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华庭住房工程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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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华庭住房工程监理规划

和美华庭保障性住房小区工程

编制单位:

湖南省方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和美华庭保障性住宅小区工程项目监理部

编制日期:

2011-10-8

 

参与编制人员:

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编制:

审核:

 

编制单位:

湖南省方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和美华庭保障性住宅小区工程项目监理部

编制日期:

2011-10-8

 

一、工程项目概况

二、监理工作范围

三、监理工作内容

四、监理工作目标

五、监理工作依据

六、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八、监理工作程序

九、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十、监理工作制

 

一、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和美华庭保障性住宅小区工程

工程地点:

城郊乡茆田村

工程结构:

砌体结构

建设单位:

湖南和美华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

湖南核工业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设计单位:

湖南省建苑投资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湖南省方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长沙玉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本工程采用夯扩桩基础,其中1#、2#、3#、9#、15#、16#栋为1+5F(一层为框架门面)住宅楼;另4#~8#栋和10#~14#栋为5F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71709.85㎡,建筑耐久年限二级(50年),建筑分类二级,耐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

二、监理工作范围

对本工程土建施工、装饰装修、水电等设备安装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施工监理。

三、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方面主要监理内容

1.1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程序,做到开工有报告,工序完成有自检,工序交接有签认,中间交工有证书,中间计量有报表;

1.2对所有隐蔽工程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签署重要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1.3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随机抽查;

1.4检查确认运到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核验其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出厂合格证等);

1.5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承发包合同,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6督促、检查承包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并对承包单位质量评定自检工作做出综合评价;

1.7对承包单位的工地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试验数据等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监督承包单位对各类土工和砼试件按规定进行检验和抽查;

1.8鉴定和处理施工中的一般质量事故,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9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

2、施工阶段进度控制方面主要监理内容

2.1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承发包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规定工期组织施工;

2.2审批承包方提交的总进度控制计划、阶段性进度计划,审阅承包方上报的旬、月等进度报表;

2.3编制和建立进度控制图及进度统计报表,随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发现进度偏差,督促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对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进度严重滞后,应及时报告业主采取有效制约措施。

3、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方面主要监理内容

3.1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性目标和各阶段的合理投资计划;

3.2对于引起投资增加的重大设计变更和洽商决定,作好业主的参谋,由业主决策;

3.3发布变更令;

3.4协助业主现场计量、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和费用并做好记录,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的付款规定,审签工程项目有关款项支付凭证,交业主确认。

4、施工阶段合同管理方面主要监理内容

4.1搞好合同分析;

4.2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为查询、检查合同条款、分解和综合合同条款提供方便;

4.3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

4.4参与业主与承包人关于变更单价、索赔、有关争议、工程变更和对工程进度及质量极为关键的其它问题进行的谈判;

4.5如果业主与第三方发生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仲裁或诉讼事件,如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应在仲裁委员会或法庭上作为证人,公正地提供有关证据。

5、施工阶段信息管理方面主要监理内容

5.1全面、准确、及时地收集、整理、处理、存储、传递、应用、设计变更、计划改变、进度报告、变更通知等信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时地反馈信息;

5.2建立科学的工程项目信息报告系统,编制监理月报、年报,记好施工监理日志;

5.3确立信息目录和编码;建立信息管理制度以及会议制度;

5.4按《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明确的28种“监理资料”内容要求,做好收集、整理、归类工作。

做到与工程进度同步。

6、竣工验收阶段主要监理内容

6.1根据承包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负责组织预验收,提出整改意见,签署相应的竣工报验单,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

6.2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

6.3整理好监理资料,接受有关方面对监理档案资料的审查;

6.4协助业主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6.5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履行工程保修责任;

四、监理工作目标

按设计图纸要求,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现行的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定额、设计文件和合同条文,通过严密的监理组织,科学的监理方法,有效的监理手段,严格把关,使工程达到如下目标:

1.投资目标:

本项目工程费用监理目标:

严格控制投资、节约投资、协助业主将工程实际投资控制在预算内。

2.进度目标:

本项目进度监理的目标:

确保该工程按建设业主要求在计划期内如期完成,保证不因监理因素影响工期。

3.质量目标:

使所监的工程项目质量达到建设单位提出的质量目标要求。

4.安全目标: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文明施工目标:

达到文明施工工地标准。

 

五、监理工作依据

1.《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8.国家其它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9.本工程的建设监理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其它正式合同、协议和文件

10.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文件

11.现行的定额及其相应取费标准

12.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

六、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1、监理组织机构图

总监理工程师

 

水电安装监理工程师

造价监理工程师

土建监理工程师

土建监理工程师

土建监理工程师

 

2.监理人员配备计划:

 

专业

人数

阶段

总监

土建

造价

水电

安装

合计

基础施工

1

2

1

4

主体施工

1

3

1

1

6

安装、装修

1

3

1

1

6

竣工验收

1

2

1

1

5

 

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2主持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随时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1.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1.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2.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3.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3.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3.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3.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3.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3.8负责本专业监理咨询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3.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3.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职责

4.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4.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4.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进行记录;

4.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八、监理工作程序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监理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

填写《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报审表》(A2)

进现场前报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

 

涉及增加措施费

 

监理审查

不同意同意

(有原则性改变)

(或作少量改变)

同意

总监批准

同意

 

实施

工程竣工

需改动

 

评价

实施效果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监理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转交监理施工单位

实施

设计单位作出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会

施工图纸

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熟悉设计文件

施工单位熟悉设计文件

提出书面意见建议和疑问

提出书面意见建议和疑问

发送与会单位

 

会签纪要

形成纪要

 

3、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监控程序

拒绝使用,限期退出现场

施工安装单位在指定部位使用

审批

监理工程师对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查、检验,进行必要的试验或测量

施工安装单位提出材料设备有关证明及报验单

施工安装单位按要求进行采购

监理工程师审查技术资料和样品功能及外观或实地考察后在A9表上签署意见

施工安装单位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并提供样品和技术参数

 

 

 

不合格

 

合格

 

4、工程开工审批监理工作程序

 

整改

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建设单位

批准

项目监理部盖章代开工令下达

总监理工程师在A1表上签署同意开工的审查意见监理

协调结果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地会议和各方协调

监理工程师签署各种报验单审核意见,提出开工报告的初审意见

监理工程师调研审核开工条件和开工准备工作

施工单位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A1)

 

不合格

 

合格

 

5、隐蔽工程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签署审查意见

工程内容

是否完成

质量保证资料

是否符合要求

工程质量是否

合格或优良

监理工程师检验(对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理)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A4送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隐蔽、分项、分部工程自检专检合格

 

可进入后续施工整改

 

合格不合格

 

6、单位、单项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签署验收意见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验评结果

实验室检验资料

施工单位提出单位、单项工程报验申请表A4,并附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单

会同现场检查

验核质量验收单

 

返修

 

不合格

 

合格

 

7、设计变更处理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协商

施工单位实施

工程变更

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C2形成三家签认文件

监理对变更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编制设计变更文件提交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审查并签认

建设单位审查并签认

监理审查

施工方变更填写《工程变更单》C2

建设方变更填写《工程变更单》C2

设计方变更

 

监理审查

否否

可可

建设单位签认

设计单位审查并签认

否否

 

8、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工作程序

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指令(B1)

不需返工处理和加固补强

需要返工处理和加固补强

承包单位报送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

监理跟踪检查

向建设单位报告

监理将事故处理记录归档

总监签署《复工报审表》

监理工程师复查

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复工报审表》A1

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发现重大质量隐患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写出书面报告

报告建设单位

 

监理、设计和相关单位审查

 

 

 

 

9、工程停、复工监理工作程序

 

发生工程需要暂停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向建设单位报告

 

工程需要暂停的情况已处理或已消失

 

施工单位填写“复工报审表”A1

 

相关单位整改

 

监理工程师审核复工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研究、协调、审查复工条件

在“复工报审表”上说明不同意理由

不认可

 

认可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

《复工报审表》

 

10、工序交接检验监理工作程序

 

返修

进行下道工序

签署质检合格意见

试验室检验

会同现场检查

通知驻现场

监理工程师检验

施工单位自检、

专职检初验

工序施工完毕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11、施工阶段工程进度监理工作程序

1、当月(年)计划完成工程量、工作量

2、当月(年)实际完成工程量、工作量

3、累度计划完成数和实际完成数

4、计划提前或拖后的原因分析

5、拟采取的对策

6、现场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数量汇总数

继续执行计划直到工程竣工

报监理单位批准

施工单位修改施工进度计划

两者相比

进行计划进度和实际完成值的检查

监理单位审查,进行计量和支付

施工单位编制单位工程项目和年度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月上报实施工程进展情况

批准、实施

内容应附有:

1、主要劳动力计划

2、主要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退场计划

4、施工准备工程计划

5、临时设施、临时占地计划

6、现金流通量计划

审查

进现场前报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建设单位与施工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指定施工单位修改施工进度计划

 

不同意

 

同意

 

不符合

 

符合

 

12、竣工验收监理程序

 

专项检验(消防、人防、电梯、空调等)

监理、勘察、设计、施

工、质量监督单位参加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转入保修阶段

施工单位整理好全部技术资料送检验

参加验收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监理单位审核签字加盖公章

监理部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

监理就存在问题提出书面意见,限期纠正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参加

进行工程质量预验收

监理部审查竣工档案质量、套数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

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提出《工程竣工报验单》A10

 

 

 

 

 

整改

 

 

13、工程投资监理程序

施工单位申请

 

合格工程量清单报表

费用索赔依据

工地洽商依据

工程变更依据

 

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5)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B3)

 

建设单位审查、支付

 

14、工程安全控制监理程序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组织学习国家安全标准、法律、法规,进行安全交底

对施工现场机械、电气设备、脚手架、模板的安装跟踪检查

对施工现场机械、电气设备检查报验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按规定整改或停工整改

对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向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告

九、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施工监理工作准备

1.1监理规划:

按监理合同文件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写监理规划,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

1.2监理人员进场:

在监理合同协议规定的日期派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1.3监理设备:

自备的监理设备应在实施开工前基本完善,保证工作使用。

1.4熟悉合同文件:

监理人员必须全面熟悉施工合同文件,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应及时查证清楚,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法,报建设方;

1.5现场复查:

监理部要求承包人对施工合同文件提供的图纸和定线数据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查核对、纠正差错、补充漏缺。

对于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或方案问题,提出书面报告报监理部、建设方;

1.6和业主方共同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责任书》;

1.7制定监理工作程序与流程。

2、施工准备的监理措施

2.1审查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2.1.1监理部应按合同要求承包人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

各级自检人员应由富有施工经验、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规范和图纸,并且工作作风优良的技术人员担任。

2.1.2监理部应审查批准承包人在投标书所报负责质量保证的自检工作负责人的资格,并应要求其一直在工作现场用全部的时间专门进行质量管理。

2.1.3监理部应监督、检查和批准承包人的工地标准养护室,其建筑面积、设备及人员配备应能满足本工程各种试件标养的需要。

2.1.4监理部应对承包人委托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检验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检测设备、仪器的计量认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能否满足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需要进行考察、核查。

2.1.5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及要求:

(1)承包人在现场必须有固定的技术人员与监理机构的相应人员相对应。

必须配备若干名相应资质的施工员、质检、安检、试验员。

施工员、质检员不得互相兼任。

(2)试验仪器:

应符合承包合同的要求,并经监理部检查认可。

(3)工作重点:

①自检各个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向监理部提供自检资料;

②对每道工序或工艺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材料、设备及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③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及时采取措施,对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④按规定的抽样检测频率、时间、方法进行取样试验;

⑤及时检测工程各部的位置、标高和几何尺寸,提供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检查,以获得认可;

⑥对每道工序(工艺)或单项(单件)工程完工后进行自检和测定,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⑦对每项工程质量进行规定的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资料。

2.2审查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提出书面建议报业主审批。

2.3检查承包人的进场材料,重要材料应通过建设方认可。

其它材料必须符合技术要求,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

2.4审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

2.5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

(1)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计划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与投标书所填列的是否符合。

(2)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周转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的适应性。

(3)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与满足施工技术要求的适应性。

(4)数量不足或不配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要求承包人补足进场;审验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承包人撤离工地;承包人要求替代或更换的机械设备,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5)已运入现场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未征得同意不得运出工地。

2.6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定线:

在合同规定的或施工定线之前的合同时间内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标高的方位及数据,并对承包人的施工定线进行检查验收。

(1)对业主提供的图纸上的原始资料进行复核或校正,重大问题报告业主,由业主要求设计单位澄清,确保数据无误。

(2)对承包人的施工放样进行现场复核认定。

(3)审核承包人对所有测量控制点进行保护的方案,并检查是否对其进行了有效的保护,直到交工验收结束。

3、质量控制措施

3.1质量监理的依据

(1)合同条件:

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2)设计图纸:

所有设计图纸应符合行业标准、设计过程完善、经审图机构审查批准。

工程施工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变更令与修改要求。

(3)技术规范:

所有设计应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国内公认的优良工作质量要求。

(4)质量标准:

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他标准。

3.2质量监理的任务

驻地监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的工程实物,并保证其质量为工程合同所要求的质量等级。

3.3质量控制的基本步骤

驻地监理部在开工以前,向承包人提出一个(或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

质量控制按以下流程进行:

(1)工程开工报告:

承包人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劳动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等。

虽有以上规定,并不影响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开工令。

承包人提出开工报告后,通过驻地监理部审核,报建设方备案。

(2)工程自检报告: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先进行自检。

自检合格后,申报监理部进行检查验收。

(3)工序检查认可:

监理部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在承包人自检的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告:

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由监理部组织验收。

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拒绝验收。

未经中间交工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得进行下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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