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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9个部门单位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八年九月五日公告)

目录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教育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原信息产业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公安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6.监察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7.司法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8.财政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9.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0.国土资源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1.原环保总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2.原建设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3.原交通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4.铁道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5.水利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6.农业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7.商务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8.文化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9.卫生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0.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1.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3.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5.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7.国家统计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8.国家知识产权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9.国家旅游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0.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1.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2.中国科学院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3.中国社会科学院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5.中国气象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8.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0.国家烟草专卖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1.国家海洋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2.国家邮政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3.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4.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5.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6.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7.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8.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9.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发展改革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改革委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加大了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力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前年度基建结余资金2400.72万元未及时进行清理。

发展改革委2000年前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里河一区公共设施建设和海南体改院会议中心这2个建设项目的基建结余资金2400.72万元,长期滞留在行政经费往来账中,未及时进行清理。

其中,海南体改院会议中心项目由于后来情况变化未实施,三里河一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早已完工。

(二)实有资金结余7670.48万元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发展改革委本级2007年以前年度实有资金结余7670.48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其中,行政基本账户结余3421.47万元,事业基本账户结余1680.03万元,外事经费账户结余438.34万元,离退休经费账户结余2130.64万元。

(三)行业标准制修订及复审项目资金1211.24万元闲置。

发展改革委工业司计划于2007和2008两年组织完成的“行业标准制修订及复审项目”所需经费的预算,未按规定逐年编报,而是一次性地在2007年度编报,并将项目资金全额拨付给项目组织单位,造成资金闲置。

经抽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等10个项目组织单位发现,这些单位2007年共收到项目资金2033.70万元,实际支出822.46万元,结余1211.24万元(占抽查资金总额的59%),尚未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四)部分医药储备资金长期闲置。

2003年,财政部拨付给发展改革委7787.64万元资金用于某项药品的专项储备。

发展改革委根据该项药品的实际使用情况减少了采购量,使该项资金结余6475.47万元(占拨付资金的83%)。

截至2007年底,上述储备资金结余仍存放在发展改革委机关的基本账户中闲置未用。

(五)国宏大厦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

国宏大厦项目由原国家计委于1994年11月批准开工建设,累计拨付财政建设资金95300万元,于2000年9月交付使用。

截至2007年底,该项目仍未办理项目竣工决算,项目结余资金6158.17万元也未进行清理。

(六)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借款和投资损失291.85万元。

1992年,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300万元在山东省日照市建设培训楼,之后该工程因故停建。

截至2007年,此投资中的34.67万元已无法收回,形成损失。

1994年,宏观经济研究院借给所属中国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222万元。

截至2007年底,该公司亏损巨大,已无力偿还,此借款形成损失。

1994年,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借给山东菏泽市新兴饮料厂40万元,截至2007年底,其中的35.18万元已无法收回,形成损失。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对以前年度基建结余资金未及时进行清理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将上述项目结余资金的50%上缴中央金库;对实有资金结余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使用的问题,要求今后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尽可能据实列报上年结余,并统筹安排使用,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对行业标准制修订及复审项目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细化预算,保证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准确性,同时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检查,督促行业协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对医药储备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等部门研究解决,避免财政资金长期闲置;对国宏大厦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抓紧编制竣工决算,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按规定清理结余资金;对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借款和投资损失的问题,要求将相应损失按规定报经批准后核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

发展改革委应统筹安排财政结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核算与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展改革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加以改进落实。

对以前年度基建结余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已将结余资金应上缴部分共计1200.36万元上缴中央金库;对实有资金结余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使用的问题,正在研究解决方案;对行业标准制修订及复审项目资金闲置的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并将加强监督检查;对医药储备资金闲置的问题,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相应措施,以发挥医药储备的作用;对国宏大厦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已完成竣工决算的编报工作,并将项目结余资金964.20万元上缴中央金库;对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借款和投资形成损失的问题,正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发展改革委已进行了整改。

教育部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0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03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71.42亿元预算资金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造成执行单位年初预算编报不完整。

在教育部2007年度预算中,年初未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预算资金有71.42亿元,其中“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项目55亿元,“大、中、小学修购”项目14.60亿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82亿元,造成这些项目的执行单位年初预算编报不完整。

(二)机关食堂改扩建项目未按期实施,2070万元资金闲置。

2007年4月,财政部批复教育部机关食堂改扩建项目支出预算2070万元。

由于项目内容变化,该项目当年未实施,项目建设资金闲置。

(三)中小学国家级教材审查及优秀教学成果评奖项目财政拨款累计结余756.67万元,相当于当年财政拨款的2.52倍。

教育部中小学国家级教材审查及优秀教学成果评奖项目2007年初资金结余529.5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300万元,支出72.87万元,当年结余227.13万元,年末累计结余756.67万元,相当于当年财政拨款的2.52倍。

(四)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基建项目未上报基建投资计划,基建支出1.92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005年3月至2007年7月,该校在未报经财政部门审查其资金来源、未向计划部门上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情况下,累计使用预算外资金1.92亿元购买教学用房,购房支出未编入单位支出预算。

(五)所属中央音乐学院未经批准自行设立项目收费80.10万元。

2002至2007年,该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在开展远程教育合作办学过程中,未经批准自行收取初试费80.1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对项目预算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问题,要求尽快采取措施,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规范预算管理工作;对机关食堂改扩建项目未按期实施造成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减少和避免资金闲置;对中小学国家级教材审查及优秀教学成果评奖项目财政资金结余偏大的问题,要求今后在申报项目预算时,统筹考虑项目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基建项目未上报基建投资计划、基建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教育部责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补报基建投资计划;对所属中央音乐学院未经批准自行设立项目收费的问题,要求教育部责成中央音乐学院停止该项收费,如确需收取,严格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

教育部应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项目申报、审批、执行等各环节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高校合作办学管理,严格收费审批程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教育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教育部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

对项目预算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问题,与财政部进行了协调,部分项目已在2008年年初预算中细化到具体单位,其余项目将在以后年度争取逐步细化;对机关食堂改扩建项目未按期实施造成资金闲置的问题,已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北京市规划部门审批,并将在批复后执行;对中小学国家级教材审查及优秀教学成果评奖项目财政资金结余偏大的问题,已对预算进行了调整;对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基建项目未上报基建投资计划的问题,已责成该校按照程序补办了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对所属中央音乐学院未经批准自行设立项目收费问题,已责成该校向北京市有关部门提出收费申请,现正在审批中。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教育部已进行了整改。

原信息产业部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原信息产业部(现已整合为工业和信息化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原信息产业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原信息产业部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申报的预算中含有非预算单位项目。

原信息产业部申报及财政部批复的2007年度预算中,包含非预算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14个,金额3660万元。

(二)所属30个省级通信管理局的33706.53万元结余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原信息产业部所属31个省级通信管理局编报的2007年度预算中,有30个省级通信管理局的33706.53万元结余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

对申报的预算中含非预算单位项目的问题,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商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理顺预算拨款关系;对所属30个省级通信管理局的结余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纳入预算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行为,真正做到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信息产业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对申报的预算中含非预算单位项目的问题,正在商财政部理顺预算拨款关系;对所属30个省级通信管理局的结余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在编制2008年度中央部门预算时,已将其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进行了整改。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家民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20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民委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近年来陆续制定、修订了19项规划财务类管理办法,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将民族工作经费94.19万元用于基建项目。

2007年,国家民委将其“北楼工程”项目中的安防、屏蔽机房建设等工程款共94.19万元,违规在民族工作经费中列支。

(二)采取以拨作支的方式支付印刷费。

2007年,国家民委本级采取以拨作支的方式支付所属机关服务局文印室印刷费40.19万元,文印室实际支出为30.61万元,当年余额9.58万元。

这项费用年初余额11.93万元,年末总余额21.51万元。

(三)所属中央民族大学存在的问题。

1.中央民族大学2006年将财政专项用于该校理科楼等3座楼的设备购置经费19.58万元,用于这3座楼之外的中央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大楼、留学生公寓楼等楼的设备购置。

2.截至2007年末,中央民族大学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预算外收入中有2544.68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

3.违规收取基建项目返利772.26万元,其中195.78万元被截留。

中央民族大学在部分基建项目建设中,与建设项目投标单位在项目招标前商定,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将以捐资助学的名义返利给学校,该返利不在投标书中反映。

截至2007年末,中央民族大学共取得中标的施工单位让利款772.26万元。

其中,576.48万元为2006年3月文科教学大楼项目工程结算时,中央民族大学用中标方返利核减的工程款;86.78万元为2003年12月研究生公寓项目的中标方返利;109万元为2003年9月学生公寓(留学生楼)项目的中标方返利。

后两个基建工程项目的返利共195.78万元,被以“捐赠收入”的名义转入中央民族大学行政事业账户中。

4.中央民族大学所属后勤产业集团违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的规定提取折旧费。

截至2007年末,共提取466.17万元,其中:

2007年129.26万元,2007年以前年度336.91万元。

中央民族大学在与后勤产业集团结算后勤服务费用时,将这些折旧费支付给该集团。

(四)所属中央民族歌舞团存在的问题。

1.中央民族歌舞团2007年扩大支出范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业务补助费”13.40万元,其中用于出国培训费7.08万元、招待费6.32万元。

2.中央民族歌舞团未将1067.42万元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中央民族歌舞团将所属艺术培训学校上缴的学费、住宿费、学杂费等收支在往来科目中核算。

2005至2007年共收取1067.42万元(其中,2007年313.23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756.54万元(其中,2007年250.68万元),2007年年末结存310.87万元。

3.艺术培训学校存在的问题。

(1)违规收费144.89万元。

艺术培训学校在与其他学校合作办学中,2007年超标准收取大专班和中专班学费61.31万元,使用过期《收费许可证》收取中专班学费30.44万元;2006至2007年,自定收费项目收取固定资产磨损费9.60万元(其中,2007年2.16万元),2005至2007年多收取学杂费43.54万元(其中2007年2.98万元)。

(2)私存私放80.29万元。

2005年9月至2007年12月,艺术培训学校将80.29万元收入私存私放(其中,2007年32.60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项支出63.66万元(其中2007年21.71万元),2007年年末结余16.63万元。

另有无收入凭证的账外收入5.97万元。

(五)所属机关服务局违规收取国家民委招待所“资产占用费”243万元。

经国家民委研究决定,国家民委招待所于2004年并入中央民族干部学院。

2006年,机关服务局向实际尚未交付使用的国家民委招待所收取“资产占用费”243万元,用于国家民委所属信息中心、离退休干部局等单位的职工津补贴支出。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对违规使用民族工作经费用于基建项目、以拨作支、所属中央民族歌舞团和中央民族大学违反规定使用财政资金扩大支出范围,以及所属中央民族大学支付后勤产业集团违规列支折旧费等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并冲转有关账目;对所属中央民族大学预算外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要求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对所属中央民族歌舞团艺术培训学校的问题,要求停止违规收费行为,退还多收取的学费、学杂费和固定资产磨损费,尽快办理《收费许可证》重新核批手续,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所属中央民族大学违规收取基建项目返利并截留部分返利款的问题,要求归还截留的返利款,今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不得违规收取基建项目返利;对所属中央民族歌舞团艺术培训学校学费等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将学费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机关服务局违规收取国家民委招待所“资产占用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

国家民委应着力加强预算、财务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对所属单位的管理职责;所属单位应强化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预算和会计制度管理使用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民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发现的问题。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民委高度重视,召开委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审计情况汇报。

下发了《关于落实2007年审计决定通知》,要求各单位增强法纪观念,避免违规违纪事件再发生;认真研究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内部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目前,审计发现的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其余问题将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

国家民委将继续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已印发2008年国家民委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并根据《国家民委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对有关单位开展了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国家民委对大部分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公安部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审计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以下简称公安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5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公安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公安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

预算批复进度快,批复率高;部本级和这次抽审的二级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处理符合相关准则和制度,审计中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能够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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