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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维权部

山西大同大学社团联合会

督察维权部章程

督察维权部是在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直接领导下,以社团为核心,配合社团联合会其他部门开展学生工作的独立部门。

本着“精益求精,活灵活现”的工作态度,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为提高我中心成员的综合素质,促进社团联合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效率化,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本章程依据《山西大同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制定,经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全体讨论通过,经学生工作处审阅批准执行。

总则

第一条、山西大同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察维权部是社团联合会下属部门。

服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引领校园文化时尚,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宗旨。

第二条、本部门的口号是:

精益求精,力求更好。

第三条、本部门的中心任务是:

服务、协调、监督、管理社团。

第四条、督察维权部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督察维权部工作章程。

第一章部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各部员在督察维权部期间享有以下权利:

1、对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2、注册与信息中心各部员可以自己选择部门,参加其会议、活动等,增强与各部门的了解与协作。

3、参与督察维权部的各项事宜的讨论的权利。

4、在工作中获得公平的机会,获得公正的评价的权利。

5、对督察维权部的决策有异议,有权向督察维权部上级提出意见。

6、本中心成员都有参与年终“社联优秀个人”评比的权利。

7、使用本中心现有资源的权利。

第二条、各部员在督察维权部期间应尽如下义务:

1、宣传社联宗旨,维护社团联合会形象的义务。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社联制度的义务。

3、积极参加社联举办的活动和培训的义务。

4、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对各学生社团了解和沟通的义务

5、下级严格服从上级安排,工作实行责任负责制。

6、每个部员都有一个编号,并把姓名和编号做好底录;工作时按

编号分配和领取工作证,做好记录;工作结束后,在24小时内

交回工作证。

7、要有端正、积极的工作态度,有团体精神和集体意识;其他部

员有需要,积极帮助。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一条、负责各学生社团的登记,变更,注销工作:

负责接受新社团的申报工作,及时审批整理申报材料交给主席团审议;对于没有审议通过的社团要把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和反馈给该社团,负责做好解释工作。

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在批准之日起10日内以公告或其它方式宣布成立

第二条、负责各学生社团及其会员的投诉,并向相关部门反馈、督办。

各项资料要求书面化,避免出现相互推诿情况时无据可依。

第三条、办理社团违纪处理事宜:

(一)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1、活动范围、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没有为学生发挥

有的作用;

2、不接受本条例规定、学生处、社团联合会指导单位指导;

3、财务制度混乱;

4、应当进行定期考察没接受考察;

5、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6、组织纪律性较差,不配合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

7、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二)具体整顿措施:

1、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2、明确社团宗旨、发展方向及定位趋势;

3、明确二级管理机构人员极其职责;

4、进行财务整顿(社团经费所剩余额及经费支出情况),账目必须清楚、明确;

5、进行纪律整顿,整改所有违纪行为。

第四条、负责各学生社团团建工作的开展:

1、学生社团必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分工明确,管理有力。

2、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每月至少有一次例会,讨论社团事务,并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社联办公室人员考核。

3、每月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本社团组织机构的运作及社团活动情况记录。

4、学生社团如有人员调整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学生社团联合会登记。

5、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若因社团组织机构不能正常运转而导致社团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对其提出整改意见,直至通过社联委员会议对其进行机构重组。

第五条、按公平公正原则对社团活动进行考核评分,年底公布评分结果,并及时总结各社团活动的得与失。

第六条、加强学生社团与社联的联系,承担社团统一纳新等常规工作的组织。

第七条、协助社联其他部门工作。

第三章部门机构与职权

本中心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三名,干事二十一人。

具体职责如下:

1、部长:

带领副部长及干事统筹安排日常工作。

协调、管理部门内部人员,并对人事协调和社团财务管理工作负责。

2、副部:

协助部长完成对人事和社团财务的统筹和协调工作,并对其负责。

带领干事做好基本日常工作,并培养他们的工作、社交等能力。

3、干事:

负责处理社团财务及人事等日常工作;及时完成部长、副部长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例会每月至少开2次,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推迟或提前召开会议,事先予以通知秘书处。

第三条、与会成员准时到会并签到。

不能到或不能准时到者需提前请假且请假不得超过3次;会议开始手机需调成静音。

第四条、开会安排做好会议记录。

第五条、会议与会成员应积极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并给予表扬。

第六条、对于3次无故缺席或没有按时完成工作的成员予以警告;对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的成员予以表扬和年终“社联优秀个人”评比。

第七条、根据会议记录及平时不定期考核、日常工作态度、工作成绩,作为年终社联优秀个人评比的依据。

第一章学生社团成立制度

第一条、我校学生社团共分为理论学习、社会科学、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志愿服务、体育健身、其它七类社团,各类社团申请注册及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以上各类进行申请。

第二条、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机构为社团联合会督察维权部。

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总流程:

1、向社团联合会督察维权部提出申请并递交申报材料,申请通过填写《学生社团注册申请表》。

2、通过社联督察维权部审批后进入为期一个月的考核期。

(1)申报社团对章程(即申报材料)进行完善,在章程定稿后交由社联督察维权部审核。

(完成时间约为1周)

(2)申报社团经社团联合会审核通过后方可为学院的学生社团,并可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条、通过后,进入活动策划期。

申报社团向社联督察维权部递交活动策划书(活动参加人员、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预算等均需详尽)。

活动策划书经社联督察维权部审核通过后,申报社团开始筹办活动(包括活动前期宣传、正式活动以及活动后期宣传),正式活动期间社联督察维权部对活动质量进行考核。

(活动策划、活动前期宣传、正式活动、活动后期宣传总时间约为3周)

第四条.学生社团成立申报材料内容包括:

1、社团名称;

2、社团成立的目的和意义;

3、社团章程和管理制度;

4、社团定位和发展趋势;

5、二级管理机构和人事安排;

6、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7、社团基本活动和特色活动情况;

8、活动场所;

9、指导单位和指导老师情况;

第五条.申报社团要求:

1、申报社团的主要人员不得少于3人。

2、申报社团的管理机构人员人数不得少于10人。

3、申报社团的活动内容与发展方向不得与现有社团重复。

4、申报社团的负责人对该社团负责,并接受学生处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与监督。

5、申报社团在未通过审批前不得以校级社团或社团联合会的名义进行任何宣传或组织任何活动。

6、申报社团在未通过审批前不得以校级社团或社团联合会的名义招收会员并收取会费。

第六条、社团成立审批过程:

1、社团申报材料由社团主要申请者递交给社团联合会督察维权部进行初步审核。

2、对于不符合院社团联合会章程、管理制度、目前无法满足社团需求或缺乏成立条件的申报材料,社团联合会注册与信息中心有权将其退回,申请人可对其继续修改。

3、在通过初审后,社团联合会评审会将对申报社团的成立问题进行投票决议。

票数达半数以上则批准申请团体成立。

4、社团联合会在评审会后十天内公布新社团申报审批结果。

5、如评审会批准其成立,社团主要成立者需到社联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接受由指导老师及所在学院、社团联合会盖章(予以成立)。

6、如评审会不批准其成立,社团主要成立者接受由社团联合会盖章签署的《回复信》(不予成立)。

7、通过申报审批的社团于结果公布之日起,正式成为社团联合会会员单位,接受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与监督。

第七条.新社团评审会议程:

1、申报社团发起人向督察维权部评审人员发放申请团体书面材料。

2、发起人作口头介绍,包括成立社团的原因、意义、组织机构设置、社团活动等内容。

时间为五分钟。

3、申报社团主要负责人接受评审人员质询。

时间为八分钟。

4、发起人回避,评审人员酝酿。

5、评审人员投票决议。

6、如果有多个社团,审议程序分开进行。

第二章学生社团注销条例

第一条、学生社团由于各方面原因要求解散时,必须由本社团最高执行机构(会员大会)向社团联合会督察维权部申请注销。

第二条、社团注销前必须在社团联合会的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

第三条、填写学生社团注销表格,由社团联合会主席签字同意,交由社团联合会督察维权部备案,完成该社团的注销。

第四条、学生社团注销后,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该社团名义组织活动。

第五条、学生社团如有问题,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第六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联合会有权将其解散:

1、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2、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有会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3、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4、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且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5、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且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6、社团会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

7、社团连续一学期未正常开展活动的。

第三章社团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协调各社团工作,使学生社团更加健康地发展,依据《山西大同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经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全体讨论通过,经学生工作处审阅批准执行。

第二条、所有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山西省大同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若对本管理制度有修改意见可向社团联合会提出。

第三条、所有学生社团在平等互助的基础上力争共同发展,不得损害其他社团的利益。

第四条、学生社团响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号召,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整体工作。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权利和义务

凡在山西省大同大学社联会注册的学生社团,须服从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

(一)学生社团会长的权利:

1、有权参与竞选社团联合会委员。

2、有权参与社团联合会的事务管理,并可对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3、有权要求社团联合会的支持和帮助。

(二)学生社团会长的义务:

1、服从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管理,加强本社团的自身建设,保证本社团的健康发展。

2、定期向社联递交本社团工作计划、总结及活动资料。

3、服从社团联合会的整体规划。

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1、凡取得山西大同大学学籍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

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方面一律平等。

2、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3、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学生工作部反映问题和情况。

4、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

5、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社团成员有入会时缴纳会费的义务。

6、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成员社团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的利益。

第七条、成员社团必须履行义务,社团联合会给予不履行社团义务的社团一定的处罚。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1、学生社团必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分工明确,管理有力。

2、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每月至少有一次例会,讨论社团事务,并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社联办公室人员考核。

3、每月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本社团组织机构的运作及社团活动情况记录。

4、学生社团如有人员调整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学生社团联合会登记。

5、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若因社团组织机构不能正常运转而导致社团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对其提出整改意见,直至通过社联委员会议对其进行机构重组。

第九条、学生社团应正常开展社团工作、积极组织社团活动,并配合和服从社团联合会的总体工作,达到学生社团工作的协调一致。

1、学生社团在每学期的第一周内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该学期的工作计划。

2、学生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必须召开全体社员大会,向全体社员介绍社团发展状况及其发展计划,并征求社员对社团的发展意见,以保证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

3、每月初学生社团需准备好本社团在前一个月的工作总结以便社团联合会的检查;学期末递交本学期的工作情况总结。

第十条、学生社团的活动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学生社团应该积极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组织活动应提前五个以上工作日到学生社团联合会策划部登记,并递交活动计划和方案、经费预算等资料。

大型活动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到学生社团联合会策划部登记,并向社团联合会策划部递交活动计划,便于策划部对此活动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使活动开展的更为出色。

第十二条、社团活动之前应进行必要的活动宣传工作。

有一定的宣传力度及质量。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活动过程中应始终与学生社团联合会保持密切的联系,以保证活动的圆满成功。

第十四条、活动结束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递交活动过程记录、活动费用使用情况、活动策划书、总结以及活动照片等材料。

第十五条、经费管理:

报销经费时,发票客户名称栏必须空白或写有“山西省大同大学”字样,商品名称必须详细标明,否则不予报销;发票左上角必须注明活动名称或事由,负责人签字,并开列经费支出清单,交社长或副社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联合会鼓励学生社团依靠社会赞助举办活动,必要时签订相关协议,要做到“取之有道,用之有度”,做到收入和支出公开化和书面化。

第十七条、活动室管理

1、社团活动室用于各社团的常规训练,各社团借用时向社联递交申请,获批后方可领取室门钥匙。

2、使用社团要保证室内设备与仪器的完好,并按要求

填写活动室物品用登记本。

3、动室内不得做与社团活动无关的甚至违法的事,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4、社团在活动室内训练时要避免因音响太大等原因而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

5、未按以上的规定执行的社团,社联将视具体情况取消其使用权。

第四章社团的考核制度

第一条、各社团应准时参加社团联合会召开的各项会议,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缺一次扣1分)10’

第二条、每月五号前,社团把本月工作计划、上月工作总结以及财务报表分别以纸质档和电子档的形式上交。

如当月没有财务收支,需作出相应说明。

纸质档交与社联办公室,电子档投递到邮箱。

(缺一次扣1分)15’

第三条、社团招新后,需及时将会员名单和社干联系表分别以纸质档和电子档的形式上交,社团联合会将在招新工作后将其公开。

会员名单不得少报、漏报。

(少报、漏报的社团除补足会员管理费并受相应处罚后,每人次扣1分)10’

第四条、社团的宣传活动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包括横幅喷绘悬挂时间是否规范,宣传海报是否盖章、格式是否正确等,违法一次扣1分)5’

第五条、社团开展活动向社联所借物品需先到值班室做有关登记,细心保管,及时归还。

(未及时归还、损坏等,一次扣1分)5’

第六条、各社团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不得违背协会宗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任何商业性活动。

(每次活动按活动前期策划、中期开展情况及活动影响力加3-6分,加满为止)30’

第七条、各个协会之间,协会与其他组织之间应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沟通与合作。

(有合作情况的2-3分,合作反响较好的4-5分,无合作0分)5’

第八条、社团联合会将不定期对全校会员进行问卷调查,评估各协会的运行状况,根据会员满意度按比例计分。

20’

第九条、此方案采用百分制,每项内容按规定进行加减分,扣完为止。

社团联合会将于学期末根据分值对各社团进行综合排名,并对排名靠前的部分社团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5章社团的财务制度

我校社团由于租用活动场地,购置社团活动所需的道具、物品,举办活动的宣传费用的现实需要。

在学生处分管领导的指导和安排下,依据《山西大同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参照其他高校的社团收费标准,各社团根据各自实际的情况,经由社团联合会理事会讨论,经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全体讨论通过,制定了社团会费收费标准。

为了规范收费,招新前,由学校分管部门领导安排招新时间,采取社团集中招新、由社联设置财务点统一收取会费,在招新结束后由社联向分管领导汇报后,征求并执行分管领导的意见,统一安排按照比例(一般按照每个会员会费截留十元作为社联活动经费,剩余返还社团)返还给社团会长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第一条、会费收取

(1)社团招新由社联统一负责,不得提前自行招收。

(2)招新时,由社联统一收取会费并开出收据凭证,社团负责人和社员保留好收据。

(3)招新后,在一周内,各社团向社联上交收据存根及社员名单,统一回返会费,保证各社团收取会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二条、会费管理:

收取的会费由各社团财务部长统一管理,并要定期向会员和社联公开会费使用情况。

第三条、会费使用

1、活动策划书中必须详细地写明该次活动所需费用及使用说明。

2、各社团财务部长必须详细地记录每次活动的收支情况,填好收支凭证,并保管好活动中购买物品的原始凭证。

3、若出现透支情况需要第二次收取会费的社团,必须由社长上交一份详细的说明书,财务部长上交在此之前所有活动的会费使用收支清单和发票。

经审核通过,可进行第二次收取会费,否则,以“乱收会费”名义给予通告处理,同时,对社内成员公开。

第四条、会费审核

1、在社团招新之后一周内,各社团负责人向社联上交收据和名单,经审核后发还各社团。

2、社联将不定期检查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会费使用情况。

3、学期末,各社团财务部长必须上交一份本学期会费使用的财务报告,以及所有活动的收支清单和发票,并向会员公开。

4、如社团出现透支情况时,必须向社联和会员说明情况,不得隐瞒。

并自觉上交活动的收支清单及发票。

第五条、注销社团的剩余会费,由社联财务负责人,社团负责人及会员代表三名对其会费进行处理,以会员利益为主。

同时,各社团要上交财务处理报告。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分将作为年终社团评优标准之一,出现财务问题的社团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六章社长换届选举制度总则

第一条、社长任期满离任的前一个月,社长提交离职申请及社长候选人2-3人名单。

第二条、社团人力资源部在社长提出离任申请后一个月内提交社长候选人详细人事资料及候选人为社团服务承诺书。

第三条、由主席团成员,优秀社长,社联人力资源中心组成的评审组,对候选人及其人事资料进行初步评定。

初评审议候选人。

第四条、公布候选人名单。

若对候选人资格有异议可在公布候选人名单后两天内向社联人力资源中心提出书面材料,评审组将在两天内作出裁决并公布结果。

第五条、公布选举地点和时间。

第六条、公开选举,候选人发表演讲。

(演讲内容包括工作计划,社团发展规划,工作感悟等,演讲时间3-5分钟)投票选举,社团内部占总票数60%,其余占40%,(其余:

各社团社长,主席团成员,社联各部部长及人力资源中心全体成员)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制度中条款若需改动的,需经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商讨修改并经学生社团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学生处批准后后方能生效。

第二条、各项具体实施细则由社联联合会督察维权部负责。

第三条、制度中条款若需改动的,需经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商讨修改并经学生社团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学生处批准后后方能生效。

山西大同大学社团联合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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