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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员工使用的审批流程2

第三章员工奖励、处分和培训7

第四章员工考勤管理9

第五章员工请假的审批流程13

第六章员工薪酬管理15

第七章人事档案管理16

第八章附则18

附件1招聘流程图20

附件2解聘流程图21

附件3人事管理表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完善公司人力资源建设,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有制度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除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外,还依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直属部门、所属各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员工,未明确注明的,代表公司所有正式员工、试用员工、临时工;有明确注明的,以注明为准。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公司领导是指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财务总监。

公司分管领导是指公司领导具体负责的某些部门、或工作内容。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公司直属部门或直属部门是指财务部、安检部、办公室、企划部;本制度所指的部门是指商品车分公司、天宇通分公司、零公里分公司、试车分公司、综合运输部及中福机电分公司。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的直属部门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是指第一负责人,比如直属部门中的财务部长、办公室主任、企划部长、安检部长等;部门中的第一负责人是指各分公司经理。

如有特别提示到的分公司副经理的,也视为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本制度所指的用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是指各直属部门、各部门的第一负责人;本制度所指的人事协调员(可兼职,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是指各部门负责人事工作直接责任人。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员工使用的审批流程

第八条下文中所指“招聘的岗位”,是指公司明确批准并通过的组织机构图中的岗位。

岗位增减的申请、审批流程:

用人单位需增减岗位时(含临时用人需求的岗位增减),应向公司企划部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岗位需求申请表》,并提供详细岗位描述。

此表需用人单位负责人、企划部长、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审批签字后,下发公司企划部执行;

增减岗位的流程为:

用人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企划部长(呈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审批)→下发企划部通知执行

第九条招聘、试用流程:

经公司确定、组织机构图范围内的员工招聘,由公司企划部统一执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人事专员通过相关招聘渠道(校园招聘会、现场招聘会、媒体招聘、网络招聘、猎头招聘等);

(二)副部长(含)以上人员面试及试用的审批流程:

1、初试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执行;

2、复试由公司分管领导执行;

3、因特殊岗位需其他领导进行面试的,另行安排;

副部长(含)以上人员面试及试用的审批流程为:

用人单位负责人(初试)→公司分管领导(复试,审核)→董事长(审批、决定是否试用此员工)→企划部(报到、备案)

(三)副部长以下人员面试及试用的审批流程:

1、初试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执行;

2、复试由公司分管领导执行;

副部长以下人员面试及试用的审批流程为:

用人单位负责人(初试)→公司分管领导(复试、审批,决定是否试用此员工)→企划部(报到、备案)

(四)根据工作要求,公司可聘用临时工,临时工在本公司服务时间为1至3个月;

(五)人事专员应对求职者进行资料及背景审核,做好人员甄别;其中财务人员、审计人员和中层管理岗位在录用之前,人事部门与用人部门要对其进行家访(事前需向公司分管领导申请);

(六)确定被录用员工,人事专员应严格按公司现行的入职流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时,必须向企划部送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公司员工入职登记表(如实填写);

(四)健康证或体检合格表(市级医院,根据岗位做适当调整);

(五)一寸彩色登记照一张;

(六)本人银行帐号(公司指定的银行);

(七)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八)其它必要证件。

第十一条新员工正式入职的第一个工作日,由企划部或用人单位负责进行新员工培训;新员工进入部门后,部门应做好新员工的上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如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突出,经用人单位负责人申请、人事专员备案、相关领导批准后可缩短试用时间。

第十三条转正流程:

(一)公司所有员工在试用期满后,首先应向自己的直属上级请示,在获得口头批准后,人事协调员将需转正人员名单向企划部进行统一申报,待企划部回复后再办理转正手续。

(二)员工转正时,应填写《转正申请表》,原则上谁负责入职、谁审批转正,其操作流程为:

1、副部长(含)以上人员转正流程:

员工(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人(呈交)→企划部长(呈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决定此员工是否转正)→企划部(备案)

2、副部长以下人员转正流程:

员工(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人(呈交)→企划部长(呈交)→公司分管领导(决定此员工是否转正)→企划部(备案)

第十四条试用期表现不合格者,公司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调动流程:

公司出现岗位空缺或急需内部员工补缺时,由用人单位向公司企划部申请,企划部可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人员调动。

第十六条内部调动的原则是有利公司、有利分公司、有利个人;内部调动的程序是核对用人单位申请、查找调动人员名单、征求调出单位意见、了解调动人员意向、收集调入单位反馈后,再实施人员内部调动。

第十七条所有人员的调动都应有相关的公文,领导签字后生效。

公文中需注明调动时间、调入岗位、工资标准等,同时做好档案移交。

具体如下:

(一)“调动人员”分为两类:

1、公司各部门、各直属部门的一般员工(副部长以下),称之为基层员工;

2、公司各部门、各直属部门副部长(含)以上员工,称之为管理层员工。

(二)基层员工在调动时,若因所在单位进行内部调整、为员工变更岗位的,应由其所在单位的负责人起草书面申请,并交与公司企划部,待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若因总公司进行调整、为员工变更岗位的,由公司领导批准,企划部下发《员工调动通知单》;

基层员工调动的流程为:

企划部(收到调动人员消息、起草相关公文)→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企划部(下发,并监督执行)

(三)管理层员工在调动时,一律以企划部《人事调令》为准,董事长签字后生效。

管理层员工调动的流程为:

企划部(收到调动人员消息、起草相关公文)→公司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审批)→企划部(下发,并监督执行)

第十八条所有员工自愿离职,均需提前三十日向自己的直属上级提出书面申请,然后再填写《离职申请表》;试用期员工、临时工在自愿离职时,应至少三日提出书面申请。

基层员工离职流程:

员工(提出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业务审核)→办公室(物品审核)→财务部(财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管理层员工离职流程:

员工(提出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业务审核)→办公室(物品审核)→财务部(财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审批)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员工离职,均由离职人员的上一级负责人以书面形式说明工作表现及离职原因,当月月底报公司企划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离职员工应主动做好办公用品的交接,将领用的物品(文件、电脑、电话、工作服、办公用品等)如实退还公司,否则公司将按原价索赔;并填写《工作移交单》,待交接人员、相关领导签字后再办理其他手续。

第二十三条对于离职人员,各部门负责人要做好离职谈话,了解离职原因,如因公司方面造成员工离职,要及时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汇报。

第二十四条按照本公司《保密协议》的相关规定,离职人员在离开公司后,不得透露公司秘密,不得非法利用本公司的资源进行各种活动;对于违反并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员工离职需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

 

第三章员工奖励、处分及培训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直属部门、各分公司要按照公司现行组织结构编制,遵照定编定岗、因岗设人、劳动定额、劳动定员、注重效率的原则合理使用员工,杜绝出现组织混乱、职责不清、人员浪费、工效不高等不规范现象。

第二十七条结合本企业实际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合理规定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考勤、考核制度,激发员工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尽最大努力为公司创造价值。

第二十八条在员工使用过程中,做到奖惩分明、有奖有罚,要制定工作标准、规范奖惩流程,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用,做到员工心服口服。

第二十九条奖励分嘉奖、优秀员工二个等级。

嘉奖资金的最低限额不低于50元/次;优秀员工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分为半年度、全年度两种。

处分分记过、记大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三个等级。

第三十条奖励及处分的相关事宜,需经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或直属部门负责人、企划部长、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其中优秀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经理会或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奖励及处分均需填写《奖励(处分)登记表》。

奖励、处分操作流程为:

员工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或建议)→企划部(呈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企划部(下发,并督促执行)

优秀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操作流程为:

员工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或建议)→企划部(呈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审批)→企划部(下发,并督促执行)

本条有未涉及到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决策,企划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一条培训分新员工培训、岗前培训、技能培训、心态培训、骨干培训、外训、拓展培训、潜能培训等,由公司企划部及用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实施。

第三十二条新员工培训至少安排半天时间,由公司企划部或用人单位负责实施,主要学习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范,了解公司企业文化和组织结构。

第三十三条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主要由用人部门实施,目的是让员工了解并掌握岗位技能,熟悉操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岗位技能不熟练者不得单独上岗。

第三十四条公司会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储备、选拔、使用干部,做到有德有才破格使用,有德无才培养使用,有才无德限制使用,无德无才坚决不用。

第三十五条普通员工晋升为管理岗位或一般管理人员晋升为高一级的管理岗位均要进行骨干培训,骨干培训的时间不得低于一天,主要由公司企划部实施,公司各直属部门、各分公司做好配合。

第四章员工考勤管理

第三十六条为在公司中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培养员工养成严谨、守时的工作态度,加强正确的行为约束,特推行考勤管理。

第三十七条企划部为公司考勤监察部门,负责对公司考勤的考核与统计,并做出有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考勤管理:

(一)各部门、各直属部门负责人有权对本部门考勤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各部门应把当月考勤进行汇总并审核,于次月3日前递交上月考勤记录,由企划部进行管理,企划部应对考勤中的记录进行审查,发现虚假、不实的记录,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作息时间标准:

夏季:

上午:

8:

30~12:

00下午:

14:

30~18:

00

冬季:

上午:

8:

30~12:

00下午:

14:

00~17:

30

具体作息时间的更改,以办公室通知为准。

(四)考勤文档包括电子考勤记录和手工考勤报表:

考勤记录为各部门人事协调员逐日登记的员工考勤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考勤报表为各部门人事协调员月末编写的统计表,其中包括:

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天数)等。

(五)员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六)各部门人事协调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七)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者,记为迟到。

(八)员工临时离岗,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

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九)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2、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3、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含)的。

(十)考勤管理细则:

1、迟到按5、10、20、30分钟以内的,按5、10、20、30元进行处罚;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的,本日按缺勤处理(缺勤是指当没出勤即无工资,处罚标准见下文第四十八条平均工资的计算);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擅自离岗者,记为早退。

早退按迟到的标准,双倍处罚;

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3次,或累计时间超过1小时的,记作旷工一日;

3、旷工一日的,按天计算,扣除2日工资;

4、当月旷工累计3日(含)的,全年旷工累计6日(含)的,在劳动合同结束时,不予续签;

5、连续旷工3日的,全年旷工累计10日(含)的,予以除名;

6、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脱岗、年签卡次数少于15次的(含15次,使用打卡机的前提,因公办事的不记),经本人申请,企划部核查,相关领导研究批准,可计嘉奖一次(200元);

7、人事协调员虚报、漏报的,每次处罚20元;当月超过2次(含2次)的,免去人事协调员的职务,并处罚金100元,本部门负责人并处罚金200元;

8、员工刁难人事协调员的,视情节由各部门负责人酌情处理;

9、人事协调员私自涂改考勤,经查证属实的,每次处罚50元,本部门负责人并处罚金100元;毁、损本公司3人(含3人)考勤记录的,记大过一次并计入档案,再报公司处理。

(十一)脱产学习的有关规定:

1、上级指派的中短期培训、学习和因本公司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业务学习,按出勤管理;

2、因个人意愿要求参加学习、培训的,如成人学历教育学习(包括函授、自学考试的短期的脱产学习等)及参加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等,经公司相关领导同意的个人外出培训等,按请假处理。

第三十九条考勤细则:

(一)企划部对考勤机进行管理,负责日常的保养、维护及维修;

(二)杜绝出现代打考勤的行为,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副部长以下)50元的处罚,并相关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副部长(含)以上按一般员工的标准双倍处罚;

(三)全年代打考勤累计5次的,在劳动合同结束时,不予续签;全年代打考勤累计10次的,予以除名;

(四)当员工错打、漏打、或其他本制度未提到的非正常的打考勤行为时,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取得领导的相关证明(签卡),但必须是正当理由,每月不能超过三次,按时间顺序,超过三次的,按每次处罚20元;

(七)签卡权限:

公司各部门和各直属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总经理、副总)为可以签卡的人员;

(八)公司各级签卡人员应严格把关、实事求是,签卡的原因必须是真实的、正当的,杜绝隐瞒、欺骗的行为。

如有类似情况发生,给予当事人50元、签卡人100的处罚;全年累计3次类似行为的,将取消签卡资格,根据情节并处罚金。

第四十条劳动纪律管理:

(一)各部门根据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管理需要,可制定各自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发布前应报企划部进行审核。

(二)员工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由企划部负责下发《处罚通知单》。

第四十一条公司会依据实际情况配置考勤机,暂时不能配置考勤机的,公司所有考勤均以人工考勤记录为准,由企划部负责监督、抽查。

第五章员工请假的审批流程

第四十二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所有假期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按本制度所规定的程序进行。

遇特殊情况不能以书面形式提前请假的,要及时与自己的直属上级取得联系,假期结束后补填请假单。

第四十三条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四十四条假期批准权限:

(一)副部长以下员工,请3日以内(含)的假期,应至少提前1日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或直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所企划部备案;副部长(含)以上员工请3日以内(含)的假期,按上述流程操作,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二)副部长以下员工,请7日以内(含)的假期,应至少提前3日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或直属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报企划部备案;副部长(含)以上员工请7日以内(含)的假期,按上述流程操作,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7日以上的假期,先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写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再填写《请假条》,并报企划部备案(适用全体员工)。

(四)事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临时性工作交接,而后方可享受。

(五)除公休假、法定节假日、急诊请假外,员工休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条》,按程序申请,经批准后休假。

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未办妥请假手续者,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六)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急办的工作事项要做好相应的交接。

(七)请假条由所在各分公司考勤员负责记录、保管,月底同本部门考勤一并交予企划部存档。

(八)员工假期已满如不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必须归岗。

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处理。

(九)事假、30日以内(含)的病假,按缺勤处理。

30日以上的病假,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丧假、婚假等,发放全薪。

(十)员工请假事由被证实为伪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旷工处理。

第六章员工薪酬管理

第四十五条为了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建立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对薪酬做以下规定。

第四十六条薪酬构成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共同组成。

其中基本工资为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根据岗位变化而产生变化,实际金额、计算方法,按公司年度目标责任书执行。

第四十七条加班工资

加班需有部门负责人或直属部门负责人的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表》,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其流程为:

加班部门负责人(申请)→公司领导(审批)→部门或直属部门(执行)

加班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工资计算

(一)日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每月工作天数按21.75天计算;

(二)每月10号发放工资;

(三)试用期工资按所在岗位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

(四)无薪病假、事假、缺勤等的扣款,应按照月工资的总和除21.75天计算,应精确到“角”。

(五)公司各部门工资表由人事协调员制作,附考勤表交所在部门经理审批,每月12号前报企划部备案;公司直属部门工资表由公司人事专员制作,财务总监审核,公司领导复核,董事长审批后,由财务部发放。

(六)公司工资采取保密制度,员工之间不得谈论与工资有关的事情。

第四十九条代扣款项

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个人所得税等其中由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七章人事档案管理

第五十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根据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特制以下条例。

第五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企划部专人负责。

档案管理人员应加强保密意识,严格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公司以外的个人、单位,以任何形式泄露档案内容。

第五十二条档案存放在企划部所设立的专柜中。

企划部应采取相关的措施,防止档案损坏和丢失。

第五十三条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并及时进行档案的内容更新及日常维护。

第五十四条档案的存档主要包括档案的录入、更新等。

其中新档案的录入,主要包括员工的《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奖励(处罚)登记表》、相关的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资质证书,如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

以上证件、资料在录入时,要审核其原件的真伪,在确定后,取其复印件即可。

第五十五条档案存档管理的时间,应从新员工入职时开始。

员工在工作期间需增补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第五十六条员工档案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电子文本记录,二是原始文本记录。

其中电子文本应配合相应的人事管理软件进行,做到标准、规范。

第五十七条当对档案整理完毕后,应认真归类、编号、建立台帐,排列入柜。

第五十八条所有在岗员工,都应有档案,并全部交与公司企划部管理。

当公司在襄樊市范围以外开设新的分公司时,其分公司所有的员工档案可以由分公司管理;

第五十九条当员工死亡、退休、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其档案最少应保存两年时间。

两年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向公司领导申请,将需要销毁的档案,进行统一销毁。

第六十条有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合理的、必要的情况,当需要进行转移、销毁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第六十一条当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本公司一概不提供任何相关的资料、档案。

若因员工个人提出需出具时,公司可以出具工作证明。

证明出具由公司企划部所指定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出具证明应真实、准确。

证明内容经领导审阅,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六十二条公司领导、企划部长、档案管理人员享有档案的查阅权。

公司领导、企划部长享有档案的提调权。

(一)档案查阅(提调)时,应至少有三位领导的签字,方可生效。

(二)非档案管理人员严禁提阅档案材料,若因工作原因需查阅档案时,应取得领导的审批手续,然后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查阅。

(三)档案查阅、提调流程:

员工或部门(提出申请)→企划部长→公司副总→总经理→企划部(下发)

第六十三条公司内员工需借调档案时,在取得领导批示后,企划部可出具档案的复印本,然后加盖公章后生效。

但借调档案期限不得超过七天,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复印本的销毁。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各分公司都应设定至少一名兼职人事协调员,并对所在分公司人事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十五条各部门应对本部门人事的相关工作做好数据更新及材料存档,以准确的数据为公司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十六条凡违反本制度的员工、部门、直属部门,企划部应将实际情况及时上报公司领导,酌情给予处分。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企划部,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第六十八条本制度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规定、通知等如有与本制度相抵触者,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2:

解聘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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