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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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
员工手册
员工手册
第一章总则
本手册为服务XXXXXX有限公司员工的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对所有服务于XXXXX有限公司的员工有效,员工必须按本手册所规定的各种条款执行。
本手册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对本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本公司人事行政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根据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对有关条例进行更改和修正。
本手册中XXXXXXX有限公司将以“公司”简称。
本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本手册的最终解释权在XXXXXX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
第二章聘用及离职
一、聘用
1.入职
新员工入职必须如实填写公司《员工情况登记表》,提供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规定必须提供的入职材料;
1)、一寸免冠照电子版(在北京已参保人员不提交)
白底,jpg格式,358*441;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
2)、一寸照片冲洗版两张(白底)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6)、离职证明:
(必须为原件)
只有提交离职证明后才能办理入职手续,入职日期从提交离职证明之日算起
7)、北京银行、交通银行卡号
8)、二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
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所需资料后,公司方可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正式建立。
公司在新员工入职之日做好规章制度的签收。
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岗前培训须告知员工岗位职责,明确试用期考核目标。
2.试用期
1)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置,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
2)试用期员工的请假均为无薪假;
3)试用期届满,经公司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试用期间出现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不合格者,公司即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提前转正需要完成入职时填写的《员工试用期评定表》中的工作目标,且试用期满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才可提前转正。
4)实习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方能转为试用期员工
3.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试用期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
1)未达到试用期考核目标的;
2)公司要求提供的所有个人资料证实为虚假捏造的;
3)个人资料变更不能及时通知公司的(包括联系方式);
4)员工在试用期内累计事假超过三天;
5)对客户态度粗暴、不耐心而至客户投诉1起或以上;
6)工作上岗期间,不在岗位也无同事证明其去向的;
7)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或活动的;
8)公司发送产品宣传资料、提示物,不能及时发放给到客户的;
9)不能全面向客户介绍所负责产品的特性、作用机理、价格、用量等基本产品知识;
10)不能做到回答客户关于产品使用等方面的咨询,并予以记录;
11)不记录客户对企业及产品提出的意见,不能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12)违反公司考勤要求,出现迟到、早退和旷工现象的;
13)不能做到按规定、按时间要求提交岗位所需各类报表、客户资料明细;
14)不能做到按公司要求提供市场信息;
15)不服从公司或部门管理的;
16)因身体问题不能胜任工作(不适合岗位的疾病、传染性疾病、病假超过5天等)。
4.合同期岗位调整
公司因工作需要或员工的工作能力或员工的工作表现等均可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并根据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对薪金进行相应的调整。
5.个人资料
要求员工提供的所有个人资料须真实有效,如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学历、婚姻及子女状况等个人资料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公司人事行政部。
如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有隐瞒、伪造的,一经发现公司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合同期限、工资待遇、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合同终止、合同解除和劳动争议事项等均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劳动合同期满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连续续签两次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离职
(一)辞职
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向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实习生辞职,应提前7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二)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符合解聘、辞退、开除规定的,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员工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三)离职手续
离职员工须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注明的时间或在《员工辞职申请表》经审批后30日内办理公司规定的所有离职手续。
(四)自行离职
离职员工未按第3条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者作自行离职处理,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自行离职员工负责;
未办理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造成公司财产损失、遗失,其损失由离职员工负责赔偿。
第三章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按照国家有关条例规定实施,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坐班人员工作时间:
09:
00–17:
30,午餐时间:
45分钟
非坐班人员工作时间:
根据工作性质按部门内部规定严格执行,原则为每天工作不少于8小时。
二、加班处理
公司严格控制员工加班,确需加班应事前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方可执行。
加班补偿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补休为第一考虑方式。
凡自行加班的员工不适用于此规定。
三、法定假日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所有法定公共假日。
四、假期处理
1.病假
员工因病需治疗和休养的,必须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就诊当日的挂号单以及发票,经上级领导批准,交人事行政部备案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休病假的时限,以医院出具的病假单上的时间为准(按日历日计算);请病假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
日常感冒等类型的病假(无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假单)按事假处理,均为无薪假。
2.事假
事假系无薪假,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得到部门主管及上级的批准,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停工。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
3.婚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在国家规定年龄内登记结婚的享有婚假3天(休婚假必须满足的条件:
1、公司转正员工2、结婚登记日期晚于入职日期)
休婚假的员工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前向公司及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后,自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半年内一次性申请使用
婚假按日历日计算
4.生育假
凡女员工怀孕后,应在1个月内至公司人事行政部登记
符合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的员工,根据医院开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可按国家相关规定享有产假、哺乳假
根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
哺乳期内女职工每天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可晚到1小时或提前离开1小时)
生育假按日历日计算
5.补充内容:
1)晚奖励婚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2)奖励生育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
3)产假假期:
98天+30天(生育奖励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4)关于流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有42天产假;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5)二次流产按病假计算(已婚)。
6)请产假需要的资料: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以上均为复印件)。
6.丧假
员工遇有直系亲属去世(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公司给予其三天有薪慰唁假,慰唁假必须一次用完,按日历日计算。
证明材料:
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能够证明是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7.旷工
凡未经请假、请假不准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无故不到职者,按旷工处理。
旷工达1小时以上的,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
出现旷工行为的,予以解聘处理。
8.请假单位
请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9.请假批准权限
1日以内(含1日)的休假由部门主管审批,2日以内(含2日)的休假由部门经理审批,3日以上(含3日)的休假须由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经审批后的请假单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10.请假程序
请假人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单》,注明休假类别、休假时间和天数、休假期间联系方式及休假期间职务代理人等内容(根据休假类别附相关证明),申请获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休假时间1-3日的,需提前1天申请,休假时间4-7天的,需提前一周申请,休假连续超过一周以上须提前一个月申请。
注:
员工请假超过三天(含三天)的或是请假挨着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回来第一天须回公司休假,员工休假结束时间以员工销假时间为准。
五、考勤办法
1.所有员工必须根据既定的工作时间表准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坐班人员实行刷卡考勤办法,上下班均应到正门进行刷卡。
无打卡记录的或打卡时间超过规定时间1小时的,按旷工处理。
如忘记带卡,应及时到负责考勤人员处进行登记(此情况每月允许出现一次,出现两次及以上,按迟到处理)。
3.非坐班人员实行用工作地点固定电话向上级主管汇报的考勤办法。
未在规定时间内汇报的视同迟到。
4.坐班人员外出须填写《员工外出办事申请单》,详细说明外出地点、具体事宜、外出时间及返回时间等内容,同时须经上级主管批准后方可外出。
无法返回考勤的,补填《员工休假申请单》,按事假处理。
5.员工因公出差应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备案单》,经审批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如出现备案时间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考勤负责人,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考勤类别
1.迟到:
员工在未经上级领导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后1小时内到岗工作的行为视为迟到。
每月迟到两次时间在9:
05分以内(含9:
05)不进行处罚,超过按20元/次进行扣款,年度累计迟到2次按旷工1天处理。
2.早退:
员工在未经上级领导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在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1小时内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视为早退。
出现早退1次按旷工1天处理。
3.旷工:
员工在未经上级领导书面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无故不到岗达1小时以上(含1小时)的行为视为旷工。
旷工达1小时之上的,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
出现旷工行为的,予以解聘处理。
4.脱岗:
在未经上级领导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员工离岗时间(指休息、喝水、上卫生间)超过30分钟、1小时之内的行为视为脱岗。
第四章工作纪律
1.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脱岗,每次离岗时间(指休息、喝水、上卫生间)不得超过30分钟;
2.每日有45分钟午餐时间(午餐时间须在13:
00前结束,回到工作岗位,否则按脱岗处理);
3.不得迟到、早退及旷工;
4.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
5.须服从所在部门领导工作安排;
6.应积极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及培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旷工;
7.工作时间不得嘻笑聊天、吃东西、看书报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
8.不得利用公司的设备与物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9.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准确上报岗位要求的所有数据、报表和资料;
10.严禁未经公司允许将公司物品带出公司,如发现有此类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其聘用;
11.严禁工作中一切不文明的行为,包括嘲讽、戏弄、蔑视同事或客户;严禁员工吵架、打架斗殴或其他违反国家行政法规的行为;
12.维护公司形象,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13.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保护个人所掌握的公司数据安全,下班后将保密文件妥善保管;
14.不得随意透露个人薪资,不得打听他人薪资。
第五章奖惩条例
1.员工每月迟到两次在9:
05分以内(含9:
05)不处罚,超过按20元/次进行处罚;脱岗以及早退1次,书面警告一次;年度累计脱岗达2次者,作解聘处理;
2.未在13:
00前结束午餐回到工作岗位的,口头警告一次
3.出现与同事吵架行为者,严重警告一次;发生打架斗殴行为者,作解聘处理;
4.不服从公司或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的,严重警告一次;
5.未妥善保管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由员工赔偿相应维修费或损失金额50%,并严重警告一次;
6.未保持办公桌面整洁、椅子未归位而影响办公环境的,口头警告一次;经提示后仍不改正的,书面警告一次;
7.工作时间嘻笑打闹、大声喧哗、聊天、吃东西、看书报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严重警告一次;
8.利用公司的设备与物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严重警告一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则由当事人完全承担;此行为影响范围达3人及以上,或此行为产生的费用达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作解聘处理;
9.销售报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作解聘处理;
注:
取消违纪月所属考核周期的绩效奖金的考核评估、发放。
10.因个人行为的过失导致公司受损,严重警告一次,损失金额达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作解聘处理;
11.对所领用的物品如培训手册、产品资料、提示物等不加以妥善保管,口头警告一次;
12.未经允许擅自将产品打折(低于供价)售出,严重警告一次,并由本人承担相应的差额损失;
13.直接或间接透露公司业务、策略、销售金额及业务秘密、顾客及经销商资料的,严重警告一次;损失金额达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作解聘处理;
14.在任职期内帮助竞争对手进行销售活动,作解聘处理;
15.直接或间接透露公司员工薪金等资料,严重警告一次;
16.未能严格遵守提交报表时间,严重警告一次;
17.私取公司商品、礼品等,作解聘处理;
18.发表有损公司、产品或员工形象的言论,或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严重警告一次;
19.受到相关部门或客户的投诉,严重警告一次;
20.发现兼职行为,作解聘处理;
2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期限的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书面警告一次;
22.代他人刷卡考勤者,作解聘处理;
23.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作解聘处理;
24.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及文件和工作流程者,书面警告一次;涉及金额达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严重警告一次;
25.违反会议、培训、考试等公司规定的其他工作纪律者,书面警告一次。
上述条例中,除规定可直接作解聘处理情况外:
1一年内两次口头警告的记作一次书面警告;
2两次书面警告记作一次严重警告;
3两次严重警告将做解聘处理;
4受到一次口头警告的当月工资扣除20-50元;
5受到一次书面警告的当月工资扣除50-100元;
6受到一次严重警告的当月工资扣除100-500元;
7三个月内工资扣除400元的将做解聘处理;
所有违规行为将下达书面的警告通知给当事人,并记录到个人档案中。
第六章带薪年假
一、适用范围
凡公司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享受年休假时间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休假规定
1.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原则上应集中安排,确因工作需要不能集中安排,可以分段安排但最多不超过三个时间段(年休假按整天计算)
2.因公司原因,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由所在部门书面提出意见、人事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年休假,公司按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因员工本人原因,公司已经安排员工年休假而员工本人放弃不休年休假或部分放弃未休,公司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请病事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请病事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员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请病事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员工在享受完本年度年休假后如发生以上的事假、病假,次年年休假扣除。
五、审批程序及规定
1.各部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所在部门员工休假列出全年计划,分期分批安排员工休假;
2.员工需在安排年休假前30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3.公司由于产品结构调整造成停工、停产,公司没有安排员工从事相应工作而回家待工,在此期间公司可以安排员工集中享受年休假;
4.考勤负责人员应及时记录、汇总各部门员工年休假明细情况,并定期反馈各部门。
第七章安全守则
一、防火措施
1.火灾预防
所有员工须参与防火演习,同时熟悉防火报警器、出口路线和会使用灭火设备;
遵守有关场所“严禁吸烟”的规定;
不准在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如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行政部及时修复。
2.当火灾发生时,必须做下列事项:
保持镇定,不要慌张;
开动最近的报警器;
通知保安课准确的火灾地点,并通知上司;
如果火灾漫延,协助和引导顾客到不受火灾影响的地方;
切记不可使用电梯,一定用步梯上、下;
在没有个人危险的情况下,使用最靠近的灭火器灭火;
不要使用水与泡沫喷灭电气引起的火灾;
关闭所有的门窗及所有在火灾附近的电器用具开关;
不要对你自身安全冒任何过度的危险。
二、意外事件
若有意外事故,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将受伤者送到医院树立警告标志,以避免任何人靠近灾害现场
三、紧急事故
在紧急情况下,如台风、水灾等,公司将安排值班人员,员工应予以协助
[修改与解释]
本手册内未尽事宜,参阅劳动法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公司拥有对本手册的修改权及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