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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摘要:

在我看来:

“法律是道德最后的底线。

”人民法院作为一个公权力机关,肩负公正审判,主持正义,保障人权的重任。

此次实习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更重要的是了解我国法院管辖制度;内设机构;立案、审判、执行过程中的程序流程;对于事实判决的实体依据;锻炼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同时在实习过程中,我通过在法院的实习工作,受益颇多。

同时对于中国未来的司法改革也充满期待,对于公平正义的坚持也更加坚定,对了未来法律事业的发展充满信心。

关键词:

公正审判;法院管辖;诉讼程序;司法改革

1.中国法院管辖制度简介

在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分别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

此外还有专门法院即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在这其中,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常基层人民法院是区县或以下级,乡镇的叫做法庭。

基层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最低一层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在县、县级市、自治县、市辖区设立基层人民法院。

在称谓上,基层法院名称为“XX县(市、区)人民法院”,而不出现“基层”字样。

基层人民法院是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设置的法院。

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外,其余一切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以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为己任,秉持司法为民之理念,致力于构筑法治社会基础,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

自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判发正义之声,以司法解释行法治之策,把握时代脉动,体察社会需要,满足人民期望,弘扬法治精神,是宪法法律的忠诚守护者。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一、审理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二、审理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申请再审与申诉案件;

三、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核准本院判决以外的死刑案件;

五、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决定国家赔偿;

六、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

除审判案件外,最高人民法院还负责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全国法院的执行工作。

目前,每年全国法院受理大量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这些案件主要由地方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执行局,负责这项工作的管理、监督、协调。

高级人民法院也管辖少量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即管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

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2.实习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管辖介绍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设立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

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除审理案件之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人民法院对法律事务程序性的决定,如是否立案,称为裁定;实质性的案件审理决定,称为判决。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由该案的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合议。

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

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地方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之间,如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须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报经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设助理审判员,由本级人民法院任免。

人民法院还设有书记员、执行员、法医、司法警察等。

各级法院要接受同级地方党委的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内设机构  

人民法院一般内设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职能部门,实行立案、审判分离;审判、执行分离;审判、监督分离的原则:

拱墅法院现设有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金融审判庭)、民事审判四庭(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半山人民法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执行局(含执行一科、执行二科、综合科),等共计15个部门,以及诉调对接工作中心。

3.实习内容和工作总结

我的实习日期是从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到二〇一六年八月一号,实习地点为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我十分感谢学校给予的这次实习机会,我在实习期间认真完成法院分配的每一项任务,收获颇多。

下面我把在人民法院所做的工作总结一下。

3.1、基础工作

实习开始,被分配到法院对外窗口--财务室,财务室对外负责立案收费,退费;对内负责分配各庭室发票以及法院内部的财务问题。

作为实习生,首先负责财务室的一些基础工作,了解立案收费,退费的发票,分配各庭室整理卷宗所需的发票,以及根据银行回执打印法院的发票等等,通过整理立案收退费发票,了解到法院立案收费的程序,体现出法院立案收费程序的高效,便民。

3.2、法院旁听

实习期间,首先做的事情就是翻阅和整理卷宗,通过阅读卷宗,我从大体上把握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看的越多,就把握的越详细。

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

而后来慢慢地了解和认识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子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最好机会,当我以仔细认真的查阅和整理过一本一本浓缩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地了解了法院的具体工作,以及法官的办案思路。

在法院实习,最大的方便就是可以经常去旁听庭审,或者跟随法官做书记员。

在工作中我学着去揣测案件的焦点、如何举证,法院如何认证,各方诉讼参与人如何用运法律以及诉讼技巧等。

在旁听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审判人员公正、中立的审案态度,以及各方当事人激烈的辩论。

庄严的法庭、严格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律的严肃和公正。

从审判人员对被告的发问中,能体会到审判人员对于整个案件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

而在各方当事人的争论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争议的焦点。

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民事案件庭审的整个过程有了更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审让诉讼程序更形象具体,记忆深刻。

下面我将依据我的实习经历来总结民事诉讼一审程序。

民事诉讼案件一审程序流程梳理:

3.2.1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公民丶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丶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2.2立案登记制度:

1.立案与审查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诉讼权利。

符合诉讼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

不能当场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先登记,接受材料,出具书面凭证,并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无法判定则先立案,经过形式审查后,发现不满足立案条件,可以做出不予受理裁定书。

受理之后发现不满足立案条件,可以做出驳回起诉裁定书。

3.2.3答辩制度

1.受理后,法院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在5日内送达给被告,被告开始答辩。

2.被告答辩期为15日,不答辩不影响案件审理

3.2.4审理前的准备

1.诉中证据保全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进行证据保全。

2.举证时限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约定或决定:

普通程序≥15日,二审≥10日,简易程序≤15日,小额诉讼≤7日)

延长: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延长期限。

3.出具证据收据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

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章。

4.证据交换

证据较多或者疑难复杂案件,应当交换。

当事人申请证据交换的,可以交换。

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为了明确争议焦点。

在审判员主持下进行,一般不超过两次。

举证期届满后才能进行证据交换,随举证期限延长而顺延。

5.庭前会议

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反诉请求,以及有独三的诉讼请求;要求当事人举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归纳争议焦点;进行调解。

3.2.5庭审程序

1.审理方式

受理后,应组成合议庭审理,可以吸纳陪审员。

陪审员与审判员享有相同的地位;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并。

2.质证

(1)主体:

当事人(包括第三人)

(2)效力:

不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不需要在庭审中质证:

当事人在审前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

(4)方式:

公开质证

不可公开质证的: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3.法庭判决

法官根据案件事实,已质证过证据,双方当事人陈诉当庭作出判决书,也可以延期判决。

3.2.6诉讼中的特殊情形

1.撤诉(分为主动撤诉与按撤诉处理两种情况。

(1)效力:

程序结束,视同未曾起诉。

即撤诉和按撤诉处理后,还可以就原纠纷再起诉。

(2)条件:

原则上,撤诉需经法院同意。

但辩论终结后,原告撤诉,被告不同意,法院可以不允许原告撤诉。

2.延期审理丶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

(1)延期审理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其他需要延期审理的情形

(2)诉讼中止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

(3)诉讼终结

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一方当事人死亡。

3.2.7一审简易程序

1.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1)适用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

(2)适用案件: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案件;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并经法院同意的案件(尚未开庭)

2.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

(1)当事人提出异议:

必须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审查裁定

(2)法院裁定:

审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3.转化后法律效果

(1)审限计算:

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

(2)证据使用:

简易程序确认的事实,普通程序不必再举证质证

(3)简易程序的特殊性

受理

双方同时到庭,均表示不需要答辩期、举证期的可以当即审理。

庭前准备可以简化。

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征得其同意后,合理确定答辩期(不超过15日),举证期不得超过15日。

送达

①可以简便方式传唤证人、送达文书,但要确保收到。

未确认收到不得缺席判决。

②简易程序不允许

审理

①独任审理。

②不受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顺序限制。

但应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③当事人双方可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

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

裁判文书及其简化

应当庭宣判。

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的情形:

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

②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的;

③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法院认为理由正当的;

④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的。

审理期限

3个月审限,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经院长批准,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

表3.2-1

3.3、法律文书写作

其中以学习模仿记录庭审笔录以及合议庭笔录为主。

做笔录要求具有很快的打字速度,还要求具备相当好的归纳和判断能力,要紧扣案件,准确地运用法律专业术语,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自己理论知识的检验。

通过记录庭审笔录以及合议庭笔录,我了解到主审法官对于案件的处理意见,以及相关审判人员的建议,有些重要的案件还会让庭长、主管院长参加把关合议,这些都是做出最后公正、合法的判决所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法律文书不仅格式要规范,内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

虽然在校期间已经学习了法律文书的写作,对法律文书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在写法院诉讼文书的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运用的好,光靠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一定要多进行实务锻炼。

4.实习总结

实习之前,对法院及法官的认识仅限于书本知识和一些影视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较模糊而且带有明显的模式性。

真正接触之后才发现实际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

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

法院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在实习期间,接触到的每一件民事案件,最后的处理都关系到各方诉讼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个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对待,确保当事人利益得到切实实现。

2.法院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谨性。

在实习过程中,接触到的案件跟书本上学的案例相差悬殊。

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经过反复推敲筛选、确定没有争议之后才被选入的。

但是实践中的案件很多都不具有典型性,案件事实具有诸多模糊之处,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虑,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费大量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过数次合议仍不能达成统一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简单的以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允许保留少数人意见,并随合议笔录一共提交审判委员会定夺。

3.法官工作的艰辛。

真实的法官工作远没有电视上写的那样轻松惬意。

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实属不易。

不仅要面对案件各方的双重压力,还还要抵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

每件案件,法官们都会反复斟酌,以求客观公正;每次开庭,法官们都是周密安排、紧凑高效。

但是法官们的努力却常常得不到理解。

实习期间,经常遇到群众上访、静坐,甚至冲击法院,法官的工作环境需要更加切实的保障。

4.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虽然我们的普法工作始终未间断,但是现实情况却极不乐观。

尤其是诉讼中,总有一些诉讼参与人因不懂法或不守法,造成本不该发生的社会纠纷频发。

5.要时刻注意加强学习。

首先,向周围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人学习,学习别人优秀的能力,优良的工作习惯和思维技巧。

法官们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他们学识渊博、执法如山,合议案件时能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点进行剖析,庭审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他们的言传身教让我获益良多。

通过与他们的接触和交流让我对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更加的向往。

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周围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师,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博采众家之长,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其次,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

如果满足于现状,你会发现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

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有足够强的学习能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动向。

在实习时我发现,每名审判人员的书架上都有着数量众多的法律专著及经典案例汇编,在审判工作之余,他们都非常注意法律知识的更新。

总而言之,作为一名法律人,学习无处不在,法律工作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

5.我对于司法改革的理解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1.我们要推进严格司法。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法律的检验。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2.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3.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强制执行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

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

4.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完善检察机关、人民的监督、规范媒体监督;依法规范司法人员社会交往行为;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6、结语

这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

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

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

我要感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和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的老师们,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

我会继续努力,做到最好!

以上便是我的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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