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园新华二村物业管理项目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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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园新华二村物业管理项目二次

新华园、新华二村物业管理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GZCG2019271

 

采购单位:

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街道新华社区居委会

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9年11月4日

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

崔隽

日期:

2019年11月4日

 

采购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9年1月4日

南通市港闸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合同授予

第七章质疑与投诉

第八章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街道新华社区居委会(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新华园、新华二村物业管理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新华园、新华二村物业管理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GZCG2019271

三、项目预算:

33万元

四、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六、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物业管理服务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此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港闸区人民政府网。

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港闸区人民政府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七、投标

1、投标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

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

2019年11月25日14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港闸区政务中心开标室

(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特别提醒:

港闸区政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八、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65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仅限银行汇票的方式递交,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同时投标保证金单据原件由投标人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代理机构。

投标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

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街道(社区委员会代管资金帐户);用途为:

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

投标单位名称。

3、账户:

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街道(社区委员会代管资金帐户)

开户行:

农商行闸区支行

账号:

0

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九、开标

1、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25日14时30分(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2、开标地点:

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港闸区政务中心开标室

(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11月25日14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

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港闸区政务中心评标室

(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一、评标

1、评标时间:

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

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港闸区政务中心评标室

(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街道新华社区居委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

胡工联系电话:

05

公管办联系人:

刘工联系电话:

05

监督联系人:

党风室联系电话:

05

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幢14楼

联系人:

崔隽联系电话:

05;

十四、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后起的5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港闸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网址: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以下称代理机构)的公开招标活动。

2、公开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投标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及期限届满之日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询问或以书面实名制形式提出质疑;未提出询问、质疑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询问、质疑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不得在招标活动期间及招标结束后针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投诉。

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5、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提供的可能涉及到的工艺、材料、设备、商标、样本、技术规范、参数规格、品牌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项目需求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且以在港闸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投标供应商对涉及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

如有产生答疑且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投标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招标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作参考,根据自身需要,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

2、采购单位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

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

在现场勘察时,熟悉供货及安装现场、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

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现场联系人:

胡工联系电话:

05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装订

1、投标文件由:

资格审查文件、

技术标、

商务标共三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

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各自装订成册。

特别提示:

“商务标”必须单独装订和封装,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标”之中。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1、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伍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分三册密封。

第一册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技术标”,第三册为“商务标”,投标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

3、投标供应商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4、投标文件正本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六、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包的投标文件上明确标注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投标供应商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个“日历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可退还。

八、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4、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中内容明细不一致的,以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计价)为一年总费用,应包含人员工资、福利、保险、服装、培训费用;保安保洁耗材、办公用品;偷盗包干;日常考核、用车、学习考察费用;合理利润;所有税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所列物业管理的全部经费

以上人员工资为《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所规定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基础工资(本次招标为苏人社发〔2018〕173号),作为投标单位的参考价。

本参考价包含应由个人缴纳的保险部分,不含应由单位缴纳的保险部分,投标单位所定人员工资不得低于以上标准。

如人员工资遇国家政策性调增,从文件规定执行之日起,成交单位人员工资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作相应调增,即每人净增数(含增加工资+增加单位保险)*人数*月数,此增加部分费用由采购单位按规定支付。

6、一次报定的投标报价为成交价,同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7、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标处理。

九、投标费用

无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十、投标保证金

1、未成交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成交的投标供应商(以下称为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投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采购单位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价的10%。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2个工作日内汇入采购人账户,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新华园老小区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2018年对老小区进行改造,占地约万平方米,共16幢楼,其中13幢楼为居民住宅楼,住户460户,另3幢楼分别用作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公共车库。

新华二村于2016年完成老小区改造,万平米,共19幢居民楼,约居民约750户,另有三个公共车库。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二、物业服务基本内容

1.提供整个小区物安全保卫及停车场秩序管理

2.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

3、公共环境卫生。

主要包括小区室内公共场所、地上停车场的清洁、保洁、消杀(除四害)、消毒管理。

建立卫生台帐,落实“四害”防灭措施,“四害”密度低于国家标准。

4、交通和车辆停放的管理。

包括各类机动、非机动车的进出停放管理。

5、安全护卫。

包括门岗7*24小时进出管理;日常巡视巡查管理以及信件、报刊收发。

三、人员配置要求

1、拟投入新华园的从业人员总人数不得低于6人(其中,保安人员3人,保洁人员3人,)

2、拟投入新华二村的从业人员总人数不得低于3人(保洁人员3人,)

四、人员岗位职责要求

1、保洁人员:

女性,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形象气质佳,接受过专门的保洁服务培训,良好的沟通能力。

2、保安人员:

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持保安证。

以上人员配置为不可负偏离项,具体人员配置由各投标人根据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优化配置,人员及岗位信息报甲方审核备案。

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有上岗资格证。

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拟派项目组成员。

采购单位将根据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核验派驻物业服务人员身份,如有违背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拒绝接受,视为违约。

采购单位有权解约并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

五、服务标准:

1、保安服务

、保安人员要求挂牌上岗,标志符号配戴齐全,仪表仪容整洁卫生,文明执勤,用语规范。

自行配备保安人员所需的器材和通讯设备

、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巡逻;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车辆出入与停放管理;夜间照明管理及周界报警监视工作;突发性事件及涉外保卫工作。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制度完善,有交接班记录,遇警能及时报警、协助公安处警和保护财物;

维护小区内交通秩序,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对大型物件搬出实行记录。

2、卫生保洁服务

(1)保洁人员思想素质、职业素养、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一律统一着工作服、佩戴胸卡上岗,衣冠整洁;

(2)实行卫生责任区包干,确保小区内公共部位全天候整洁,楼梯日清扫擦拭一次、月清洗一次,楼道、扶手及公共通道每天用干净拖把、抹布拖抹一次,各卫生间每天拖抹上午、下午各一次,中间至少巡视两次;

(3)小区内全天候保持清洁,做到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

(4)防火门、消防栓、灯具、地脚线、指示牌、宣传牌等公共设施每周循环一次,楼梯间墙面、天花板每月除尘一次,做到无灰尘、无污迹;

(5)确保地面、楼梯间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无乱贴乱画、乱堆放,扶手护栏干净、光亮,楼梯间顶面无蜘蛛、灰尘,地脚线干净无明显灰尘,地砖目视无杂物、污迹,玻璃、墙面、门窗保持干净;

(6)环卫设施齐全、完好,垃圾桶无明显污迹、油迹,无明显异味,垃圾桶四周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日产日清;

(7)协助甲方完成创卫、创建的有关工作;

3、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建立技术资料、日常管理资料、各类台帐资料等;

(2)档案保管专人负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安全和保密;

(3)提供档案资料服务。

六、考核管理

1、物业公司在开展以上各类服务管理时,必须接受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街道新华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监督、考核。

2、保安、卫生、清洁实行动态保洁,满意率在95%以上。

3、考核办法:

由物业公司草拟交由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街道新华社区居委会确认后施行。

4、物业公司必须支持和配合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街道新华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5、物业公司的保安、保洁由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街道新华社区居委会进行考核,每季度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街道新华社区居委会物业负责人提供考核情况表并作为结算依据。

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街道新华社区居委会相关部门也可通过进行各部门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了解物业服务质量并作为结算依据。

6、保安、保洁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值班记录完整、填写规范、交接手续齐备,检索方便。

7、如果发生因物业管理单位工作失职造成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该物业公司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8、物业公司所用全体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人身安全、医疗、工资、各项保险、内部管理、各类纠纷等各项事宜及所涉及经费均由该物业公司自行负责,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街道新华社区居委会概不负责。

六、服务期限和合同签订:

1、服务协议期限壹年,自签订合同起,实行每季度考核。

如考核不合格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街道新华社区居委会有权终止合同,物业公司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2、考核服务期满后,如经过年度考核合格,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街道新华社区居委会根据服务情况按本次采购的价格可考虑续订下一年度合同,续定期为一年(一年一签订,如有人员增减,参照报价明细)。

3、服务的其他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七、报价说明

为一年总费用,应包含人员工资、福利、保险、服装、培训费用;保安保洁耗材、办公用品;偷盗包干;日常考核、用车、学习考察费用;合理利润;所有税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所列物业管理的全部经费。

以上工人工资为《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所规定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基础工资(本次招标为苏人社发〔2018〕173号),作为投标单位的参考价。

本参考价包含应由个人缴纳的保险部分,不含应由单位缴纳的保险部分,投标单位所定人员工资不得低于以上标准。

如人员工资遇国家政策性调增,从文件规定执行之日起,成交单位人员工资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作相应调增,即每人净增数(含增加工资+增加单位保险)*人数*月数,此增加部分费用由采购单位按规定支付。

八、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根据服务和管理质量,委托方每季定期和平时不定期对受托方组织考评,物管费每季季末根据考评成绩季度末最后的一个星期内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

服务期满,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1、成立评标委员会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依法组成。

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

二、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并记录,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相应处理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资格审查

1、开标后,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评标。

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相应处理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一条的规定。

四、评标

1、评标时间:

资格审查结束以后。

2、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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