人才培养、宣传普及、专利培育及产业化和信息应用工程

——实施百户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围绕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重点行业,遴选百户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引导和推进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系、培养人才队伍,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内外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实现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专利申请量年均增幅10%以上,实施率20%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利申请量年均增幅30%以上,实施率达50%以上。

——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

与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相配套,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制定知识产权人才标准及评价制度,各级政府设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及各行业领域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以依托高等院校共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开展不同层次的知识产权培训;推进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实施知识产权学历学位和普及教育,在党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促进知识产权人才成长。

到2010年,培养具有较高知识产权专业水平和实务技能的高级人才不少于50人,高素质行政管理人才不少于200人,掌握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不少于2000人,接受知识产权普及性培训不少于15000人。

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

——实施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程。

落实我省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关于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工作部署,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法制意识;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及“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风尚,形成和谐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实施专利培育及产业化推进工程。

结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相关宏观经济、科技、贸易政策及产业化政策的协调,强化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提高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产出能力,扶持核心技术专利的培育和产业化;建立和完善促进专利产业化的金融、财政、税收和政府采购的扶持政策,设立专利产业化实施资金,支持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推广应用;对政府投资和支持的重大项目,实行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评估和审核制度;发挥我省的资源优势及相关领域技术优势,加大知识产权引进,地方品牌提升,传统知识和自然资源开发力度,加强产业聚集,增强集成创新能力;加强专利信息分析对技术创新及研发工作的引导,在产业链中培育并形成合理的专利保护格局,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和技术标准。

——实施知识产权信息应用工程。

整合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构建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组成与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相配套、专业化的技术创新公共平台。

加强专利信息及其他知识产权信息的二次开发利用和服务能力建设,形成上与国家知识产权信息网,下与各州(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横向与各省(区、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对接联网的政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交互平台,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对社会开放和再利用工作;充分运用科技及知识产权信息资源,跟踪和分析国内外创新技术及知识产权发展态势,规避风险,有效配置科技和经济资源,为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技术升级以及优势企业培育,提供知识产权信息的开发和利用;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整合的世界专利信息数据资源,建立我省生物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中药现代化与民族药开发、新能源、化工、矿冶新技术及新材料、机械电子与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领域专利信息数据库,提高全省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信息应用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和国家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上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

要把知识产权工作列入本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深入研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作出工作部署,完善和落实责任制,把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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