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府办发174号.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024983 上传时间:2023-01-16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3.1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梓府办发174号.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梓府办发174号.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梓府办发174号.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梓府办发174号.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梓府办发174号.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梓府办发174号.docx

《梓府办发174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梓府办发174号.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梓府办发174号.docx

梓府办发174号

 

梓府办发〔2007〕174号

 

梓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梓潼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技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梓潼县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梓潼县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加强对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的领导,明确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地震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快速、高效、协调、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华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绵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或邻近地区波及我县的地震及与之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根据震灾范围、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地震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负责依法做好各自辖区内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地震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2、预防为主,防处结合。

不断提高对地震灾害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对地震的监测和预警,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有效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事件。

3、社会参与,协同行动。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合作、资源信息共享、协同行动,有效应对地震灾害事件。

同时,地震应急求援和救灾工作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与救助机制;依靠和发挥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

4、尊重科学,规范有序。

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的技术手段,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地震灾害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地震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

各乡(镇)和县地震办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完善地震灾害事件应急体系和相关工作制度,做到应急处置规范有序;对突发地震灾害做到反应灵敏,处置快速高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地震应急组织机构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梓潼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长:

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地震办主任、民政局局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

县委宣传部、农办(救灾办)、县发改商务局、教体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卫生局、广电局、气象局、电业局、文化旅游局、粮食局、食药监局、梓潼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电信公司、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科技局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成。

(二)地震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地震应急工作;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武警中队、公安消防大队参加抢险救灾;分析判定震情趋势,按规定程序、时限向市级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视灾情及时提出请求市政府救援、采取跨地区紧急救援措施及干线交通管制的建议;及时处置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指导抗震救灾工作;贯彻执行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措施和建议;贯彻执行上级抗震救灾的指示和部署;协调、督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实时监视震情,依据宏微观异常,及时分析会商震情;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研究制定新闻报道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会;起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工作。

三、预警与应急准备

(一)监测与报告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区域台网前兆观测数据、邻区地震前兆实时观测资料、地震宏观观测资料,为震情分析提供基础资料。

乡(镇)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系统负责地震宏观资料的收集报送;县地震办协助市地震局对已经发布地震信息短期预报的地区,实施加密地震观测。

(二)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意见,及时做好防御地震灾害的准备;根据市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启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地震应急预案,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地震办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及时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信息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三)地震预警级别与发布

依据地震的紧迫程度,地震预警级别分为4级。

地震长期预报:

对未来10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的预报;地震中期预报:

对未来1—2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的预报;地震短期预报:

对未来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地震临震预报:

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依据地震危害的严重程度分三级:

“5至6级地震”、“6至7级地震”、“7级以上地震”。

全国性的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划分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绵阳市境内的地震预报由绵阳市政府发布;接市政府发布地震短期预报后,当发现明显的临震异常时,在紧急情况下,县政府向辖区发布48小时内临震预报,并同时向市人民政府及市地震局报告发布情况。

四、应急响应

(一)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按照震级、危害程度,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I级)、重大地震灾害(II级)、较大地震灾害(III级)、一般地震灾害(IV级)。

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表

地震灾害

等级

分级标准

初判标准

人员死亡

经济损失占GDP总值比例

发生在梓潼县地震的震级

发生在其他地区地震的震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I级)

300人以上

1%以上

6.0级以上

7.0级以上

重大地震灾害(II级)

50至299人

5.0至5.9级

6.5至6.9级

较大地震灾害(III级)

20至49人

4.5至4.9级

6.0至6.4级

一般地震灾害(IV级)

20人以下

5.0至5.9级

(二)分级响应

1、I级响应:

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

I级响应时,在省政府、市政府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县政府启动本预案,在上级现场指挥部或前指开设前,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地震先期应急工作,开设后配合上级指挥部,组织、协调本辖区地震应急工作。

2、II级响应: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II级响应。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县政府领导地震应急工作,启动本预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协调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

3、III级响应: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III级响应。

在市政府和县政府的领导下,由灾区所在乡(镇)政府具体领导、指挥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1、震情、灾情速报

震情速报:

本县境内发生大于等于5级(梓潼城区附近地区4.5级以上)的地震,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依托省市地震观测网,将结果报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通报成员单位。

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地震灾情速报汇集工作。

各乡(镇)政府通过迅速启动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网络、派人现场了解情况等方式,收集地震灾情,汇总后逐级上报。

2、各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灾情报送程序

震后各乡(镇)政府应迅速调查了解灾情,汇集后按上述规定报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时抄送县地震办。

县指挥部将灾情信息汇总后及时报送市指挥部或市政府办公室、市地震局。

县民政、公安、安监、交通、水务、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

在收到特别重大震情、灾情信息后,要及时报送县指挥部,抄报县政府办公室,同时按规定向县宣传部通报情况。

发现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乡(镇)政府要迅速核实,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民政局、县侨联、县外事侨务办公室。

3、震情灾情公告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地震办按规定及时公布震情灾情信息。

在地震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两小时内,组织地震初步灾情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定公告;此后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四)指挥与协调

1、Ⅲ级以上(含Ⅲ级)地震灾害事件震后指挥与协调。

各乡(镇)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应立即进入震后应急期,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工作。

县政府配合上级政府或直接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包括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规模,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决策和处理地震应急工作的重大事项等。

启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地震应急工作。

包括组织人员抢救,工程抢险,灾情及地震趋势评估,震情跟踪监测,灾民救济及安置,组织非灾区对灾区援助,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类救援队伍、支援队伍、保障队伍的抗震救灾行动等。

震区所在乡(镇)政府地震应急工作:

启动乡(镇)抗震救灾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先期处置,组织、指挥各方力量抢救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及时报告震情、灾情,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积极组织、协调好抗震救灾的各项工作。

2、Ⅳ级地震灾害事件震后指挥与协调。

震区乡(镇)政府及时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地震应急规模,报告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地震办和县应急办;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级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县地震办协调灾区地震应急工作。

向灾区派出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结束后,向县政府全面汇报地震应急工作。

(五)现场紧急处置

视灾情规模开设现场指挥部或派遣现场工作组,地震灾害现场实行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各部门参与的应急工作机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

沟通并及时上报信息(人员伤亡、建筑物破坏、灾民自救互救、救援行动进展等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源现状及其威胁趋势;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救灾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

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灾任务;必要时向现场指挥部请求大型机械支援;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每日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协调转移、撤离等方面的情况。

1、现场人员抢救与工作抢险。

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要严格按照搜索营救程序实施。

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调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共同防护。

2、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指挥部组织专业人员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破拆进行危险性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提出应对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的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3、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制定疏散撤离方式、程序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须防护措施。

切实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4、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地震部门增强震区的监测能力,协调震区与临近地区的监测工作,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

5、次生灾害防御。

有关职能部门要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地震引起的火灾、环境污染、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发生。

(六)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按照《国家突发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要求,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由政府组织新闻宣传部门和地震部门管理,委托政府新闻发言人(或委托人)向媒体和社会统一发布。

(七)应急结束

地震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和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机关宣布灾区应急期结束,解除各项紧急应急措施。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因救灾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二)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三)保险

县保险部门依法做好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四)调查和总结

地震办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上报县政府和市地震局。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要编制、存储通信录,在政府换届时及时更新,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地震局备案。

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要做好地震应急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二)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保障组成方案如下表:

先期处置队伍

第一支援队伍

第二支援队伍

人员抢救队伍

志愿者队伍

县乡(镇)预备役部队

工程抢险队伍

县、乡(镇)

工程抢险队伍

县级临时组织的专业抢险队伍

邻近县支援的综合工程抢险队伍

医疗救护队伍

县、乡(镇)

急救医疗队伍

县医院的后备医疗队伍

县中医院、县红十字医院

现场应急队伍

县地震办现场

应急组

市地震局现场应急队

中国地震局现场应急队伍

次生灾害特种救援队伍

县地震灾害

紧急救援队伍

县级部门临时组建的专业特种灾害救援队

市级国家地震灾害救援队

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县建设局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绵阳市建设局综合性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三)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恢复被毁坏的公路、桥梁等设施,优先保障运输抢险救灾人员、救灾物资、伤员和灾民。

(四)气象监测预报服务保障

县气象局开展灾区气象监测,加强气象预报信息通报,为抢险救灾提供专题天气预报。

(五)城市基础设施抢险和恢复

县建设局、电业局、水务局、天然气公司等部门负责抢修毁坏的水利设施、水电气等管网及设施;开展房屋、设施的安全鉴定工作,避免地震次生灾害扩大。

(六)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局、食药监局分别负责灾区疫情防治、药品及医疗器械紧急调用、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七)物资供应保障

县发改商务局、民政局、粮食局负责做好粮食、生活必需品、救灾物资等储备及管理工作,震时负责向灾区调运,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社会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武警中队负责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国家重要财物、设施、次生灾害源以及救灾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当地加强对灾区政府首脑机关、要害部门、物资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卫,预防、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九)应急工作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民政局、金融、保险部门负责筹集、调拨应急资金;及时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十)对外呼吁与接受外援

县侨联、民政局、发改商务局、地震办按程序呼吁国际社会援助;负责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向梓潼震区提供紧急救援;通过县红十字会向国际对口组织呼吁提供紧急援助;接受中国红十字会转赠的国际社会和境外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援助。

(十一)社会动员保障

县、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社会动员机制。

(十二)宣传、培训和演习

宣传:

县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教育和宣传,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

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实行把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发布,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限度公布地震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培训:

每年对乡(镇)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进行一次地震应急管理、科普、应急技能的培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按照年度计划进行专业训练。

演习:

短期预报或短临预报发布后,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地震应急演习。

七、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有感地震事件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

在梓潼县内、大型水库附近地区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发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县地震办必须迅速收集震情与社情,提出趋势判定意见,适时报告市地震局和县人民政府。

当县城、乡(镇)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县政府督导有感地震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并将应急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梓潼境内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县地震办迅速将谣言传播情况报告县政府,同时派出地震专业人员赶往谣言发生地,协助当地政府,分析谣言的起因,宣讲地震预报的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平息地震谣言,并将应急情况报告市地震局。

(三)特殊时期戒备

在国家、省、市、县举行的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县地震办必须进行应急戒备,组织震情值班,加强地震监测和震情会商工作,并将会商结果和应急戒备情况适时报告县政府。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梓潼县人民政府批准发布。

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报县地震办备案。

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

地震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县地震办承担。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梓潼县地震应急预案》(梓府发[2005]15号)同时废止。

附件:

地震灾情速报传真格式

 

附件:

地震灾情速报传真格式

ⅩⅩⅩ地震办(台)地震灾情速报(第ⅩⅩ期)

速报人:

ⅩⅩⅩ批准人:

ⅩⅩⅩ

截止年月日时分,收集的灾情如下:

(1)震感范围:

(2)人员死亡人,受伤人(可列出伤亡人员的地点)

(3)牲畜死伤情况:

(4)简述房屋破坏情况:

(5)简述通信、供水、供电、交通等受损情况:

(6)其他情况(地震造成的社会影响、群众情绪及政府救灾情况等)说明

年月日时分

 

主题词:

地震应急预案通知

抄送: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

人武部。

梓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12月14日印

(共印25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