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标准手册word版.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7033445 上传时间:2023-01-16 格式:DOCX 页数:44 大小: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设施标准手册word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安全设施标准手册word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安全设施标准手册word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安全设施标准手册word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安全设施标准手册word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设施标准手册word版.docx

《安全设施标准手册word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设施标准手册word版.docx(4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设施标准手册word版.docx

安全设施标准手册word版

安全设备设施标准手册

序号

安全设施种类

整改标准

1

防护栏杆

一、防护栏杆的高度为1050mm,在离地高度小于20m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000mm;在离地高度等于或大于20m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200mm。

二、栏杆的全部构件采用性能不低于Q235—A•F的钢材制造。

三、栏杆的结构采用焊接,焊接要求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

当不便焊接时也可用螺栓连接,但必须保证结构强度。

四、扶手采用外径ɸ33.5—40mm的钢管立柱采用不小于50×50×4角钢或ɸ33.5—40mm钢管,立柱间隙小于1000mm。

五、横杆采用不小于25×4扁钢或ɸ16的圆钢横杆与上、下构件的净间距不得大于380mm。

六、挡板必须采用不小于100×2的扁钢制造。

如果平台设有满足挡板功能及强度要求的其他结构边沿时,允许不另设挡板。

七、室外栏杆、挡板与平台间隙为10—20mm,室内不留间隙。

八、栏杆端部必须设置立柱或与建筑物牢固连接。

九、所有结构表面应光滑、无毛刺。

安装后不得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一十、栏杆表面必须认真除锈,并做防腐涂装。

2

机械设备防护罩

一、结构和布局应设计合理,使人体不能直接进入危险区域。

二、防护罩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

三、防护罩须尽量采用封闭结构,当现场需要采用网状结构时,其安全距离和网眼的开口宽度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为防止指尖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最小开口宽度(直径)须小于6.5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35mm。

2)为防止手指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最小开口宽度(直径)须小于12.5mm,安全距离须不小于92mm。

3)为防止手掌(不含第一掌指关节)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须小于20mm,安全距离须不小于135mm。

4)为防止上肢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最小开口宽度(直径)应小于47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460mm。

四、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固定式防护罩,经常进行调节和维护和运动部件,应优先用采用联锁式防护罩,条件不允许时,可采用开启式或可调式防护罩。

五、防护罩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和尖锐棱角,不得成为新的危险源。

六、防护罩不应影响视线和正常操作,要便于设备的检查和维修。

七、防护罩需涂刷安全色。

3

固定式刚斜梯

一、斜梯坡度必须小于75°,踏步高、宽尺寸、坡度和高跨比应符合GB4053.2-93要求。

二、梯梁钢材采用性能不低于Q235—A•F钢材,保证强度。

三、踏板采用厚度不得小于4mm的花纹钢板,或经防滑处理的普通钢板,或采用由25×4扁钢和小角钢组焊成的格子板。

四、扶手高不小于900mm,采用外径为30—50mm、壁厚不的小于2.5mm的管材。

五、立柱采用截面不的小于40×40×4角钢或外径为30—50mm的管材。

从第一级踏板开始设置,间距不得大于1000mm。

横杆采用直径不小于16mm圆钢或30×4扁钢,固定在立柱中部。

六、梯宽为700mm。

最大不大于1100mm,最小不得小于600mm。

七、梯高不得大于5m。

大于5m时,必须设梯间平台,分段设梯。

八、钢斜梯应全部采用焊接连接。

九、钢斜梯与附在设备上的平台梁相联接时,联接处应采用开长圆孔的螺栓连接。

一十、所有构件表面光滑无毛刺,安装后的钢斜梯不得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一十一、钢斜梯安装后,必须除锈并做防腐涂装。

4

固定式钢直梯

一、钢直梯采用性能不低于Q235—A•F的钢材。

二、梯梁采用不小于50×50×5角钢或60×8扁钢。

三、踏棍采用不小于ɸ20mm的圆钢,间距须为300mm等距离分布。

四、支撑应采用角钢钢板或钢板组焊成T型钢制作,埋设或焊接时必须牢固可靠。

五、无基础的钢直梯,至少焊两对支撑,支撑竖向间距不得大于300mm,最下端的踏棍距基准面距离不得大于450mm。

六、钢直梯每级踏棍的中心线与建筑物或设备外表面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150mm。

七、梯段高度超过3000mm时必须设护笼,护笼下端距基准面为2000—2400mm。

八、护笼直径应为700mm,其圆心距踏棍中心线为350mm,水平圈采用不小于40×4扁钢,间距为450—750mm,在水平圈内侧均布焊接五根不小于25×4扁钢垂直条。

九、钢直梯最佳宽度为500mm,最小不得低于300mm。

一十、梯段高不得大于9m。

超过9m时须设梯间平台,以分段交错设梯。

攀登高度在15m以下时,梯间平台的间距为5—8m,超过15m时,每5m设一个梯间平台,平台应设安全防护栏杆。

一十一、钢直梯全部采用焊接连接,所有构件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的钢直梯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一十二、固定在平台上的钢直梯,应下部固定。

其上部的支撑与平台梁固定,在梯梁上开设长圆孔采用螺栓铰接。

一十三、固定在设备上的钢直梯,当温差较大时,应一个支撑固定,其余支撑均在梯梁上开设长圆孔采用螺栓铰接。

一十四、钢直梯安装后必须认真除锈并做防腐涂装。

5

固定式钢平台

一、通行平台宽度不应小于700mm,竖向净空一般不应小于1800mm。

 

二、梯间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行进方向的长度不应小于850mm。

三、钢平台的其他构件设计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

四、平台应采用机械性能不低于A3F的钢材制作。

五、平台边缘均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的设计应符合《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的要求。

六、平台铺板应采用大于4mm厚的花纹钢板或经防滑处理的钢板。

 

七、平台应安装在牢固可靠的支撑结构上,并与其刚性连接;梯间平台不得悬挂在梯段上。

八、平台全部采用焊接,焊接要求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

 

九、平台钢梁应平直,铺板应平整,不得有斜扭、翘曲等缺陷。

 

一十、制成后的平台应涂防锈漆和面漆。

6

电气线路

一、电气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梁设,导线距地向的局度至内应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跨越时不低于6米。

二、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三、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

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四、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五、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

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六、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电气线路。

7

电缆安全设施

1电缆

  1.1电缆两端应悬挂标明电缆编号、型号、始点、终点的名称标志牌。

  1.2电缆穿墙进出两端和防火隔断两侧至少1m应涂刷合格防火涂料或其它阻燃物质。

  1.3在多个电缆头并排安装的场合中,应在电缆头之间加隔板或填充阻燃材料。

  1.4电缆中间接头盒的两侧及其邻近区域,应增加防火包带等阻燃措施。

  1.5电缆敷设在易积粉尘或易燃的地方时,应采取封闭电缆槽或穿电缆保护管。

  2电缆夹层

  2.1电缆夹层入口应配置建筑物名称标志牌、“禁止烟火”禁止标志牌、“必须戴安全帽”指令标志牌、“防火重点部位”文字标志牌。

  2.2电缆夹层门应为防火防爆材料制作。

  2.3电缆夹层入口有效高度低于1.8米处应标注防止碰头线。

  2.4电缆夹层入口处应加装高度不低于400mm的防小动物板,防水动物板在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下应能易于取下。

  3电缆隧道(沟)和电缆桥架

  3.1电缆隧道入口应配置“必须戴安全帽”、“注意通风”指令标志牌,“防火重点部位”文字标志牌,整个电缆隧道走向图。

  3.2电缆隧道入口盖板上应有禁止阻塞线。

  3.3电缆隧道内有效高度低于1.8米且低于隧道其它位置处应标注防止碰头线。

  3.4电缆隧道内宜挂适当数量的“当心碰头”文字标志牌。

  3.5电缆隧道主隧道、各分支拐弯处应在醒目位置挂整个电缆隧道走向图标志牌,并在电缆隧道走向图上醒目位置标注所处位置及各出入口位置。

  3.6电缆隧道内应设置指向最近安全出口处的导向箭头。

8

皮带安全拉绳

一、皮带机架两侧从头至尾沿皮带机架应全部设置安全拉绳。

二、安全拉绳应选用足够强度的钢丝绳,钢丝绳外部包裹橡胶管。

三、安全拉绳应保证足够张紧度,拉绳偏离基准线最大不得超过0.5m以下。

9

移动式小车下料口

一、移动式小车车轮应安装封闭式扫轨器,扫轨板距轨面不得大于10mm。

二、小车轨道端部须设止挡,防止脱轨。

三、小车轨道两侧和下料口须设固定式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防护栏杆安全要求》,同时防护栏杆应与轨道保持足够距离,不得影响小车正常行进。

四、防护栏杆长度边界必须完全包括小车移动范围和下料口。

五、防护栏杆底角必须固定牢靠,防止护栏倾斜、倾倒。

10

吊装孔防护设施

一、吊装孔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固定式安全防护栏杆、盖板)。

二、吊装孔安全防护栏杆必须符合《防护栏杆安全要求》,并且要求底角固定良好,吊装孔四个边角必须设置立柱栏杆下部设置挡脚板,挡脚板高度不得低于100mm。

三、吊装孔盖板板面须采用不小于6mm厚度的钢板焊接,板面下部应焊接不小于50×50×5的角钢钢梁保证强度。

板面应平整,不得有斜扭、翘曲等缺陷。

四、吊装孔盖板与吊装孔长宽须基本一致,其四周竖面与吊装孔最大间隙不得超过20mm。

11

矿槽篦子

一、矿槽篦条必须保持完整,无破损、缺失现象。

二、矿槽篦条与平台结合紧密,无开裂、塌陷现象。

三、矿槽篦条间隔不得超过200mm。

四、矿槽篦条篦身厚度不得小于20mm,竖向宽度不得小于300mm,以保证足够的强度。

12

临时防护栏杆

一、临时防护栏杆的性能、材质、和强度必须符合《防护栏杆安全要求》。

二、临时防护栏杆须安装底座,或固定底角和栏杆本身以防倾倒、移动。

三、临时防护栏杆不得影响安全通道、出口和生产设备的使用。

13

安全标志

一、安全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便于进出现场的人看见。

  二、安全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三、多个安全标志牌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四、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五、有毒物品作业岗位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

将作业岗位上所接触到的有毒物品的危害性告知员工,并提醒员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告知卡》应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

  六、在生产场所建筑物门口醒目位置,应根据内部设备、介质的安全要求,按配置规范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牌。

如“必须戴安全帽”、“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等。

  七、在生产场所主要通道入口处,应设置“必须戴安全帽”指令标志牌。

  八、现场电气装置的金属部分,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应有明显的接地线,明敷的接地线表面应涂15—100mm宽度相等的绿色和黄色相间的条纹。

设备压接型地线的地端应有地线接地标志。

  九、检修电源门上应设置“当心触电”警告标志牌。

在检修电源箱门内侧或附近张贴“检修电源使用管理规定”,写明电源箱管理,临时电源使用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注意事项。

14

控制室、计算机室、通信室安全设施

一、控制室、计算机室、通信室安全设施所有门的外侧配置建筑物标志牌。

  二、无人值守的控制室门口处应加装高度不低于400mm的防小动物板。

  三、控制室、计算机室、通信室入口处醒目位置应配置“禁止烟火”、“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标志牌,“防火重点部位”文字标志牌。

  四、在有微机保护、高频保护的室内入口配置“禁止使用无线通信”禁止标志牌。

  五、室内控制盘(台)、配电盘(柜)两侧及前面0.8m标注安全警戒线。

  六、控制室、计算机室、通信室安全出口上方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提示标志牌。

15

厂内道路安全设施

一、从高速通道至厂大门的拐弯处设置限速标志(15km/h)、“禁止调头”、“停车检查”、“禁止超车”标志牌。

  二、影响驾驶人员观察视线的转弯地段宜设置反光镜。

  三、管道、涵洞、架空线路等限制高度的地方应设置限制高度的标志牌。

  四、在地下管沟、电缆沟、涵洞等限制重量的地方应设置限制重标志牌。

16

工器具安全设施

包括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

  1安全工器具

  1.1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应有设备铭牌,并随机带有以下证件:

产品许可证、出厂试验合格证、产品鉴定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1.2安全工具器应在适当位置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注明名称、编号、试验日期、试验人、下次试验日期。

  1.3每项安全帽应有四项永久性标志:

制造厂家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生产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编号。

  1.4安全带金属附件上应有制造厂的代号;带体上应有永久性的商标、合格证;在适当位置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

  1.5橡胶制成的绝缘工器具,应放在避光的橱柜内,橡胶层间应撒上滑石粉,绝缘手套应套在木手或专用支架上。

  1.6接地线应悬挂接地线标志牌,存放位置应悬挂或张贴接地线存放地点标志牌。

  2电动工器具

  2.1各类电动工器具应进行定期试验,试验合格后,在适当位置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

注明名称、编号、试验日期、试验人、下次试验日期。

同时采取“试验合格证”脱落的措施。

  2.2新购置的电动工器具应有设备铭牌,并随机带有以下证件:

产品许可证、出厂试验合格证、产品鉴定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

  3起重工器具

  3.1钢丝绳定期上油并挂有试验合格证。

  3.2手动葫芦、千斤顶在明显部位贴有检验合格证。

17

厂内楼梯、步道、栏杆、平台安全设施

一、楼梯、钢斜梯第一级台阶上、人行通道高差300mm以上的边缘处均应标注“防止踏空线”警示标志,“防止踏空线”警示标志应采用黄色油漆涂到第一级台阶地面边缘处。

  二、室内楼梯、钢斜梯踏板采用厚度不小于4mm的花纹钢板。

  三、步道高度不足1.8m的障碍物上标注“防止碰头线”警示标志。

 四、步道地面临时敷设的管线或易造成人身跌绊的其他障碍物上标注“防止绊跤线”警示标志。

18

烟囱、水塔安全设施

一、烟囱水塔的竖直爬梯应装设护笼,爬梯入口应设防护门,门应上锁,并悬挂“禁止攀登”禁止标志牌。

  二、烟囱底部入口门处配置“未经许可禁止入内”禁止标志牌。

 三、烟囱水塔应设置航空标志灯。

  四、水塔周围应设置遮栏,每30m悬挂一组“禁止游泳”禁止标志牌和“当心落水”警告标志牌。

19

阀门及容器安全设施

阀门

  一、阀门标志牌应标明阀门名称、编号和开启、关闭操作方向。

  二、阀门标志牌采用带三角顶部的标志牌,安装于阀体连接支架处。

  三、取样、仪表管群阀门标志牌固定在管壁上,不能采用铁丝悬挂。

  容器

  一、容器上应安装设备标志牌。

设备高度超过2m的,标志牌应安装于标志牌下沿距地面1.5m左右居中位置;设备高度低于2m的,标志牌应安装于设备中部。

 二、氧气、乙炔瓶防震圈、防护帽、手轮应齐全良好。

  三、氧气、乙炔瓶应存放在不同的仓库中,仓库门口醒目位置应悬挂“禁止烟火”禁止标志牌。

 四、仓库内放置的氧气、乙炔瓶,空瓶和满瓶应分开放置,并在醒目位置设置“空瓶区”和“满瓶区”文字标志牌。

20

柴油发电机安全设施

一、柴油发电机房门口应配置建筑物标志牌。

  二、柴油发电机房门口醒目位置应悬挂“禁止烟火”禁止标志牌、“防火重点部位”文字标志牌。

  三、柴油发电机周围0.8m应标注安全警戒线。

  四、柴油发电机房应装设固定的通风排气设施。

  五、柴油发电机排气管室内部分应用隔热材料牢固包扎。

21

循环水系统安全设施

一、循环水泵房入口应悬挂建筑物标志牌,“必须戴安全帽”指令标志牌。

  二、在拦污栅、循环水泵房前池等容易造成人员落水或坠落的区域周围应装设固定防护栏杆,并在栏杆上悬挂“当心落水”警告标志牌。

22

输煤系统安全设施

一、输煤系统各转运站入口两侧应配置设备标志牌和“必须戴安全帽”指令标志牌。

  二、燃料输煤机械设备面向主巡回检查路线的中部安装设备标志牌。

  三、输煤皮带应设置通行桥(跨越桥)及其防护遮栏,并悬挂“从此跨越”指令标志牌。

  四、输煤皮带两侧人行道应安装防护遮栏,并在遮栏上面向主巡回检查路线悬挂一定数量的“禁止跨越”禁止标志牌。

  五、输煤皮带的廊道及各种有关设备间的入口配置“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标志牌。

  六、输煤皮带落地驱动装置周围0.8m应标注安全警戒线。

  七、输煤系统各吊装孔应加装固定防护围栏,并在防护围栏上悬挂“当心坠落”警告标志牌。

  八、输煤系统吊装口加有盖板的,应在盖板上标注禁止阻塞线。

  九、输煤皮带尾部应装设防护网。

  十、拉紧皮带的重锤周围应装设遮栏。

  十一、输煤控制室、皮带间、转运站、煤仓间入口处醒目位置配置“禁止烟火”禁止标志牌和“防火重点部位”文字标志牌。

  十二、卸煤机应有完整的梯子及围栏。

  十三、卸煤机通道口门应上锁,并悬挂“未经许可证不得入内”禁止标志牌。

  十四、卸煤机操作室的门窗应保持完好,窗户应加装遮栏,门应加闭锁。

23

安全防护标准

一、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应根据作业环境中所存在的危险因素,穿戴必要的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施。

如进入生产现场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进入噪声超标的区域戴护耳器等。

  二、厂房内沟道、孔洞、电缆隧道入口的盖板均应为防滑板,并标有禁止阻塞线;电缆隧道的盖板应能从下部随时打开。

  三、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应覆以与地面平齐的坚固的有限位的盖板。

盖板边缘应大于孔洞边缘100mm,限位块与孔洞边缘距离不得大于25—30mm。

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应设临时围栏。

临时打开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夜间不能恢复的应加设警示红灯。

  四、厂房和所有工作场所的升降口、大小坑洞、楼梯和平台,应装设不低于1050mm高的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

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应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工作结束后将栏杆恢复。

  五、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穿越过的孔洞,应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六、开关室、电子间、电缆夹层门口应加装高度不低于400mm的防小动物板。

  七、集控室应至少配备两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4

安全警示线标准

一、在地下设施入口盖板上和灭火器存放处应标注禁止阻塞线。

  二、在厂内道路限速区域入口处和弯道、交叉路口处应标注减速提示线。

  三、在发电机组周围、落地安装的转动机械周围以及控制台、配电箱前应标注黄色的安全警示线。

  四、在楼梯第一级台阶地面边缘处以及人行通道高差300mm以上的边缘处应标注防止踏空线。

  五、在人行通道高度不足1.8米的障碍物上应标注防止碰头线。

25

安全带使用标准

一、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

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例外。

二、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三、不准将安全绳打结使用。

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四、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

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五、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抽验一次。

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206N(225kgf)拉力拉5min。

无破断可继续使用。

六、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以80kg重量做自由坠落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

对抽试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

七、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

安全带使用期为三-五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26

安全帽使用标准

一、安全帽包括帽壳(帽舌、帽沿、顶筋、透气孔、插座、栓衬带孔、下额挂座)、帽成(帽箍、顶带、护带、托带、吸汗带、衬垫、栓绳)、下额带、后箍等,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起防护作用。

二、安全帽具有耐低温、高温、淋水及冲击和耐穿、绝缘、阻燃、刚性、抗静电等性能,须采购、使用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按岗位配备标准正确、使用。

三、安全帽不应存放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处所,禁止与硬物品放在一起。

使用期不超过三年半。

四、上岗前必须对安全帽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性能,发现破损、开裂等现象及时更换,禁止使用带隐患的安全帽。

工作中带好安全帽,系好帽带,禁止坐、压或不带安全帽。

安全帽内侧应粘贴使用者姓名、单位、岗位血型等内容的标志。

五、安全部门应按标准规定定期对安全帽的佩戴、使用进行检查,并抽查测试对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27

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标准

A1 职工个人劳动保护品应符合鞍钢1980年9月20日发布的(职工个人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办法及供应标准)规定。

A2 进入车间现场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A2.1 安全帽应有带并系好,禁止用安全帽当坐垫,留长发的职工,禁止将长发露在外面。

A2.2 工作服系好钮扣,禁止敞怀作业。

A2.3 大头鞋应系好鞋带,禁止趿拉鞋作业。

禁止穿拖鞋进厂上岗,女职工禁止穿高跟鞋进入现场。

A2.4 岗位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应戴好帆布手套,禁止赤手作业或赤手拿工具、用具,防止烧、烫、碰伤。

A2.5 劳动防护品穿戴要干净清洁,同工种岗位的劳动防护品穿戴要一致。

A3 劳动保护品不起作用时,禁止使用。

A3.1 大头鞋张嘴、磨漏、无带。

A3.2 作业服无钮扣、开线、撕裂、破洞。

A3.3 安全帽变形、破洞、裂纹、无带、安全帽托网损坏。

A3.4 手套开线、破洞。

A3.5 绝缘鞋、靴、手套耐压试验不合格。

28

起重机司机“十不吊”规定和钢绳报废标准

一、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二、超负荷不吊;

三、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四、吊物上有人或有浮动物品不吊;

五、安全装置不良不吊;

六、死物(埋在地下等物体)不吊;

七、光线不好,看不清楚不吊;

八、歪拉斜拽不吊;

九、使用粗绳吊小物或细绳吊大物或用8#线和麻绳吊物件不吊;

十、带棱角重物未采取措施不吊;

十一、有下列严重缺陷的钢绳,必须报废,不得使用:

裂纹、氧化、起刺、起迭、断股、压扁时;

拧劲、打结、火烧变形时;

长度延长、表面磨损40%时。

29

进入现场“两必须”

(一)进入现场,必须“两穿一戴”:

穿工作服、工作鞋和戴安全帽(女职工发辫必须盘入帽内)。

(二)进入现场,必须走安全道。

30

现场行走“五不准”

(一)不准跨越皮带、辊道和机电设备。

(二)不准钻越道口栏杆和铁路车辆。

(三)不准在铁路上行走或停留(横过铁道必须“一停二看三确认四通过”)。

(四)不准在起重吊物下行走和停留。

(五)不准带小孩或闲杂人员到现场。

31

上岗作业做到“五不准”内容

(一)不准擅自脱岗、离岗、串岗。

(二)不准在岗前、班中饮酒及在现场睡觉、闲谈、打闹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不准非本岗位人员触动或开关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和各种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行政公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