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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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工作实施细则
经济管理学院2013-2014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提高和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贯彻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综合考评有关规定,保证我院综合考评工作的公正、客观、科学、规范,圆满完成综合考评任务,根据《西南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西校〔2007〕247号)、《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评准则和要求
1.考评对象为我院在学全日制本科学生。
2、综合考评是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优评奖和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学校在每学年九月份对学生上一学年的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3.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考评准则的制定,各年级在准则要求的范围内,结合本年级的实际情况,制定综合考评的实施细则,并将实施细则报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备案,批准后实施。
4、坚持学生综合能力为基点,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5.综合考评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静态考察和动态考评相结合,班级考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
二、考评组织
1.学院成立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包括:
院党委副书记、参与综合考评工作的辅导员教师,主要对整个考评工作进行部署、协商和监督。
组长:
田再悦
成员:
陈丽华、金绍荣、李玉胜、吴玲玲、张蓝月
2.各班组建班级综合考评小组。
小组成员包括:
班委及团支委、党员、两名以上普通同学,人数应为7-13人,男女生比例平衡,组成成员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产生办法为民主选举,并将考评小组名单予以公示。
主要负责班级综合考评工作的推进与实施,考评工作的宣传与解释,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考评结果负责。
各班考评结束后,负责对考评成绩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学生综合考评登记表,上交辅导员老师保管以备装档。
3.各专业组建综合考评协调小组。
小组成员包括:
各班考评小组组长、主要学生干部及两名以上普通同学,人数为7-13名,主要负责对本专业各班综合考评工作做好上传下达,以及对本专业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汇总、汇报和协调。
4.各年级组建综合考评监督小组。
小组成员包括:
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各专业主要学生干部及两名以上普通同学,人数为9-13名,主要负责对整个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以及公开性进行监督。
三、综合考评内容和计分标准
为调动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配合学校做好2013-2014学年度综合考评工作,特参照《西南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西校【2007】247号文件制定本评分细则。
综合考评是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奖评优和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综合考评成绩由德育考评、课堂学习效果和拓展性素质评价三部分组成,总分120分,其中德育考评30分,课堂学习效果70分,拓展性素质评价20分。
1.德育考评
德育考评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德、文明行为、法纪观念、心理素质五个方面(具体内容各班视情况而定)。
德育考评满分30分,其中学生自评10分,学生考评小组评10分,辅导员(班主任)评10分。
具体内容
(1)政治态度
①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②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
③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
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安全稳定。
(2)思想品德
①顾全大局,关心集体,能正确处理个人、集体与社会的关系;
②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学习勤奋刻苦,目的明确,奋发向上;
③注重提高个人品德修养,明礼诚信,勤俭自强;
④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
(3)文明行为
①行为得体,举止文明,谈吐文雅;
②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持学习、生活环境干净整洁;
③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珍惜教学科研设备,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4)法纪观念
①自觉学法守法,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②维护公共秩序,遵守校纪校规,维护课堂秩序;
③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归宿就寝,维护正常的作息时间秩序。
(5)心理素质
①具有良好的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
②具有良好的心理调适和承受挫折能力;
③能够正确处理人际关系。
(备注:
违反校规校纪的同学考虑降档;同一学生担任多职的或大四学年担任班委的同学考虑加分。
)
2.课堂学习效果
课堂学习效果原则上以学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必修课课程成绩(不包括任选课和辅修专业课程),满分为70分。
计算公式:
课堂学习效果得分=(专业必修课程总成绩+通识必修课总成绩+学科必修课总成绩)/课程门数×70%
(备注:
学习成绩以通知发放日之前的实际成绩为准)
3.拓展性素质评价
拓展性素质评价包括文艺竞赛、体育竞赛、社会工作和学术科技四个方面的内容,满分为20分。
(具体内容及分值参见加减分项目表)
减分项目
(1).对有违纪行为或者不文明行为的学生给予扣分,对于一学年内违纪多次者,惩处扣分累加记入。
类别
学院通报批评
学校通报批评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分值
-1
-2
-4
-5
-7
-10
注:
各级通报、处分的年限以相应各级组织处理决定发文之日为准。
(2).参加学院组织的运动会、合唱比赛等集体活动,在集体组织的训练、比赛等安排中迟到、早退或缺席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0.1-0.5分。
(3).在集体活动和学生工作中,没有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者,扣0.1—2分。
(4).集体受通报批评处理:
所在集体的班干部区分责任按任职加分值相对应给予扣分,其它学生均扣0.5分。
(5).违反学校学生宿舍寝室管理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扣0.2-0.5分/次;在宿舍检查与评比中,受到校、院通报批评一次,寝室长和当天负责人扣0.2分,室员扣0.1分;寝室成员失踪24小时以上未报的,寝室长和该室员扣0.5分,寝室其他成员扣0.3分;寝室成员私自校外住宿未上报的,寝室长和该室员扣0.5分,寝室其他成员扣0.2分。
(注:
以上所有扣减分项目由班级做好落实,并结合院团委、学生会的考察、通报等进行扣减分)
加分项目
项目
内容及标准
分值
文艺竞赛
国家级奖
一等奖
5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单项奖(含入围、纪念奖)
1
省市级奖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单项奖(含入围、纪念奖)
0.5
区校级奖
一等奖
1
二等奖
0.7
三等奖
0.5
单项奖
0.3
入围
0.1
附注:
1、奖项内容为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竞赛获奖;
2、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同一文化、艺术的演出、展览、竞赛取最高分,非同一内容的可累计加分,但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3、若评奖是名次,按第1名视为一等奖,第2、3、4名视为二等奖,第5、6、7、8名视为三等奖;
体育竞赛
国家级奖
一等奖
5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入围(含入围、纪念奖)
1
省市级奖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入围(含入围、纪念奖)
0.5
区校级奖
一等奖
1.5
二等奖
1
三等奖
0.5
单项奖
0.3
入围
0.1
附注:
1、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同一体育竞赛项目取最高分,非同一项目的可累计加分,但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2、若评奖是名次,按第1名视为一等奖,第2、3、4名视为二等奖,第5、6、7、8名视为三等奖;
3、“入围”须有有效证明材料;
4、高水平运动员只以项目的最高项加分。
职业竞赛
模拟股市
大赛,模
拟导游大
赛,UBO
职场精英
挑战赛,中
集杯物流竞
赛,沙盘模
拟商业大赛等
国家级奖
一等奖
7
二等奖
5
三等奖
4
入围
1
省市级奖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入围
0.5
区校级奖
一等奖
1
二等奖
0.7
三等奖
0.5
入围
0.1
附注:
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同一职业竞赛项目取最高分,非同一项目的可累计加分,但加分累计不超过7分。
其他竞赛
在平等竞争的条件下,参加校学生会、学校社团联合会等校级学生组织及校职能部门举行
的各种活动,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0.8分、0.7分、0.5分;单项奖加0.3分。
参加院团委和学生会组织的活动,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0.7、0.6、0.5分;单项奖加0.3分。
附注:
1、学校职能部门代表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定为校级活动,由职能部门下属组织机构开展的活动定为院级活动;
2、代表学校参赛,需要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盖章证明材料。
3、以上其他竞争按照文艺、体育、职业类型加分,总分不超过类型加分最高分。
社会工作
学生干部
校学生会正(副)主席
3
学生女子国旗班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生活园区党员服务队正副队长;学生特立服务总队正副队长;校级通讯社正副社长;社团联合会正(副)会长;校就业工作学生组织负责人;国防生团总支(委)书记处成员,国防生军政训练模拟连正副连长、连指导员;院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正(副)主席、校学生会和团委正(副)部长(主任);学生生活园区自律委员会正(副)主席;校勤工助学中心学生正(副)主任;本科教学工作学生咨询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
2
学院心理分中心学生负责人;学生女子国旗班队员;学生生活园区党员服务队正副部长;学生特立服务总队正副部长、学院学生特立服务分队正副队长;校级通讯社正副部长;社团联合会正副部长;校就业工作学生组织正副部长;国防生团总支(委)办公室正副主任、各部正副部长、支部书记,国防生军政训练模拟排正副排长;院团委和学生会正(副)部长(主任)、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年级长、学生助理、团支部书记、班长;学生生活园区自律委员会正(副)部长;校勤工助学中心学生正(副)部长、院勤工助学分中心主任;本科学生工作学生咨询委员会委员;优秀教学信息员干部等
1.5
学院板块工作学生助理:
包括院心理健康中心正(副)部长;院助学中心学生助理;院校友工作与职业发展中心学生助理
1.2
学生生活园区党员服务队队员(干事);学生特立服务总队干事;校就业工作学生组织干事;国防生团总支(委)干事及支部委员;国防生军政训练模拟班正副班长;校、院学生会委员(干事)、校级通讯社干事、社团联合会干事、寝室长、党支部委员,班、团支部委员;学生生活园区自律委员会委员(干事);勤工助学中心委员(干事);心理健康中心委员(干事);优秀教学信息员等
0.5
附注:
1、同一学年任多项职务,取最高评价分。
在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勤工俭学、领取劳动报酬的同学,不予加职务分;
2、辅导员参与班委职务加分的评定。
集体荣誉
集体荣誉
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学生会)
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正(副)主席
主席团助理、正(副)部长
委员(干事)
国家级
3
2
1.5
市级
2
1.5
1
区校级
1
0.8
0.4
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班集体)
班长、团支书
班、支委
成员
国家级
3
2
1.5
市级
2
1.5
1
区校级
1
0.8
0.4
最佳团日活动
(校级奖)
组织者(限三人)
0.5
成员
0.3
文明寝室
寝室美化大赛
室长
成员
市级
1
0.5
区校级
0.5
0.25
院级
0.4
0.2
十佳寝室
室长
0.7
成员
0.5
附注:
同一项目,取最高评价分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
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小分队正(副)队长
0.5
先进小分队
市级
校级
正(副)队长
1
0.5
成员
0.5
0.1
先进个人
1
0.5
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会仪仗队、广播操、自编操、合唱、舞蹈等项目等集体活动的人员每人加0.3分;参加学院组织的年终工作汇报展演,毕业生晚会等集体活动的人员每人加0.2分。
附注:
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同一项目取最高评价分,非同一项目可累积加分,但加分累积不能超过6分.
学术科技
学术科技
学术科技
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含弘杯
国家级
一等奖
7
二等奖
5
三等奖
4
省市级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区校级
一等奖
1
二等奖
0.7
三等奖
0.5
附注:
同一成果分别参加全国和省市比赛获奖,取最高分;不同成果可累积加分。
全国数学建模、电子科技竞赛
国家级
一等奖
5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省市级
一等奖
2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
区校级
一等奖
0.7
二等奖
0.5
三等奖
0.3
附注:
同一成果分别参加全国和省市比赛获奖,取最高分;不同成果可累积加分。
国家发明专利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7
获得国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2
有通过省级以上专业机构鉴定的科研成果
3
对于有重大学术水平、科技含量或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以经政府批示的为准。
6
附注:
同一发明或成果取最高分,不同发明或成果可累积加分。
学术论文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被SCI、EI收录
7
3
1.5
国内核心期刊(以《国
内核心期刊目录》为
准)发表学术文章
4
2
1
其他期刊
(具有国家正式刊号)
1.5(第一作者)
附注:
1.核心期刊的认定以论文发表日期当年的《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2.同一论文多处发表不累计加分,不同论文可累积加分,核心期刊加分无上限;其他期刊申请加分论文最多不能超过1篇。
发表文章
在《人民日报》、《求是》等国家级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
7
在《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重庆日报》等部省
级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
4
其他报刊(具有国家正式刊号)上发表理论文章
1.5
附注:
1.报刊以政府宣传部的发刊单位为准(晚报按一般期刊加分)。
2.非理论文章分值减半;2000字以下减半;合作成果减半。
3.同一论文多处发表不累计加分,不同论文可累积加分。
4.其他期刊(具有国家正式刊号)上发表理论文章申请加分最多不能超过1篇。
创新基金资助
课题负责人
课题参与者
国家级
5
0.5
省市级
3
0.3
区校级
1.5
0.2
院级
0.5
0.1
附注:
不同课题可累计加分。
附注:
1、以上学术科技成果多次得分者,同一成果取最高分,不同成果可累积加分。
2、论文与文章的发表以刊物出版为准认定。
核心期刊以上论文可累积加分,其他期刊论文累计加分不超过7分。
其他项目
学院“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和“学习优秀先进个人”,可在综合测评中加分0.4分。
附注:
1.学院由团委学生会组织对每学年学生工作表现积极的个人授予学院“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2.学院每学年从必修课平均分85分以上,无重修补考的学生中评选出评学兼优的学生授予
“学习优秀先进个人”。
通过计算机三级考试的加0.5分;通过英语六级、日语、俄语等语言类一级、BEC中级、托福80分(雅思6分、GMAT600分)以上加0.5分,不累计加分;英语六级530分以上、BEC高级、托福100分(雅思7分、GMAT650分)以上可追加0.5分,不累计加分。
西南大学主页、《西南大学报》发稿一篇加0.5分;校级职能部门、院级刊物、网站发稿一篇加0.3分;政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门户网站,学术网站,国防生军网发稿一篇加0.5分。
附注:
加分累积不超过0.5分;属于学生工作部门所属工作职责范围内不加分。
英语竞赛
国家级
省市级
一等奖
1.0
0.5
二等奖
0.7
0.3
三等奖
0.5
0.2
数学竞赛
国家级
省市级
一等奖
1.0
0.5
二等奖
0.7
0.3
三等奖
0.5
0.2
附注:
若评奖是名次,按第1名视为一等奖,第2、3、4名视为二等奖,第5、6、7、8名视为
三等奖,特等奖(国家级)在一等奖之上加0.5分
注:
以上各加分项总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竞赛、科技、社会活动加分均需以西南大学学生身份参加并经学校、学院、校级职能部门组织的方予以加分。
参加的活动对学校、学院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和提高影响力的,由综合测评小组商议。
备注:
1)综合素质评定内容应如实填写,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院将取消其本次奖学金申请资格。
2)除特别说明,各部分累计超出满分的,均以该部分满分计。
3)凡是本细则中未涉及的内容由院学生综合考评领导组讨论后裁定。
4)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考评结果以各学年综合考评分数的平均值计算,但在累加各学年分数时,凡因时间或技术原因未能计入的荣誉分应计入总分。
5)集体荣誉加分如因评奖时间滞后的,均放在下一学年度加分。
如集体成员有变化,按原集体成员加分。
五.综合考评成绩的公示与发布
各年级、各班综合考评成绩由各年级(班)考评小组签字确认,报送考评院领导小组审核,在院内公示三天,院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年度学生综合考评成绩结果,最后由院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发布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院领导小组在年度学生综合考评成绩公示其间,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切实接受师生的监督,对公示有异议,学生可根据实施细则向考评院领导小组提请审查,由院领导小组依据作最后裁定。
院领导小组对在年度学生综合考评成绩公示其间,收到举报人的意见,认真严肃查清所反映情况,把调查情况和处理情况回复举报人,切实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六、关于综合考评工作的有关说明
1.请各年级、各班按照要求合理安排时间,严格根据学院综合考评细则认真组织好班级的综合考评工作。
2.本次考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本加减分细则基础上各位老师可根据自己年级情况灵活把握。
3.学院综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向全院学生宣传综合考评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并负责解释和处理考评当中的具体问题。
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