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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法制课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首先,做个自我介绍,我叫某某,在某某局工作,同时也是咱们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专门负责同学们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今天是受学校的指令,特意为在坐的初一新生做一个法制讲座,我讲座的名字叫《警惕不良行为,健康快乐成长》,我希望通过我们大约30分钟的学习交流,大家能有所收获。

当我们怀着好奇、激动、又略带羞涩的心情踏入九中这所学校校门的时候,我们的身份发生了变化。

我记得我刚入中学的时候,音乐课本上有一首歌,歌名叫《中学时代》,其中有句歌词这样写:

“系着红领巾踏进校门,带着团徽走向未来。

”,是啊,我们告别了小学,同时也结束了美好的童年时光,迎接我们的是全新的初中生活。

有个词叫“初来乍到”,离开了六年的小学时光,离开了结识六年的老师同学,离开了生活六年的小学校园,我们“初来乍到”来到了这里。

这里,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世界,新的校园,新的老师,新的同学,而我们在这里要度过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三年。

每个人看世界的眼光是不一样的,来到新的环境仅仅一天的时间,我不知道新的校园给大家留下了什么印象,但是我想说的一点,来到这里,我们有了新的要求,不同于小学时的要求。

这些要求,有来自我们自己对自己的要求,比如说,有些同学在小学的时候表现的非常优秀,来到初中,暗下决心,要继续努力,争取学习拿第一,争取当个班干部;有的同学与人交往比较羞涩,来到新的环境,想变的开朗大方些;有的同学小学时光顾着玩了,耽误了一些功课,来了初中想恶补一下,为考上理想的大学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还有学校对我们的要求,学校的要求,与小学相比起来,会更加严格一些,我们有专门的校规,是我们每位同学必须遵守的;那么还有社会对我们的要求,比如法律对我们的要求。

言简意赅,概括起来说,就是我们在这里,无论过去多么优秀还是有多么糟糕,我们都会有崭新的开始,都可以放飞新的希望,同时,在这里,我们还必须做到遵纪守法!

有句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家有家规,在校有校规。

那么步入初中校园之后,约束我们的主要是《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规范》中第一部分就是“自尊自爱,注重仪表”,其中第二条是这样表述的: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这些话,可以说是老生常谈,可是为什么总要强调呀,是因为我们中间有一小部分同学做到了“注重仪表”,但是却没有做到朴素大方。

我这人比较嘴馋,爱吃些小吃,经常在一些小吃摊上看到一些和你们年龄相仿的孩子,男孩把头发两边削光,中间高高的,那么发型叫什么,是不是叫,然后从下巴到头发顶部大约有一尺长吧;一些女孩子穿着很暴露,打着眼影,涂着睫毛膏,辫子扎的高高的,两边有两缕长长的,手指甲脚指甲涂着各种奇怪的颜色。

可是,看他们的眼神,却是很单纯的,说着他们认为很潮的一些话,但是听着却又显得那么的稚嫩。

在这,我想强调两点,第一,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爱美没有错;第二,不同的年龄段有不同的美,保持我们最纯真的那种美。

同学们看,老师今天是穿着警服来给同学们讲课的,现在请同学闭眼和老师一起想像一下:

此情此景,同学们在静静等待法制副校长来给大家讲法律,远处嘎登嘎登的高跟鞋声渐渐走近我们,抬头一看,“哇噻”,一个穿着露脐装、涂着红嘴唇,闪着两只熊猫眼,顶着一个爆炸头,踩着十公分的高跟鞋的女人来到同学中间,同学们会怎么想?

“哇,妖怪来了吧”,所以,亲爱的同学们,我们的穿着打扮要和我们的年龄、身份相符。

《规范》第五大项,“严于律己,遵守公德”,第五大项第1条是“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如果做了法律禁止的事情,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什么是犯罪?

我国刑法作了明确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简单的说,犯罪就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比如盗窃、抢劫、杀人等就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犯罪行为,会受判刑、抓进监狱的严重处罚。

在这里,可能有的同学会不以为然,犯罪和我们中小学生有什么关系?

我又不偷、不抢劫。

同学们,如果这样想那就错了,在我们的生活中,在我们身旁,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例并不少见。

2004年9月,3名少年因为缺钱,最终决定去学校“找”。

他们手持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在某校园内抢劫学生53人,殴打学生40人,其中致2人轻伤,16人轻微伤,“战果”是劫得300块钱、牛仔裤1条、怀表1块。

3名未成年案犯最终分别被法院判处9年、8年、1年有期徒刑,并处500元到1000元罚金。

曾经轰动一时的海南“龙虎帮”犯罪团伙主要成员陈里,他的外号叫“恶虎”,陈里入狱时未满16岁。

他的人生经历可能在失足青年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他本来是个乖孩子,心性也很善良。

在学校读书,就时常看见一群学生相互之间打打杀杀的,还在上课呢,接到通知立马放下课本便成群结对地,有的还找出刀具,跑向械斗场,连学校老师也没办法管住。

他平时最爱看枪战片,黑社会老大形象的那种“英雄”气概总是让他佩服不已,甚至成了他经常标榜的楷模。

陈里开始尝试追求“黑老大”式的生活,纠结了一帮小兄弟,开始“英雄”生活。

最终因“江湖”追杀“砍死人”而锒铛入狱。

还有江苏省江都市某中学刚升入初一的学生江某兄弟,居然在大白天入室偷东西,被人当场抓住。

听完上述案例,同学们一定会感到震惊,这并不奇怪,因为在这儿听讲座的同学都是勤奋学习,遵纪守法的好同学,平时对这些事情知道得很少,也不会去做这些事情。

说到这儿,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大家有没有思考过,这些年龄比你们大不了多少,或者说是年龄与大家差不多大的孩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刚才说过,江某兄弟入室盗窃的案子,据新闻报道,在小学时,这两兄弟就经常拿同学的钢笔,有时没有零花钱,就到学校小商店去偷偷拿吃的,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逐渐走向违法犯罪。

更可悲的是,两兄弟被警察发现后还认为写写检查、挨个处分就没事,殊不知他们这种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要被判刑。

以上的事例说明不少学生对违法与犯罪的关系还不太清楚。

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如:

有的学生在上学的路上毁坏路边的小树,有的将别人停放在路边的汽车损坏,有的将街道、公园里的公共设施损坏等。

特别常见的是有的同学上学、放学时骑自行车不走自行车道,而是几个人并排骑着自行车在公路上互相追逐,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

这都是违法现象,这些现象不一定非得判刑抓进监狱,可以罚款、拘留。

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那就要受到刑法的制裁。

但是,应当看到,一般违法行为同犯罪行为之间的共同点,都是对社会有危害性的行为,只是轻重不同而已;都是违法行为,只是受法律制裁的方式不同,严厉程序不同而已。

由此可见,一般违法任其发展,有可能滑向犯罪。

如:

某个学校的一名学生,平常偷拿同学的笔、工具书等学习用品,后为发展到翻墙入室盗窃,开始是一般违法行为,出于教育、挽救的角度,学校进行教育,后来触犯刑法,就要由公安机关处理,受法律的制裁。

未成年人中,只要有了如下九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在这几种不良行为当中,同学们尤其要注意千万不可有下列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4、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

为什么要特别提出这几点呢?

因为同学们经过老师父母多年的教育,都已经知道偷窃、赌博等行为是社会所不允许的,尽管知道不允许,这些情况还是会在同学们生活、学习中经常出现,这些看似不太严重的行为,因为同学们自身的防范意识不够,往往就会演变成犯罪行为。

1、为什么不能旷课?

不能夜不归宿?

因为旷课容易与社会上的不良少年和违法犯罪团伙厮混一起,最后走上犯罪的深渊。

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未经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到深夜还不归家的行为,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很容易受坏人引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也往往由于孤身无助成为犯罪者的攻击对象。

2、什么是管制刀具?

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三棱刮刀,未成年人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极大,第一。

很容易在一时冲动下持刀伤害别人,我们的事例,某年交流会期间,一个大学生放假回来,因为被人欺负,一冲动,拿刀杀人,被判刑。

一时的冲动,可以说改写了他的后半生。

第二,由于我们还是学生,身单力弱,刀具有很容易被人抢去反而伤害到自己,因此必须严厉禁止。

某校有两个学生和社会青年一起持刀抢劫人民币100元、红塔山香烟两包被判2年。

济南有三个青年拦截工人强制剥去人家裤子,抢去裤子两条,现金3元,并用匕首把人扎伤,被法院判处11年徒刑。

3、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是指利用轻微暴力,以暴力相威胁或者以其他手段相要挟的方法迫使他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情节严重就会构成犯罪。

如刚刚年满16岁的李小飞是北京某县的一名中学生。

一天傍晚,李小飞来到学校宿舍,将同学王可辉叫出来,向他要100元钱。

王可辉说没有,李小飞便从身上掏出一把弹簧刀,顶着王可辉的脖子比划了几下,威胁他回去准备100元钱,明天早晨送到教学楼西侧。

否则就杀了他。

第二天早晨李小飞找到王可辉,向他要钱。

王某掏出身上仅有的10元钱,对李说自己只有这么多,还要作生活费呢!

李小飞听了后,从他手里拿了一张5元的钱转身走了。

接到报案后,公安部门当天是拘留了李小飞,后被逮捕。

法院认为,李小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私人钱财,已构成抢劫罪。

一审判处李小飞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

冤不冤,5元钱,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我们说不冤,想不劳而获,想通过牺牲别人满足自己的欲望,监狱永远这些人敞开着。

在校园内有人向你要钱要物怎么办。

同学们在本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有些同学遇到过。

向你施加威胁的有本校的学生,也有外校混进来的学生。

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孩子,你认识他,或是半熟脸,你能从别人那里问出他是谁。

他让你给钱,给他烟,或是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甚至还可能传说以后见一次打一次。

这种学生,他敢在学校内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

是不是胆子太大了。

我看,“同学们,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利用你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告诉老师,告诉家长,所谓“花钱免灾”,给了钱、物、免得以后找茬,受欺负。

索要财物的学生他很会瞄准猎物,一般是找那些胆子小的,不爱说话的,独来独往的学生下手,学校里的班干、学习好的学生就很少遇到这种威胁,因为班干部与老师走的近一些,他害怕告老师。

  当我们遇到这类事情如何自我保护呢?

(1)应该大声拒绝,不行,我凭什么给你!

要正气压住邪气,我跟老师说去。

(2)看看自己视野中有没有老师和正义感的同学、同时大呼,使他不敢轻举妄动,记住千万不要胆小,软弱在此是一文不值。

也用不着和他动手,如果动手一是你显得不文明,二是你也容易吃亏。

毕竟寡不敌众。

如果是在校外,遇到有人要钱要物怎么办?

时常有一些不三不四的社会青年,他们都是本地的流失生和已经毕业的人,他们和坏孩子相互勾结,狐假虎威专欺负软弱的同学,记住

(1)当你遇到这种情况时,先要拒绝和不认识的人答话,

(2).如被强行栏下,要义正辞严说我没有钱,同时找机会迅速离开,(3.)如果再不让我走,我就报警,他是不敢打你的,一旦打你,那就犯了抢劫罪,那可就要坐牢了。

举例说明,五月十二日晚上,经常到文达学院附近要钱的社会青年,拦周辉等人要钱时,没有要到钱,只打了两拳,踢了一脚,就这两下,断送了他们的前程,这三人被刑事拘留。

法律是公正的,法律是严厉的,只要他敢打你,他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所以我说他们做坏事是不敢打你们的,你们应该理直气壮地面对。

4、不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

主要是营业性歌舞厅、酒吧、网吧,带有赌博性的娱乐室、游戏场以及其他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为什么这样说?

可以举几个例子:

2004年1月20日凌晨零时许,在银川市某中学上初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

之后四人就在到网吧附近的一条街上,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

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

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中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2003年6月15日,17岁的北京少年吴某为了偷钱上网,趁爷爷奶奶熟睡之际,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15岁男孩小雨是一名初中生,经常出入游戏厅等未成年人禁入场所。

因没钱玩乐,小雨来一中学附近,以“借钱”为名,采取胁迫手段,堵截该校学生实施抢劫行为。

虽然几次抢劫仅仅得到了5角、1元数额,但法院认为小雨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强行占有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犯罪,虽数额不大,但系多次(三次以上为多次),情节严重,于是对其判刑处理。

同学们觉得很惊讶,很不理解,抢了区区几元钱怎么还要判刑呀!

因为抢劫罪与其它侵犯财产的犯罪相比,有一个显著特点:

构成抢劫罪没有数额的限制,哪怕只抢到一分钱,甚至任何财物都没抢到,但只要是以抢劫财物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就构成抢劫罪,就触犯了刑法。

同学们,我们都是13、14岁的孩子,正处在青春期,我们说青春期的孩子属于特殊时期。

为什么这样说呢?

青春期是个体生长发育最鼎盛的时期,,这个时期同学们的身体和生理机能发生急剧变化。

个头长的快和父母一般高、男同学不知时候喉结变大了,声音变粗了,甚至长起来小胡茬;女同学有了月经初潮,身体也越来越丰满。

由于身体加速成长,生理迅速成熟,使同学们有了“成人感”,认为自己已经长大,已经成熟。

表现在,不愿意听父母的唠叨,不愿意穿父母买的衣服,认为他们老土,父母也不再是榜样,代之的看到了父母也有很多缺点,对父母的依赖减少了,反抗情绪却增加了。

如果说在小学的时候我们会经常把日记公布于众,那么进入青春期后,我们的日记本上是不是多了一把小锁,有了自己的小秘密,有了自己欣赏的异性同学,有了自己喜欢的老师。

这些现象表明,我们正在长大,正在走向成熟。

那么另一方面,我想问一下,我们来到新的学校,报名时不用家长陪的请举一下手,我们领书时,让家长守候在外面的再请举一下手,我的侄子,今年初二,去年,又因为发展的不平衡,同学们在知识、经验、能力方面并未成熟,许多情况下还需要依赖父母,老师,只处于半成熟状态,这就造成了心理上的成人感与事实上的半成人现状之间的矛盾,于是就有了我们所说的“叛逆期”。

叛逆期并不可怕,这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一段时期,关键是我们如何健康快乐的度过这个时期。

我想,第一,是尊重。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如果说在小学生的心目中,老师还有着权威的地位。

那么到了初中阶段,随着认识能力的提高,学生不再盲目接受任何一位老师,开始对老师品头论足。

对热情和蔼、关心学生、知识渊博、讲课风趣的老师非常喜欢,对老师所代的科目,会努力学习;而对自己不喜欢的老师,所教的科目会持排斥态度。

我想说,每一片树叶都是不一样的,更何况每一个人,我们不能用高标准要求别人,却用低标准放松自己。

每一位都老师都是值得我们尊重的,因为他们是我们走向辉煌的铺路,不论水平高低,希望同学们成才的心情却是一样的。

每一位同学都有自己的优点,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所以我们要尊重同学,尊重别人也会得到别人的尊重。

第二,互相帮助,互相鼓励。

第三,爱好广泛,多参加健康有益的活动、第四“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警惕自己的不良行为,经受住外界不良诱惑。

希望同学们的初中生活丰富多彩,学到更多的书本知识,明白更多的做人道理,懂得更多的法律常识,当我们戴着团徽走向未来的时候,回首一看,初中这三年,我值,当然,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好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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