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合同4篇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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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合同4篇合同范本
钢结构合同4篇
施工合同就是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
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钢结构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
(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
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
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
__________(万元),安装:
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
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
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
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
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
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
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
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
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
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办建设银行建筑管理部门鉴(公)证机关
(盖章)(盖章)(盖章)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钢结构合同样本钢结构合同
(2)|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名称: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兹就乙方承揽制作与安装甲方钢结构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制作地点:
三、安装地点:
四、工程内容:
1、结构:
2、建筑面积:
3、层数、建筑高度:
五、工程项目批准文号:
六、资金来源:
第二条工程设计技术条件
(附表内容可作为附件列载)
一、建筑设计规格及要求
1.1长度
1.2宽度
1.3檐口高度
1.4柱间距
1.5跨度(跨数)
1.6屋面坡度
1.7行车轨顶面高度
(吊钩高度)
1.8柱网尺寸
二、结构设计荷载
2.1屋面均布活荷载
2.2楼面荷载
2.3附加悬挂荷载
2.4行车荷载
2.5行车型号(单、双梁)
2.6行车制造商及操作方法
2.7屋面风机荷载
三、材质设计要求
3.1钢柱、钢梁材质油漆材料构件颜色
3.2墙梁、檩条材质油漆材料构件颜色
3.3支撑材质油漆材料构件颜色
3.4型钢材质油漆材料构件颜色
3.5围护结构用自攻螺钉材质油漆材料构件颜色
3.6吊车梁材质油漆材料构件颜色
四、地震烈度
4.1地震基本烈度
4.2钢结构建筑设计防震烈度
4.3气象资料
五、屋面设计构造要求
5.1外层板材质:
厚度:
板型:
颜色:
5.2玻纤保温棉(kg/m3)材质:
厚度:
铝泊:
5.3内层板材质:
厚度:
板型:
颜色:
5.4透光板材质:
厚度:
板型:
透光度:
5.5天窗或通风屋脊
5.6机械通风设施
5.7外包角及收边板厚度:
材质:
颜色:
5.8钢丝网网型:
材质:
规格:
六、墙面设计构造要求
6.1外墙面材质:
厚度:
板型:
颜色:
6.2玻纤保温棉(㎏/m3)
材质:
厚度:
铝泊:
6.3内墙面材质:
厚度:
板型:
颜色:
6.4外墙门门型:
材质:
颜色:
6.5外墙门尺寸长:
宽:
总面积:
6.6窗玻璃:
厚度:
窗材质:
6.7窗尺寸长:
宽:
总面积:
6.8雨蓬(门斗)长:
外挑宽:
高度:
6.9外包角及门窗泛水收边板材质:
厚度:
颜色:
6、10其它
七、其它设计要求
7.1天沟形式:
材质:
厚度:
7.2下水管直径:
材质:
7.3基础由施工及提供。
7.4女儿墙高度:
厚度:
颜色:
7.5地脚螺栓材质根据设计要求,由提供,由安装。
7.6防火要求
7.7地质资料由提供。
8、其它
9、上述设计技术条件发包方已确认,作为最终设计图纸依据。
10、发包方提供的材料:
11、经发包方确认由承包方采购的材料: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一、承包范围:
工程±0.000以上建筑钢结构部分的制作与安装,具体见第二条相关的内容。
不包括烟囱、内隔墙、作业台、钢梯、栏杆及水电安装等前述列明的内容的工程。
(注:
1、如遇非我司承包范围的施工图内容时应在合同中写明。
)
2、属承包范围和不属承包范围的工程应具体化。
)
二、±0.000以上施工图且在承包范围内的钢结构原辅助材料采购、制造、安装及按现行国家法规应由承包方支付的费用。
三、本工程钢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四、本工程运输由方负责,运费在本合同造价内。
五、本工程基础设计由方负责,基础施工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六、其他:
。
(注:
本条所述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内容应由本合同双方另行书面确认。
)
第四条工程造价
一、本工程定价方式为固定合同价;风险范围为
。
二、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元(大写为:
),其组成详见报价单附件;报价单报价仅为合同定价的参考,不作合同履行的依据;合同价款内容包括:
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原、辅材料,构件制作、运输、工程安装费以及税金。
三、合同价款在风险范围内不作调整;风险范围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
四、本合同总包管理现场经费为元,由发包方支付总包方;费用元,由发包方支付给方。
五、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第三条确定的承包范围为准,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及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则和方法计价,追加合同价款:
1、合同报价单中已有相同单价的,按该单价执行;
2、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的,按甲方确认的追加款执行。
3、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甲方又不确认追加合同价款的,按国家现行费用定额和计价方法执行。
4、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六、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
固定合同价+追加合同价款+费用。
七、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XX)117号文》规定及结合本工程实际,本合同双方特明确:
本工程造价中的元为建筑业劳务价款(安装费),元为材料及制作费,承包方按上述内容及价款开具相应发票。
八、其他约定:
(注:
如定价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则本条
第一款可表述为:
本工程定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每平方米为元。
第二款可表述为:
本工程合同价暂定为万元,在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工程价款。
第五款可表述为:
实际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为:
。
第六款可表述为:
本合同最终结算价款为:
综合固定单价x实际施工面积+费用)。
第五条设计及其变更
一、本工程设计按第项(第1项或第2项任选1项填上)之方式执行。
1、本工程设计由发包方负责。
1.1发包方于合同订立后日内向承包放提供完整的构件加工图和施工图捌套,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制作和安装。
1.2施工图设计文件确认后及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发包方要求变更设计的,应向承包方书面提出。
变更的具体内容设计委托书中载明。
如系重大修改的,变更设计后应报原图纸审批机关批准。
2、本工程承包方按发包方的授权代办施工图纸设计。
包括工程范围的设计。
基础由承包方设计时,承包方可转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
具体委托设计内容由发包方向承包方出具委托书确定。
2.1设计单位为:
其设计范围包括:
2.2设计费(包括转委托的费用)(包括或不包括)在本合同第三条所列合同价款中,设计费总计为万元,由承担。
2.3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交据以设计的基础资料,包括并不限于:
工程地质资料、水准坐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和周边的高低压电力网线和地下管网线工程红线图,项目批文复印件等全部设计相关资料。
发包方保证所提供资料、数据的真实、准确。
2.4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必需的工艺条件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相应技术条件,如加层或拼跨则必须提供底层和相关建筑的施工图。
2.5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承包方提交据以设计的全部资料。
承包方应于收到全部有效资料后日内完成设计任务。
2.6承包方完成设计后三日内将设计文件施工图套,交发包方审查。
发包方对设计有修改要求的应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三日内提出;无修改要求的应在收到图纸后三日内组织承包人和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交底,逾期则视为设计图已由发包方确定。
2.7承包方应按照国家钢结构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和发包方提供的资料和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设计技术条件进行设计。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件制作和安装施工的需要。
2.8发包方对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设计进行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方在国家规范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设计。
发包方自行设计或委托第三人设计±0.00以下基础部分时,承包方可根据发包方设计条件提供基础地脚反力,供发包方设计基础时采用。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确认后及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发包方要求变更设计的,应向承包方书面提出。
变更的具体内容在变更设计委托书中载明。
如系重大修改的,变更设计后应报原图纸审批机关批准。
三、因发包方变更设计条件或提出变更设计、材料、设备等,由发包方承担下列费用责任:
1、设计工作量增加的,追加相应设计费;
2、材料设备增加的,追加材料设备款;
3、工程量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
4、造成承包方构件制作和安装的返工、停工或材料积压的,补偿相关损失。
5、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包括设计变更导致的重新设计、重新采购制作、安装及返工等相关工期),并赔偿承包方返工、停工、窝工的损失。
第六条工地代表、项目经理、监理
一、发包方工地代表
1、发包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
工程师为发包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
工程师必须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工程师签即对发包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工程师或其委派的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承包方工地代表(本合同称为项目经理)后即对发包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项目经理对工程师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承包方对工程师发生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在48小时内向发包方书面提出。
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
发包方应在接到异议后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视为确认承包方的异议。
5、情况紧急时,工程师可向承包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24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
承包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小时内提出异议,工程师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者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承包方。
6、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工程师为名。
姓名为:
、、,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
7、发包方更换工程师,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方。
8、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二、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派驻工地现场代表称为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承包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
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发包方或其工程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冲突的签单须经承包方确认后生效。
3、项目经理代表承包方发往发包方各种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