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农商银行上半年案件专项治理会计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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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农商银行上半年案件专项治理会计自查报告
上半年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深度排查
自查报告
内勤会计方面:
一、存款账户管理情况:
1、我社严格执行个人账户实名制规定,并且严格执行账户异常变动监测登记制度。
但由于联网核查系统不能及时登陆,故联网核查业务存在集中核查现象,且未打印联网核查结果。
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登记业务系统流水号和业务日期,而非联网核查流水号和日期。
2、严格审查大额存取款业务(不分现金和转账)的合规性,但大额现金续存业务未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且由于库存限额控制,部分大额现金转存业务存在先存后支现象。
3、严格执行大额存取款业务的办理规定,对大额款项收付及频繁大额取款等异常现象进行登记。
由于反洗钱系统不能上报,返回交易网点或账户网点的,对未通过验证交易在次日全部修改完毕,对未通过验证数据交易,由于我社无法找到相关数据,未做相应修改。
4、基层社主任、业务主任、客户经理、重要岗位人员结算账户的交易情况正常,不存在将信贷资金或客户存款资金转入员工账户情况。
5、我社属柜员制网点,不存在为本人办理业务的情况。
6、挂失业务经会计主管授权,挂失申请书要素齐全,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7、通过现场查看柜员携带物品情况,不存在携带与业务无关物品(如自用现金、卡折、提包等)上岗,检查柜员抽屉、箱包、保险柜,无擅自代客户保管物品的情况。
二、对账情况:
8、信用社与客户、信用社内部业务台帐与会计账之间的适时对账制度和对账频率有效,执行到位。
我社无同业存放业务,不存在同业对账及未达账项问题。
9、坚持每日营业终了进行总分、社内往来、联行账卡、汇差等的核对,坚持记账与对账分离原则。
社内往来账户其中3月12日4641科目一笔转账20万元,联社重复记账,发现问题后联社于3月13日冲正,月末对账时联社附注责任人说明。
10、每日营业前,会计主管(或经办人以外的授权人员)对上一日交易流水逐笔进行勾对;对公结算账户(支票户)于季后10日内向开户单位签发“余额对账单”并采取有效措施于一个月内全部收回,收
回的对账单加盖印章且折角核对与预留印鉴相符。
我社对公户贷款均属于逾期情况,在贷款五级分类中均为可疑或损失类贷款,此种情况,不再签发“余额对账单”。
三、协理员管理:
12、查看与协理员签订的协议,协理员与信用社是代理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协理员等非信用社员工,按业务量支付其手续费。
不存在信用社为协理员提供、租赁办公场所,配备金融机具等问题。
13、不存在协理员经手现金、持有存单、直接发放贷款、行使柜员和客户经理职责等违规行为。
14、根据清退情况外核,不存在已清退代办员继续利用农村信用社名义办理业务问题。
四、银行卡管理:
15、调阅以来重写磁申请表,本网点未办理信通卡重写磁业务。
查看活期存折重写磁业务,客户均为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办理,核对客户身份证件与开户资料相符,但未留存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
16、综合业务系统控制,不支持无卡支取业务。
17、不存在客户资料外泄问题,客户资料保管符合规定,由专人专夹保管,无乱摆乱放现象。
空白信通卡按照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
五、我社无自助设备,不存在自助设备管理各种情况。
六、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和印章等管理情况的排查。
(一)、现金管理情况:
1、坚持先收款后记账,先记账后付款的原则,现金业务在监控下进行,收付款坚持认真审核凭证要素、印鉴,坚持当面点清、一笔一清。
2、对现金、有价单证的核算、盘点、复核、入库、登记、领用等手续均合规完备。
我社有价单证科目未发生业务。
现场查库,现金及有价单证账实相符,现金及有价单证保管使用登记簿,登记、签章等情况合规齐全。
2、我社无大库,不存在大库钥匙交接问题。
4、我社现金管理员每日对库存现金合理调配,超库存部分及时上解;柜员尾箱实行限额控制,超过限额及时调拨,会计主管(或指定专人)对柜员尾箱每日进行检查。
根据明确的库存限额,每日不得超过60万,连续3天超库存60万的均有上解现金记录,平均余额不存在超库存限额的情况。
柜员日终余额不存在超库存情况,会计主管(或指定专人)对柜员尾箱每日进行检查并签章确认;休班、请假或离岗2天以上,柜员尾箱调拨至0;休班、请假或离岗7天以上,柜员凭证作废处理,钞箱现金调拨为0。
5、执行查库制度。
信用社主任、会计主管分别按照每月、每旬一次的频率进行全面查库,临柜会计与出纳每日核对一次余额并相互签章。
6、查库做到“开箱、开包、移位”等方式彻底检查,同时检查现金与转账业务,不存在不查或漏查现象。
(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情况:
7、重要空白凭证实行专人管理,我社结算专用章、汇票专用章由会计主管杨卫洁保管,重要空白凭证由后台柜员孙艳平保管,无押,达到了“证印分管、证押分管”的要求;实行计划管理,符合既不过量储备又不因准备不足影响正常营业需要的原则。
8、对重要空白凭证的核算、盘点、复核、入库、登记、领用等手续完备合规。
9、每天进行账、证核对,确保账实相符;使用过程中坚持逐笔销号制度。
10、会计主管对内部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再销号监督,每月对本营业网点重要空白凭证的领入、使用、结存数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
11、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经会计主管签字,并作当日有关科目传票的附件,同时认真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
12、临时离岗将空白重要凭证、印章等入柜(箱)加锁保管。
13、不存在在空白重要凭证上预盖印章现象。
(三)、印章管理情况:
14、各种印章坚持“谁使用、谁掌管、谁负责”的原则;业务用章领发、启用、交接登记手续严格合规。
15、会计主管是结算专用章、汇票专用章第一管印人。
16、各类业务印章、个人名章等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临柜随用随盖,无预签现象,人在章在,人离章收,离柜入箱,营业终了,随现金入库保管。
17、我社行政公章已上交封存,已按规定作好停用、作废印章的清理销毁工作。
七、综合业务系统管理情况:
1、通过现场询问、查看,综合业务系统授权管理严密规范,对柜员转账、大额存款设置了分级授权控制和交叉复核制度。
2、业务系统已对未达账项和差错处理的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对未达账项和差错原因能及时查明。
3、业务系统支持手工录入折(卡)号,但不支持手工录入密码及无折(卡)转账和取款。
4、业务系统对交易限额可自动进行控制,现金、转账存入10万元以上、现金支取5万元以上、转账支取50万以上的业务,需要主管授权。
5、业务系统能适时、准确生成各类数据。
6、柜员卡的登录使用、密码管理、业务授权规范,抹账、差错处理等特殊业务以及其他柜台业务的操作处理规范合理。
根据柜员卡的领用登记情况,存在一人多卡现象:
柜员同时持有2000凭证卡和2006联行卡,柜员同时持有2009现金卡和2007联行卡。
八、联行及结算业务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原则,抹账、授权等特殊业务均得到有效控制。
2、印押证管理符合规定,印章、存折、银行卡、支票、密码、柜员卡等均保管妥当。
根据业务印章登记簿及员工岗位职责分工登记簿,我社印章由会计主管杨卫洁保管,重要空白凭证由后台柜员孙艳平保管,无押,达到了“证印分管、证押分管”的要求。
3、联行结算岗位、人员设置合理,交接符合相互制约规定。
4、待转联行资金科目存在当日有余额的现象:
1月19日科目日终有余额元,原因是因发起往账的行号已注销,需联系科技科更改行号信息,此账务于1月20日结平;4月3日由于小额支付系统停运,系统出现异常往账清单,但科目无余额;均按规定及时处理。
退汇业务按照规定办理,并及时将资金存入客户账户。
5、联行结算人员具备辨别票据真伪的能力,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结算和联行汇兑业务,查询、查复符合规定,票据交换、同城清算按照制度办理。
九、岗位设置及履职情况排查:
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权限明确,履职称职;授信、授权岗位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做到待审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处理分离;信贷岗位人员不足,其他岗位配备充足,稳定、相互制约。
十、安全保卫管理情况:
1、视频监控:
已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全程记录营业场所及活动情况,指定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
2、无使用枪弹;
3、押运款箱交接规范;
4、带值班守库规范;
5、排查3个时段的监控录像。
十一、员工管理情况:
1、严格并执行“四项制度”落实;
2、对重点岗位员工实施有效监管;签订规范员工行为“十不准”承诺书;
3、严格岗位轮换,对年满三年的职工实行岗位轮换。
信贷方面:
一、截止3月底古楼信用社贷款余额万元,其中农户贷款万元,按联社自查总额20℅规定应自查万元,我社共自查贷款129笔金额万元,其中农户贷款自查127笔金额万元;企业贷款2笔金额595万元。
符合自查规定要求。
二、自查结果:
此次自查共查出有问题的贷款111笔,涉及金额万元;存在的问题分别是:
1、首次贷后检查主责任人未签字;
2、每季度贷后检查主责任人未签字;
3、收入证明开具日期较早;
4、无购房合同;
5土地使用权未同时抵押;
6、担保人无户口本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无效。
不存在问题的贷款18笔,金额万元。
三、查处有问题已现场整改的贷款89笔,金额万元;已整改存在的问题:
1、首次贷后检查主责任人未签字,已整改;
2、每季度季贷后检查主责任人未签字,已整改;
四、不良资产管理情况:
1、按规定建立了不良贷款台帐,已置换和已核销贷款已建立管理台帐,按规定记载;
2、已诉讼的不良资产档案安排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记,无超诉讼时效现象;
3、收回不良贷款及时处理并按规定进账;
4、我社无抵债资产;
5、公司类不良贷款建立了台帐,并制定了清收措施,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及确定了最终收回时间;
6、不良贷款档案齐全、合规,并有专人管理。
五、未整改的贷款22笔,金额万元;未整改并存在的问题:
1、收入证明开具日期较早;未整改;
2、无购房合同;未整改;
3、土地使用权未同时抵押;未整改;
4、担保人无户口本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无效;未整改;
5、无夫妻共同承担责任书,未整改。
有问题未整改的贷款分别为:
1、邢艺借款48万元,贷出日期3月13日,到期日2010年3月5日,用途为借新还旧,借款经办人,第一责任人,担保人,根据规定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了评级授信,按规定进行了贷后检查。
无购房合同,无夫妻责任书。
担保人潘凤印持户口迁移证。
2、张亮借款5万元,贷出日期2月3日,到期日2010年1月10日,用途为购房,借款经办人,第一责任人,担保人,根据规定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了评级授信,按规定进行了贷后检查。
无购房合同。
3、蒋燕借款2万元,贷出日期2月27日,到期日2010年1月8日,用途为购房,借款经办人李述国,第一责任人王书勇,担保人刘洪生,根据规定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了评级授信,按规定进行了贷后检查。
无购房合同。
4、宋学飞借款10万元,贷出日期2月26日,到期日2010年1月8日,用途为购房,借款经办人,第一责任人,担保人,根据规定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了评级授信,按规定进行了贷后检查。
无购房合同。
5、王振龙借款5万元,贷出日期2月27日,到期日2010年1月8日,用途为购农药,借款经办人,第一责任人,担保人,根据规定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了评级授信,按规定进行了贷后检查。
个人收入证明开具时间较长。
6、任立云借款5万元,贷出日期2月28日,到期日2010年1月8日,用途为购房,借款经办人,第一责任人,担保人,根据规定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了评级授信,按规定进行了贷后检查。
无购房合同。
7、借款10万元,贷出日期3月6日,到期日2010年3月5日,用途为购钢材,借款经办人,第一责任人,担保人,根据规定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了评级授信,按规定进行了贷后检查。
个人收入证明开具日期较长。
8、借款3万元,贷出日期3月6日,到期日2010年3月5日,用途为购房,借款经办人,第一责任人,担保人,根据规定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了评级授信,按规定进行了贷后检查。
无购房合同。
9.借款人,借款金额20万元,借款日期为,借款用途为购房,利率为10.0005‰。
经办人,第一责任人,担保人。
此笔借款已按规定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了评级授信,并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
存在的问题:
无借款人配偶的证件。
10.借款人,借款金额40万元,借款日期为,借款用途为购货,利率为9.4695‰。
经办人,第一责任人。
借款人已进行评级授信,并签订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承诺书及抵押承诺书。
抵押物属于法律、法规允许抵押的财产,权属明确,具有变现的可行性,无其他抵押权设立在先,符合联社规定的抵押比率,按规定进行了贷后检查。
存在的问题:
土地使用权未同时进行抵押。
11.借款人,借款金额30万元,借款日期为,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利率为10.0005‰。
经办人,第一责任人,担保人。
此笔借款已按规定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了评级授信,并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
存在的问题:
借款人配偶无证件及结婚证。
12.借款人,借款金额20万元,借款日期为,借款用途为购房,利率为10.0005‰。
经办人,第一责任人,担保人。
此笔借款已按规定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了评级授信,并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
存在的问题:
无借款人配偶证件及结婚证。
13.借款人,借款金额20万元,借款日期为,借款用途为购房,利率为10.0005‰。
经办人,第一责任人,担保人。
此笔借款已按规定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了评级授信,并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
存在的问题:
无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承诺书及配偶证件。
14.借款人,借款金额23万元,借款日期为,借款用途为购原料,利率为9.4695‰。
经办人,第一责任人,担保人。
借款人及担保人已进行评级授信,并由抵押人签订抵押承诺书。
抵押物属于法律、法规允许抵押的财产,权属明确,具有变现的可行性,无其他抵押权设立在先,符合联社规定的抵押比率,按规定进行了贷后检查。
存在的问题:
土地使用权未同时进行抵押,担保人无户口页单页及索引页复印件。
无配偶证件。
15.借款人张春艳,借款金额490万元,借款日期为,借款用途为购房,利率为9.4695‰。
经办人,第一责任人,担保人。
借款人及担保人已进行评级授信,并签订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承诺书及抵押承诺书。
抵押物属于法律、法规允许抵押的财产,权属明确,具有变现的可行性,无其他抵押权设立在先,符合联社规定的抵押比率,按规定进行了贷后检查。
存在的问题:
土地使用权未同时进行抵押。
16.借款人,借款金额20万元,借款日期为,借款用途为购房,利率为10.0005‰。
经办人,第一责任人,担保人。
此笔借款已按规定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了评级授信,并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
存在的问题:
贷后检查主责任人未签字,已整改。
未签订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承诺书,无配偶证件。
17.借款人,借款金额5万元,借款日期为,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利率为10.0005‰。
经办人,第一责任人。
此笔借款已按规定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了评级授信,并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
存在的问题:
原借款用途为购房,无购房合同及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承诺书。
18.借款人,借款金额5万元,借款日期为,借款用途为购设备,利率为10.0005‰。
经办人,第一责任人。
此笔借款已按规定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了评级授信,并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
存在的问题:
担保人收入证明开具日期为年8月29日。
19.借款人,借款金额40万元,借款日期为,借款用途为购货,利率为10.0005‰。
经办人,第一责任人,担保人。
此笔借款已按规定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了评级授信,并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
存在的问题:
担保人收入证明开具日期为年7月18日,担保人张磊收入证明开具日期为年12月8日。
20、借款20万元,贷出日期3月13日,到期日年3月5日,用途为拆迁工程款,借款经办人,第一责任人,担保人,根据规定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了评级授信,按规定进行了贷后检查。
收入证明为年10月23日开具。
顶冒名贷款排查情况:
共排查出顶冒名贷款21笔,金额140万元,用款人为集团,贷款明细:
见附表
序号
借款人
真实用款人
贷款日期
到期日期
金额(元)
原始责任人
原始经办责任人
原始决策责任人
其中:
签定第一责任人认定书人员
外勤主任
主任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排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