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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院管理制度

 

XX县社会福利院

管理制度

 

XX县社会福利院

20XX年12月1日

 

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3页

二、人事用工制度…………………………………………………4页

三、办事公开制度…………………………………………………4页

四、行风监督评议制度……………………………………………5页

五、财务管理制度…………………………………………………6页

六、资产管理制度…………………………………………………7页

七、后勤管理制度………………………………………………8页

八、档案管理制度………………………………………………10页

九、安全管理制度………………………………………………12页

十、考核奖惩制度………………………………………………12页

十一、学习制度………………………………………………13页

十二、公物使用及赔偿制度……………………………………13页

十三、捐赠财物管理制度………………………………………14页

十四、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4页

十五、请假制度…………………………………………………15页

十六、联合检查制度……………………………………………16页

十七、卫生管理制度……………………………………………16页

十八、院民管理委员会制度……………………………………16页

十九、老人遗物处理制度………………………………………17页

二十、值班制度…………………………………………………17页

XX县社会福利院管理制度

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1.议事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指示、决议的具体措施,研究制订本院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2)分析干部职工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现状,研究制定“三个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

(3)单位内部的人员招聘、人事任免、职工培训、各类先进评比、工资调整、职称评定、入党及奖罚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4)院内重大物资的购置与处理,重大财务支出与清理(按上级规定执行);捐赠款、物的使用;

(5)行政管理、医疗、护理中的重大问题等;

(6)重大项目的基建工程重点事项;

(7)讨论需要上报上级的重要问题;

(8)其他需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2.议事方法

(1)会议由院长主持,院领导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由院长指派专人记录;

(2)参会人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会议决议;

(3)对参会人员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应认真记录并高度重视。

不能形成绝对多数的意见,暂不形成决议,待时机成熟时再议;

(4)如议题的讨论需请有关同志参加,应认真听取列席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参加者亦必须遵守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3.有关规定

(1)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会议,遇有急需研究决定的事项随时召开;

(2)相关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要提前向主持人请假。

请假人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表达。

参会人员议事应当心怀坦白,各抒己见,主持人应集思广益,按多数人意见,综合分析形成决议;

(3)所议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同志同意方可形成有效决议。

决议一旦形成,不同意者可保留意见,亦可向上级反映,在决议未改变之前,每个同志都必须坚决执行,不得有任何与原决议相悖的言论和行动;

(4)对议事内容,除会议决定应该公布或可以传达的之外,与会人员不得泄露,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5)如议题涉及到需要回避的对象,有关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意见,在主持人许可下自觉回避;

(6)议事会议记录力求完整准确,每个同志发言的主要观点,应尽可能记录原话,特别是表决情况和决议,要完整准确。

对特别重大的事项,与会人员必须对表决结果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不能涂抹和修改,要按规定妥善保管,存档。

会议记录不准外传,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看。

二、人事用工制度

1.按照“三定”(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方案设立岗位。

坚持按需设置科室,因事设岗,因岗设人的原则,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

探索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发挥专长,职工工作热情得到充分发挥的机制。

2.全面实行全员聘用制、工作绩效考核制和轮岗待岗制。

3.实行竞争上岗。

对有关岗位进行竞争上岗,并以此将综合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的同志选上关键岗位。

4.完善建立后备人才培养制度。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民主推荐确定后备人才。

通过专业培训、学历教育、外出考察等措施,提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使后备人才真正成为有用之才。

三、办事公开制度

1.公开内容

社会服务方面:

(1)职能公开:

公开服务范围、责任分工。

(2)办事公开:

公开服务项目、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办事纪律,服务承诺,投诉电话等。

(3)政策公开:

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内部管理方面

(1)工作目标:

公开发展规划、目标,重要工作决策和措施,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等。

(2)事务决策与管理:

中层干部竞聘、职称评聘、考核奖罚的主要原则、办法、依据等。

(3)财物管理:

财政经费的拨付、重要资金的使用、伙食费支出、大宗物资采购及社会捐赠款物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4)领导干部廉政自律情况。

2.公开形式

通过设置办事公开栏、定期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推进首问负责制、开通服务热线、开设福利院网站、定期召开职工大会、中层以上干部述职、领导干部述廉等形式实现公开。

3.保障措施

(1)将办事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解决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来抓。

(2)建立办事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对办事公开内容是否按时公开,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进行监督。

同时做好群众对办事公开工作的评价、意见、建议、要求等信息反馈工作。

(3)坚持内部考核考评与社会评议相结合。

围绕办事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形式是否便捷、程序是否严密、时间是否及时进行考评,把落实办事公开等作为全体干部职工德、能、勤、绩、廉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评议行风的范围。

四、行风监督评议制度

1.监督评议内容

办事公开、文明办公、规范服务、工作作风、岗位职责、廉政建设等。

2.监督评议形式

(1)定期召开院民委员会会议、院民家属座谈会。

(2)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

(3)通过开办福利院网站、设立监督电话、发放调查问卷。

3.保障措施

(1)建立梳理、办理及反馈制度。

办公室对评议意见和建议及时梳理、汇总,报院领导批示。

相关科室、班组根据院领导批示要求,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群众反馈整改结果。

(2)建立督查、考评制度。

院办公室对相关科室、班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整改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凡落实整改工作不到位、对提出意见的群众打击报复或不按要求向群众反馈整改结果的,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财务管理制度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认真执行财政收支预算,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合理组织收入。

所有收费统一由财会科根据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财务支出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的资金审批制度。

实现规范化管理。

1.食堂收、支管理

(1)本单位食堂负责住院老人及职工的伙食供应。

(2)采购员按采购计划负责粮油、副食品和蔬菜及食堂日常用品的采购。

采购价高量大的食物时,必须二人以上,实行比价采购,论质定价。

(3)采购员填写采购单,采购单包括:

采购地点、品名、单价、单位、金额。

保管员逐一验收过磅,办理入库手续,并设置明细台账。

(4)每周清库一次,防止食品积压霉变。

每月盘货一次,做到账实相符。

并保持合理的储备数量。

(5)采购员每天凭附入库单的采购单报食堂管理办公室主任审核,院长审批后及时报支相关费用。

(6)财会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记账。

(7)月底财会与保管员核对往来账、库存物资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预算外收入管理

(1)收费由财会科负责执行。

(2)单位的一切预算外收入必须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统一由财会科根据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3)每日收到的现金、支票于当日下班前送缴银行。

(4)凭业务科转来的老人入院通知单确认收费标准,并按规定收取入院押金和入住费。

(5)开具各类单据时字迹清楚,金额正确,不得涂改。

(6)每月凭业务科统计的物品赔偿费、医药费等及时结算入院人员的费用。

六、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设备、仪器设备、家具等,由固定资产所在部门负责保管使用、维修保养。

(2)固定资产由财会科统一建帐、核算,统一登记管理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

同时建立必要的固定资产领用登记本(卡),以便掌握固定资产分布情况。

(3)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己投入使用但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应按有关规定登记入账。

(4)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配置新增购置固定资产,并提前半年以上时间申报计划,以便列入预算,申请资金。

有关工程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建设或购置,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填制“固定资产交接单”,连同有关账单入账。

(5)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单位负责人核准,由财会科按县财政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每年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清查盘点一次,及时记录检查使用、保养和维修情况,填写“固定资产盘存表”。

2.存货管理。

存货管理实行永续盘存制,建立收、存、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和定期盘存与账面结存核对的管理制度。

(1)存货入库要点收数量,检验质量,填制入库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2)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编制退货单,注明原因,退回采购部门处理。

(3)存货出库,发出存货应根据经过审核的领料单进行发货,并及时登记存货收、发、存明细账。

(4)存货盘点,每年6月末和12月末为实地盘点时间,其余月份为账面结存数量。

对每种存货在盘点时要填制“盘点单”,由分管领导组织、财会科、保管员共同参与盘点。

实地盘点数量与账面结存数量相比发生盈亏,应及时报告,注明数量、原因,并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批准后由仓库和财会科分别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5)存货的计价,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七、后勤管理制度

(一)物资采购制度

1.日常物品采购实行预算审批管理,各科室根据申购计划报院长同意后组织实施。

2.物资采购必须坚持货比三家,比质比价原则,力求物美价廉。

物品采购实行质量责任制,采购人员对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部责任。

3.采购人员必须根据领导审批的请购单项目进行采购,不得随意变换物资品种、规格及数量。

物资采购到单位一律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凭入库单和正规发票报销。

4.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一经查实,除追缴回扣款项外,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严重者开除处理,违法者移送司法机关。

(二)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注意个人卫生。

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帽),必要时戴口罩,不得在操作间吸烟。

2.主厨根据老人的需要制订食谱,并按食谱制订采购计划和第二天的食谱支出计划,并及时报送食堂管理办公室。

每天按需签批领取物品。

根据所领物品的价值定价,做到收支平衡。

3.采购人员根据签批的预购单购买主副食品和食堂用品,把好质量、数量和价格关,每天向食堂管理办公室主任报送附入库单的采购单,及时审批报账。

对客户送来的主副食品和物品要认真点验,及时入库。

4.厨房各种用品、用具,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并按规定进行高温消毒。

冰箱(柜)内存放物品要分袋存放,定期清理,保持食堂餐桌、餐椅地面干净整齐,每周末对餐厅及厨房进行一次大清洗,除食堂人员及管理检查人员外,严禁他人随意进出厨房。

5.根据季节变换合理安排开饭时间保证饭菜的及时、足量供应。

6.主副食品主厨必须对饭菜进行试尝和留样保管24小时。

7.单位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中午不得饮酒。

来客需要陪酒的须经院长批准。

(三)仓库管理制度

1.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的明细账簿和台账。

(2)仓库物质必须分类堆放,分类标签,保持整洁通风透气,防止霉变虫蛀。

(3)严格控制各类购置物资的库存量。

对存放期限较长,应严把质量关,严禁发放失效或过期产品。

(4)库房内严禁烟火,灭火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非仓库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2.入库管理

(1)物质入库必须验收,把好数量质量关。

(2)发现物资数量与票据不符时,应及时与采购员沟通。

(3)对存在质量问题的物品,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4)所有采购物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帐册。

(5)食堂保管员每天向食堂管理办公室报送入库单一份

3.出库管理

(1)必须根据物资领用制度核发物品。

(2)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填写出库单,并登记造册。

(3)对维修物资、配件应实行以旧(坏)换新,旧(坏)配件也应登记造册,集中处理。

(4)食堂保管员每天向食堂管理办公室报送出库单一份

4、就餐管理

(1)厨房人员、门卫人员每天早中晚可在食堂就餐;其他当班工作人员每天可以在食堂就餐一次;每餐收2元伙食费,费用由单位补助,不就餐的不退款。

职工因工作原因需要另行就餐的,需向厨房订餐并购买每餐2元的就餐券。

(2)家属来院看望老人需要在食堂就餐的,需提前1.5小时向厨房订餐并购买每餐5元的就餐券。

(3)单位来客需就餐的分以下两种形式办理:

一是职工食堂单独购买主副食品和酒水在食堂制作(每人每餐收调料费2元);二是直接在食堂就餐的每餐每人收伙食费15元—20元(不包括酒水)。

以上收入下个月转入老人伙食费。

八、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员由办公室统一领导,办公室指派人员具体实施,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按照基本归档范围,收集齐全,装订整齐,及时将案卷号在档案室登记,实行统一管理。

2.档案进出必须认真履行登记手续,调阅档案归还时必须检查清点,确保完整无损。

3.档案室内橱、箱、架要排放整齐,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严禁在室内吸烟和存放易燃物及危险品。

4.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尘、防霉变、防强光、防高温等工作。

5.认真做好档案室的安全保卫工作,档案人员离室,应将门窗、橱柜、电器关好,钥匙保管好,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6.定期检查,及时记载,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二)档案保密制度

1.严守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2.档案资料一律存放档案室橱箱内,个人不得保管、不得随意携带外出。

3.档案的查找工作,一律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查档人员不得阅看利用范围之外的档案内容。

4.调阅档案应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调阅。

5.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机密档案必须经原确定密级的部门或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复制、摘录。

6.销毁文件、档案必须编造清册,经领导批准,指定专人(两人)监销并送指定地点销毁、不准自行销毁。

7.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上报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三)档案利用制度

1.本单位档案主要供本院领导、各科室利用。

2.本院工作人员查阅本科室形成的档案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即可查阅,如查阅其它科室的档案须经该科室负责人或档案管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

3.查阅党支部、行政办公会议记录及机密档案须经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4.档案材料一般在档案室利用,因工作需要借出利用,须经档案管理负责人批准并履行借阅手续,一般不超过一周。

5.阅档者要爱护档案,不得在档案原件上涂、勾划、抽拆、增页,不得查阅利用范围之外的档案内容。

6.外单位查阅本院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或档案负责人同意方可查阅。

7.阅档者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提供利用效果情况。

8.档案人员要努力做好档案利用服务工作,热心服务,对归还档案要认真点核。

九、安全管理制度

1.院办公室负责全院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组织。

对要害部门按要求做好防范工作,定期活动、定期检查、定期进行防火演练。

包括院内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建筑设施,电器设备,消防设施,食堂等存在的安全问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3.院部每年与部门、班组签订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协议书。

协议书执行情况与奖金挂勾,并作为评比先进的依据。

4.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作出处理(包括纪律处理),发生一般差错也必须上报,隐瞒不报而作内部消化,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严格灭蚊灭鼠药物领发手续,做到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6.严把公物出入院门关,无出门证公物一律不得出院门。

7.在院民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清除安全隐患,完善并合理配置灭火设备,灭火设备每半年检查一次,及时更换失效药剂,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定期对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杜绝发生事故。

院民不经服务人员允许不准私自外出。

服务人员晚间要按时查房,如实掌握老人归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8.明确责任,齐抓共管,要定期召开本院安全教育专题会,按一岗双责的具体分工,及时汇报院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

9.老人生病,必要时要通知家属或及时送医院治疗(如需要可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者其他邻近医院电话)。

十、考核奖惩制度

1.考核内容及对象。

考核内容分民主测评、全院共性目标和各岗位目标考核三部分。

考核对象为全体员工(含临时工)。

2.计分办法及奖励措施。

全员的民主测评每半年进行一次(部门每个月测评一次,岗位目标考核标准由各部门制定。

),每次100分;全院共性目标以年为考核单位,分值100分,扣分结果不封顶。

各岗位目标以月为考核单位,月分值100分,当月扣完为止。

民主测评、全院共性目标和各岗位目标三部分全年共1500分,累计得1400分(含)以上为合格;1100分(含)-1399分为基本合格;1099分以下为不合格。

全年累计得1400分以上的享受本院的福利待遇。

3.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院目标考核工作,院成立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院办公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4.未尽事宜,由院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十一、学习制度

1.党支部每月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一次。

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上级的文件和指导精神。

2.院部每月组织一次全体人员学习。

3.科室坚持每周半天组织科室人员、班组长学习。

4.职工由班长组织,坚持每周学习制度,学政治、学技术、学文化、学规章制度。

5.各楼层服务员召集院民坚持每周1~2小时的正常学习,亦可听取院民意见,调解院民间存在问题。

十二、公物使用及赔偿制度

1.办公用品(含沙发、公共家具、茶具、挂钟、电话、呼叫设备等不能指定专人使用的公用物品)、个人办公用品(办公桌、椅、及配套物品),由办公室根据各科室、班组实际需要经领导批准后配发。

各科室、班组负责人为总签领。

签领人调离原部门时,由办公室清点核实,办理移交手续。

2.消耗性办公用品实行定额管理与按需分配相结合原则。

科室及班组负责人在物品领用单签具意见后,报办公室核发。

3.公用设施用品和特殊办公用品(指定专人保管使用的办公用品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的领用由相应部门的经办人填写物品领用单,经院长签具意见后,由办公室发放。

属于固定资产的要落实保管部门或责任人,建立使用登记卡。

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耐耗品,原则上坚持以旧换新。

特殊办公用品使用人因工作变动,须及时办理归还或移交手续。

4.院民使用物资领用应根据班组月计划或办公室年度安排,由班组填写物品领用单,经所属科室负责人和院长签具意见后,由经管部门核发。

5.洗衣机、冰箱、烘箱、蒸锅、和面机、电焊机、冲击电钻、脱水机、车辆等大型设备一律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

所有大型设备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外借,不准让他人使用。

借出的工具、物品,归还时责任人应检查状况,发现损坏应由所借人负责修理或赔偿。

6.对发放的公物,因责任人员保管不善而丢失或非正常损坏的,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7.各科室、班组应协助做好重要设备和其它固定资产的登记工作,保管责任人擅自委托他人使用,发生损坏事故或丢失的,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受委托人也应负连带责任。

十三、捐赠财物管理制度

1.接受社会捐赠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2.捐赠的钱款由财务科接收并登记,开具收据给捐赠人。

捐赠款物个人2000元,单位20000元以上者发给捐赠荣誉证书;个人捐赠3000元、单位捐赠30000元以上者另授予“社会福利事业贡献奖”牌匾或奖杯以示留念。

3.捐赠的物品由办公室接收并开具收据、登记。

根据捐赠者的意愿或领导批准组织发给。

4.由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捐赠款主要用于提高入院老人的生活待遇和改善服务设施及水电气补贴。

5.接受和使用情况要定期向领导汇报。

十四、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所有车辆优先保障科室开展业务工作,相关科室因工作需要用车时,按规定填写派车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

2.正常工作用车,必须如实登记公车用途及目的地,按规定线路行车,如擅自改变行车路线,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3.驾驶员要按车辆技术要求定期检修和保养,保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整洁的车容车貌。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严禁酒后开车,努力做好节油工作。

5.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派车单不出车,妥善保管工具和随车配件,违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6.原则上个人私事不得派车,特殊情况须报经院领导同意。

十五、请假制度

1.请假情形

(1)职工生病。

(2)职工家庭遇到重大事件(如子女高(中)考、直系亲属生病、病故等)。

2.批准权限

(1)职工请假,半天以内由班组长批准,1天由部门批准,2天以上(含)由院长批准。

干部职工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经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

(2)班组长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批准,2天以上(含2天)由院长批准。

(3)中层干部以上请假报院长批准,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

特殊时间段,领导外出需向局领导打招呼,以免影响重大活动。

(4)由各级领导批准的请假,各班组的请假人员要向下逐级告知,直至同班组人员,以免影响工作。

3.加班与补休

(1)一般情况不要求加班,确需加班的,应由部门、班组提出意见报请院领导签发加班通知(特别情况可事后补办)后方可加班。

(2)加班通知是补休的依据。

主管部门凭职工提供的加班通知,结合班组工作要求,按请假的批准权限,办理职工的补休手续。

原则上不可跨年度。

4.请假期间工资问题

(1)请假不到1个小时的按1个小时计算。

迟到旷工的加倍计算。

(2)请假的除扣日工资金额外还扣罚奖励工资(奖励工资扣罚标准由各部门制定)

十六、联合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

每周一由院长组织进行。

2.参加人员:

院长、副院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3.检查内容:

(1)检查卫生、安全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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